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九叔叔,我从小患有心疾……早就习惯了,这点痛,不算什么的。”
“九叔叔……做个好皇帝好不好?”
做个好皇帝吗?凌弈看着纸面上笑容灿烂的少年,平直的嘴角微微勾起,吐出一个字,温柔缒绻,“锦年,九叔叔答应你。”
无论世人相不相信,凌弈从未想过要登上那个位子,成为受万人敬仰的九五之尊,一是他根本无心于天下,二是因为他知道,他身上流的根本不是皇室的血液。
当年先皇醉酒,恰巧宠幸了他的生母,然而世上的巧事大多是有人故意为之,没错,这整个事件都是凌弈的生母设计的。
凌弈的生父是军机营的二统领,因缘巧合之下与还是粗使宫女的凌母相恋,情之所至,也做了越矩之事。二统领许诺会找合适的时机请求老皇帝将凌母赐给他,两人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某次任务中,二统领还是死了。
凌母悲伤之下,又迎来一个晴天霹雳,她居然怀孕了!知道这整件事的人只有军机营的大统领,他是二统领的生死兄弟,不忍心他的血脉断绝,帮助凌母完成了整个布局。
并且在凌母死后教凌弈武艺,暗中保护他。
知道自己身世的时候,凌弈非但没有难过,心底反而略起欣喜,甚至有一种果然如此的微妙错觉。
当年的事老皇帝并非完全没有察觉,也许就是因为心存疑虑,才会一直冷带凌弈,厌恶到可以毫不犹豫送他到刀剑无眼的线战场的地步。
然而凌弈不怨老皇帝,说到底老皇帝替人养了他这么多年,谁最可怜压根说不清。
大统领告诉他的时候,就是他与苏锦年相拥而眠的那个夜晚,劝他不要意气用事。
与旁人一样,大统领的劝说没有动摇凌弈丝毫,只好铩羽而归。
月光下,凌弈看着苏锦年睡得微微泛粉的白玉脸颊,人生头一次心乱如麻,他用手背碰碰肖想已久的肌肤,眼里是足以溺死人的温柔。
最终,凌弈俯身在苏锦年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不带丝毫亵渎,只有面对绝世珍宝的小心与忐忑。
锦年,等我。
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凌弈原本就无心于那个位子,之后的愿景也就更淡了,那个位子的确很高,高到可以俯瞰众生,然而太过狭窄,小到只能容下一人。
有苏锦年,凌弈便不会去坐那个位子。
战场上瞬息万变,一个疏忽就有可能丧命,在这样残酷的环境里,可以交托后背的生死兄弟必不可少,到了后来,凌弈甚至有了愿意随他造反的一众亲信,他们意气激扬地陈词表决,却被凌弈笑着婉拒了。
逼宫造反黄袍加身?不,凌弈不可能那样做,因为他根本没有凌家血脉,坐上皇位就像是小偷一般,也因为苏锦年,只要坐上那个位子,就意味着他与苏锦年之间再无可能。
一个忠心的谋士很是疑惑,既然凌弈无心于高位,为何每每征战都那么拼命?
凌弈避而不答,因为他要手握权柄,才能给苏锦年最好的。
军营中缺少女子,士兵结为契兄弟搭伙过日子的也有一些,担心凌弈憋坏身子,几个大胆的副将还“好心”地给他“科普”过。凌弈只记得自己在知道的那一天夜晚,做了一夜的梦,梦里的苏锦年眼角泛红,面若桃花,让他一次又一次沉醉。
“——叮铃铃”清脆的铃铛声传来,凌弈看向窗外,春色正浓的花园中一羊一兔相互扑腾,两个如雪的毛团玩得欢快。
——凌云到底还是没烤了那只蠢兔子。
三皇子失势,凌弈却不打算落天下人口实,杀了他,而是将他封往最偏僻贫瘠的地域,且贴心的为他派了一众宫中颇有手段的宫人,保证让他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随三皇子前往的还有十二皇子凌云,临行前一天,他冒死觐见凌弈,却只丢下了一只毫无攻击性的兔子和一句话:“锦年从未忘记你。”
锦年没有忘记自己,凌弈知道。
八年来,他无数次跋山涉水暗中回到宫中,亲眼见到了心上的少年一步步长成自己喜爱的模样,甚至得到丞相公子对苏锦年起了色心的消息,按捺不住的回到京中,亲手废了丞相独子腹下的那条命根子,断了他的双腿。
但凌弈也无比悲哀的知道,苏锦年并不喜欢他。
苏锦年对他,有对玩伴的依赖,对亲人的依恋,却偏偏没有凌弈想要的那一种感情。
苏锦年还没开窍。
凌弈想,没关系,他们还有很多时间,他能陪在他身边,慢慢等他去接受、回应自己的这份感情。
然而,凌弈还是太过自大,以至于再次丢失了手上的小猫。
凌弈向天外看去,只觉得时光绵长,寂寞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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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第二十一任帝王凌弈一生战功卓著,在政绩上也颇有建树,却因早年征战沙场身负暗疾,英年早逝,驾崩时年仅四十。
驾崩前留嘱,死后谥号“怀锦”,并立十二皇子凌云继位。
怀锦帝凌弈一生传奇,惹得后人遐想联翩,怪异的是怀锦帝一生无妃无后,但根据野史中的描述,怀锦帝有一位早逝的心上人,被后世称为第一痴情帝王。
第13章 主人,请自重(1)
林易洗了个热水澡,赤‖裸着身体走出来,身为帝国的高级指挥员,林易算得上是完完全全的文职人员,但流畅的人鱼线、白皙健硕的腹肌显示着他有锻炼,不像的文职工作者那样苍白削瘦。
平时的林易,浑身都是从容若定的温润书卷气,光看他斯文的外表,很难想象到当他独自一人在自己的高级公寓里时,是习惯全裸的。
林易擦干身体后甩开毛巾,吹干了头发之后才将目光投到正安安静静摆放在客厅中央的铁笼上。
蒙在笼外的黑色幕布没有摘下,依旧将铁笼遮得密不透风,因为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都无法承受光线的长时间照射。
千万年前,地球终于不堪重负毁灭在宇宙一隅,人类不得不踏上寻找新家园的征途,而从离开地球的那一天起,则被定义为星际时代,不过人们更喜欢简称它为星纪元。
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渐渐发生了变异,为了适应环境衍生出了精神力,并且成功找到适宜人类居住的另一颗星球。
令人类惊讶的是,这颗星球上早已有了两种智力水平与人类不相上下的生物,它们的模样跟人们想象中存在的天使与恶魔几乎完全吻合。
——拥有洁白无瑕的翅膀、性情温驯、容貌上完全是造物主的宠儿的天使;秉性乖张暴戾、气息阴暗依靠其他生物血液为生、背后有黑色宽大翅膀的恶魔。
然而无论如何,它们所生活的社会科技还处于萌芽状态,就算力量强大,也还是被人类驯化,且被收为宠物。
攻打驯化原住民的过程被人类称为“逆神之战”,只因为它们除了没有神话中描述的强大力量,其余的特征都跟人类凭空捏造臆想的神别无二致。
既然称之为战争必然就有流血,其中以天性纯善的天使死伤最为惨重,几近灭绝。
甚至为了防止他们死灰复燃,人类破坏了天使的基因,使得他们无法从阳光中吸取到足够的能量,一旦能量超过人类设置的数,天使就会遭到高压电击。
于是,原本依赖阳光生存的天使变得惧怕阳光,与恶魔一样,只能出没在黑夜或蜷缩在阴影中。
在人类压倒性的黑科技面前,这些尚未发展起来的原住民根本没有获胜的可能。——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然而时光可以洗刷一切,包括这段人类鸠占鹊巢的不光彩历史。现在的星纪元居民只知道天使与恶魔是整个人类社会最昂贵的宠物,光光售价就足以令一个C级星球的首富肉疼,更别说它们每一餐都几乎要吃掉价值三千星币的特制食品。
所以,有这个财力豢养天使与恶魔的,只有星纪元的上流阶层。
林易跨步走到门边,将室内的光线调节为冷光,又走回客厅中心,站在笼子前伸手欲拉下幕布,却在指尖触碰到幕布的瞬间想起小天使纯净无瑕的眼眸。
林易无奈地摇摇头,松开手指找了身休闲服套上,才又回到铁笼处。
“——哗啦”幕布掀开。
绒白的棉团上只有一只脆弱精致得好似水晶娃娃的天使在沉睡,他正对着林易的方向蜷缩而眠,如牛奶般乳白细腻的肌肤,透着莹白粉嫩,浓密的睫毛在灯光下投下淡淡青影,红艳的嘴唇微张着,如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林易欣赏了一会儿睡美人,转身走向宠物店打包送来的天使用具,正如小山一般杂乱堆叠在客厅一角。——作为帝国最年轻的指挥员,帝国为他配备了专门的保洁员,林易见过几次,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女人,名叫路易丝,手脚干净利落,性情温顺,随叫随到。
不过林易没有深夜打扰人的习惯,决定还是先无视暂时的杂乱,等明天白天再叫人来打扫。
在一堆标有洁白翅膀标志的包装袋中挑选一会儿,林易最终拿起一包奶味流食,回到铁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