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杀杀——”
“大将军有令,杀两个记功!”
……
那些戎族人呼喊着,状似疯狂的和他们纠缠在一起,还叫嚷着杀两个就有功之类的话——还杀两个,就算只杀一个,也是天大的功劳吧!他这样冷笑着,可那些珠人却仿佛真觉得那是一个可以完成的目标,而且,真的这么做着!
“到底是什么原因,会令这些珠人变得这么不同?”见火有些小的趋势,他又往火堆里扔了两根木柴,这样的奢侈,是来到大珠后才有的,在过去,他们只能烧粪便,虽然是晒干的,可总有一股怪味,而木柴就不会。
“长生天是保佑我们的吧,我们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要将对面的珠人赶走,等到大王子来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渡过柳江,进入大珠的南方,据说那边,更为富裕!”
他这样想着,可心中,总有一股不安。
他的这股不安在之后变成了现实,他们总以为只要再努力一些就能将前面的营地冲垮,可每次都冲不垮,明明已经有那么大的损伤了,明明看起来已经非常破烂了,可那个营地还是存在着,然后,在第三天,在他们打的正激烈,觉得希望在即的时候,一队有着战马的珠人从他们的背后出现,对他们进行了冲击!
这是他们完全没有想到的敌人,而且这些敌人出现的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在他们正要喜悦的欢呼的时候,这一队的敌人就向突然扑下的阴影,他们在那瞬间都有些发懵,而与此同时,那些原本看起来要倒下的珠人却突然有了精神,再之后,就是更多的纠缠,更激烈的冲突。
“杀——”
嘎尔迪挥舞着弯刀,将这些人珠人都杀了,他们就能夺取这个营地,然后,就能等到大王子一起到南方了。
“杀——”
化方扬挺着长枪,他是男人,他已经杀了三个戎族人了,再杀一个,就是四个了,他要让那个王小福看看他就算受伤了,也不是孬种!
刀和枪撞到了一起,嘎尔迪顺势一转,砍向枪杆,一劈之下,那杆枪微微一颤,却没有断,他心中微惊,却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对方的兵器比自己长,拉近距离,他更有优势!
不过就在同时,化方扬已经将枪收了回来,然后又是一刺。
“速度!”这是他们的将军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他们训练的时候,将军总是这样说,“我们能练的是什么?除了力气,就是速度!而在战场上,速度比力气更重要,因为你很难有第二次机会!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要你有绝对的速度,那么赢得,一定是你!”
郑定辉说的这么肯定,自己又是这么练习的,不说像化方扬这样的小兵,全军上下都有几分相信,如果让他们知道这句话是个连菜刀都很多年没有拿过的文人说过的话……那恐怕一定是不知道要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了。
就刘文那小身板怎么会知道功夫上的事……这样的疑点郑定辉不是没有想过,可是,长久以来刘文在他心中已经造成了强大而又绝对正确的印象,吃穿玩乐刘文都会,科举考试,也可以强悍的猜题,甚至是战场上的事……郑定辉想起刘文偶尔夹杂在别的事情上的只言片语,也觉得都是大有道理的,所以明知道刘大郎杀只鸡都困难,他还是按照刘文当初在船上对他说的练习着,并且这样要求着自己的士兵。
当然,任他想破脑袋,也不会知道,这句话其实只是来源一本武侠小说,而出处人,还是一个下面没有的准太监。
第134章
“碰——”
火花四溅,刀和枪又一次撞到了一起,嘎尔迪咬着牙的翻转手腕——这次可以了吧,这次就可以把这人的枪给砍断了吧,他这样想着,普通的长枪也的确受不住这么多次的猛击,咔的一下从刚才的地方断开了,但就在这个时候,那断了的半杆枪却突然来到他的颌下,没等嘎尔迪来得及有所反应,就感觉喉痛一疼,他只能下意识的挥出手中的刀。
已经有些卷曲的刀在在空中划过一个有气无力的弧线,扎在了化方扬来不及躲避的脸上,后者在疼痛下发出平时训练中的吼声:“杀——”
“杀——”
郑定辉刺出手中的枪,再一次的,和对方的弯刀纠缠在了一起,他的两臂已经没有了感觉,但他还是机械的将长枪送出去。
“你是天才吗?是奇才吗?还是文曲星下世?如果都不是,你凭什么要和人家一样?人家练了十多年,每天都坚持一个时辰,你若想达到和人家一样的水平,那起码,要比人家多练两个时辰,要想超越,就要三个时辰!”
这是他当初练大字的时候,刘文对他说的,说完之后还要非常轻蔑的看他一眼:“我现在罚你,是为你好。手酸?那是应该的,你不酸,就是怪物了,谁练两个时辰也要酸的。”
这种令他几乎吐血的语调和字句,当时恨得他牙痒痒的,再后来就是习惯了,而到了现在,则成了他的信条。
别人从军十年,他一年。
别人练了十年,他一年。
若要赶上去,他当然要比别人有更多的付出,做更大的牺牲,这不是谋略不是战术,就算他有天赋,若不锻炼,也没有用处。
所以在全军操练的时候,他操练,在全军休息的时候,他还在操练,像这种两臂没有感觉的情况他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只是这一次的情况,稍稍危险了一些。
“碰——”
又是一声,他的虎口被震出了血,显然,对方的力气比他大的多,手腕上一痛,他却笑了起来,流着血的手更用力的握着枪杆,然后向上挑去:“杀——”
他大吼着,赢下这一场,他们就能等到援军,赢下这一场,他才能立住脚跟,赢下这一场,他才有资格,再一次站在那个人面前!
太阳越升越高,下面的混战也越来越激烈,不过这种激烈,总带着一种落幕黄昏的感觉,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虽然戎族人还有坚强的意志,可毕竟先前的冲击太大了,而像嘎尔迪这样的人虽然不少,可是像夫伊热这样的人也一样很多。
“已经够了,已经有了一生都花不完的金银财宝,如果在这里死了,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大王子不在,军法也不会那么严苛。”
“是要拼到最后,可是上次投降的大珠人就都杀了,这一次……万一败了,是不是也会被杀?”
……
在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戎族上下都有着勇往直前的气概,而在此时,不由得也都会有一些自己的小心思,而古力其的不在,更让他们的这种心思在第一时间扩大——这时候逃跑,除了斥责,不会有什么惩罚,可是再拼下去,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虽然有这样的想法,因为主帅还在,也没有人真的敢跑,只是在拼斗的过程中,有意无意的向边缘地带延伸,而这样的结果就是令大珠这边的前后军更快的汇集到了一起。
“怎么这么快就看到了你?”
在发现前面有阴影的时候,郑定辉本能的抬起了手,可是却发现前面的是周琳,周琳一愣,然后也笑了起来:“你以为我这么想看到你吗?”
郑定辉左右看了一下:“你要左边还是右边?”
“右边。”觉得戎族人更多,周琳毫不迟疑的开口,见郑定辉的双手都在流血,有些担心的道,“喂,你没问题吧,其实……”
“滚蛋!”丢下这一句,郑定辉举起右臂,“杀——”
“杀——”
他身后的士兵,条件反射的跟着呐喊出声,声音震耳,周琳看着他逐渐混在众人中的背影,一时间有些怔然。
这次行动,是郑定辉为主他为副的,作为一军主帅,郑定辉完全可以留守大后方,不会有人说他有错,他的战功也不会有丝毫的折损,但是他不仅亲自上场,而且想出来的战术,还是他自己做正面的抵抗,让他从后面偷袭。
这不是一个好的为将者,这不是一个有大局观的将帅,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是这样说的,但是,跟在这样的人的身边,却会觉得格外的安心。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他娘的,什么举世瞩目的英雄,什么千古流芳的将帅,这些老子当然也想要,不过老子现在,还是痛痛快快的打好这一场!”他这样想着,也举起了右臂,然后一挥手,和身后的人一起大吼出声。
公元1148年,在大珠朝的历史上,应该翻开一个新的纪元,但因为新帝没有正式登基,所以延续的,依然是过去的年号。
这一年的第一天,大珠吹起了反攻的号角,是夜,血染柳江河,两日后,戎族驻守在靖安县的部队有了反应,以三千兵马冲击只多,双方共交战四天,血流成河,戎族溃败。
这是在这一次侵袭中,戎族第一次发生溃逃,在只多之战之前,他们只胜而不输,而纵观过去百多年来的战争,他们会投降会撤退,却几乎没有过溃逃,在后世历史学家们来看,这是戎族失败的先兆,而那些精研这段历史的先生们更是这样说的:“其兴也匆匆,其忘也忽忽,这可以说是少数民族兴亡的特点。不过戎族的这次兴亡能转换的这么快,除了热兵器的登场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因素外,从政治的层面上来说,还在于内斗,如果戎族的大王子古力其没有被困上京,那么戎族溃逃的时间会大大的延后,不过也就是因为有这次溃逃,中原地带才没有遭到毁灭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