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人穿红大多穿暗红, 若不是总角年纪,绝不敢将这鲜嫩颜色往身上套, 沈歌穿着却十足合适,一身红色的衣裳衬着雪白的脸庞, 脸上满是笑意, 别提多喜庆。
荀飞光多望了两眼,沈歌误会他的神色, 紧张问道:“绿枝姑娘道我上一年多遭灾, 特让我穿红挡煞。怎么,很不好看么?”
“并不, 红色合适你。”荀飞光说着递他个红封, “吉祥如意。”
荀飞光声音本就低沉,一大早起来更带着丝沙哑, 别提多有磁性。沈歌听罢, 莫名觉着耳朵热起来。
荀飞光亦穿上新衣,不似沈歌鲜艳,他只着一身月色锦袍。那身衣物贴着的他健壮的身形,越发衬得他玉树临风。
绿枝与步莲手艺极好,沈歌一身新衣精美细致,然精美太过还带着几分孩子气, 远不若荀飞光这身充满成熟男人的味道。
沈歌望着他宽厚的肩,目光颇带羡慕,若不是荀飞光为人一向严肃,他简直想伸手去摸一摸。毕竟这副好身材可不是人人都能练出,纵使前世专吃这碗饭的名人,也无几人能如荀飞光一般身形健美流畅,气质沉稳大气。
沈歌心头蠢蠢欲动,荀飞光道:“今日大年初一,你可有想去之地?”
“无,困得很。”沈歌抬手遮掩着打个哈欠,指着自个那光滑白皙的脸,叹气道:“你瞧我眼下,若不是大年初一不能犯懒,我现如今最想去的地方便是床铺之中。”
沈歌那张精致的脸简直要戳到眼前,荀飞光瞥他一眼,“懒货。”口中虽嫌弃,语气却带着十足的亲近。
沈歌低声嘀咕,“我可还在长个,多睡些方能长得高。”
“邪说歪理!”荀飞光说他一句,又问,“你身量现如今比去年如何?”
“长高一个指节左右罢,荀哥,我现如今是不是到你嘴唇了?”沈歌伸出一个指头比划后拉住他,“荀哥,你站好,让我比一比。”
荀飞光任他去,站直了等沈歌靠过来。沈歌挺直腰板站于荀飞光面前,头顶果真到荀飞光嘴唇的位置。
两人站得极近,荀飞光一低头便能吻上他额头。
沈歌笑得灿烂,朝荀飞光道:“我便说没错,我又长了些许。”
长得不算多,不过他这身量怎么也不算矮了,最令沈歌高兴的还是他真一直在长,估摸着新一年还能长高些。
荀飞光说他,“若想长便多吃些,你那猫食一般的饭量,从哪儿长?”
沈歌其实吃得并不少,不过对于同龄人来说就少一些。原本他在山下自己家时,一日三餐好好吃饭吃得还多些,上山后绿枝常给他送一些点心干果,沈歌闲来无事一直吃零嘴,正经饭食倒用得少。
这事沈歌可不敢叫荀飞光知晓,不然他得与绿枝一并领罚。
“其实已吃得不少,今年我定会再多吃些,争取高至荀哥你耳根。”
“定要与我比?”
“谁叫我认识的人中荀哥你高得最英武?”沈歌嘴甜地拍完马屁,攀着他往前走,“荀哥你不是问我有无想去之地么?你可有?”
“大年初一,昨日又下了场新雪,我们上山走走,去看寒梅如何?”
青梅是这一带人家常用的菜肴调味品,家家都会种,荀家庄更是在山上种了一大片。
梅花老早便开了,现如今仍是花期。梅花和雪绽放,走近些一片暗香萦绕,配着山景,别提多美。
沈歌多日未上山看梅,闻言立即赞同,“去!荀哥,就你我二人去,这次可莫带韶大哥他们。”
韶信类似荀飞光的侍卫,他没来之前,荀飞光一人入山猎巡,从未有什么事。他来后,荀飞光一旦外出,他便自觉随侍荀飞光左右,几乎寸步不离。
沈歌刚开始时还觉新鲜,大部分时候也理解,然有时却实在不想与荀飞光出门一趟,身后永远跟着人,不得清净。
荀飞光遂他意,“就你我二人。”
两人漫步踱出荀家庄。
荀家庄本就在半山腰,平日无人往来,极是清净。现下过年,人们并不外出走动做活,因此举目四望,颇有些“万径人踪灭”的禅意。
沈歌脚步轻快地走在荀飞光旁,呼吸清新凛冽的空气,整个人神清气爽,困意早就消失不见。
两人并未说话,不过两人相熟,哪怕什么也不说,就这么静静地走着,也极惬意。
韶信得沈歌叫上半年多的大哥,心里记挂于他,一大早便准备红包要给他,不想去他房里一看,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韶信转上一圈,回头见绿枝从走廊走过,连忙问:“沈歌儿去哪了?一大早便不见人。”
绿枝笑:“他与老爷出门去了,韶统领可有事要找他?”
“大过年的,哪来的事?不过想给他个红封,结果还找不着人。”韶信自己在一旁嘟囔完还觉不过瘾,忽然咂摸着问绿枝,“绿枝,你不觉老爷与沈歌儿过于亲近么?”
绿枝道:“沈歌儿长得好性子好,又是读书人,庄子里谁不与他亲近?”
“你莫与我打马虎眼,我想说什么你能不知?”
韶信与绿枝相熟,说起话素来不必顾忌。
韶信心细,许多事情只是不说,心中早有数,不然荀飞光这边人这么多,他也不能脱颖而出。
绿枝低声答:“你心中有数便行,何必我多言?”
荀飞光喜欢男子之事他们这些亲近的人都知晓,不过荀飞光这么多年来从未找过谁,连男宠都不曾有,若不是徐老跟着,他们都得怀疑主上是否有隐疾。
荀飞光能有亲近之人,他们自然为主上高兴。若不是如此,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沈歌一小秀才未必能入他们眼,更不必说对沈歌如此爱护。
原本众人只以为沈歌性子活泼,长得又好,是以破得主上另眼相待。这大半年过去,观二人相处,主上一直以君子之礼相待,众人却又觉事情恐怕不那么简单。他们主上多半动了真心。想来再这么下去,镇国公怕当真要多位男妻。
想到这,韶信不由轻轻打个寒颤,急忙将所想之事抛于脑后。
韶信晃了一圈,没得到答案,便回后院与一干手下吃酒去。
年过得极快,转眼就到元宵。
徐老期间找过荀飞光与沈歌一次,给他们带来几瓶丸药。
“这药掺了些上次挖出来的千年人参,最是滋补润泽不过。你们一日一丸不要断,好好养着,到秋来之时,身上的病根应当能除去。”
沈歌听徐老这一番话后下意识推拒,“我身子好得很……”
荀飞光未等他说完便打断他,淡淡道:“你不是要秋闱?若是不养好,拿什么去秋闱?”
徐老也道:“这可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东西,怎么?不稀罕?”
沈歌可不敢应这话,不然误会可大了,他忙道:“真是因着这东西珍贵,我方不好多吃。”
徐老作为大夫,最看不得他们这些小年轻不珍惜自己的身子,闻言不由吹胡子瞪眼,“东西再贵重可有人贵重?荀大人特地托我给你制的,不吃让它生虫?”
“哎,不是。”沈歌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徐老一把将瓷瓶塞入他手中,“你年纪虽小,身子却亏得不小,现下不好好养着,日后可要折寿!”
话说到这份上,沈歌哪还能推拒,忙谢过徐老,将装有药丸的瓷瓶收下。
徐老回去后,沈歌悄悄问荀飞光,“荀哥,我若是吃这丸药,你药可够?你莫说谎。”
沈歌自己是亏了元气,荀飞光却是余毒未清,怎么算都是他那头紧迫些。
“你小小一人,操那么大的心?”荀飞光揉他一把,道:“将心放回肚子里便是,那么大一根参,就是你我二人的丸药加起来,吃上三五几年亦吃不完。”
沈歌这才应下,嘴里还道:“我吃这些丸药,荀哥你可莫再提给我补银钱的事,参我可是有份吃的!”
荀飞光笑笑,并不作答。
坤究县县城还算大,元宵节县里家家挂灯笼,商户摊贩也会准备许多灯笼卖,更别提未婚男女及新婚夫妇们在这一日会提着灯笼上街游玩,是以街上将及热闹。
沈歌在吴夫子学堂里念过书,以往元宵有时就住在吴夫子家中,如此佳节,同窗们都会互相邀约,结伴而行,看灯也看人。
今年众位秀才在初秋便要下场,沈歌的同窗多在此列,故也无人要组织看灯。
沈歌心中老早便记着这事,一直撺掇荀飞光元宵日去看灯。
荀飞光对他向来有求必应,闻言便着人收拾东西,一起入县城去了。
荀飞光在县城有所小别院。
说是小别院,院子也有三进,加起来林林总总十七间能住人的房间。韶信与他的一干手下连带绿枝、步莲住进去也还算宽敞。
因要看灯,荀飞光一早便着人收拾出来了,元宵前一日就带着沈歌住了进去。
沈歌许久没与同窗们聊天,心下也想的紧,于是向荀飞光说了下,自己一人找同窗去了。
沈歌主要是想找萧思远。年前他便想去萧家,不过那时荀飞光在身旁,沈歌怕他在萧家闷着,便放弃那想法。
现在他人都住在县城,抽几个时辰去萧家一探也是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