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霍王爷瞪圆了双眼,指着孟临川骂道,“你竟然敢威胁本王!你找死啊你!”
“你不也经常威胁我么王爷?”孟临川淡然地看着勃然大怒的霍王爷道,“我就一个要求,你答应我就帮你做事,不答应你就把我杀了吧,反正我什么也办不到。”
“你!呸!你敢威胁本王!”霍王爷指着孟临川破口大骂,“你这狗|娘养的小杂|种!你竟然威胁本王!本王今天就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本王弄不死你!”
“王爷,王校尉就要被撤职了。”一个下人见情况不妙,连忙走到霍王爷身边轻声道,“现在只有李君虞能帮我们。”
“哼!气死本王了!”霍王爷强压怒火,对孟临川道,“什么要求?说吧!”
本来想说自己帮他办事,他就得让自己出去自由创业不能阻止自己好好做生意的。
可是孟临川猛然想起浣纱那丫头还在这霍王爷手里,不知道过得有多水深火热,怎么说这都是自己害的,也不能忍下别人受苦不管。
于是孟临川组织组织了自己的目的,说道:“我帮你做事,你不能阻止我和浣纱一起在城中做点生意,自己生活。怎么样?”
“嗤……”霍王爷嗤笑道,“你这人真是没品味,那种货色的女人都喜欢,就送给你好了。你要做什么生意本王也不管,反正你把本王的事情办成了,本王就可以答应你的这点要求。”
“好。”孟临川道,“那就一言为定。你要我做什么?说吧。”
“慢来。我说你今后出去做生意,本王有诸多照顾不到你的地方,对你很是不放心。”霍王爷从袖中取出一只雕琢精致的木盒子,打开在孟临川面前,“这是一颗药,你把它吃了。你放心不会马上就死掉的,但是如果三百天后没有本王的解药,你就会暴毙身亡。这样,本王至少可以保证你在接下来三百天里,都不会听不懂本王的话,对不对啊?哈哈哈。”
原来是毒|药?毒|药就毒|药吧,只要能快点离开这个狼窝就好。孟临川十分干脆地把霍王爷手中那颗毒|药吃了下去,带着浣纱离开了霍王府。
霍王爷要孟临川做的事情就是,给李君虞写一封信。李君虞现在身为边疆的参军,虽然条件艰苦一点,但是好歹有实权啊。让李君虞帮忙给王校尉求个情,就能让他官复原职,最好还能加官进爵。
为了让孟临川现在的状况看起来不像是被自己胁迫的,霍王爷还特意让孟临川搬到长安的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里去居住,让他就说自己是为了出来创业才住的这里,还有把落款的地址也写成这儿,以便自己第一时间收到李君虞的回信。
在收到李君虞确切的回信之前,孟临川和浣纱都只能先住在霍王爷规定的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里,直到李君虞把事情应承下来,才允许他们搬出去另寻住处。
孟临川心里其实明白,这霍王爷恐怕没这么容易放过自己。就比如他让自己吃的那颗毒|药,就将自己和他牢牢绑缚在了一起,不论自己以后搬到哪里,都会在他的控制之中,他只会继续让自己帮他做更多事情。
很多事情不光不是自己不能左右的,而且自己即使想顺应它的规律让它做出一点小小的改变都很难。比如现在,孟临川不但完全掌握不了自己身上会发生什么,就连它们发生以后也没有任何办法对它们施加丝毫影响。
难道真的如同书中人物,命运早已被人注定?孟临川的心中有些忐忑。也许自己走的每一步,都在他人精心算计之中。
然而想这么多并没有什么用,该来的还是会来,改不了的还是改不了。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努力让事情往最好的方向发展就是了。
☆、临川春意
孟临川的信是加急寄出去的,李君虞的回信也是加急寄回来的。长安到肃州来回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出奇的神速。
李君虞的信上说,小玉拜托的事情均已搞定了,让小玉照顾好自己,别太操心国家大事;还给小玉寄了点肃州特产,大概随后就会有几箱特产运到小玉现在的住处;让他自己把自己养好了,尤其是少涂脂抹粉免得再伤害皮肤……整一个体贴入微、柔情蜜意、腻腻歪歪,看得孟临川脸都红了,霍王爷也是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的,最后扔下一句“他还真挺喜欢你的”就拿着信走了。
孟临川发现和这个李君虞分隔两地之后,就觉得这个人其实怪好的,说的话自己爱听,做的事也很照顾自己,最重要的是他还碰不到自己。如果一直能保持这样的交流,那倒真不失为一桩美事。
反正现在他人远在千里之外碰不到自己,而且他刚去那么偏僻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情绪一定比较低落,自己实在是犯不着去打击他。
鼓励鼓励他是举手之劳!
于是,孟临川也给他回了一封腻腻歪歪的回信,什么自己也会想他了啦,让他在那边照顾好自己啦,自己一定会等他回来啦之类的,让驿站的使者帮忙捎带到肃州去。
还好住在长安,寄信离肃州也不算太远,这要是在孟临川的老家博陵,等信寄到时估计纸都烂了。
写完回信,孟临川就和浣纱从胜业坊三曲甫东闲宅搬了出去,在离霍王府最远的城西郊外,离崔允明家不远的一个小村庄里租了间人家不要的小茅屋。好在租金便宜,地方宽敞,而且郊外人少,空气更清新。
住在西郊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孟临川以后每天去长安西市做买卖,也会方便很多。
孟临川一直想当个大商人。虽然目前当大商人的本钱不够,当个小老板也是十分快乐啊。
只是浣纱一直赖在孟临川家里不肯走,说自己没地方可以去,孟临川想着自己现在住的还算宽敞,也便收下她住在一起。浣纱平时帮忙做做菜洗洗衣服,也算能给孟临川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就在孟临川的小茅屋里长住了下来。
一个月后,长安西市
“霍老板,你好啊。”
“哈哈,你好你好。”
“霍老板,你这么晚还没收摊啊。”
“嘿嘿,快了快了。”
已是傍晚,大部分店铺都收了摊,孟临川却依然美滋滋地坐在自己的小商铺前,和来来往往的行人顾客们打招呼。
他喜欢做生意,做生意也比别人勤奋。往往每天都是开张比别人早,收摊比别人晚,虽然一时并没有多赚什么钱,不过重在这种热爱买卖的精神。
现在他创业致富的理想终于实现了。虽然他现在是个开小店卖杂货的,但是再大的生意也是从小开始的,这是自己成功的第一步。何况,当个小老板更加乐得自在。
相信把生意做好做大的日子,应该就不远了。自己一边等那李君虞回来,一边生活过得也不会太差,说不定等他回来时,自己已经成家立业了呢……
“喂!老板!这个东西怎么卖啊!”一位穿着艳丽的漂亮姑娘在孟临川的摊位前停下脚步,举起一个小铃铛“叮叮当当”地在面带傻笑的他眼前使劲摇了摇,“老板?老板!你在思春啊?”
“啊?这个五文。”孟临川眼珠子都不动一下,愣愣地答道,“很可爱的铃铛哦,和你很配。”
“喂,你看都不看我,就说和我很配啊?你怎么知道和我很配的?还是这番话只是你卖东西的套路?”姑娘站在杂货摊前笑眯眯地看着孟临川,手中轻轻摇动着铃铛。可是,她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根本没有那金灿灿的小铃铛,而是全程都盯着孟临川的脸。
“哦,不不。是真的!”孟临川回过神来,才发现那盯着自己看的姑娘,不好意思地笑道,“原来是你啊,怎么又来了。”
原来这位姑娘就是卢太尉的女儿燕贞,自从发现孟临川在长安西市开店以后,几乎天天都到孟临川的摊位前来晃悠,买点东西。
“怎么?不欢迎?”燕贞撅起嘴道,“不欢迎以后就不来了呗。”
“不,怎么会呢?”孟临川笑道,“我是做生意的,巴不得你多来光顾啊。”
“那行,”燕贞把铃铛攥在手中,笑盈盈地向孟临川抛了个媚眼,“这个铃铛我买。”
孟临川虽然不爱读“仁义道德”的圣贤书,却是从小熟读《西厢记》、《牡丹亭》之类小黄|书的人,对其中的男女之情深有研究甚至能倒背如流。燕贞这姑娘三天两头光顾自己的地摊,每次都要向自己眉目传情,孟临川又岂能无法察觉这姑娘对自己安生情愫?
只是纸上谈兵和实践完全是两回事,孟临川能看出来燕贞的意思,从没亲身经历过男女之情的他却羞怯得紧,腼腆地撇撇嘴角,对那姑娘摇摇头:“不。”
“嗯?”燕贞一脸疑惑地看着孟临川。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到了面前的生意又突然不做?
“送给你。”孟临川微微一笑,又抓起一个铃铛塞在燕贞手中。
“呐,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燕贞收了铃铛,低眉垂眼轻轻一笑,暗暗地递过一块淡黄丝帕到孟临川手里。
竟然给手帕了!孟临川兴奋而紧张的心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接过手帕揣在怀里,滚烫的双颊都红成了两颗大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