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摇摇头:“今天到我轮休,但是没事儿做,才到地里来。我很少能见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触,和您说说话。”
此时的林旭并没有多想,部落里像特洛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他们也总是会想尽千方百计凑到自己跟前来。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也不想因为伦萨的事情草木皆兵。于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特洛向林旭行了个礼,他行礼的动作并不那么标准,但非常优雅。不像个原住民,反而像是从中世纪穿越而来的贵族。举手投足之间都别有风采。
林旭隐隐感到一丝不安。
两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侧,他比林旭高小半个头,站在林旭身边的时候,在外人看来,竟然算得上匹配。
女人们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开视线,然后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
等两人走远之后,女人们才开始悄悄讨论。
“你们说,克瑞斯会不会喜欢男人?虽然克瑞斯对我们很好,但可从没和部落里的女人交|配过。”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
另一个人说:“不会吧?克瑞斯是神,怎么会看得上凡人?”
“那别的部落祭祀的时候,还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驳道,“神也是有需要的。”
“就算这样……克瑞斯肯定也不会选特洛,肯定选族长。”
有人哼道:“特洛哪里不好了?长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欢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
“……”
“那是你。别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样。”
林旭和特洛此时已经走到了部落的边缘。特洛紧跟着林旭的脚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维持在不到一米,看起来极为亲近。
此时已过正午,太阳开始下落,阳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温暖。微风拂过,似乎在抚摸人的脸颊,林旭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时候,都能闻到草木的清香。
“你是和柯斯一个部落?什么时候到部落来的?”林旭问道。
特洛回道:“我以前是个奴隶。那时候我自己想办法把头发弄成了黑色。你知道,当人们发现我是金发的时候,我面对的,将是地狱一样的生活。那些人会把我当成女人。”
林旭:“……这有什么说法吗?金发?”
“金发是神子的象征。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从践踏神子上头得到能量。”
采阳补阳?
特洛看着林旭的脸色,笑了笑:“您别多想,我的阿萨从生下我开始,就一直想办法掩饰我的发色,直到来到这里,我才能停止伪装自己。”
林旭叹了口气:“金发很好看,很适合你。”
这句赞扬似乎取悦了特洛,他轻笑了一声,他的嗓音很低,很有磁性:“我也这么觉得,您的黑发也很好看,就像是最深的黑夜。神秘,幽暗,又迷人。”
这声音简直能把人的耳朵听怀孕。
林旭尴尬的想要挖个洞把自己给埋了,虽然他反应过来,目光复杂地看着特洛,他有些神经质地想:这人不会是在撩自己吧?
虽然他没什么感情经验,但他好歹能察觉出来这种直白的示好。
但是特洛似乎不想再进行这个话题,他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他的五官非常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有一股独特的魅力:“您做了这么多,有没有想过,他们值不值得您这样付出?”
林旭停下了脚步,他的眼睛现在已经是纯黑色了,在被法则改造身体之后,他的眼睛和头发,都变得深黑。而他的皮肤也渐渐变得苍白,看起来更像是从黑暗的深渊中走出来的魔鬼。他就这么直直地盯着特洛。
特洛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即便他的心理如何强大,对于魔神的恐惧依旧占领着高峰。但他越是恐惧,就越是兴奋,他竭力双手交握,不想让林旭发现他的双手已经兴奋地颤抖。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至于值不值得,这是我需要考虑的,而不是你。”林旭的语气很冷,也很轻,轻的仿佛是喃喃自语。
特洛紧紧握住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已经抖动的快要抑制不住了,他舔舔嘴角,目光仔细打量着林旭的身体——克瑞斯不够壮实,他的肌肉没有凸出来,身材挺拔,双腿又细又长。特洛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他忍不住想象,当他得到这个部落,所有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
而这位神,在夜里,会将这双细长的盘在他的腰上,随着他的起伏而律动。
仅仅是这样一想,特洛就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月就轻松多啦
到时候终于可以多码一些字了>3<
最近一到中午就好困QAQ
感觉已经入夏了但春困现在才来
胶水这件事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不过不是高中,是大学。帮我当时的班长倒药水的时候发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胶水的,幸好当时发现了。班长当时吓哭了。
其实生活中很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和受害者没什么深仇大恨。
大多就是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
我是觉得,宁愿打一架,也不要用这种方法。
——虽然不一定打得过,好孩子千万不要学哦,遇到不好的人和事,我们走远一点
因为有些人不是你硬起来就怼的过的,内心阴暗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爱你们,不希望我任何一个小天使遇到这些人和事。
第39章
特洛就像缠上了林旭一样, 时不时就往林旭身边凑。两人的关系似乎亲近了许多, 至少在外人看来, 特洛渐渐取代了柯斯在林旭身边的位子。每天陪着林旭巡视部落, 一起吃饭, 甚至还会谈笑。
对很多族人来说,与克瑞斯的关系亲近, 代表着他们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有种狐假虎威的效果和错觉。于是特洛在族人间的地位也变得超凡脱俗起来。
但是他自己仿佛浑然不觉,依旧像往常一样与同伴聊天, 搭话甚至打趣,似乎他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别人问起他如何跟克瑞斯搭上话的时候,他会高深莫测的露出笑容。
林旭自然也发现了这种变化, 但是他并不打算和特洛拉开关系,他很好奇, 这个金发男人究竟想要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东西?
“特洛似乎就是最近忽然冒头的, 以前他在近卫队,就像个隐形人。”安得有些嫉妒的咬着一根青草,语气不那么好的对赫尔抱怨, 他正是口无遮拦的年纪, 也不知道什么叫圆滑,更不怕得罪人,“就算按先来后到,也该轮到我才对。”
赫尔年长,比安得懂事, 他看着那头在阳光下闪耀的金色头发,笑道:“这有什么,他要是有那个能耐,自然就轮得上他。怕就怕,没有那个能耐,还痴心妄想的要去试试。”
安得不太懂赫尔的意思,他小声说:“那族长现在肯定不太好受。”
“还没轮到你替族长忧心呢,族长比你要懂得多。”赫尔嗤笑。
此时的林旭正在工地上,第一栋房屋基本就要完成了,瓦片还没有完全烧制好。但是此时已经算是个五脏俱全的住所了。等人搬进去,就能算得上是一个家了。已经摸索到经验之后,林旭准备和柯斯商量一下,让更多的族人到工地上来。一个房子可以有三个房间,这原本是为家庭打造的。
但是在现在还没有家庭观念的时候,大概还是要按照小组来居住。对房子的渴求是现今人们最大的需求。在食物得到了充足的供给之后,他们就想要更好的栖身之所。慢慢的,房子就从普通的房子,变成了一个家。甚至成为人们的心灵支柱。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现世,房价一直在上涨,涨到年轻人都负担不起了。却还是要背着沉重的债务,蜗牛一般的还着房贷。毕竟在很多人眼里,房子不止是房子而已。
有了房子,才算在一个城市真正扎了根,不再随风漂泊,有了停靠的地方。
“克瑞斯。”工头跑了过来,他每天都要向林旭汇报工作,已经习以为常,不再那么紧张了。甚至于看见林旭身边的特洛,他也不再吃惊,“我们大约再过一周就能完成了。内部投票也投完了。”
工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一共选出了三个人,耶伦、乔斯和我。”
“我不知道他们投了我,要是我知道的话,我……”
林旭拍了拍工头的肩膀,笑道:“这是你应得的,不用这样。你们现在可以开始每天总结经验了。这样,当更多的人到工地之后,你们就能够尽快让他们熟悉手上的工作。”
工头诚惶诚恐:“是,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待。”
这些人……林旭转头环顾,都是卖力为部落建设的,他们没有私产,像工蚁一样辛勤工作。他们都不是坏人,对未来满怀憧憬,甚至不敢犯错,害怕自己也被赶出部落。尤其是原本在须圆那个小队的人,他们每个都在埋头苦干,甚至比别的小组干的更多,似乎要把自己之前落下的再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