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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人间六月天 [第一部] (山涧小妖)


  两人悄悄回府,没有惊扰到一个下人。
  第二日一早,叶九笑容可掬的端着一盘东洋进贡的水果来到彬鸢房门口,彼时彬鸢还坐在案前涂涂画画,门被敲响,愣了愣才恍然回神:“请进。”
  叶九推开门,没想到殿下的这个好徒儿也在,将水果放在桌子上,“殿下在写什么?”走上前去一看,眼前顿时一亮,拿起离自己最近的一张细细看着,越看越觉得殿下的想法就是奇特,竟然用羽毛制作首饰,这在浮桑国还当真是没有出现过。
  即使这片大陆最富饶的国家“挧国”也只是将大量漂亮的鸟羽毛当成房间里的摆饰,却从未将这些漂亮的羽毛用在服饰上和头饰上。
  殿下的设计却恰好体现了这样东西的实用之处,在衣服的袖口或者领口,撇上一点羽毛简直就成了点缀,让衣服提高了一个更加完美的档次,也增加了风花雪月的特点。
  “这就是今年的新款吗?”叶九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些设计图拿到工房里让绣娘赶出来,但他知道一口气吃不了大胖子,得慢慢来,何况这几日镇子里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太多了,人心惶惶的,难免也影响生意。
  彬鸢每次画完设计图双眼都神采奕奕的,将毛笔搁下,看见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盘切好的菠萝,意外的说道:“你们这儿还有菠萝吗?”这种水果应该不是浮桑国出产的。
  叶九原本还想给殿下一个惊喜,没想到殿下都已经说出了水果的名字,当真是失望透顶,心情十分低落。
  “是的,这是楚由从贵族手里买来的一批西洋水果,都是朝廷进贡的,特意送来让殿下尝尝。”叶九说着,将盛着水果的盘子端到彬鸢面前,“殿下可以尝尝。”
  彬鸢点点头,拿起一块切好的菠萝含上一口吃掉,味道很足也很甜,比在现代时吃的味道还要好许多。
  只不过菠萝不是这么切的……彬鸢想笑,但还是忍住了。
  “不好吃吗?”叶九见殿下含着一口水果脸色绷得紧紧的,以为这西洋进贡的水果味道不怎么样,当即失望的说道:“看它浑身长着刺我就觉得不咋地,果然对于这水果不能有太大的期望。”
  “并不难吃。”彬鸢拿起一块递给叶九,叶九正准备伸手去接,突然横来一只手,把他手上的菠萝抢了去,“既然不难吃,那我也尝尝。”
  海泊耸耸肩,他才不想说他只是妒忌了,妒忌师傅给这人递水果,所以才走过来抢。
  叶九只当是这孩子跟自己开玩笑,便无所谓的自己从盘子里拿起一个,这菠萝的味道的确很甜还带着一股酸味,味道像极了红艳果。
  红艳果是浮桑国特有的一种稀有水果,生长在南方的森林里,每年的三月份到二月份成熟,与其他国家的水果是反着季节长的。果子成熟的时候红红的颜色像极了一颗颗小灯笼,一口咬下去鲜甜可口,红色果汁美味至极。
  “味道的确不错。”叶九赞叹道,忍不住又拿了一个放进嘴里吃。
  彬鸢吃了一个,并不在拿,他不是太喜欢吃菠萝,何况吃多了舌头有种麻麻的感觉。
  将提前画好的设计图整理好之后放在桌子上用墨台压着,彬鸢又拿起毛笔,抽出崭新的宣纸,润了一点墨水,开始勾勾画画。
  这次他画的却不是服饰和首饰,而是一道符,黑色的墨汁在纸上宛若游龙,一笔不断。叶九看不懂殿下这画的是什么符,只觉得新奇:“殿下,这是什么?”
  “反咒符。”彬鸢将笔搁下,拿起符纸吹了吹,等墨水都干了之后,才将符纸递给叶九:“先把这张纸让仆人贴在怀有身孕的百姓家里,我就要看看,这到底管不管用?”
  “好的,这种事情就交给我吧。”叶九一口答应,拿着符纸兴冲冲地办事去了。
  海泊一年前就学习过反咒符,可这符是专门来针对神灵的,他不明白师傅画这道符是干什么。皱着眉头思索一番,眼前闪过的是那身着墨绿色衣裳对师傅不敬的男子,顿时就懂了,当即拍案而起:“师傅!镇上所有的怪事莫非是那人所为?”
  彬鸢点点头:“我也只是猜测,但多半和他离不开关系……”那人实在是太过于反常,明明是操控着生命的众生之神,却还要剥夺凡人的寿命,实在是让他感到奇怪。
  “他这种人竟然能够成为神灵?”海泊一脸的难以置信,面目狰狞,“神明都廉价到如此地步。”
  彬鸢闻言眉头一皱,这片大陆虽然被神所抛弃过,凡人难免对神明有一些闲言碎语,可凡人不信奉神明,就代表着神明的力量会越来越弱,难怪这片大陆上的神明都消失了。
  “唉……”他小小的叹息一口气,庆幸烟柳城的百姓供奉着雪神庙,不然他恐怕连个凡人都不如。
  就这样等了几天,彬鸢大喜过望,没想到反咒符真的有用,便连夜写了两百多张,让海泊与叶九的吓人分发给村里的普通百姓,保住已怀有身孕的妇女顺利产下胎儿。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反正等彬鸢回过神来的时候,芙蓉镇上又多了一处母子庙,庙里供奉的是一位可以守护母子平安的神灵。
  庙里的香火很足,没有人知道这庙供奉的是哪路神明,叶九还特意给庙里送上了一座塑神像。神像虽然雕得有些夸张,但从外形上可以看得出,是一位面容慈祥长相和蔼的少年。
  五官稍稍做了一些改变,不会有人看的出来那就是彬鸢。
  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信徒,彬鸢能够感受到凡人的信仰化为力量钻进自己身体,这种感觉比苦苦修炼高出几十倍的效率,几乎是一夜之间,彬鸢便可以感应到大海另一端的季节。
  虽然现在临近九月,浮桑国还处于炎炎夏日,但远在海洋另一端的瓦蒂大帝国正处在九月飞雪的阶段。那个国家的季节已经乱套,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彬鸢如今的能力还管不了那么宽,手也伸不了那么长,根本没办法控制海洋另一端的季节。
  无情爬上围墙,望着身下那群对着自己吃牙咧嘴的狼崽子无所畏惧,一个翻身高高跃起,降落在几只狼仔子的身后,一个突袭,刚刚还耀武扬威的狼崽子便掉了脑袋。
  舔了舔手中刀刃上的鲜血,越来越游刃有余的无情已经可以准确无误的杀死上百头野生狼,浑身的萧杀之气浑然天成,他就像天生是为了杀人而生存的。
  阁楼之上,一位黑发红眼的俊俏男子懒散地靠在椅子上观望着。
  无情全心全力的应付那几头还在苟延残喘的瘸腿狼,但却一直留意着阁楼上少年的动静。
  直到最后一头狼也死在他的刀刃下,无情擦掉脸上的血,蹲在地上,目光渴望的望着楼上的少年。
  时笔目光斜斜的看着楼下浑身染血的男孩,勾勾手指,身旁一直站立着的白发男子端着一盘血淋淋的肉呈上来。
  时笔将肉拿起来朝着阁楼下扔去,小孩用力一跃,用嘴叼住了那块肉,狼吞虎咽的吃着。
  少年笑笑,接过仆人递来的手帕擦干手上的血,“丑奴,你看他吃得多么欢快,是不是?”时笔微挑着目光凝望着身旁的丑奴,丑奴是个哑巴,不但长得丑,而且还无法说话。
  所有跟随时笔的人都知道,他的身旁无时无刻会有着一个长相极丑的丑奴照顾着,替他干着各种肮脏的勾当,手上染满了不少人的血,就连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婴儿也能下得去手。
  丑奴一言不发,只顾着盯着脚尖,高高的举着餐盘,时笔无趣的挥了挥手,白发男子才退下了。
  时笔再次将目光放在阁楼下的那个男孩身上,此刻小孩已经吃完了血淋淋的生肉,正眼巴巴的抬头瞅着自己。
  “滚一个瞧瞧。”
  得到主人的命令,无情乖乖的趴在地上滚了一个圈,恨不得自己也长一条尾巴,好讨主人欢心。
  “真乖,无情真是越来越乖了。”时笔单手靠在围栏上笑笑,嘴唇勾起,一霎那间美的万物都失了颜色。
  无情乖乖地趴在地上,虽然主人离自己很遥远,他还是感到很满足,主人平时会摸摸他的头,不会让他饿着,冷了会给他穿温暖的衣服,从不会打骂他。
  时笔还想逗一逗这个孩子,一个仆人突然着急的走上前来附耳低语:“大人,鬼王那小子变卦了。”
  时笔脸色一黑,没了继续观赏下去的兴致,匆匆的离开了阁楼。
  身后的仆人紧紧跟随,他们有一些是自愿投靠强者,成为了时笔的得力部下,有些是为了学习法术,自愿奉献一百年年的时间为奴,来换取长生不老的机会。
  鬼王曾经也是时笔一把提拔上来的得力部下,可是喂了不少人类的尸体养大的,时笔还当真有点舍不得那孩子,看着对方从一个丑陋的怪物逐渐强大,翅膀硬了之后,这孩子却逃开了自己的掌控范围。
  是为了见殿下吗?
  时笔双目一黑,隐去了血红色的瞳孔,周身的气质也变得温和,散了身后的仆人,拐过几个长廊,推开一扇厢房的门,出来的时候,却到了几千里远的一个小镇上。
  一个白衣翩翩的少年摇着扇子从一家书阁里出来,少年看着很温和,应该是赴京赶考的贵公子,正眉头着急的四处乱窜,显然是在找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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