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泽和诺顿并肩走着, 后者要向他借一本哲学书。他远远就望见那一片蜜色, 连成一片的汗珠反射着阳光,晃了他的眼。诺顿兴高采烈地同他搭话, 他表面上温和有礼,却已经开始走神。
“元甫, 你在做什么?”走到门口,他抬起头问。
李元甫看到他,也看到一旁的帅气男生。一种本能性的猜疑油然而生, 让他浑身失了力气,手一松,竹竿噼里啪啦地摔倒在地。
某种类似于渴求的感觉逐渐升温;又或许,这种感觉早已存在,只是他此时才注意到。
“我在……嗯……帮温特夫人搭葡萄架。”他结巴道。
宋亚泽盯着他看了一会,没再出声。李元甫只觉得脸如火烧般热辣,可他无法控制这股涌上来的血。他很久没有这般手足无措了。
楼下的两人上了二楼,很快又进了后院,诺顿的手上多了一本书。宋亚泽请他坐下,为他煮了咖啡。阳光明媚中,他们聊了起来。
“绝对的正义并不存在。立场决定人的思维倾向,所谓的正义规则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但不能保障到所有人。这就失去了平等,也失去了正义……”
【噢,他们聊起哲学了。这些问题我平时从不会思考,他们更有共同语言】。李元甫暗想。他站在二楼,心思却飞到后院,巨大的酸意让他心口沉闷。
“不对。除了平等,还要考虑善恶。社会应当抑恶扬善,邪恶的人应该被削弱权利,这才是公平……”
【那个外国佬这么英俊,看穿着也讲究。他们多么般配……】这么想着,他空落落的,忍不住得向后院瞄一眼,诺顿叠着二郎腿坐在原本专属于他的位子上,谈笑风生,从骨子里流露的自信熏疼了他的眼。
李元甫再没力气干活了。他懊丧地坐在地上,用手捂着痛苦的脸,心如烧灼般疼痛。
年少时,他从黑龙江来到苏州求学,在学堂见到家世显赫的宋亚泽。那时,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够了。
后来,他刻苦学习,考取了庚款公费生的机会,和宋亚泽同赴美国。在船上,他们结识。那时,只要他认识自己、会与自己打招呼就够了。
再后来,阴差阳错,他们合租一房,还一起旅行、观赏流星。那时,只要他认定自己是可靠的朋友就够了。
他一直妄想着,默默守护就够了。那个人是夜明珠,是要镶嵌在雕梁玉柱之上的,而不是自己这块斑斑点点的穷木头。
而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想要的更多。也许人都是贪心的,一旦付出了感情,就难以控制对未来的希冀。
他突然明白了很多。
“元甫,你怎么坐地上了?”送走诺顿,宋亚泽上了阳台,看到李元甫赤着上身坐在灰溜溜的地上,背后是一排干枯的黄竹竿,显得很凄凉。“你的身材很好看。”他冷不丁地又补充一句。
李元甫呼吸一滞,仰起脸看他。阳光打在他脸上,却没有恼人的汗,他眯眼笑着,嘴角的弧度很温暖;微微弯腰,向地上的人伸出手,作势要拉他起身。
他握着那只手站起身来,身上的汗水早已凉透,沿着腰线滴下来,浸湿了运动裤。
宋亚泽递给他一张灰格子手帕,棉麻的柔软触感。他接过擦擦脸,将手帕揉得变了形。他一直别过头去,下巴及不可察地抖动。
“他是谁?”他低声问,额前碎发下的阴影将他的眼睛蒙蔽。
宋亚泽发觉他的语气不对,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他叫诺顿,是我的同学,今天来找我借书。”
“是……是么……”李元甫吞吞吐吐,心里泛起遮天般的委屈,“那……那你为什么让他坐我的位子?”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宋亚泽斜着看他一眼,沉默起来,难得的神情严肃。他点上一根烟缓缓抽着,白雾转瞬即逝。李元甫能闻到被风稀释了的烟草味道,那是他爱抽的牌子,醇厚中带点清香。
“我更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宋亚泽说。他拿下香烟,用手指敲敲它,似是在等李元甫的回答。白色烟灰倏然而落,掉在他的黑皮鞋上,刺眼极了。
李元甫榆木疙瘩似的努努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消失很久的自卑死灰复燃,将他烧灼得麻木。或许在宋亚泽面前,他总是容易自卑的。
他没有回答,或者说不敢回答。只是紧闭着嘴转过身,逃也似的下了楼……
温特夫人闲哼小曲在阳台下走过,抬起头和宋亚泽对望一眼,看到他在寂寞地抽着烟,神色复杂。她又低下头,在白发上戴起枚红色的发卡,坐在木制摇椅上,晒太阳织毛衣。她是进入了生命中的安闲阶段。
安闲是已经历甜酸苦辣的老年人的特权,年轻力壮之人还不够资格去享受。
第二天,李元甫就收到了来自家乡的紧急电报。
【父病危,速回。】
这是家中大哥发来的电报。他是个朴实的工人,黝黑沧桑的脸上常带着憨厚的笑容。家境窘迫,为了让弟弟上学,他初中就辍学了,在炼钢厂当打铁匠。小小年纪就承担家里开销,是村里知名的孝子。
李元甫果断向学校请了假,买好了车票。他要去见父亲最后一面,只是国内时局动荡,不知何时能回来。
他想了想宋亚泽,深呼一口气,决定赌一把。
回国的前一天晚上,他将一封信塞进隔壁卧室的门缝下……
这封信被宋亚泽打开时,李元甫所在的邮轮在海面上已经隆隆前行了。他扭开台灯,点上一根烟,洁白的信纸略微发黄,草木与油墨的香味扑面而来:
【亚泽:
父亲重疾,我必须回家尽孝。因实在没勇气面对你,唯写信以表我心迹。
我十六岁来到吴江求学,在学堂见到你。彼时,你备受老师青睐,享众星捧月;我是一农村小子,灰头土脸,相貌不佳。每当遇见你,我总低头躲过,这绝不是不尊之举,却是我自卑心作祟。
那时,我总爱远远观望你。看你背诵英文,看你将掉落的书本捡起,看你慢条斯理地吃饭。我甚至晓得,你看过七本英文书,吃鸭蛋时习惯先吃白再吃黄,拿筷子总是恰巧捏住筷子中间。
与你擦肩而过,是我最大的快乐。我至今仍记得,那三年里,你与我擦肩而过共二十一次。
后来,我有幸与你相识。了解到你爱听小提琴,我每个清早都会练习,想要你每晚听着它入睡;我想让你看最美的景色,带你去了大峡谷。我不晓得该怎么对你才好,我只想把最好的、最美的都给你,我想让你快乐。
我将字改成“磨”,正是因为你的名字叫“亚泽”。我想让你“光泽”、“顶泽”、“最泽”、“独一无二泽”,想把遮住你美好的障碍通通磨掉,不仅是“亚泽”。
那天,我见到那个外国佬,心里很痛也很自卑。我本来以为,只要你快乐就好,哪怕不和我在一起,你幸福就已足够。可臆想都是虚伪的,我发觉我根本做不到置身度外,做不到心甘情愿。
你问我为何要问那个问题,当时我太紧张不敢回答,无礼地跑掉了,很抱歉。
现在我想告诉你,因为我爱你,这种爱超过了我对自己的爱。世界上,人人皆爱自己,在爱自己的基础上才会去爱别人,可我最爱你。人生总是苦多乐少,可我愿意为你承担所有苦,把所有乐都给你。
我鼓起了生平从未有过的勇气,写下这封信。你可能会觉得我软弱,以这种没出息的方式向你求爱,因为每当面对你,我总会怀疑自己,恨自己的雀子斑,恨自己所有的缺点。
如果你不同意,尽管发声拒绝。我不想以朋友的身份逼迫你,不想让你受委屈,不敢希求你能接受。但对于我,已没有任何遗憾。
——李元甫】
宋亚泽将信拿近,翻来覆去读了无数遍。他并不知道,他的脸上已经堆起笑容,很久没有散去。他想拿起烟抽一口,却突然感到手指疼痛,原来火苗早已将他的手指灼伤了……
他放下烟头,拿起笔,在信纸上写道:“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表白了,终于~这算是我理想中的爱情了。相互理解,相互付出。我希望他俩是彼此尊重和付出的=^_^=
第100章 初恋
两个月后, 当李元甫在老家为父亲抬棺尽孝时, 宋亚泽还在美国过他的舒服日子。
他常去李元甫的卧室,将床上的被褥拿出来晒晒太阳, 将桌上沉落的灰尘拂走, 将玻璃窗上的青色雨印擦净。
他看到书本下,压着一根古铜色的钥匙。拿起,偷偷打开上锁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张孤单的纸条。那是两年前, 他亲手写下的,纸条已经变黄变脆, 上面的墨迹已经发淡:元甫, 收下罢。
他拿出纸条, 微笑着轻吻一下。曾经, 李元甫也这样做过, 或许两人的唇印是贴合的。
他记起模糊的历史常识, 赶忙去打听李元甫家的地址, 为他发了一份紧急电报:
【元甫:
时局很乱, 东北三省恐要沦陷,望你安顿亲属后, 速速回来。我会一直等你,有些话我想亲口对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