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来银气得不行,就算这是夫人派过来的人也一点都没留情面。要不是在大少爷面前,他恨不得直接上前撕了这丫鬟!他从小看到大的大少爷啊,这是造了什么孽!
丫鬟面若土色跌跌撞撞地正要哭着退下,却又被庄来银喝了一句:“等等!来福呢!”
被告知来福半个时辰前被二少爷的人叫了过去,还没回来时,庄来银的脸色更加不好了。索性亲自走到门外另叫了几个小厮过来再彻底检查一遍房里的器物。
在庄来银发作丫鬟处理后续事务时,在一旁的毛顺就观察起了这位奇怪的大少爷。
好像被他猜对了,这是个“问题少年”。
在毛顺好奇地打量他时,他还冲毛顺笑笑。坦荡无心机的笑,似乎全然不觉得自己引发了一波小骚动。
不过笑容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很快又恢复成呆愣愣的样子,盯着自己的手腕瞧,还用一个指头摩挲蓝紫色的血管。
不笑的时候,眉眼看着有点眼熟。
毛顺总觉得他像个谁,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他不确定是原来世界认识的人,还是来到这里之后认识的人。
安排好了一应事务之后,庄来银才跟毛顺说起了大少爷的情况。
大少爷原本一直好好的,是在去年才开始变得不对劲的。
有一天,突然对所有人宣布说他要修仙,于是整夜整夜不睡觉,然后人就变得恍恍惚惚,白日里走着路都能突然倒地睡着,为此很是受了些皮外伤,庄老爷阻止不了他,只好派人时刻跟着他。
然而如此过了些天,又说梦里有大仙点拨他修仙,于是没日没夜地睡,醒了就吃点东西继续睡,实在睡不着就开始砸东西,打拳,爬树。发泄一通之后再力竭而睡。
这期间,庄家找了许多郎中来看,皆束手无策。主要是谁也看不出是什么问题。每个人诊后都说大少爷身体很好,连药都不用吃,找来的算相大师也说大少爷是少灾少病富贵一生的命数。
渐渐地,就有很多人说大少爷是中邪了。可就算请回了有名的神婆巫者做了几回法,依然没什么改变。
后来就被移到了内院偏角的这座院子里。这里场地开阔却又僻静些,不容易被外人打扰,也不会打扰到别人。
说是在内院,其实相当于独立出来的一块地方,与真正的女眷内宅间还隔着高高的院墙和厚重的铁门。大少爷自己倒是喜欢这里,住久了情绪起伏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大了。
其实,大少爷也有状态正常的时候。一个月加起来也有那么七八天吧。正常时候的大少爷,不记得其他时候做的事,只是变得比以前更爱清静,常常自己一个人写字,看书,种花。
他喜欢种花,却只喜欢美人蕉,于是院子里种了一大片,红红黄黄的,几乎占满。奇异的是发病时也没胡乱毁掉。
作者有话要说: emmm,明天见(?)
☆、二十三 兰芝堡打工3
大少爷嫌人多,拒绝了多余的仆人,只留下顺眼的两个。当然,庄老爷不可能放任他自己呆着,他觉得大少爷就算正常时候也不对劲,让人很不放心。所以院门外总有来回巡视的人,以便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只没事时不会进院子,免得刺激到他。
天长日久的,大少爷没一点好转迹象,时不时就要疯一阵,已经回不到原来。庄老爷就渐渐失望了。
本来好的时候也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何况成了半疯的样子,便把关爱更多地转移到了能干的次子身上。
庄来银让他来看着大少爷,也只是先来碰碰运气,还不一定就能留下,不然当个护院也好,就自家侄子来福那身板瘦弱得一阵风就能吹跑,顶不了什么事,大少爷身边可靠的人还是太少了。
家里好多下人都不太愿意来偏院,毕竟大少爷这个样子,又不受家主重视,来这里能有什么前途。庄家自诩宽厚,自然做不出强逼人的事,倒是有些看上丰厚例银的下人愿意过来,可又不入大少爷的眼。
庄来银是见毛顺模样长得周正,做事又诚恳不多话,加上洪山那老小子那么推荐,就想着带来试试,要是被大少爷赶出来了也没事,需要这种人才的地方多着。
结果就被留了下来。
正好刚撵了个丫鬟,毛顺就补上了。
自己还是个半大少年,却要照顾另一个少年,幸亏内里已经二十好几,做起事来不至于真像个孩子一样不可靠。因此,庄来银每次过来看到毛顺都是妥妥帖帖的,有一次大少爷在美人蕉地里睡着了,却见毛顺轻轻松松就打横抱起了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的大少爷,好好地进房放到了床上。
如此,更是放心不少。毕竟毛顺不是家仆,只是签了五年契,主家对他的威慑力有限,就怕会出岔子。如今却认为这也许就是缘分。毛顺力气大,出点状况能一个顶俩,合了大少爷脾气,自己事儿又少,与家里其他人没什么牵扯,也没有他这个年纪常有的毛躁跳脱,这样适合的人,上哪再去找第二个。
所以颇为动情地对毛顺说,只要他把大少爷看好,其他事完全不用理会,规矩什么的差一点也没事,尽管安心呆着就好。
毛顺感叹:这的确是真正关心大少爷的人呐。
对于这份工作,毛顺挺容易就上手了。大少爷的病其实不太严重,有时候甚至分不清他是正常还是不正常。因为两种状态越来越像了,都是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最多不过趁人不注意,爬到屋顶上,说是“餐风饮露”。
仰头看向又蹿到屋顶的人,恐高的毛顺深吸一口气,战战兢兢爬到梯子上,克制着腿抖,像哄猫下房一样去哄大少爷。
“我们去给花浇水好不好?或者做点心吃?你坐在那里会摔下来的,摔到地上可疼了。”
这种时候大少爷一般不理会他。平日里所谓的“青眼有加”也只是和对其他人的态度比而已。
最后还是靠来福一句“老爷来了”才唬得他当时就滚了下来。差点没把毛顺吓死。
结果,下面早有几个不知从哪钻出来的小厮拉开棉被摆好了接的姿势。
看来是司空见惯了。
大少爷大概有双重人格。毛顺自负不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先入为主的想法也容易不够客观。所以,他是在观察了半个月后才得出这个结论的。不管是不是,他算是摸到了点对付大少爷的小窍门。
“阿毛,阿毛!”大少爷又在叫了。
毛顺赶紧放下手中的铲子,跑到屋前,仰头问:“渴了?饿了?”
大少爷又用那双如溪水般清凌凌的眸子看了他半晌,说:“你是谁。”
又来了。
“我是阿毛啊,你刚才叫我了。”
“阿毛脸是圆的。”
“……”
好吧,他这两天的确好像又长大了一点,所以脸稍微变尖了那么一点,但真的只是一点点,别人看他根本没发现有什么差别好吗。这种地方怎么观察力那么强。
“阿毛长大了。”
“哦。”大少爷沉默了下,挪了挪坐在屋脊上的屁股,双手重新搭起凉棚看向之前看的地方,声音凉凉的:“我还是喜欢小圆脸,之前有个丫头就是圆圆的像糯米丸子,叫什么来着?圆圆吧,不知道去哪了,你去把她找回来。嗯,我饿了。”
这话说得好像要把她找回来吃了似的……
就因为一句话,“圆圆”很快被找了回来。不过当天就被砸晕了。
大少爷从屋顶跳下来时没跳到棉被上,自己硬生生在半空中扭转了方向,结果正好砸到了刚被叫回来还没来得及适应自己新名字的丫鬟身上。
和往常一样,体质极其特殊的大少爷自己啥事没有。只是揉了揉撞到丫鬟额角的胳膊肘,开心地拉起毛顺就走。
“来吃煎饼吧!”
自从自己馋嘴偷偷摊了次简易煎饼,被大少爷吃到之后,他就惦记上了,时不时要吃一次。
其实煎饼并不罕见,大街上就有,只不过这玩意儿属于平民食物,大少爷以前从没吃过。
因为听毛顺说工具不趁手不方便摊煎饼,还专门让人打制了个据说摊饼用的铁鏊子。煎饼虽然大厨房也能做,可大少爷点名就是要毛顺做,毛顺也真是服了。
大少爷从头到尾就坚持三个字:不,一,样。
于是调面糊,刷油,摊,翻面,打鸡蛋,刷酱,洒葱,最后夹上黄瓜条、腊肠和炸面酥,再裹起来,对折,油纸包了拿在手上咬上一口。
嗯,喷香喷香。
实际上毛顺手艺不咋样,摊出来的煎饼厚薄不均,形状也不好,可胜在食材新鲜,酱料配菜本身也都味美,所以不管怎么组合都很难不好吃。再加上是自己亲手做的,满满的成就感加持,味道自然更不一样。
大少爷自己也上手裹了一个——摊饼步骤坚决不让他碰,怕受伤——也是吃得满脸笑容。也难怪厨房送来的煎饼明明好看又好吃,他却不满意。
确实是不一样的,吃的是一种心境吧。很多事都是自己动手,其乐无穷啊。大少爷还会把煎饼分给圆圆和来福,是个不吃独食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