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昏迷的,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亮,她抬头望着天亮前带着灰败颜色的天空,扶着身边帐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站住!”哨兵横戟阻拦,面色严肃。“你们是何人,来这里什么事情?”
另外一个哨兵则紧紧盯着那白衣女子,她面上拢着一层轻纱,但闻言一抬头,她的眼睛,是格外的漂亮,清灵,好似世界上最名贵的黑色玛瑙一般,深邃,迷人,他不禁看得痴了,吞下一口口水,也不懂得收回视线,只这般出神地看着。
白衣女子声音凉薄,对旁边的哨兵视线视若无睹,启口道,“我们遇到山贼,护卫都死了,只有我和她逃了出来,她受了伤,你们这里有药、衣物、食物、水。”
她说的简单明了,她来这里就是为十一拿日常所需,她是狐仙可以不需要这些,但十一毕竟是一介凡人,凡人不吃不喝不睡,是会死的。
这个哨兵见到她的眼睛,也顿时愣住,半晌不知回答。
封三娘眸中红光一闪,当着二人的面径直走了进去,而那两个哨兵像是塑像般矗立在门口,半分动弹不得。
刚入到里面,封三娘便见到一个满身泥泞和血污的女子跌跌撞撞朝着这边跑来,她脸上的血迹是狼血,眼泪冲刷了一些,但她抹去泪水的动作又将那血晕染了开来,所以此刻,她的整张脸都是红的。
封三娘认得她,她是十一的婢女,名叫阿离。
“我需要药、水、和食物,”封三娘淡淡道,“都在哪里?”
阿离一愣,她还未张口询问自家小姐情况,但一听封三娘所言,立即将那些罗哩罗嗦的一堆话咽回肚中,用手背蹭去眼角挂着的泪珠,嘶哑哽咽道,“我昏迷之前好像看见他们是从那个小帐篷里面拿的,食物和水都在里面,但药——”阿离想了想,昨晚似乎在那位将军的帐篷里见过药箱,“你先去小帐篷,我去拿药。”
封三娘见她转身就走,一蹙眉道,“你知道要拿什么药吗?”
阿离顿住脚步,脸色一红道,“要拿什么药?”
封三娘略盯着她,眼色不定,“能拿来的,都拿来。”
她如此说,也不问阿离去何处拿,向谁拿,麻烦不麻烦,危险不危险。说完了这些,她再也不瞧阿离,而是自己背着十一去到小帐篷里,避开了路上巡逻的士兵,她闪身入了小帐。里面果然如阿离所言,放着食物和水。
将十一平放在一张虎皮之上,十一微微睁开眼,看见的是封三娘。
“我们现在在哪里?”
“在哨兵站。”封三娘轻柔地撩开她额前的发,“你失血过多,喝点水,吃点东西。”
“嗯。”十一被她扶着靠在用木箱上,半坐着,她打量四周,问道,“阿离是否也在这里?”
“她在。”封三娘拿来牛皮水壶,交给十一,十一仰头喝下,她的确是饥渴极了。喝罢的时候,望向三娘,十一的脸色绯红,因为她发现封三娘一直在盯着自己,而自己是如此地失态。
“哨兵站的人果然不肯出手救我。”十一早已经料到此种情况,但事情到了眼前,还是心有余悸,若是昨夜没有封三娘,自己肯定会被狼群撕的四分五裂,它们会啃噬自己的血肉,让自己尸骨无存,即便日后父亲带兵来这里,也顶多只能找到自己被撕裂的一些碎步衣裳。还有哥哥......
“小姐。”阿离在外头轻轻唤,她刚一拉开帐帘,身子便被后头的人硬拉硬扯住,阿离下意识挣扎逃脱,但对方力气很大,根本无法挣脱。
“本将见你可怜才收容你一夜,没想到你不但知恩不报,反而引狼入室,她们是谁,你们怎么潜入这里的,说!”身后身穿铠甲的高大男子掐紧阿离的胳膊,眼瞪如铜铃。
“阿离!”十一倾了倾身子,却被呛住,激烈地咳了起来。
封三娘上前拍着她的后背,全然不理那位凶神恶煞的将军,因为她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莫说是区区一位武将,就算是面前有上千上万人马,她也可以穿梭自如,全身而退,或者于万人中取敌首级,不费吹灰之力。
她关心的,唯有十一,“别着急,先顺气。”
十一点点头,深吸一口气道,“将军,小女姓范,名十一,家里人都唤我作范十一娘,我来这里是为救哥哥范十郎,他被凌云山上的贼人绑架,已有三日,我原本想趁夜偷袭,却没想到半途出了变故,我带的人全都死了。现在冒昧来到将军的哨兵站中,不为其它,就为休养,绝对不会叨扰将军让将军为难。”
冷面将军低眉,目光扫过在场众人,“你说你是范祭酒的女儿,可有凭证?”
十一微笑,从腰间掏出一张文书道,“这上面盖有父亲的印章,将军一看便知。”
冷面将军身边的小将走了过来,接过那张文书,上面果然有范祭酒的印章,那将军看过之后,沉默半晌,最后松开阿离转身离开,他略侧了侧手,站在营帐前道,“我只收容你们半日,半日之后,自行离开。”
十一点头应下。“好。”
封三娘用阿离带来的东西替十一换好绷带,处理好伤口,待要消毒的时候又稍一犹豫,最后抓起边上一根小木棒道,“咬着。”
十一咬住木棒。
封三娘解开原本包扎好的布条,那布条都是血迹,看得阿离扭头扶着墙干呕。
十一额头渗汗,嘴中小木棒松开滚落到一边,封三娘头也不抬,冷静地伸出右手递送到她面前,十一疼的正厉害,对着封三娘手臂张口即咬。
“唔!”一阵激烈的疼痛后,心绪渐渐缓和了下来。十一睁眼迷离地看着自己的腿,封三娘已经娴熟地替自己换好了绷带,这一回更加干净整洁。她松开嘴,嘴里尝到了一丝腥甜,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为自己的举动惊吓。
“你的手——”十一想要抓住封三娘急忙想要收回去的手,触目所见,处处惊心。方才疼痛时的一口,已经将她手臂咬破,隐约可见血迹,还有深深的牙印。
封三娘用衣袖遮好手臂,暗自运力将自动送到那儿的法力收回,不让那伤口过早愈合,侧过头淡淡道,“希望会留下伤疤。”
十一怔住。
一般女子都希望自己白璧无瑕,哪有人反而会希望留下伤疤?
“伤口已经处理好,接下来去哪儿?”封三娘站得笔直,衣袖轻扬,纵然十一等都疲惫不堪,狼狈不跌,只有她像是刚沐浴完毕出来一般,从容优雅,面上淡漠,平静无澜。
十一看了阿离一眼,然后道,“附近有一小城,先去那儿打探消息,那个吹笛子的黑衣人如此厉害,若是和贼人一伙,我们就麻烦了。”
封三娘道,“那个吹笛人我会对付。”
吹笛人显然不是凡夫俗子,他的法力带着一丝邪气,走的是盘门左道,虽然不知道为何他不再用威力更大的少昊之琴,但用铜笛吹奏的乐声威力也不容小觑。既然他是妖,那么对付他最好用的不是武林高手,而是道士道姑,既然如此——
“十一,我瞧那吹笛人并非凡人,而且那群狼也绝非平日所见的野兽,不如去城内募集驱魔道士道姑,应该比招募高手有用的多。”
“我也这样打算。”十一沉吟道,“我带的人都是万中无一的高手,竟被那群狼击杀,实在太过诡异,先前我还不信鬼神之语,此刻却不得不信。如果真有妖孽,我便召集法力高强的人,一举将其歼灭。”
封三娘眸色一动,“有妖,你便全除去?”
“嗯,”十一捏紧了手,先前母亲的死讯让她痛不欲生,自己的怪病有道士说是拜妖所赐,她心中对妖的憎恨之根已经悄然深埋,若是哥哥也因妖的缘故出事,她必定会更加憎恨妖一分,“对祸害人的
☆、 路见不平
凌云山。
此处常有雨,山峰不高,但却烟雾缭绕,瘴气横行,湿气颇重。南方之人大多有风湿腿寒的毛病,若是到了此处,必然酸痛加重,苦不堪言。
上山只有一条小道,在阳面,有一座阴森森的宅子,在阴面。
破旧房梁上蚁虫爬行,蜘蛛网遍布,悬挂在蛛网中间虎视眈眈的,都是黑头八眼毒蜘蛛。它们靠捕食蚁虫维生,而那些蚁虫数量庞大,从地面上凸起的一个小丘内汹涌而出,爬过之处,寸草不生。
大宅的门口写着“姑苏堂”三字,想必之前的主人是姓姑苏,但此刻都已经化成了白骨,随意地散落在宅中各处,那些虫蚁只食腐肉,对硬梆梆的发黑的骨头却没有兴致。
偶尔有黑色的老鼠哧溜一声窜过,但还未到达目的地,便已经脱去皮肉变成了一丢血淋淋的骨架,那些蚁虫从来不放过任何经过这里的生物,除了那些毒蜘蛛以外。
内堂,一间小房间内。
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被关在笼子里,他没有穿上衣,却穿着裤子,他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有新的,也有旧的已经结痂的。他的头发蓬松散乱,浑身发出难闻刺鼻的腐败味道,听见了脚步声响,他艰难地动了动,但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