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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男主请自重 (绊步多)


  在宫人见怪不怪的目光中,凌云蹭蹭蹭地爬上阶梯,径直朝内间的寝宫而去。
  寝宫里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音。凌云知道苏锦年身子不好,再加上间或无法无天的胡闹,每天都要睡上两个时辰的午觉,现在这时间,正是他睡午觉的时候。
  凌云暗自恼怒,一抓到这只兔子,太过于得意,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幸好没吵到锦年。
  他伸出另一只手,按住白兔不断想要挣扎的后腿,放轻脚步走进寝宫。
  这种时候,他应该出去才对,然而凌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悄悄接近了围满纱缦的大床。
  只看一眼,凌云暗暗对自己说。
  暗红色的帷幔被慢慢挑开,他小心翼翼看过去,却正对上一双盛满戏谑的琉璃眸子。
  凌云吓了一跳,手里的兔子都被吓得掉到地上,白兔甩甩被抓得酸痛的两只长耳朵,蹬蹬后腿,机灵地跑开了。
  偷看被抓包,凌云一张俊脸臊红,吭哧着说不出话。
  看到凌云这反应,床上的少年愉悦地笑了,故意拖长了声音唤他,“皇叔~”
  “你在干嘛?”少年雪肤乌发,身形纤细,琉璃般的眸子中似有水光荡漾,浓密羽睫不时轻颤,饱满的唇瓣如花朵般鲜红柔软。
  凌弈离京八年,苏锦年的身躯也如同杨柳抽条一般,从孩童的圆润变成了现在少年的纤细,十五岁的苏锦年四肢修长匀称,五官精致柔和,除去那一双琉璃水色的眸子,几乎让人找不到与六年前的相似之处。
  苏锦年越长越妖孽了。凌云脸色爆红,想起不久前被苏锦年下令暴打的丞相公子,在一场宴席上惊鸿一瞥,从此对苏锦年情根深种,某天看苏锦年醉酒落单,竟欲行不轨之事,幸亏苏锦年身边有皇帝钦派的军机营保护,才没有得逞。
  自此之后,丞相公子彻底扭转兴趣,着迷于鲜嫩可口的少年,放着家中后院的娇妻美妾,每日沉浸在南风馆中不可自拔。一日,丞相公子从烟柳之地出来时,倒霉地遇到逃窜的流寇,不由分说又被暴打了一顿,不像军机营那般有分寸,流寇下手招招狠辣要命,若不是清晨有人路过,丞相公子就不仅仅是双腿被废瘫痪在床那么简单,而是直接去见阎王了。


第10章 陛下,请自重(10)
  丞相在朝堂上声泪俱下,要求严惩那群胆大包天的流寇,却被皇帝抓住了丞相公子流连青楼楚馆影响恶劣的小辫子,斥责丞相家风不正,最后反而扣了丞相三月俸禄,以示惩戒。
  半点没有为丞相公子伸张正义的样子。
  大家都知道皇帝这是在为苏锦年出气,怪只怪丞相教子无方,纵容独子惹了不该惹的人。
  饶是如此,贪图苏锦年“美色”触犯雷区的人依旧如过江之鲫,如飞蛾扑火般源源不绝。
  凌云贪看苏锦年一眼,暗自咂舌,这样的妖孽,可不就是来惹人犯罪的吗?
  “皇叔?”见凌云久无反应,苏锦年似乎有些疑惑,嘴角微挑笑着问。
  虽然一开始要叫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孩子“皇叔”,苏锦年还是挺拉不下脸的,然而渐渐地,苏锦年更加倾向于将凌云当做自己同龄的哥们,称呼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
  而且有时候叫凌云皇叔,还能获得逗弄小孩的愉悦感。
  凌云红着脸,老成地叹了口气:“锦年,你以后还是少笑吧,外面坏人很多的。”
  苏锦年不以为然,随意披着小宇子放在床头的衣服就下了床,一双白玉无瑕的玉足就这么赤裸着踏在铺满了整个宫殿的绒白皮草上。凌云的眼睛不受控地落在上面,只觉得那脚趾指头上仿佛嵌了花瓣,透着粉嫩。
  仿佛意识到凌云的视线,那脚趾不安地蜷缩了一下,更显可爱。
  没有察觉到凌云的不对劲,苏锦年对他的话显然不以为然。嘴角挑起一个邪邪的弧度,过于澄澈的眸子却让这样的邪魅大打折扣,甚至透着几分纯然的狡黠:“小云,你真是越大越不可爱了,爱唠叨的性子都快赶上小宇子了。”
  听到苏锦年的称呼,凌云一张初现轮廓的俊脸黑了黑,但看到苏锦年充满生机的样子又不忍训斥,苏锦年三年前心疾又发作了一次,脸色苍白昏迷着的样子把凌云吓得不轻,从此再也不敢惹他生气,这宫中,除了皇帝和小宇子,恐怕就属他乐意这样惯着苏锦年了。
  看凌云一脸憋屈却又不敢(雾)反驳的样子,苏锦年志得意满地对1414炫耀:“今天的我依旧这么邪魅狷狂。”
  [1414:……]mdzz
  八年来,1414将各类知识给苏锦年恶补了一遍,虽不至于精通,但勉强也能应付了。于是,当初那纯白无瑕的小孩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这个精通各类网络用语,表情包段数后来居上超过他的苏锦年。
  苏锦年与凌云还在“和睦”接洽,软物落地的声音骤然响起,苏锦年朝发出声源望去,只见一只果盘大小的白兔委委屈屈地缩在屋角,显然刚刚落地的就是它,在它不远处,一只约摸有苏锦年膝盖高的绵羊正对它虎视眈眈,明明只是一只绵羊,却如同被侵犯领地的猛兽,拼死也要将入侵者赶出去。
  凌云嗤了一声,却还是什么都没说。
  苏锦年头疼地扶额,放软了声音呼唤处于暴怒中的绵羊,“绵绵,过来”
  没错,这就是苏锦年第一次去马场时凌弈送他的那只绵羊。
  通过1414,苏锦年知道了绵绵是一种温顺的食草动物,名为绵羊,这种羊只有雄性才会长坚硬的犄角,也更为暴躁,而绵绵头上始终软软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按1414百科所说,应该是十分温顺的,事实也是如此,八年来绵绵一直很温驯。
  这样富有攻击性还是头一次。
  听到苏锦年的召唤,绵绵两耳一扇,摇晃着绒球似的短尾巴,嘚嘚地朝他走过来,它颈脖上苏锦年系上的金色铃铛叮铃作响,仿佛欢迎战胜而归的将军所奏响的盛乐。
  苏锦年忍不住笑出声,伸出手抚了抚绵绵温热柔软的头顶,等它安静下来后才凉凉开口:“那只兔子,带回去吧,绵绵不喜欢。”
  凌云哼唧着:“哪里是它不喜欢,不要就算了。正好烤了吃。”
  看着被苏锦年抚摸一脸享受的绵绵,凌云产生了一股迷之嫉妒。他就知道,这么多年的陪伴,还是无法消弭那个人在苏锦年心上留下的痕迹。
  要不然怎么会对那个人送他的绵羊视若珍宝,而对自己亲手送来的白兔弃如敝履呢。
  凌云没有注意到,苏锦年抚摸绵绵头顶的手顿了顿,因为凌弈当年似乎也说过要将绵绵烤了的话?苏锦年垂下眼睑,不再搭理唱独角戏的凌云。
  凌云少年气愤地拎起还畏缩在角落里的白兔,恶狠狠地瞪着它红红的眼睛:“回去就烤了你!”
  边说还边用眼角余光注意着苏锦年的动向,发现苏锦年确实没有心软后,有些挫败。
  苏锦年毫无所动,事实上他感情淡漠,连对绵绵都只有多于其他物品的一丝丝宠爱罢了,若不是心脏偶尔会发出绞痛,苏锦年都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心了。
  话说回来,那颗心确实不是他的,而是原主凌锦年的。
  ——而凌云,在他眼里甚至比不过绵绵。
  凌云到底只是十三岁的少年,还是皇子,傲慢冲动惯了,今天被苏锦年这样下面子,也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了,提拉着“拒收物品”告辞,临出门的时候还回头说了一句,“凌弈明天回朝,你让他小心点……三哥他恐怕有行动。”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苏锦年有些惊讶,三皇子布局等着凌弈回京打算一网打尽的计划,拥有1414这个外挂的他当然知道。
  他惊讶的是与三皇子一母同胞的凌云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消息告诉他——这已经相当于是背叛了。
  身为皇室中人,已经十三岁的凌云不会不知道这个计划的重要性,一旦风声走露,与三皇子一母同胞的他根本逃不过追究,但他还是说了。
  这是为什么?不懂得情感的苏锦年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专心致志地逗弄着正打滚卖萌的绵绵,等着凌弈入京。
  [苏锦年:1414,剧情进度多少了?]
  [1414:50了。]
  如今剧情已经崩得不像样了,苏锦年与1414思考之后打算折中一下,帮助凌弈登上皇位,也算是完成了前期剧情,这样的话世界终结时至少还能拿个保底分。
  这八年来也不知为何,凌弈常常偷窜回宫,在暗处悄悄观察,若不是1414,苏锦年压根发现不凌弈的存在。
  与此同时苏锦年也确信,军机营早已在凌弈的掌控之中,否则凌弈也不可能三番四次地潜入宫中却不被发现。
  哪怕剧情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也还是以它执着的生命力,扳回了一部分。
  不管怎样,剧情进度能刷上来苏锦年与1414都喜大普奔。
  随着燕国儿郎在战场上的扬眉吐气,一个宛如战神一般的名字由兵卒渐渐传向百姓,战神凌弈,燕国守护神一样的存在。
  黑族终于投降了,这个消息令燕国举国沸腾,烟柳繁华的燕京城门处,更是挤满了欢迎凌弈班师回朝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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