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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回眸已半夏)


  米外面的水稻壳都没去多少,面粉里小麦的糠皮也占了不少位置,古代没有现代那样先进的科技,人工脱这些农作物皮也脱不干净。
  但少年手艺不错,煮粥时候火候把握到位,再拌一盘野菜,也足以让人食欲大开。
  吃完后,少年又给黎锦的背篓里装了两块烤好的土豆和两个水煮蛋。
  他最近没时间烙饼或者蒸馒头,要不然黎锦的伙食还可以更丰盛一点。
  黎锦笑道:“先生的课只有早上,中午就会下课,不用准备这么多。”
  不过,交通不便利,全靠人两条腿走,他就算回来也已经是午后了。
  黎锦又说,“昨天说的,今天下午给你做红烧肉,等我回来。”
  少年唇角扬起,酒窝浅浅。
  有这句‘等我回来’,他才觉得自己这真的像个家了。
  黎锦背篓里又装了十张竹叶纸、毛笔和墨块出门了。
  只有在长假归来后或者初拜师的时候给先生束脩礼,此后去先生家里,并不需要每次都带着礼。
  黎锦这回没去买素馅儿包子,而是径直走到先生家里。
  那七岁的小孩子给黎锦开了大门,应该提前被吩咐过,直接带着黎锦去了宋先生的书房。
  “这些书是我爹爹挑出来的,你可以在这里抄。
  爹爹说你要准备童生试,上课就可以先缓缓。他等你抄完这些书,会给你一个人单独讲考试相关。”
  黎锦应下了,那孩子守礼的出去,顺便还给他带上门。
  黎锦想,幸好宋先生这里学生流动的快,原主又经常翘课,没什么关系好的人。
  要不然面对自己的同窗,他还真担心自己漏出马脚。
  因为黎锦起得早,清晨路上凉快,他也走得快,这会儿还不到巳时(上午九点),满打满算,他有两个时辰来抄书。
  竹叶纸表面光滑,着墨显色度高,唯一的缺点就是吸收缓慢。
  黎锦写完一张,得平铺在地上晾好久,才能保证那字不会被一蹭就花。
  宋先生的书房和平时教学生的偏房不在同一边,但巳时刚过,黎锦还是能听到偏房那边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那些声音不用一一分辨,就知道念书的都是年轻人。
  这让黎锦有种紧迫感,他本来就得养家、种地,读书时间没有其他人多,那就得更加的努力才行。
  先考个秀才,就可以免交田赋,还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连带着少年在村子里也会好过很多。
  至于能不能继续考举人、贡元、进士,黎锦觉得难度很大。
  越往上考,就越考验一个人对时政的把握。他一个穿越者,在心里还是适应没有王权的社会。
  黎锦根本没有对当今陛下发自内心的尊崇。
  他觉得自己越往上面考,如果真的有殿试那一天,说不定自己的态度被人察觉出来,那就真的要出大事。
  况且,他现在这家里太穷,考中举人后还得入京参加会试,他总不能把夫郎和孩子都留在村子,这样他放心不下。
  不知不觉中,黎锦就抄完了一张纸,晾在地面上,开始抄第二张。
  四尺的竹叶纸,黎锦字写的偏小,两个时辰才抄了七张。
  宋先生进来书房的时候,地上已经满满当当铺满了黎锦抄的书,能看出他前几张的字还不能很好的控制大小均匀。
  但写到后面,一个个工整、干净的字从他笔尖落下,宋远越看越满意。
  等到黎锦抄完一张,准备晾干的时候,才看到宋远站在自己身后。
  他赶紧作揖:“先生。”
  宋远说:“你这柳体写的大有长进,不错、不错。”
  他连说了两个不错,心情十分愉悦。
  随即他又问黎锦抄到哪儿了,黎锦有些惭愧:“刚抄完《圣谕广训》。”
  宋远想到黎锦和自己的出身,都是寒门子弟,他就问:“重农桑以足衣食,出自哪一章?”
  抄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抄了之后回去看。
  抄的过程,就是一种博闻强记。
  黎锦想,幸好自己不是普通的十几岁少年,作为医学生,大学八年背了无数循环、无数名词解释,他早已习惯在抄的同时尽力理解并背诵。
  当然,古文理解起来还是有难度,但他也把不会的都做了记号,不懂就问。
  宋远的这个问题比较贴近实际,黎锦很快就回答上来。
  宋远当下对黎锦大加赞赏:“善!”
  之后宋远给黎锦把《圣谕广训》传达的主要宗旨讲了一遍,让他今天回去背完,明天早点来默写。
  黎锦:“……”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不过,考科举哪是说考就考的?
  不付出努力,一辈子都别想考上。
  宋远看到黎锦背篓里的土豆,一时惜才,问黎锦要留饭否。
  黎锦却摆手婉拒了:“夫郎和孩子还在家里,学生担心。”
  等到黎锦回家,又是下午四点过。
  他其实早已饥肠辘辘,在路上吃完了土豆和鸡蛋,打算回去给少年做红烧肉。
  结果这会儿从镇子上回村的人还不少,如今黎锦风评好了,他们也乐意跟黎锦打招呼。
  “黎锦啊,你怎么又吃土豆?
  不如晚上带着夫郎孩子去我家吃饭?”
  黎锦:“……”那是你们没看到我刚刚吃鸡蛋啊。


第21章
  黎锦知道村里人也只是客气一下,他要真的拖家带口去吃饭,这家人就要吃不饱了。
  虽然村里米价便宜,一斗只要五文。
  可一斗米,只有十升,十二点五斤,六千克多一点。
  只够一个成年男人吃十天左右。
  当然,古时的庄家汉只有中午才会偶尔吃米饭,其他时候吃的都是稀粥,顾名思义,很稀很稀的米粥。
  至于为什么不一天三顿都是稀粥,那是因为庄家汉还得干体力活,若是一直都吃不饱,还怎么卖力气养家糊口。
  几人一道走到村口,黎锦跟他们道别,看着不远处的家,他脚步都轻快了一些。
  他不知道,此刻自己家里还有好几个哥儿在。
  秦慕文把荷包和手帕从背篓里挑出来,很不好意地说:“我缝好了该主动去找你们的。”
  那三个哥儿就是上次来帮少年接活儿的人。
  其中一个听到秦慕文这么说,淡淡的回应道:“反正就算你给我们送过去,也得我们自己送到镇子上。”
  秦慕文更不好意思了。
  “谢谢你们啊。”
  不过荷包这种东西又不沉,他们几个接活儿的哥儿都是每次轮流派一个人去接,再派一个人去送。
  之前,少年为了赚钱,甚至还拖着不那么沉重的身子走走停停许久,到镇子上送针线活。
  后来他肚子实在大了,站在地上低头都看不到自己的脚。
  他才跟这些人说自己最近不做针线活了。
  少年很看重肚子里的孩子,拼了命也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
  等到顺利生完孩子,几个哥儿吃过黎锦做的鸡蛋饼,才给少年送了这些荷包过来。
  一方面是听说黎锦最近变化很大,想来瞧瞧;另一方面就是看少年过的好不好。
  大家同为哥儿,他们以前都是带着怜悯的心思跟秦慕文打交道。
  嘴上说着‘可怜阿文’,但却不会在行动上、吃食上多照顾他分毫。
  就好像,看着少年在泥潭里挣扎,他们就觉得自己日子过的挺幸福的。
  可他们做梦都没想到,少年只不过生了个孩子。
  那黎锦居然就浪子回头,亲手把他从泥潭里抱出来,又小心翼翼地帮他洗干净所有脏污。
  今天,那个叫小安的少年(第三章 出常,一直在哭)没来,他年纪最小,长相又清秀,虽然是妾室,但他家男人还是挺喜欢留宿在他那儿的。
  小安或许是少数能真心对待少年的人了。
  另外一个脸型瘦小的哥儿看到床头矮几上的油纸包,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说:“这是什么?黎锦那只会打人的窝囊废居然给你买饴糖、蜜饯这种零嘴!”
  这些钱用来买米面,足够一家人吃十天!
  他觉得自己嫁的人已经算不错了,可前几天正房的孩子哭闹想吃蜜饯,自家男人不仅不给买,还打了孩子一顿。
  黎锦居然给阿文买饴糖和蜜饯!
  秦慕文完全没想到这些平日里只打过很少交道,除了分配针线活之外并无更多交流的哥儿会翻看自己的东西。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口出恶语,谩骂自己的夫君。
  秦慕文虽然性格软,但却不代表他被人欺负了还忍气吞声。
  他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放在桌子上,生气又委屈的时候眼尾都多了一抹绯红。
  他从没与人吵过架,把东西拿回来后,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但秦慕文想,自己一定不能放任这些人诋毁阿锦。
  他不喜欢这些人。
  “呵,自己发达了,就这么快想跟我们撇清关系。”
  秦慕文紧抿着唇,把自己的荷包全拿回来:“这些针线活我自己去送。”
  顿了顿,他又给每人分了两个荷包,这些荷包他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才能缝出来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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