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使大人 (翡冷翠微凉)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翡冷翠微凉
- 入库:04.10
何清欢沉默着,他是一个外来人,还没摸清具体情况也没办法给出指导方针,还是多做了解之后,一步一步的来吧。
帐篷里一片安静,慢慢的睡着了。
第5章 捉野鸡去啦
捉野鸡去啦
何清欢在黑夜里睁大眼睛,透过帐篷顶的洞,看到外面的星空,星星又多又亮,美丽极了。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爷爷奶奶,老爸老妈,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家庭群发了一个消息,我很好,你们不用担心。
没有信号,默默的收了手机。
想起自己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老妈,老妈对他的教育完全不同于别的家庭。
完全的放羊,基本上不管,也是两口子工作很忙。
一有假期就带着他去徒步,登山,野外生存。
忘了说,老妈是军医。
曾经上过非洲的战场,所以,养出的孩子别指望会和伪娘沾边,生存能力和野外生存能力相当的强啊。
何清欢怀念了一会儿家人,马上就放弃了这种自我惩罚式的自怜。
自怜自艾的思念,痛苦,悲伤啊,心理医生的婶婶曾经说过,这种小情绪千万要不得,更不能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小情绪放任不管,危害大着呢。
我怎么这么倒霉,怎么偏偏是我?
然后抱怨,怨恨,愤怒,仇恨,影响的是自己的心里健康,最后波及到身体健康,让周围的人也跟着你不高兴,陷入一种低气压。
何必,何必呢?
还是想想当务之急吧。
看着周围睡的很香的三个人,默默起身,把瑞士军刀插在裤兜里,红外线望远镜挂在胸前,拿出强光手电斜背在肩上,拽了几根巫医的麻绳,拿了自己的网兜。
轻手轻脚的出了帐篷。
夜晚森林里一片宁静,空气中弥漫着草木的清甜味道,这种富含氧离子的空气,让何清欢大脑无比清醒,感觉运算速度都灵敏了不少呢。
夜空中可以看到北斗七星,但是现在的勺子形状没有后来的那么弯曲,现在还很平。
根据北斗七星的弧度,何清欢大约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一万年。
公元前3000年,埃及已经开始法老的统治了。
他们进入农耕的时代大约也是自己现在的这个时期、
经过漫长缓慢的发展才能在公元前3000年的时候,开始文明。
北斗七星的勺子柄正指向东方,表明现在是春天。
低头看手上的户外登山手表。
这是老爸送给他的礼物,日期,照明,闹钟,防水,温度,罗盘,气压,海拔,太阳能充电,经纬度,全功能,大表盘,大字号读数,外观霸气,制造精巧。
还显示此刻是五月四日晚九点半,海拔456米,东经35625度,北纬1183398度。
何清欢在脑海中的地图上标出自己的位置,对应后世的地理版图,大概在北温带。
现在大约是小冰河气候,不像冰川气候那样,地球上的冰盖恨不能覆盖到赤道。
气候相对温暖一点,适合人类和动物的繁衍发展。
还好。何清欢安慰自己,他可不想在原始社会来场现实版的《后天》。
春天的夜晚相当的寒冷,多亏他穿的的登山服是正品可以抵御零下十几度的低温。
他走出营地,爬上一棵树,先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森林里的动静。.
因为树木都是自然生长的很少见后世被人类修剪的笔直高纵的树木,都是自由生长的,树干上很多的分枝,这让何清欢很容易就爬上去了。
森林里的晚上,相对白天安静很多,偶尔又小型的动物,分不清是獴还是狐狸,小小步伐的刺溜刺溜的跑过去。
没有看到大型的猛兽,大型猛兽在树林里容易失去猎物的踪迹,被树枝所阻挡,所以他们不喜欢在茂密的树林里行动。。
何清欢往森林深处走去,他的视力很快就适应了有微弱月光的环境。
走一段之后又爬上树,这样可以安心的观察周边的情况。
仔细的寻找之后,红外线望远镜在远处发现了一群的红点,安静的爬在树枝上。
何清欢确立了位置之后,迅速移动到那群动物下面,是鸡,大群的野鸡。
他准备好网兜,突然开了强光手电,他的手电功率强大,夜间可以照到一公里以外的地方。
野鸡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本来就夜盲,被强光一照,一个个,真是呆若木鸡。
何清欢手脚利落的像摘水果一样,把肥美的野鸡,塞进网兜里。、
很快他的网兜就装满了五六只野鸡。每只都有四五斤。
考虑他能否背的动的原因,还有夜里不安全,免得被其他生物攻击,所以,他恋恋不舍的又抓了三只捆上脚爪,在手上拎着。
扛起网兜,甩在后背,拎着三只,何清欢迅速往营地奔跑。
他的方向感非常好,即使在陌生的城市和野外,从没有因为路程的弯曲,而迷失方向,老妈说他的方向感就如同信鸽一样灵敏。
来的时候他为了寻找野鸡,他走了一些弯路,回去的时候,虽然他自信,但是也按原路返回的。
谨慎是老妈教给他的另一个优良美德,因为在战场上,一个马虎,丢失的也许是自己的性命,也许是战友的性命。
何清欢偷偷溜进帐篷,少年正睁着眼睛看着他。
何清欢被抓包,尴尬的一笑:“给你炖鸡吃。”
说着把网兜里的鸡掏出一只来,余下的就让他们在里面呆着,只是系上网兜上的绳子就跑不出来了。
手上的三只也放在旁边,一群鸡因为大家挤在一群,觉得安全了,低声咕咕叫了几声互相打了招呼,又睡去了。
石锅里坐着水,少年因为疼痛睡不安稳,何清欢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只是伤口疼痛,他无法跟着出去,就往火堆里加柴。
火是很重要的东西,一般都是部落里重要的人保管火苗。
所以,他自觉的就保护火苗没有熄灭。
此刻,石锅里的水已经开了。
何清欢正好可以用他杀鸡。
拿过一个石碗,摸出瑞士军刀,一手薅过一只鸡,拿到帐篷外面,手起刀落,喉管就被割破。
野鸡努力的挣扎着,何清欢双手固定,刀口朝下,把鸡血都流进石碗里。
少年帐篷口探头看着何清欢处理鸡。
鸡差不多不再挣扎的时候,何清欢把他扔在地上,把石锅端出来,好沉的锅。
还是赶紧找粘土烧制陶器啊,事情可真多啊。
捡起野鸡扔进开水里,翻滚,争取每个地方都被开水烫到。
重点烫头和脖子处的细毛。
嘴里虚着气,伸手拔大毛,大毛很容易就被拔下来了,连鸡爪也浸在开水里烫透,外面的老皮,趁热用力一撸,就脱落了,露出里面白嫩的鸡爪。
少年在帐篷的缝隙里看着神使杀鸡,烫的嘴唇不停的嘘嘘吹气,嘴角不由的翘起一个弧度。
他杀鸡和阿爹一样的过程,而不是和这里的人一样生拔毛。
鸡脖子上的细毛由于烫的恰到好处,反向撸了几把,也褪干净了,连何清欢也对鸡头没有信心,试着薅了几把,很神奇的竟然也拔得不错。
剩下几根回帐篷仔细的拔就可以了。、
然后开膛破肚,把苦胆揪出来扔掉,余下的,鸡肝,鸡胗,鸡心,都是好东西,把鸡肠子在水里反复清洗,鸡肠子又粗又肥,真是只肥鸡。
扭头对看得津津有味的安冬说:“鸡肠子可好吃了,就是收拾起来费事。”
安冬看着他处理鸡,就把他的手艺给学走了,阿爹生活上是个粗人,可不屑这些鸡杂。
借着月光,何清欢又去下面的小河里打水回来,从新坐在火上,把洗净的鸡,用刀按着关节拆卸开,扔进锅里煮着。
等开了锅,就撤了大木头,只余一些小树枝在锅底慢慢的燃烧着。
把浮沫打出去,扔进三七。
由于没有锅盖,水就放的足。
少年看着锅里翻腾的鸡肉,闻着香味,脸上显出好想吃的表情。
第6章 出现在原始社会的特种兵
何清欢问:“又饿了?”
安冬摇头,晚饭已经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了,怎么还能再要吃的。
吃不饱是正常的,饿肚子已经是习惯了,就是闻着鲜甜的鸡汤味道太馋了。
何清欢把刚才的鸡血洒上一点点的盐,盐已经凝固了,小心的滑到肉汤里,用刀花开小块。
一会儿就从鲜红色变成了暗红色,用自己的不锈钢小勺一块一块的盛出来,鲜嫩软滑的鸡血哆嗦着来到安冬面前,“尝尝。”
安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吃食,动物的血他们一般都是在捕猎的当时扑上去喝鲜的,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变成块状的东西。
安冬小心的拿起一块,嫩的竟然拿不起来,何清欢说:“你等着。”
拿起一块树枝,用军刀咔咔几下就削出一个类似他手里的所谓勺子一样的东西。
只是前面的原型是个平板,没有凹下去而已。
不过这样已经非常好用了,可以用那头的圆板挖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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