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生活他并没有留下多少绚烂,除了那多到不能再多的工作经历,凡是能赚钱的他都去尝试过了,但没几天就被人挤兑走了,圆滑世故使得他这样的老实人被不留情面的淘汰了。
无形中,一扇通往精彩世界的大门就这样把他关在了门外,不留一丝窥探的缝隙。
他挣扎过,但无数次的努力在得不到回报后,他还是放弃了,而后默然地往回走,他知道他该呆的地方不在门内。
他开过早点摊,起初还算红火,但好景不长,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诬陷、泼脏水,致使他的摊子再也无人光顾,最后他只能背着骂名,关了摊子。
他去工厂当一线工人,可还是被逼走了,可笑的是就因为他工作太认真,使得那些混时间的人容不下他。
他去饭店打杂了。你能想象的脏活累话都是他干,但收入远比不上人家动动嘴,他羡慕,但从未嫉妒,他只想踏踏实实的工作,踏踏实实的生活,可就是这样,后来他还是被辞退了,原来老板从外面又招来一个人,开出的工资比他少一百元。
从那以后,他变得更廉价了。一份工作挣钱少,那就多打几份。
每天他都起早贪黑,无论刮风下雨,大街小巷总能看见他的身影。
他常给自己鼓劲加油:“打起精神来,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他是人,终究会累,这一睡,他便不愿再醒。
回忆到这里,郑凌沉默地坐在小凳子上,双手捂着脸。
金凤凰知道郑凌需要时间缓和一下,便安静地呆在一旁。
许久,郑凌松开了手,站起身,打了盆水洗了脸。
闭上眼,你怎么哭都行,但睁开眼,你必须要看清这个世界。
看着镜子里陌生又熟悉的人,郑凌在心里喃喃道:唐奇,你累了,好好睡,剩下的路我帮你走。
旋即转过身,认认真真地打量这个屋子,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唐奇努力挣来的。
好一会儿,郑凌突然扭头对着站在桌子上的金凤凰说道:“金凤凰,我记得上一个世界你说过,说这是天地为我们宿主早就安排好的,原先他们只是一株灵草,当我们到来的时候,就是他们人生的真正开始,对吗。”忆起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顺畅了许多。
在这一刻,金凤凰瞧见了郑凌,不,应唤做唐奇了。它从这双眼睛里仿佛看到了熠熠生辉的浩瀚星空。
金凤凰却在此刻低下了头,它没敢让郑凌瞧见它此刻的神情,待过了几秒,仰起头说道:“是啊,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不忍心告诉郑凌,并不是每个世界都是。
恰在此时,压抑许久的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雨倾盆而至,雨水落在地上,洗尽了一地的尘埃。
翌晨,下了一夜的雨停了,空气里夹杂着泥土的腥味,一切都变得格外清新。一阵风吹过,树叶上积攒的雨水全都飒飒地落下。
郑凌伸了一个懒腰,嘴角微微上扬。前一天他还在凛冽的寒冬里,此刻就已经站在了六月的夏日里。
天是淡雅的,风是多情的,就连飞鸟都变得调皮。
新的世界,新的起点。
带着向往,郑凌开始了新的一天的生活。他先是把所有的工作都辞了。
唐奇找的工作无一例外都是些力气活,且工资又低。这些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太浪费时间了。通过唐奇的记忆,郑凌知道唐奇想要体验大学生活。
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二十三岁了,但还是有希望的。
这一次他还是要金凤凰教他课程,好在这个世界跟之前的两个世界一样,该拥有的一样也没少。
这些年,唐奇手里存了一些积蓄,原本是用来当作老婆本的。所以一时半会的,郑凌暂时不用为钱发愁。
上午,郑凌跟着金凤凰学习各方面知识;下午会出去捡破烂,废弃的家具他捡了好几件,当然饮料瓶捡的最多,虽然一斤才一块钱,但蚊子虽小也是肉啊。
晚上郑凌一早就睡了,一方面是为了省那点电费钱,另一方面是为了调养好唐奇的身子,主要嘛是因为这里没网。
饮食方面郑凌也很注重营养搭配,当然他不会舍得花钱买那些贵的,有些东西不是贵的就代表好。他就是常换着水果买。
有了金凤凰,附近的超市哪家有促销活动,他比谁都清楚。
转眼六月已过,七月即临。
通过这大半个月的调养,唐奇的气色好了很多,人也精神多了,没了以往的萎靡。
这天下午,郑凌在街道上闲逛,本来他是打算去买几件衣服的。以往的唐奇很少会去买衣服,就算买,也是专挑换季的时候买过季的衣服。但走着走着,只要一有人拿着饮料瓶经过,郑凌的眼睛就会不受控制地瞄过去。
这个习惯他是改不了,也没想着去改。
刚巧一个人随手把喝完的饮料瓶扔到了垃圾桶里,郑凌一个健步跑过去,快速地捡起来。慢了一步的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一个年轻人跟我一个老头子抢瓶子,也不害臊。”
郑凌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心里正乐滋滋的:嘿嘿,又一个饮料瓶到手。
这时走过来一位女生,把快要喝完的饮料瓶递到老头子的手里,说:“这个给你。”期间瞥了郑凌一眼。
被一位女生鄙视,郑凌装作很淡定的样子,朝前方走去。
刚走没几步,远远地传来一阵轰轰声,很快一辆红色超级跑车就停在了附近。
郑凌第一反应是,好在这里不是闹市区。
这辆跑车的到来吸引了周围人全部的注意力。毕竟这一带富人很少,像这样的跑车更是少见了。
绝大多数人都拿出手机拍照,有人嘴里小声说着:“是帕加尼耶,好炫好酷哦。”
还有的人凑近了些,想知道里面坐的是谁。
帕加尼?郑凌对车不了解,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这辆车的欣赏和赞叹。郑凌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失策。
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跑车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
顷刻间,男人就取代了跑车的全部吸引力,很多人都在悄悄议论这人是不是刚出道的明星,以前都没见过。
大家会这么猜测也并不为奇,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像雕塑一样棱角分明的脸庞,精瘦的身形,得体的衣装,初见便能摄人心神,此刻他只随意地站在那里,轻轻松松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而那辆跑车在这一刻则是沦为了背景板。
就连郑凌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当然其中多看的那一眼就落在男人手中拿着的饮料瓶。
此刻郑凌在心里不停地催促着男人:快喝啊,快喝啊,对,再喝一口。
也许是郑凌的目光太过炽热了,以至于盖过了其他迷妹们的视线,男人抬眼看向郑凌。
有那么一瞬,郑凌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可也就这么一瞬,男人很快又移开视线,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绷着个脸,眉头轻蹙,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很快又钻进了跑车里。
围观的人以为他这是要走了,便自觉地退开了些,让出一条路,但等了许久,也不见车子发动。
有些人等了一会儿便走了。虽然帅哥跑车都很吸引人,但欣赏过后,还得过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也就只有郑凌这样悠闲的人还在耐心地原地等待,等待着那个快要被喝完的饮料瓶。
又过了十几分钟,就在郑凌以为他与那个饮料瓶注定无缘的时候,男人又从车上下来了,而且正朝着他这边走来。
郑凌疑惑地站在原地,左右看了看,四周没多少人,想着难道是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他这是亲自把饮料瓶送过来了?这么想着,郑凌的目光移向男人的手里,发现他的手里什么也没拿。
郑凌有些失望。
陆铖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不明白,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为什么会对自己露出失望的眼神。他不由得又蹙眉,但他脚步未停,直到走到郑凌跟前。
郑凌语气稀松平常地先开口问道:“有事吗。”
陆铖盯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问个路。”
郑凌没说话,陆铖只好接着说道:“温和路怎么走。”
郑凌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近距离看,人更帅了。
陆铖上下扫视他一眼,冷哼一声后,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说:“你如果告诉我,这一百块钱就是你的。”
换做别人会觉得受侮辱了,但郑凌不会,他两眼放光地立马反问道:“真的?”
这次换陆铖没说话了。
郑凌看了眼男人手中的钱,他最喜欢这种颜色的钞票了。他说:“我是真的不知道”话落,又快速地补充一句:“不过我可以帮你问别人,你等等。”说完便一溜烟地跑进了最近的巷子里,然后在心里呼叫金凤凰,问他温和路怎么走。
金凤凰回答道:“之前叫长河路,温和路是最近几天才改的名字,你是要问步行还是开车?”
郑凌焦急地说:“两个都要。”
金凤凰便一一说道:“步行的话顺着这条路左拐,然后一直往前里,走六分钟就到了;开车的话,顺着外面那条道开到下一个路口,再右拐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