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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818我那泰迪属性的前男友 (短袜子钗钗)


  只不过系统说,这迷魂汤其实是以前一些不出色的宿主为了让攻略对象爱上他利用的道具,并非一劳永逸,也不能长久有效,需要邰笛发挥他的魅力,用一用在这些世界学到的撩汉技术,使劲地撩拨青梅竹马,用自己的真心打动对方。
  但系统承诺会尽自己可能地帮助邰笛。
  邰笛深吸了一口气。
  他搓了搓手,从容不迫地走下了台阶,笑道:“怎么了?今天不陪女朋友了?”
  青梅竹马瞪他,瞪完又忍不住害羞。他搓了搓手,低头看自己的脚尖,表情特别憨厚老实:“啥女朋友啊,我就你一个男朋友。”
  邰笛被肉麻得一阵哆嗦。
  肉麻完却没有任何甜蜜感。
  他不由仰天感慨,心道:自己口味的确是被掰弯了。再也不喜欢电线杆了。
  邰笛沉思了一会儿,决定要和青梅竹马说清楚,他踢了踢脚下的石头,叹了口气道:“走吧。我们去附近的咖啡屋坐坐,我有事和你说。”
  青梅竹马点头如捣蒜。
  系统隐约察觉出这事儿出了变卦,他十分不解地问道:“你又要作什么妖。”
  邰笛没说话。
  等到两人踩着雪走到了咖啡屋,去了二楼的包厢,邰笛才和系统开诚布公。
  “系统,我不喜欢他。”
  系统固执道:“你喜欢的。”
  邰笛摇了摇头,抬眸看向他傻呵呵的青梅竹马。
  他忍不住笑了。
  他应该感谢系统。
  要不是系统,他还爱不上那人,也许还苦缠着这根爱着小仙女的电线杆不放。
  “阿文。”
  “嗯?”青梅竹马一坐到温暖的地方,就忍不住搓了搓手。
  邰笛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青梅竹马以前炫耀似的给他的,他把照片推到大傻个的面前,垂着眼睛说道:“你发生了一些事,所以不记得她了。她叫小茹,她才是你喜欢的姑娘。”
  阿文看着照片皱起了眉头。
  这是一张合照。
  一个傻大个和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子亲昵地倚靠在一起,笑得格外幸福。
  邰笛搅拌了几下咖啡,双手合十支起下巴,道:“你们因为矛盾分手了。但前几天,你仍然哭着找我喝酒,说你有多么多么爱她。”
  阿文的脸瘪成了猪肝色。
  潜意识告诉他,他喜欢的是男人,是他的发小邰笛,可他的目光却完全不能从照片上转移。
  过了许久,阿文才涩涩地说道:“你骗人。”
  邰笛:“我没骗你。”
  随后,他便让系统把迷魂术撤了。
  系统交代说迷魂术虽然撤了,但效果仍有残留,还会保留半个小时左右。
  邰笛心里叹了口气,原来还得纠缠着解释半个小时。
  不是他不愿解释。而是他发小这人,实在是一根筋,委婉的他听不进去。
  邰笛只好直截了当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喜欢你,我们还是好好地当朋友吧。”
  阿文果然被“你不喜欢我”这几个字给唬住了。
  他惊愕道:“你……你……你喜欢谁?”
  邰笛沉吟了好久,才慢吞吞地形容起那个人来。
  “我喜欢的那人。”
  “他是个很古怪的人,不爱说话,心思很敏感,占有欲又强。”
  说着说着,邰笛又笑了。
  “但是他很有爱心,他喜欢狗,喜欢摸摸小狗脑袋。”
  “他长得很帅,却又喜欢吃胡萝卜。”
  “……”
  邰笛以为自己都快忘了那些喜好,对着别人说时,却能说出一堆来。真是滔滔不绝。
  系统盯着伤心欲绝的青梅竹马,真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宿主单方面地秀恩爱。
  上上个世界。
  同僚就告诉他,他的宿主这几个世界勾搭的竟然都是同一个人的灵魂。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缘分。
  宿主察觉到这一点后,他就立刻驳回了。
  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宿主发现了。
  他不喜欢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有很大的掌控欲和占有欲,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他觉得比起那个男人,眼前这个憨厚老实且一根筋的阳光小哥就好很多,毕竟小哥的心思不会像那人一样捉摸不透。
  *
  就在邰笛身后的隔间里,还有另一个包厢。
  友人环顾四周,奇怪地问道:“……柯籍,你怎么突然约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谈生意?”
  这小镇交通本就不便,下了雪之后更是受阻。他本来是找柯籍谈一个跨国生意的,没想到听柯籍的秘书说,这人连夜就去了这个小镇要找什么人。
  他本以为柯籍来的这个小镇是个旅游景点,自己也就屁颠颠地追过来了,想要谈生意之余好好休闲一番。
  没想到这小镇还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小镇,吃的喝的都没,更别提寻欢作乐的地儿了。
  他失望归失望,但碍于柯籍的面子,一直隐忍着不说。
  可这咖啡厅的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
  对面那对基佬分手的谈话全部涌入了他的耳朵里。他可是个爱好大胸女的直男,还轻微恐同。
  尤其是那个青年音的人表白表得实在肉麻,他着实听不下去,就有点想要走人。
  没想到柯籍却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嗯……”柯籍道,“其实我是来这里找我前男友的。”
  “???”友人瞠目结舌。
  柯籍突然站起身来:“抱歉,我要去见他了。”
  *
  这边,邰笛仍然苦口婆心地说着他和那人的情史。
  青梅竹马听得直把咖啡当酒喝。
  这时,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挡在门口,挡住了天花板照射下来的幽暗灯光。
  青梅竹马看着眼前这充满人生赢家气息的男人,想起了邰笛口中的恋人,心中不由更加酸涩。
  男人身穿高级定制的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地往后拨,露出他无可挑剔的眉眼。分明长了一双桃花眼,却并不潋滟勾人,这眼尾一瞥,煞气外露,无端端让人胆寒。
  柯籍盯着坐在小沙发上的青年良久,确定了他就是自己找的那人。
  他心中尘埃落定,勾着唇角笑了笑,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我都听见了。”
  邰笛的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
  “我想你应该就是那个甩我五六次、擦擦屁股走人的小坏蛋。”
  话音未落。
  男人就捧住青年的脸亲了下去。
  邰笛的脑袋里装了一团又一团的乱线,他还没有理清楚这一切。但当熟悉的气息充满他的口腔时,他已不知不觉地回应……
  *
  这世界又千千万万对的情侣。
  从今天起,又多了一对。
  *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到这里算是正式完结了。
  这文写到这里,算是拖了很久很久了,短短三十万字,从去年八月份拖着到了今年的三月份。说实话,这让我心中留下诸多遗憾。我对不起这本书,对不起角色,也对不起你们。我从勤奋到懈怠,促成这一切的不是卡文,也不是我的懒癌,甚至不是消磨的热情和萌点。
  而是我在行文过程中,越来越力不从心。写到中后期,我觉得自己写得越来越差。我不像一个作者,不像一个写手,我像一个胡言乱语的码字人。
  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适合写文。
  诚然我早就知道自己没什么写作的天赋,但也算写了好几百万的人了,却一点也没进步,越写越差,越写越没有逻辑。
  我不想写“完”,我只想写“好”,但每次自己写出来的稿子总和我理想上的有诸多差距。我看文很挑剔,但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我却连正眼都不想看一眼。明明它们都是我的萌点集合啊。好的作者能把我的“不萌”写成“很萌”,我却只能把我喜欢的萌点写成荒唐。
  我没有自信,也没有天赋,写这篇的后半期,我时常陷入迷茫,我究竟应不应该写文。
  谢谢你们能陪我这篇不完美的小说走到最后,也谢谢你们愿意等我这个不负责任的作者。我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眼界过高却没有能力,但又想苟延残喘地写完一本又一本。我想看到自己的进步,看到我能写出自己喜欢的故事。
  我不会放弃,谢谢你们的等待。
  接下来的新文我会多存稿,存稿足够之后再开,不过开文应该也不会太晚。下一本应该会先写那本迷弟娱乐圈,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不喜欢的也没事,希望很久以后,某一天你随意地在晋江的页面点进一篇文,觉得还不错,那就是我的荣幸了。
  我爱我的每一个读者。
  我爱你们。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故事。
  ——
  说了好多有的没的:)纪念完结,本章留言的读者发发红包给你们。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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