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这是真的,而在认识到这件东西的效果后,他们立刻加紧了制作,原本是全力来做回回炮的,现在回回炮的一部分人手被抽到了这边,从刘文往下,一干和此物有关系的人员都被控制了活动范围,就算是刘文,要外出也要打报告,毕竟这东西真说威力其实是相当一般的,他们曾找死囚做过试验,就算人站在上面,也炸不死,若是事先被戎族那边知道有了防备,那效果必定大打折扣。
活动范围小了,事情也少了很多,所以刘文空闲的时间也就更多,然后没事的时候,也就更能想想郑定辉,开始,他还是带着一些迷茫恍惚的,到最后就变成了愤怒。
好嘛,不过是转了一下李思安的意思,这家伙就给他闹上了别扭,怎么,甩脸给他看?还是以为他就非他不可?不说他现在要钱有钱要人有人,随时能找十个八个仆人代替,就算是在刘家村,他只有二十亩地的时候,也还可以再挑一个人来调教,这一次他一定把那人调教的好好的、乖乖的,不会像萧二那么抽,更不会写像这个,总想点不该想的事情!
有过前两次经验,他相信这次一定能成功!在每次想郑定辉想的愤怒的时候,他就会下这样的决心,不过之后,也就罢了,前两次是赶上的,结果都是劳心劳力最后还不怎么样,现在好容易两个都能摆脱了,他还不找一些轻松自在的日子来过?
他这样想着,不过偶尔的、间或的,也会想一下郑定辉的安全,现在前线,到底是什么样子?这马上也该过年了,那小子……应该是能吃上饺子的吧,想着他的官职,刘文觉得这一点还是能保证的。
是的,按照品级,郑定辉怎么也该混上一份猪肉饺子,但是他没有混上,因为就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和周琳分别带着自己手下的兵偷偷摸摸的过了江,然后直袭戎族关卡。
戎族人没有想到这次袭击,他们和大珠人一样也是过年的,在北征军安分守己了两个月之后,他们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珠人是绝对没有胆子和他们打的,等他们的族人从草原上都搬过来之后,他们就挥军南下,将整个大珠朝都变成他们的牧场,至于珠人,他们只会逃跑、逃跑再逃跑!所以当郑定辉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除了惊讶之外,就是不敢相信。
这是一次布置周密的袭击,从时间、地点到手段都安排到位,戎族守在柳江前的第一个关卡只来得及放出报警信息,可是却没给自己的后来人争取到多少时间。
没有等太阳升起,这一次的袭击就结束了,戎族第一个关卡中的两千人战死九百,剩下的一千一百人直接投降了。
“真爽快!”周琳笑着来到郑定辉身边,和其他人不同,他没有太多第一次杀人的反应,在他成年的时候,他父亲就帮他找来两个死囚,让他亲手砍了他们的脑袋,这一次他要过来的时候,家里也帮他找了两个人练手,也就是他是真见过血的,才能争取到这一次的任务,他吐了口唾沫,“这些戎族总说咱们没囊器,我看他们才是没囊器,只要输了就投降,我呸!这次总算咱们运气好,死了差不多一半,也算是出了口恶气。”
“剩下的,也杀了吧。”
郑定辉擦着自己的枪头,道,周琳瞪大了眼:“也杀了?”
“不然怎么着,放他们回去?还是带回去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为什么会输了就投降?就是因为知道投降了就不会死!现在降了,将来还能被当做英雄的迎回去,再将来,还能转过头来带兵打我大珠!我大珠是仁厚,可也没仁厚到以肉喂狼的地步,更何况这狼才刚杀了我大珠子民,占了我大珠河山,此等恶狼若不彻底杀绝,我大珠的屈辱以何来洗?”
第132章
王小福拉着弦,看着对面的戎族人,他的两眼紧盯着对面的人,但从手腕到肩膀都是放松的,他知道,一旦对面的人开始冲锋,他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射出最多的箭。
他所处的位置风向很好,但是从后面吹来的冷风还是将他的四肢都冻麻痹了,不过因为紧张,他也没有太多的感觉。两天前的那场战斗,是长枪兵和刀兵的舞台,他这样的弓箭兵根本就没有出场,当时,他还是庆幸的,对于戎族,他也是恼恨的,可是,他更爱惜自己的性命。
“不要你有大富大贵,那不是咱们该有的命,只要你平平安安长大,有点小福气,就够了。”
这是他爷爷过去经常说的话,所以他想的,也就是有个小钱,娶个漂亮点的老婆,将来再生两个能干些的儿子,什么英雄啊,将军啊,他是连想都不想的,他会当兵,也只是因为他比较笨,不会做生意,没办法继承家业,为了能让他有条生路,家里人拖了关系,让他做了有俸禄的兵。
“也就是在咱们大珠,若是在前朝啊,这兵,可是当不得的。”
这是他进入军队后,那些老行伍们说的,据说在前朝,那些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不说,就是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也没什么俸禄,脸上也还要刺字,若是升不了官,那字就一辈子不会消,出来就要被人指点的。
而在大珠,像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就有俸禄,脸上也不会被刺字,虽然俸禄不多,可是总有,军队里又管吃管喝还有衣服,这钱,也就能存下了,他是十六岁进的军队,准备做到二十六岁就退役,那时候他也能存个四五十两银子,再配着家中给的一些,也就能在村里买上几亩上好的良田了。
虽然年龄大了些,但有田有地,也就会有婆娘,他又是当过兵的,到村里,也不会有人敢惹,那日子,自然能过的很美。在他的计划中,没有打仗,可是,就碰上了,而这一次,还被调到了北征军中,在第一天知道这事的时候,他被吓的几乎尿了裤子,可也不得不打包行囊,逃兵的下场他们都见了,自己凄惨不说,还会连累家中父母兄弟,所以,他虽然腿哆嗦着,也还是上来了。
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就一定要收复上京?虽然对戎族也很愤怒,对戎族也有仇恨,但在他的意识中还是很飘忽的,他自小生长在柳江以南,祖宗三辈里都没人去过上京,就算是有感情,也是不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换的。
对面的戎族人动了,王小福的手臂瞬时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只有在最佳的状态,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战斗力,这是他们的郑将军说的,他们的郑将军说了很多,而且都很正确,因为在和其他营的对比中,他们往往是胜利的一方,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令他觉得战争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只是在面对戎族的时候,他还是会本能的胆怯,直到两天前。
两天前的那场战斗他们赢了,拿下了现在的营地,然后,所有受了伤的或者杀了两个以上戎族的士兵,都被允许当着众人的面砍下一个戎族人的脑袋,在大刀面前,有的戎族还能挺着胸膛在那里高叫着他们都听不懂的话,有的却只能哀求,甚至有的,都瘫在了那里。
但不管结果是什么,他们的脑袋都会被砍下,而每一个做这事的士兵,都会得到英雄似的欢呼,和他一起进入军队,也是他早年的邻居化方扬,因为受了伤,也有一个这样的机会,这两天可没少在他面前炫耀。
“小福啊,你是不知道,老子以前觉得那些戎族人都很厉害,可你猜怎么着,把刀砍到他们脖子里,不也就是那个样?甚至,他们的血还是臭的,不过也许老子砍的那个尿了裤子?哈哈哈哈,下次有机会,老子一定要多砍几个!”
“你是用枪的,怎么砍?而且你这次能上去,是因为受了伤,可不是你在战场上就怎么怎么样了。”实在看不惯他那番嚣张的气焰,在他第六次说到那番话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那老子就多捅他们几个窟窿!”化方扬瞪着眼道,“而且,你没有听将军说吗?这次上去杀戎族的,不管是受伤的,还是有了战功的,都是光荣的,有了战功的有功,受伤的也有功,这伤疤,是胜利的勋章,男子汉英勇的表现,是男人,那就要马、马……”
“马、马!词都用不好,那是马革裹尸!”
因为当年家中还送他去上过学,所以他很容易就记住了这个词,这时候也就自然而然的用了出来,化方扬立刻道:“对对,马革裹尸!将军说的多好啊,我们打仗,不光是为了收复上京,更为了我们身后的家人!这些戎族人,生性残暴,过去有吉安关挡着,现在就只剩下柳江了,若是让他们过了江,咱们身后的父老乡亲怎么办?亲朋好友怎么办?婆娘孩子怎么……”
“你有婆娘吗?”
化方扬比他还不如,他是因为不够聪明,父母无奈,才送他来当兵的,家中虽不富贵,多少还有个铺子,化方扬家中却是真穷,他要是不当够二十年兵,就存不买地钱,毕竟,他每个月还要给父母寄钱。
“我早晚会有的!老子就在这次砍下一百个戎族人的脑袋,把这些人赶回关外,也就攒够了钱!”
也许是被他说的挂不住了,在丢下这一句之后,化方扬就走了,他看着他的背影,没有丝毫打击到人的兴奋,反而有一点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