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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完结+番外 (蜀七)



安得点点头:“人多眼睛多,事情就杂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行吧,你带路。”林旭点点头。

两人穿过部落,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看见在森林一处平地中央的柯斯。柯斯此时坐在一处石头上,双腿落在地上,更显得他长腿无敌。他的身材比例极好,宽肩窄臀,标准的倒三角体型。要是生在现世,也不知道该多受欢迎。

安得把林旭带过来,行礼之后就去不远处把风。他和柯斯心底都清楚,接下来面对他们的是一场硬仗。不同于之前拳头碰拳头的血腥杀戮,这一次他们面对的,将是世上最令人担忧的人与人之间的诡计阴谋。

“什么事?还得跑到这儿来才能说。”林旭也找了一块石头坐。抬起头来问柯斯。

柯斯的眉毛皱成了川字形,这令他显得老成了不少,他叹了口气:“就在昨天,我和安得去巡视的时候,因为下了雨,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

林旭正色道:“谁的尸体?”

似乎在照应柯斯的话,此时的天空也飘起毛毛细雨,不大,却下的人心慌。风从森林穿过,树叶婆娑,发出沙沙地声响。阴云密布,太阳被乌云遮住,光明慢慢消失。

“伦萨。”

一道闪电划过,雷声接涌而至,暴雨将临。

林旭惊讶道:“那个孩子?”

柯斯点头:“被一刀穿胸,他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是附近的部落干的?”林旭询问道,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双手紧紧抓住,令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伦萨刚刚成年,说是成年,其实也才十四岁。长的也不高,只有一米五左右,无论是年纪还是身形,都还是个孩子。

“不。”柯斯深吸了一口气,“那道伤口,只有我们的砍刀能弄出来。这片大陆,有砍刀的,只有我们的勇士。”

“轰隆——”

大雨倾盆而下,林旭被淋了个手脚冰凉。

“我们……”林旭艰难地问,“自己人干的?”

“恐怕是的,即便我们往好的地方想。这附近我每天都要和近卫队的人巡逻,没有别的部落会过来。而且部落也没有任何人说他们的砍刀不见了。”柯斯说道。

林旭双手交握:“就没有人发现伦萨不见了吗?部落不是每天都要点名吗?”

“负责照顾他的女人病逝了,再加上他还没有正式分配队伍……”柯斯望着部落的方向,“部落有心怀不轨的人,今天是伦萨,接下来……”

林旭和柯斯都被暴雨淋成了落汤鸡,他们隔的并不远,林旭问道:“那你有怀疑对象吗?”

柯斯安静了一会儿,最后只能颓然摇头:“没有。”

于是林旭也不说话了,是啊,部落里的所有人,都是一起经历过天灾人祸的。怎么冬天那么艰难的日子熬过来了,却在春天,这个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与发展的季节迷失了?难道人的物质需求满足了,就会逐渐变得扭曲?

“现在谁也不能相信,唯一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你我,还有安得。安得值得相信,他一直跟着我。”柯斯说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请您务必要保护好自己,我们会着手调查,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出来,处以极刑。”

因自身原因剥夺别人生命的人,林旭也不觉得这种人应该被原谅。

之前的战争,举起武器是为了捍卫与生存,而在和平时期,对着自己的同胞举起武器。没有值得谅解的地方。

林旭点头:“我知道。”

“如果最近,有人非常频繁的往您身边凑,您要警惕一些。”柯斯冷着一张脸,他原本就五官深刻,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冷硬,有一股上位者的气势,“我怀疑有人想要夺|权。”

林旭愣了愣:“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劳伦说的话,我每一句都记得。她是个女人都这样想,更何况那些勇士了。”柯斯的头发被雨水淋的紧贴在脸侧,“这是个预兆。劳伦不可能是唯一这样想的。”

“他们想要奴隶,想要女人,想要坐享其成。”

林旭叹了口气,他站直了身体,头一次语气这样冷漠:“他们不会成功的。”

“克瑞斯?”柯斯有些吃惊。

“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并且敢于除诸行动,那么他们就要准备好接受我的怒火。”林旭说,“不过我打赌,他们没有一个人经得住。”

平常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威力可不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韭菜打蛋扔了1个地雷

一七得七扔了1个地雷

爱你们么么啾╭(╯3╰)╮

柯斯其实很聪明的,他比林旭对血腥和阴谋的直觉更强

逻辑也更清楚

林旭就是个傻白甜

第38章

这世界上最温暖的是人心, 最恐怖的——也是人心。

林旭读高中的时候, 同寝室一个看起来家境良好的同学偷了另外两个同学的手机, 还偷了其中一个的笔记本, 偷偷拿去卖了。事后还能装成没事儿人一样和他们一起痛骂那个挨千刀的小偷, 结果查出来之后,依旧不承认, 那监控都把他脸照上了, 还说那是小偷和他长的相似,即便看着铁打的证据, 也咬死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

同寝室的几个读初中就是一个学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过照面的校友。更何况偷东西的这个人出手大方, 谈吐也很有素质,在看到监控之前, 谁能想到他是这样的人?

这种人心理素质不可谓不好, 泰山崩顶了,都能面不改色。

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东西。林旭大学时的班长, 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 有一次准备戴隐形眼镜的时候让林旭帮忙倒一下护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细,护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发现护理液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胶水。

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毁掉另一个人?

无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 一点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弃。就这么慢慢的演变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对方拔皮削骨的恨意。

但是伦萨不是这种情况,部落现在生活很平和,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么久了,林旭甚至没有听过有人斗殴。虽说人们总会有些嘴角,但是却从未有人动过手。

林旭现在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把屠刀指向伦萨——伦萨那样小的年纪,每天都会自己给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帮忙,又或者去田地里开荒。他把自己忙成了一个旋风小陀螺,上了发条似的,怎么也停不下来。

何况伦萨的脾气也很好,不和人发脾气,被训斥了,也只是吐吐舌头回去多吃两个馒头。

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显现出来,无论他的内心充斥着怎样巨大的怒火,也只能伪装平静。在现在这个时期,任何一丁点的不同与改变,都会打草惊蛇。

可是——看着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无论无何都不想把他们往坏处想。

男人在地里劳作,他光着上半身,露出结实柔韧的肌肉,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头金色的短发微微上翘。他的脸如同被神亲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翘,似乎在吸引爱人来吻。

他眯眼看见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将自己的锄头放在一旁,长腿一迈,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肉十分健美,从背后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里偷偷看他,被同伴发现的时候,只能假装无所事事地移开目光。

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对原始的身体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赏。

林旭被吓了一跳,他刚刚还在神游,完全不知道有人来到了他的身旁。

金发男人看着林旭的反应,有些忍不住笑,问道:“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族长他们呢?您还是要注意安全,虽然实在部落里头,但难免也会遇到危险。”

林旭摆摆手,有些尴尬地回道:“我能有什么危险,部落很安全。”

金发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于嘲讽。

“你叫什么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对这个长相夺人眼球的男人并没有印象,按道理,这样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

金发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个好男人的长相,没有浓眉大眼,他轻挑眉毛的时候,就如同在朝对面的人抛媚眼,加上他长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绝他这种示好,他以一种暧昧的语气轻声说:“我叫特洛,您从未注意过我,您的眼里只有族长。”

林旭有点尴尬了,这人说话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觉得自己不认识部落的人是有点不太合适,于是只能打着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脸对不上号。这和柯斯没有关系。”

“毕竟您和族长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长在您眼里是特殊的。”

林旭这下更加尴尬了,他生硬的换了个话题:“你现在不用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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