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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 完结+番外 (水墨荧光)


  我对你这么好,你竟是这般待我。
  最终他选择出卖了秦爷,可秦爷仍是像巍峨的高山那样屹立不倒。
  原来他一直都在防着他。
  怨恨的心蒙蔽了他的双眼,他怀揣着利器,给了那人一刀。他觉得有些可惜,他没能知道那人的结局。
  而他的结局便是随着枪声的落幕重生了。
  重生给了他希望,他怂恿着全家搬去了秦爷老家所在的城市,他要在他显赫之前提前认识他,他要让他爱他一辈子。
  可搬来之后,他才知道原先的一切都只是个笑话,那间屋子曾经住了另一个主人,名叫郑凌。
  不是秦耀,是郑凌。
  他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可这里的环境又是如此的熟悉。
  难怪这么多年他一直不肯结婚,原来早已心有所属。
  若是在这时他们就遇上了,他还有机会吗?
  不,一定有,既然上天让他重生,那么就一定会让他得到他想要的幸福。
  就算郑凌和秦爷遇上了又怎样?上辈子他们没能在一起,这一次依然如此。
  带着对新生的向往,他转学到了郑凌所在的班里,坐在了他的后排。
  他曾以为郑凌会是个怎样出众的人物,能让览尽人间绝色的秦爷念念不忘。在见到他的第一眼时,他松了一口气。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郑凌的模样顶多只能算是清秀。在我这个大帅哥的光环之下,这些荧光吸引不了别人的眼球。
  上辈子你之所以能引起秦耀的关注,那是因为我余恒没来,这次,你没这个机会了。
  打从见过郑凌之后,他便未把郑凌放在眼里,而是通过一些手段,结识了秦耀,并且成功地挤跑了常霸占在秦耀身边的那个女人。
  在他以为自己期盼已久的幸福终将来临的时候,他瞧见了郑凌给耿晨鑫看的那张图片,与他们盯视的焦点不同,他看的是那串数字,那个他能脱口而出的手机号码。
  秦耀还是认识了郑凌,比他想象的要看中的多。他的重生并未改变什么。
  那一刻他嫉妒的想直接伸手掐死郑凌,好在有人过来找他说话。
  差一点,只差一点他就干了傻事。千载难逢的重生机会他不能白白浪费,他还什么都没做。
  之后他装作不知此事,继续呆在秦耀身边。
  思绪回到一天前。他忍不住开口问秦耀:“你爱我吗?”
  那时的秦耀正在摆弄手机,头也未抬地反问他:“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不爱我。但他笑着说:“我觉得你很爱我。”
  秦耀笑了,是那种大声的朗笑。
  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自欺欺人的小丑。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在心里用各种残酷的杀人手法杀死了郑凌无数次。
  突然眼睛有些酸了,盯着手机屏幕许久的余恒却莫名地笑了。
  谁能告诉我,爱错了人该怎么办?
  次日临近中午,秦耀亲自登门拜访,他想得到一个准信。
  按动门铃无数次,里面却无人应答。
  急躁的他伸手拍响了防盗门:“郑凌,我是秦耀,出来。”
  屋内没有丝毫响动。
  他拍门的力气更大了,大到隔壁的门打开了,一个中年男子从里探出头来,问:“你找郑凌?”
  秦耀看了他一眼,松开手插进兜里,站在那里点了点头。
  中年男子说道:“他搬走了。”
  “什么?搬走了?”想过无数次郑凌会有怎样的反应,但他却从未想过郑凌会搬走。秦耀皱着眉,上前一步问道:“什么时候走的?搬哪去了?”
  中年男子往里缩了缩脖子,把门也往里关了关,只留了条缝,然后这才说道:“好像是搬到国外去了,昨晚就收拾东西搬走了。”
  “国外?”他孤身一人,怎么会突然搬到国外去?秦耀又问道:“他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中年男子抬头看了看门框,似是在回忆,说:“好像说是不会回来了。”
  不会回来?秦耀不相信,“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搬走吗?”
  “好像是他在国外的一个亲戚觉得他在国内孤苦无依,就把他接了过去,或许是想让他在国外跟他们一起过年也说不定。”
  “那你知道他去了哪个国家吗?”
  “这个就不知道了,他没说。”
  秦耀没再说话,兀自愣神,中年男子见他似是在想事,便也就关上了门。
  秦耀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久到他的双腿已经发酸。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就认识郑凌了。那时郑凌还是个稚嫩的孩子,但他的表现却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的稚嫩,他的言行很是老成,且总是皱着眉,不苟言笑,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有些手欠扁的人就喜欢欺负他这样的。
  记得初次遇见郑凌的时候,那时他正被几个地痞流氓收拾,整个人惨兮兮的,被揪住衣领提起,一声不吭地像个快要风化的破布娃娃。他难得的一时心善,上前呵斥了那几个人。
  他走近了些,弯腰盯着被扔在地上的人。
  他说:“小鬼,你能自己回家吗?”
  当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小小的郑凌扶着墙壁慢慢爬起来,顺手抹了把被揍出来的鼻血,嘴里咬牙挤出一个字:“能。”
  说着,小小的个子就缓缓地沿着墙脚挪动,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看着看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帮了你,你好像还没谢我。”
  小孩身影一顿,接着才说道:“谢了。”然后又慢慢挪动。
  竟是头也未回,这么酷。
  当时的他没想着要去帮忙,他没那么好心。
  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他就把小孩的样子记在了脑海中,这一记便是一生。
  之后他打听了这个小孩的一些家庭情况,只是那时的他听后没再留意。他不是个慈善家,也不是个喜好插手别人家务事的人,这一忽视,便是整整五年。直到那天在烧烤摊遇到郑凌,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他幼时。
  他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他的改变。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周身的棱角,改用被人鄙夷的懦弱来保卫自己,好让别人不要关注他,从而无视他。
  他确实做到了,他身边的人没一个正眼瞧他,都在嘲笑他,当听到这里的时候,他恼了,但没表现出来。而那时他也有些生气,气那个倔强的小男孩变了。
  可是不知怎地,他却对这样的郑凌愈加在意起来了,他会去想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
  因为这样子的他更值得人疼爱。
  若不是生活艰辛,谁又能轻易改变自己的心性。
  正当他悄然关注郑凌的时候,余恒来到了他的身边,开口便说喜欢他。
  秦耀只觉得好笑。突然有一天,一个行走的闪光点找上自己,说对自己一见钟情。他只觉得这人另有所图。
  但他还是留下了他,他想知道这人究竟想干什么。
  某一天,他无意间提到了郑凌,余恒的眼神瞬间就变了,变得阴鸷凶残,像是跟郑凌有不共戴天之仇。虽然他很快就用平和掩盖了,但他还是瞧见了,瞧得一清二楚。
  拥有如此骇人眼神的人,绝非善类。
  从那以后,他不再当着他的面提起郑凌,他怕他会伤害郑凌。在他还未强大之前,他暂时还保护不了他。
  可在他还未靠近的时候,郑凌就走了,去了国外。
  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他去哪里找他。
  此刻,他想变得强大的心再次汹涌起来。
  我一定会找到你,然后不再放你走。
  这晚,他拨通了郑凌好友耿晨鑫的手机号码。
  对方竟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起初他以为他是在骗他,以为他是跟郑凌串通好了,不愿意告诉自己罢了。
  但后来耿晨鑫的一系列举动,让他不得不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郑凌去哪了。
  得知此事,他的心并未好受。他这时才清楚地认识到,原来他们从未在他的心中占有一丝一毫的位置。
  郑凌依旧如他幼时那样,不,是比以往更甚,他的心更狠了,有些人有些事,说丢就丢。
  若时光倒流,过去的五年我没有忽视你,一直陪伴着你,我是不是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在未来的日子里,午夜梦回的时候,秦耀会翻开他与郑凌的短信记录,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交集。那个问话你未拒绝,我就当你总有一天会答应。
  领成绩单那天,耿晨鑫等了很久,最后他把郑凌的奖状带回了家,他时常会对着郑凌的名字喃喃自语:“我等你来拿。”
  时光无情,在四季这条周而复始的道路上,沉默地一步步走着……


第20章
  郑凌这次穿越的时空仍是现代,一个与过去毫无瓜葛的繁华大都市。
  刚一来,郑凌还没喘口气,金凤凰就迫不及待地把记忆传输给他。
  这一世他不再叫郑凌了,而是唐奇,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二十三岁青年,至今未谈过恋爱,也没读过几年书,每天就是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交道。
  从小到大他一直一个人生活,他不知道他的父母到哪儿去了,为何要抛下他,但他从未想过要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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