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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初搞慈善 番外完结 (蜀七)


  不过小厮很快就振作起来,他想到少爷现在不能走动,一切希望都扛在自己肩上,就升起了一股豪情壮志。
  林渊在他走前嘱咐:“要是碰到混混,你就把纸币给他们,知道吗?”
  小厮不明所以:“不能给!那都是少爷的钱!”
  林渊解释:“你不给他们就抢,你抢得过吗?比起两贯,另外的四十八两才是大头。”
  小厮这才低头说:“都怪我没用,要是陈哥还在,那些人肯定抢不了陈哥……”
  提起陈哥,那个自愿跟着原主出来的马车夫,林渊心里也有些堵得慌。
  陈哥是原主的奶哥,奶妈的孩子,从小跟着原主一起长大,长得身强体壮,忠心耿耿,关系也很亲密,小时候还睡在一个被窝里,互相弹小雀儿,比谁尿得远。
  陈哥比原主大五岁,没有大名,都喊他陈哥,长辈叫他牛蛋。
  他让原主和小厮跑,自己留下拦住那些灾民。
  不知死活。
  林渊叹了口气,古人淳朴,认准什么就是什么,要是易地而处,林渊觉得自己也不可能像他一样,用自己的命去救人。
  元朝重商业,对农业并不重视,赋税算是各朝代中最低的,只有商人会被征重税。
  然而朝廷的税收低,不代表各地官员就很清廉,他们靠俸禄可过不了奢侈的日子,就只能压迫当地的百姓。
  现在苛捐杂税越来越多,来自地主阶级的压迫也越来越重,各地农民很多民不聊生,没法生存了,就变成了灾民,想办法活下去,不少地方还爆发了瘟疫,农民大面积出逃。
  那些拦住他们,抢他们财物的灾民,以前或许也是老实种地,有一口饭吃就满足的平民百姓。
  为了生存,他们间接害死了原主这样的好人。
  在活命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道德礼仪,全部都要抛到身后去。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元朝,七七稍微说一下,其实争论还是很多的。
  元朝对平民的税收可以算是所有朝代里最低的,它的灭亡有很多原因。
  一:“猪队友”,忽必烈是十分推崇汉家文化的,喊的口号都来自《易经》,但他死后,官员就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应该用本民族的办法治国,一派认为应该紧跟忽必烈的步伐,用儒家思想治国,元顺帝之前,39年的时间内一共换了9个皇帝,元朝的实力也逐步消弱。
  二:就是税收问题,商户虽然重税,但商户毕竟有限,大地主不算在商户之中,所以很多地级政府的钱是不够的,官员俸禄低,小吏也没多少工资,就有了灰色收入,压迫下层百姓。
  三:民族问题,这个就不具体解释了。
  四:元朝末期爆发的瘟疫,这个有学者说其实就是欧洲的黑死病——并没有得到证据论证。
  五:纸币,纸币的大批量出现造成了通货膨胀,相当于经济泡沫,越穷就越印,最后纸币就失去了职能作用,所以主角现在才要去换银子,这样乱世到了也有钱用。
  六:很多农民是没有自己的田地的,就像朱元璋,他就是个放牛娃,牛是地主老爷的,家里人种的地也是地主老爷的,地主只要收回去,他家就完蛋了。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
  以及,七七也是自己查的资料,毕竟不是历史系的学生,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我姑且这么一写,大家就姑且一看。
  参考资料有:《细说元朝》《细说明朝》《明朝那些事儿》《中国古代服饰词典》《礼俗之道》《古代文化常识》《古代农业》
  还有的资料来源于网络。
  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第2章 002
  小厮去钱庄取钱,林渊就在破庙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主要是林渊闲得慌。
  他现在身体虚,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主烧的最厉害的时候,原主没熬过去,他又接力继续熬,虽然熬下来了,但没有好的保暖措施,吃的也是当了棉袄的钱,只能填饱肚子,喝药什么的想也别想。
  林渊还是有点庆幸的,因为棉纺织是元朝才有的,要是再往前推一个朝代,怕是原主和小厮根本熬不到找到破庙,就已经冻死在路上了。
  “少爷!”小厮是快跑回来的,他还把两件棉袄也给赎回来了,一件是他自己的,还有一件是林渊的,林渊那件用的棉花多,更厚实。
  把棉袄穿到身上之后,林渊搓搓手,终于敢拉开棉被了。
  他们之前一直睡在地上,棉被脏得不行,破庙又没人打扫,因为灌风,乞丐都不愿意过来,把衣服穿好,林渊就被小厮扶着,一瘸一拐地去找客栈,等养好了身体再去置办产业。
  两百两真不是个小数目了,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在二两银子上下,这都算是小富之家了。
  其实林渊还有些庆幸自己没穿到元朝初年,那个年头才是地狱,当时元朝的官员几乎全是文盲,他们刚到中原,才从马背上下来,目不识丁,根本不会管事,十岁的小娃娃都能当官,下面的小吏就使劲乱搞,敛财栽赃,乌烟脏气。
  虽说现在也艰难,但对比那时候已经算不错的了。
  “我都打听好了,城北有家客栈,说是最大最干净的。”小厮搀扶着林渊,“上房是两百文。”
  林渊摇头:“不住上房,下房多少?”
  小厮:“八十文。”
  林渊:“就下房,我们两挤一挤。”
  反正这一周多都是这么挤过来的。
  这座小城叫坞城,离江南有些近,林渊准备修养好了就在当地置产,江南是不能去了,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他们全都在江南,江南是打得最激烈的地方,他还是小心为上。
  客栈的下房不大,但是收拾的还算干净,小二还给他们打了一盆热水,供他们主仆两个收拾一下,林渊叫了份饭菜,还给了小二一点钱,让他帮忙买两件成衣回来。
  “包您满意。”小二乐呵呵的下去,买两件成衣,他还能贪一点,不贪多了,但也是笔进账。
  饭菜倒是很快就上了,一碟炒青菜,一碟炒肉丝,因为现在种油菜花的人少,所以青菜是用猪油炒的,香是香,不过得尽快吃完,不然冷了要结块。
  虽然就两道菜,分量还是挺足的,配着米饭林渊吃撑了才停下来。
  小厮去抓了几剂药,让客栈熬好了送上来,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不过保暖条件和饮食条件跟上来以后,林渊好得倒是很快,才三天就能出门逛街了。
  坞城不算大,总人口估计也就在一两万人,街边小贩也不多,寒冬腊月的,百姓也不怎么出门,都是屯够一冬的粮食,一天一顿,在屋里过日子,不过也有苦工和乞丐,衣不蔽体的走在路上,寒风吹过就冷得瑟瑟发抖。
  他们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客官,来碗豆腐脑!热乎着呢!暖胃!”
  “客官,我家的饼在坞城可是出名的好吃,您试一个。”
  小贩们堆着笑,脸颊冻得通红,还在叫卖。
  林渊跟小厮走在路上,跟周围的穷苦百姓格格不入,毕竟是地主家庭出身,原主从小没吃过苦受过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就是练字那几年辛苦了点,平常时候都待在室内,不怎么出去晒太阳,是个唇红齿白的富家少爷。
  小厮虽然是家生子,仆从出身,但七岁就跟在了林渊身边,日常也就是照料林渊身边的事,能吃饱穿暖,还认识一些字,比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过得还要好些。
  他们两出现在街头,简直就是顶着一个牌子,牌子上书三个大字“有钱人”。
  “少爷!”
  林渊刚路过一个街口,就被一个衣衫篓缕的女人抱住了腿,她浑身既脏又臭,头发油腻沾满灰尘,仔细看还能看到跳蚤,衣服也跟破布一样,里面还填着干草取暖,她一手抓着林渊的腿,一手把身后的孩子牵出来。
  “少爷!”女人哭喊着,“您买了他,您买了他,不要钱!”
  “他能干呢!更给您干活!他有力气!”
  说着就给林渊磕头,一下又一下,一点折扣都不打,砰砰砰地磕在地上,额头已经渗出了血,边磕头边喊:“少爷,买了他,买了他!”
  那个被牵出来的孩子看到娘跪了,他也跪了,跟着一起磕头。
  八岁的孩子,已经知道事了,他家原本是农户,去年他爹犯了事,地主就收回了他家的土地,他爹也被打死了,娘就带着他们逃了出来,上头的两个哥哥死在了路上,一个是饿死的,一个是饿的受不了去别人的田里偷菜,被那里的村民打死的。
  他和娘一路流浪,到了这座小城,他们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这儿当了乞丐。
  可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每天要的食物只能让他们娘两活命,每天都吃不饱。
  原本还有一家粮铺的老板还给他点吃的,现在那家粮铺关门了,他们连最后的希望都没了。
  昨天晚上,他娘跟他说:“乖儿啊,娘把你卖了,卖去个好人家,能吃口饱饭。”
  他问:“娘也卖了,我们一起去吃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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