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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神使大人 (翡冷翠微凉)


  安冬尝了一口:“真好吃。”
  何清欢趁着他吃的时候,把剩余的鸡血盛到另一个石碗里,也递给他了。
  安冬不好意思了;“我不吃了。”
  “吃啥补啥,你流了那么多血,一只鸡的血也没又多少,吃吧。”
  安冬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吃啥补啥。
  看着坚持在面前的石碗,还有碗里滑嫩鲜美的鸡血,安冬接过石碗,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说实话,刚才那小半碗根本不够,只是把馋虫勾引的更馋了而已。
  吃完了鸡血,二人躺下睡觉,一觉到天明。
  巫医和族长早被满帐篷的三七吨野鸡的香味刺激醒了,看着帐篷角落里吉吉咯咯的一群鸡,睁大了眼睛,交换了一个眼神:“神使昨晚真的去抓鸡了,而且都是活的!”
  他们从来没有抓到过活物,因为用的武器是长木棒和短木棒,只能上去一阵狂砸,基本上除了逃跑的,留下的都被砸死了。
  经过一晚上的炖煮,鸡肉几乎是一碰就烂,汤汁浓郁到粘稠,散发着诱人的浓香。
  族长顾不得洗漱,轻轻呼唤:“神使大人,神使大人,”
  何清欢嗯了一声。
  族长神使大人白白净净的脸庞,懵懂的睁开眼睛,暗叹:‘神使大人真的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漂亮啊。’这是绝对不敢冒犯,说出来的,
  “我们可以吃鸡了吗?”
  “可以,吃吧,别忘了撒点盐再吃。”炖肉的时候盐放早了会让肉永远都炖不烂的。
  兰州有一道著名的水煮羊肉就是白水煮等到出锅的时候才撒盐,无比鲜美。
  族长和巫医还有少年安冬三个人和昨晚一样,两个碗,一个锅,不过还算又良心,给何清欢的不锈钢小锅里盛了一锅,然后才开始吃的。
  “阿娘,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呢。”
  巫医点头:“神使大人果然是来拯救我们部落的。”
  三七吨野鸡在现代也是极受追捧的一道养生菜,何况在荒蛮时代。
  三人吃完都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呢。
  族长吃完饭心满意足的出去布置今天的任务去了。
  部落里一般都吃两顿,早餐出门之前一顿,好有力气进行一天的活动,晚上就吃当天打到的猎物。
  早餐一般是女人和孩子采集捕猎到的食物,很少有剩下的。
  中午的时候,饿了就随手采摘一些野菜野果果腹,现在是春天只能吃些野菜,只是那些野菜生吃,各种味道,苦的,涩的,酸的,麻的,很少有清新爽口的,有的还很邪恶的长着刺。
  族长站在营地中央的空地上,环视四周,观察有没有异常。
  东南角的树林里有青烟冒出来,顿时,族长皱起眉头
  “春天,春水,春树,岩石!”
  听见族长的大嗓门的几个人纷纷来到跟前。
  族长一指远处的青烟:“去哪里看看怎么回事,不要被人发现,被人发现不要起冲突。”
  昨天族里受伤严重,如果来个大一点的部落,高山部落肯定要吃亏的。
  “小心为上。”
  四人答应了,拿着木棒,飞速离开。
  看着他们离去,族长低头看到地上的昨夜杀鸡的一点血渍,虽然大部分被何清欢收集到石碗里,黑夜里难免有滴到外面的,族长伸出脚丫子巴拉些土掩埋上。
  正在洗漱的何清欢见状,立刻明白了,这里的野兽嗅觉灵敏,是人类的上百倍,一点的血迹就足以引来野兽的袭击。
  “对不起。”
  族长说:“再杀鸡让我来就行。”一边把长的鸡毛收集起来,可以给女人和孩子做装饰品,哄他们开心。
  小的零碎的准备掩埋或者扔掉。
  何清欢说:“别扔别扔,这些小的,等冬天天冷的时候,可以缝在衣服里面保暖。”
  族长看看细小的鸡毛,他们用整张的兽皮围在身上保暖,可是细碎的鸡毛怎么弄在身上?
  不过既然神使大人吩咐了,就收集起来好了。
  何清欢端着不锈钢锅,蹲在帐篷口看族长布置今天的任务。
  清点了勇士的数量,一共只有四十个人,除去昨天死掉的一个人,受伤的八个人。
  今天有两个健壮的女人参加,女人只是比男人在胸部多围了一块兽皮。
  还挺进步的啊。
  要知道现在的非洲,所谓人类的起源地,当地土著的女人也是光着生活的。
  何清欢想多了,只是因为早春天气冷,等到夏天,才发现,大家都只围了一小块皮子。
  那时逼得何清欢发明布料。
  族长因为刚刚发现青烟有人类的活动痕迹,不知是敌是友,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族里没有可以吃的食物,不出去打猎,晚上就要饿肚子。
  女人和孩子吃完饭都去附近的树林里采摘和下陷阱了。
  族长吩咐他们不要走远,以可以看到营地为界。女人们带着孩子走了,老人留下看守营地。
  何清欢吃完早饭的时候,四勇士回来了,并且带回了一个壮汉。
  何清欢端着空了的不锈钢锅,想去下面的小河洗刷,迎面就看到了那个披着阳光走来的男人。
  一件皮毛一体的坎肩,下面也是皮裙,剑齿虎的毛色。
  古铜色的四肢裸露在外,充分展示了主人的肌肉。
  脖子上的皮绳上拴着一颗巨大的虎牙。
  阳光在他身上涂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何清欢觉得头晕,自我暗示:我是低血糖,刚一站起来血液供应不良造成的。
  晕晕乎乎的那个人走近了,斧劈刀削一般硬朗的五官,立体深邃,如同希腊美神大卫。
  何清欢的美神。别人的美神是维纳斯。
  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白伏城看着山坡上端着小锅傻傻看着自己的“神使大人”漂亮可爱又呆萌,
  白净的脸上只有两个字:“好帅。”典型的花痴脸。
  白伏城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走近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何清欢被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看着就已经腿软了,再听到这首诗,天呀。
  小锅掉在地上,咕噜滚开,话也说不利索了:“你,你”
  你也是穿来的?穿来几年了?怎么穿来的?。。。。
  巨大的惊喜,他乡遇故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白伏城熊抱,热情的给了一个响亮的吻,并且是吻在嘴唇上。
  何清欢连惊带吓的,还没挣脱,那边就已经离开了。
  急忙摸一把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强劲有力的吻擦掉,可是那种霸道凌冽男人费洛蒙深刻的印在骨子里。
  我靠,他妈的,老子的初吻!怎么能这么随便快捷?
  白伏城哈哈大笑,看着怒目而视的何清欢:“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何清欢的自尊心也上来了:“老子凭什么告诉你!”就算你长的是老子的菜,也不能这么随便!
  “你不告诉我也没关系,因为在这个世界只有你和我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
  说罢眉毛一挑,要多坏有多坏。
  何清欢气的弯腰捡起自己的小锅,去小河边洗刷了。
  身后传来白伏城的大笑。
  四勇士带领白伏城来到族长面前:“这是我们的族长,大山。”
  白伏城伸出右手,表明自己的手中没有武器,大山也伸出右手,互相握住。
  握手礼就是这样发展而来的,给对方看自己的右手,表示没有武器,是安全的。
  达成临时和平协议。


第7章 史上第一间厕所
  白伏城弯腰:“我是大熊部落的族长白伏城。”
  大山看着他,昨天他扛着神使跑的飞快,只是模糊的看到人群中盖一个勇猛的身影,今天一见,果然不负勇士的名号。
  “你来干什么?”不是来抢我们的神使吧?族长很不友好的问。
  “我的儿子昨天混乱之中被高山部落的人拉到你们营地了。我只是来看看他的。”
  昨天他只是带着部落的勇士路过,恰巧看到何清欢从空中落下来,那装备,那登山服,那满是口袋的裤子,我的妈呀,终于来一个老家的人了。
  情急之下就往高山部落里冲,也没想怎么呀,就被高山部落的人误会了,以为要抢他们从天儿将的神使大人,怎么可以?
  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还死了人。
  还引来了狼群。
  大熊部落也伤了七七八八的,昨天忙着扎帐篷,救治伤员,就没有过来。
  今天一大早,白伏城准备过来,正好四勇士出现在他们的临时营地,说明来意,四勇士就允许他自己不带武器过来他们部落。
  原始人也是非常有警惕心的,比如自己的营地,自己部落特长的技能和别的部落没有的东西。
  那是决不能给外部落的人看的。
  既然白伏城答应不带武器进来,那就不怕他了,部落里可是还有四十个勇士呢。
  族长点头:‘跟我来吧。”
  带着白伏城进了帐篷,安冬一看他进来,想要坐起来:“阿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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