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818我那泰迪属性的前男友 (短袜子钗钗)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短袜子钗钗
- 入库:04.09
越不懂的,却难以压制住本身的兽性的,便是最低级的血族。
而这拥挤的小道上的吸血鬼。
通通是最低级的,和人类中的小混混类似。不过他们年纪也小。
这群吸血鬼看似高大强壮,其实每一个都不过三百岁,论起来,如果用人类年龄划分,差不多就是十四五岁,正值青春叛逆期。
那被称作雅丽的血族是个稍年长几岁的女性。
她帅气地撩开她秀丽的银发,单手叉腰,高高在上地打量着满脸血污地倒在火柴堆边上的猎物,张扬地弯了弯唇角,说:“信,怎么不信。人类这种东西,最弱小了。”
“不过,安第斯。”
雅丽蹲下身体,暗红色的眸光里闪烁着别样的兴味,她伸出细细长长的手指,用力掰过地上那人温润的脸蛋,她舔了舔苍白的嘴唇,道,“把人的血液吸干并不有趣。有趣的是他们被吸干血液时的过程。那副痛苦的、却仍然带着快感的脸庞,挣扎在生与死之间,扭曲得有趣。”
安第斯从小到大喝得都是血浆这样的血液替代品,从未真正地尝过人类的新鲜血液,听雅丽这么说,便也来了兴趣,激动地请求雅丽,想要尝尝这令人上瘾的滋味。
雅丽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没过多久,她拍拍安第斯的肩膀,鼓励道:“去吧。去撕破他们的喉咙,舔尽他们的血液,让我看看你的厉害。”
安第斯的信心犹如充气的气球,飘飘然地升上了天。
“好。”
他也模仿着雅丽痞里痞气地蹲下来,和地上这个被吓晕的男孩,保持同一条水平线的视线。安第斯埋头思考了一会儿,不过转瞬之间,还没等所有在场的生物反应过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冷不防地凑近猎物。
那张戾气的俊脸就被无限放大在了系统眼里。
男孩长而卷翘的睫毛,不被任何人察觉地颤动了两下。
安第斯咦了一声。
雅丽便抱着胸,不甚在乎地吹落掉在她手上的一缕发丝,淡淡地斜了安第斯一眼,问:“怎么了?”
安第斯掐了掐猎物的脸蛋,对方却毫无反应。
他怀疑自己看走了眼,便随口回道:“没什么。”
*
“好疼,妈的鸡,这蝙蝠的手劲真大。”
男孩内心无尽抓狂,这鬼要吸血就赶紧来啊,好快点引出英雄救美的桥段来,没想到这吸血鬼观察还挺仔细,连他动了几下睫毛都知道。
一定是因为他睫毛太长了。
脑补到这里,邰笛喜滋滋地想着,他就是个可爱的睫毛精。
系统又无语了挺久。
他宿主真是……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能找到点来自恋一番。
这被一群血族当做猎物的男孩,便是邰笛本人。两天前,他就穿越到了这个人和吸血鬼交杂的危险世界。
小说里不都那么写的吗?
穿到吸血鬼世界的主角,往往都获得了最大的金手指——血液。只要这主角是人类,他的血就永远都是飘香百里,亿万年难见,引得无数伯爵、公爵、王子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刚穿来这个世界,稍微了解了它的构造后,邰笛变抓着系统问他有没有拥有像小说世界里形容的金手指。
系统沉默片刻,说:“你那万人迷剧本我们系统界卖得也很畅销的,我看了看,的确适合你的性格。”
停顿片刻,系统又补充道:“可惜我这身装备太差劲,搭载不了那么高级的剧本。”
邰笛便问:“有什么办法让你升级吗?”
系统想了想说:“有倒是有,就怕你舍不得。”
邰笛连忙表达自己的决心,道:“舍得的。”
系统反问:“代价就是你用那些积分用来换我的装备。就当是用钱买的了。”
在邰笛眼里,积分比一切都重要。
因为积分就是人民币啊!
才一秒,邰笛就立刻变了嘴脸,幽幽地叹了口气:“我太穷了。这件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系统也没指望他的宿主能开窍,知道放长线钓大鱼的用处,它粗粗地翻阅了一下资料,大致了解了一下这个世界需要攻略对象的来历和生平。
读完后,系统的心情有些复杂。
他淡淡地说道:“本次的攻略对象。他叫做鱼涩。”
第43章 43
吸血鬼只有七秒记忆|黑色的
“哦。”邰笛毫无感觉地询问系统, “然后呢?”
系统咂咂嘴, 道:“没然后了。不过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 你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在两天后,你被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幼年吸血鬼制服住, 而鱼涩就是那个宛如踩着七彩祥云来搭救你的盖世英雄。”
“噫。”
邰笛嫌弃地皱了皱脸, 甩着手说:“这套路可真老。”几百年都没用的套路, 竟然被捡了起来。
系统这段日子被邰笛磨炼得脸皮厚、心肠厚, 这点小意思完全算不了什么。
它嘲讽地呵呵道:“你早知道的,我这下等配件只能物色到这种俗套的剧本, 有本事花光积分帮我升级啊。”
一听要花积分, 邰笛就没任何想法了。
邰笛讨好地笑了笑, 插科打诨道:“没事没事, 我不介意的。要知道俗套就是经典。”
系统懒得理他, 下了最后的通牒:“这次的攻略对象和之前世界的不太一样,你错过了第一次, 以后都不太能找得到他的。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第一次见面的机会。”
邰笛不耐烦地甩了甩手, 后又好奇地问道:“为什么我不太能找得他?“
正常情况下,攻略对象不应该被他天生的魅力吸引住, 然后像个吸铁石一般, 牢牢黏在他的身边吗?
宿主真不要脸。
系统机械的脑海界面映入这豆大的六个字。
至于为何找不到攻略对象的人……
它想了想,还是打算卖个关子, 道:“之后你就会知道了。”
*
两天后的晚上,邰笛把自己拾掇得特别诱人,领口开得极低, 堂而皇之地露出鲜嫩细滑的脖颈,能露肉的地方绝对不藏起来,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特别健康元气,仿佛浑身上下都在不停地叫嚣着“来啊,快活啊。”或者是“我很好吃,请各位慢慢享用。”
他早就打探好了。那条小巷就是吸血鬼的驻扎之地。一些等级很低的幼年吸血鬼,就喜欢在这条幽暗的小巷里寻找食物。
邰笛这颗汁水充沛的人形春.药,就这么不要脸地在极有可能出现吸血鬼的小巷里,不断地晃悠来晃悠去,把钓鱼执法运用得淋漓尽致。
很快,那群混混吸血鬼就如他预期的那般找到了他。
一拳棍子打下来,邰笛彻底晕了。
晕乎乎的那刹那,他迷茫地骂道:“说好的吸血鬼呢?怎么抓人的伎俩这么十八流。”
用棍子把人打晕带走,这么庸俗的招数,这年头还有谁稀罕用。
简直了。
即便不能像卢巍一般把迷药藏在玫瑰花里,也应该像沈元一样把药下在饮料里啊。
哦,忘了,它们是吸血鬼。
都是吸血鬼了!不应该干脆点,用吸干人血的看家本领吗?
血族力量强大,用棍子打人也特别疼。邰笛疼炸了,捂着脑袋直想骂人。
他唇角紧抿,目光一凝,刚想帅气地破口大骂,拉拉仇恨值也好,可惜再也抵抗不住地心引力,噗通一声狠狠地摔在地上。
“啧。”系统无动于衷地目视着这惨烈的场面,为捂住心疼一秒钟。
它全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宿主被敲晕,接着便被其中一个吸血鬼叼着扑腾扑腾地低飞,最后拎到另一个巷口的生动场景。
实际上,在邰笛被叼到半空中时,他就已经醒了。
这太像他做狗的时候,不听话被宁枝之训斥,然后被宁枝之无情地拎到半空中惩罚的失重感觉。
狂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得他脸蛋生疼。
邰笛迷迷糊糊地醒来,一睁眼,就是在空中,底下便是万丈深渊。他吓得一哆嗦,挣扎着又把眼睛闭上了。
系统幸灾乐祸地嫌弃道:“出息。”
*
邰笛为了计划通顺地进行下去,自从醒来第一次睁眼后,就再也没有把眼睛睁开过。即便,那个无情的吸血鬼降落时,将他狠狠摔在柴火堆旁,摔得他一阵吃痛,他也极力忍住自己叫出声的行为。
那几个吸血鬼开始自以为逼格很高地谈天。
他们谈话的内容太自恋,也太无聊,邰笛没兴趣听,百般聊赖之下,差点把假睡着变成了真睡着。
过了好久,那两只吸血鬼的谈话才算结束。
其中那个把他抓起来在天上飞的傻逼吸血鬼——他们叫他安第斯的,像中了邪似的,把那张放大的恐怖鬼脸凑近到他的脸上,两人之间连一两公分都没有。
邰笛有些慌张,心里不停地催促这个叫做安第斯的吸血鬼,能赶快从他的身上移开。
这距离厉害了。
不仅能透透彻彻地看清他脸上细微的绒毛,还能一点不落地看透他就顶多有些粗大的毛孔。
邰笛不安地眨了眨睫毛。
贴在他面前的安第斯奇怪地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