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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回眸已半夏)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
  皮儿薄馅儿多,肉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黎锦比少年要高半个头不止,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说:“进屋去吃,这里我来收拾。”
  少年却帮黎锦一起把米糊和羊奶煮在一起,然后才肯进屋。
  包子蜷缩在襁褓里,睡觉的时候还吹着泡泡,看样子做了个美梦。
  少年一口一口的咬着肉包,看着黎锦把背篓里的竹叶纸和毛边纸拿出来,摆在床尾那放杂物的柜子上。
  竹叶纸和毛边纸都比较便宜,是寒门学子平日练字写策论必备的。
  秦慕文以前还是尚书公子的时候,虽然不受宠,但习字或者作画用的都是上好的宣纸。
  他想,阿锦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他得多赚些钱,给阿锦买宣纸。
  黎锦不知道少年心里想的,他把所有东西摆好,说:“咱们家该找人打一个案几了。”
  到时候就放在窗边,白天练字还不废油灯。
  少年吃完一个包子,另一个留给黎锦。
  黎锦笑着说:“我吃过了,你乖乖把包子吃了,我去问问村里人打案几的事情。”
  顿了顿,他又说,“听话,明天给你炖红烧肉。”
  少年听到红烧肉,居然直接就吞了一口口水,在只有夏蝉做背景音的情况下,听的尤为清晰。
  黎锦这回没笑,只是轻轻的掐了掐少年的脸。
  村里老一辈有几个人都会些木匠手艺,但最近农忙不得闲,都在收麦子。
  只有一家人是因为家里儿子多,劳动力充足。
  做长辈的平日里就比较清闲,平时最爱抽着旱烟,看李大牛下棋。
  黎锦也是之前跟李大牛下棋的时候,知晓的这位老大爷。
  他前去拜访的时候,老大爷正坐在院子里,嘴上叼着烟,一手拿着锉刀,一手拿着一块象棋模子。
  他昏黄的眼睛眯起来,仔细的雕着。
  黎锦站在原地,等他放下象棋,这才敲了敲门。
  老大爷说:“黎家那读书的小子,快进来,老早就看见你了。
  要不是这雕刻不能打断,我就直接叫你进来了。”
  黎锦拱了拱手:“村里人都知道大河叔一刀雕的功夫很好,正巧我这事情也不急,就等您雕完再进来。”
  老大爷名叫李大河,早年去镇子上的木匠铺当过学徒。
  “你小子这棋下的好,人比棋还好。”这可以称得上相当高的赞誉了。
  李大河说,“村子里之前那个传言果然不可信。对了,找我什么事?”
  黎锦这才把来意说出来。
  “家里缺一个案几,大概五尺长、三尺宽,高度两尺半。不知大河叔,最近有时间吗?”
  案几,是读书人用来写字、画画的地方,有高有矮。
  五尺长,大概就是一米六左右;三尺约摸就是一米;两尺半则为零点八米。
  黎锦本来不打算做的这么宽,但这个时代的案几基本上都很宽。
  因为古代人用毛笔写字,宣纸大部分是四尺,也就是一百三十八厘米长,六十九厘米宽。
  案几做的宽一点才能平铺在上面。
  但这样的话,家里本来就不大的卧室会显地愈发逼仄。
  黎锦想,现在练字最主要,毕竟距离考童生试只剩下八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屋子里活动范围小暂时可以忍一下。
  等到村里人农忙结束,他倒是可以雇几个人帮他在厨房对面,也就是推开门后略显空旷的院子里建一间书房。
  李大河说:“行啊,我这里有些木料,都是抛光过的,过两天打好给你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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