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 长梦千年》作者:归零再生
文案
顾长离其人,聪明绝顶,却喜藏拙示弱;
仪表不凡,却懒于打理;
他生就一副玲珑心肝,天人样貌,嗜酒恋色,纵情恣意,快然人间
爱他的将其视为掌中奇珍,心上红痣,一颦一笑,皆是勾人入魔的劫数
恨他的断其为妖魔鬼魅,是不应存于世上的妖孽祸水
然后在某一天
这个从头到尾都没有哪一点平凡的男人
忽然遇上了非常平凡的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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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苏苏苏,天然万人迷!人人都爱他!
如果脑补男主也一定是攻,攻,攻
不喜勿入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长离 ┃ 配角:很多 ┃ 其它:主攻,快穿
第1章
不甚分明的斑驳铜镜中映衬着一张俊逸至极的脸庞,一对长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菲薄如花瓣般的唇微微抿紧,原本过于精致绝伦而显出些许阴柔感的面容因为那一双明亮通透,神光内敛的眼眸多出几分朗朗浩气,并不至于模糊了性别。
不知是否思及何等忧心之事,镜中人敛目垂眸,蝶翼般浓密纤细的眼睫随着他的动作轻颤着,与其苍白病态的肤色相承,顿生不胜之态。
身为男子,这样悲凉哀戚的神情出现在其脸上,却丝毫不显违和或是造作,只如浑然天成般,叫人心口疼痛,恨不得献上一切好让美人展颜。
顾长离懒洋洋地撑着下颌,没个正形地软倒在妆台前的座椅上,摇摇晃晃着身体,最后似是无法般一头磕在了红木雕制的台案上,额头上包扎得严实的绷带一触硬物,又是生疼生疼起来。
这股痛楚由肌肤上蔓延,渗透,细水长流般渐渐渗入肌体,内腑,最后凝结在左胸口的那一处地方,冰冷彻骨,仿佛盘踞的长蛇。
他的嘴角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像是不舍,又仿佛释然。
得了。
顾长生叹了口气,在心里告诉自己。
在哪活不是活呢?
他的心理建设还未做足,耳旁便传来一阵木门被推动时响起的咯吱声,一个十二三岁模样的瘦小少年端着摆设着白粥小菜的木餐盘,正从门后畏畏缩缩地探出头来。
少年一见那道纤弱修长的身影生无可恋般地倚在妆台之上,月白的长袖委顿垂地,惹了尘埃,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一日的惨烈决绝,披散的墨发,苍白的面容,还有蜿蜒其上的,灼热得几乎烧伤眼球的殷红……
身体剧烈抖动了下,他几乎握不住手上的物什。
“少爷!您莫要再做傻事!!”
匆匆把物件往桌上一摆,少年想也没想干脆朝地上一跪,一下又一下,磕头如捣蒜。
他的手攥得极紧,用力到稍长的指尖已经深深嵌入掌心,已经有细小的血丝渐渐渗出,但是他并没有觉得有多大不适,应该说,有另外一种情绪已经完全占据他的精神,心灵,思维……一切的一切,没有多余的空间留给其他。
那是悲哀。
莫大的悲哀。
无能为力,袖手旁观,属于弱者的悲哀。
“……我晓得了。”
顾长离并没有回头,他只是抬眸冷冷地打量镜中的自己,语调沙哑而低沉。
“我暂时还拿不出勇气再死第二次。”
少顷之后,确认那端来饭菜的小童确已离去后,之前还表现地死气沉沉的男人忽然脊背一震,以一种足以让旁观者瞠目结舌的速度完成了站起→接近八仙桌→坐下→拿起碗筷一系列动作,那副生龙活虎的模样与不久前对比,简直判若两人。
“再怎么想不开也不能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哪怕是一头撞死也比活生生把自己饿死好。”
一边念念有词地嘟囔,另一头也没忘了眼下要紧的活动。
虽然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正处于大病初愈的关口,羸弱的身体和同样残破不堪的脾胃受不了太过油腻或是滋补的食物,所以下仆按照医嘱只备了些清粥小菜,油星都少得可怜,可这也耐不住数日以来滴米未进导致的如狼似虎的胃口,一口下去就喝掉半碗粥的顾长离捧着青瓷碗,那紧蹙的眉头,发红的眼角,颤抖的双唇,简直比发现自己一觉醒来就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陌生的年代,成为一名除了相貌之外同样陌生的男子的时候还要心潮起伏,悲痛欲绝。
【好难吃,一点味道都没有QAQ】
然而被各色美食养刁的胃口在面临生死危机的时候还是只能默默退散,风卷残云般将小仆带来的饭菜一扫而空后,终于感到空荡荡的胃里有了些许饱胀感的顾长离心满意足地起身活动筋骨,能量补充带来的精神总算让他有了思考眼下状况的动力。
老实说,与他穿越之前的现充生活相比,这个异世界的,和他同样姓名同样容貌的少年的日子过得可真不算好。
——不过,以现在的状况来看,如今他们应该是一个人。
将脑海里莫名多出的那一段属于原身的记忆整理清楚,就连一向自认为铁石心肠的顾长离也忍不住唏嘘几声。
幼年丧父,少年丧母,至此摸爬滚打,尝尽人间百味,世态炎凉,好容易靠着自己的努力打拼于闹市之中开了家小店,原以为能够苦尽甘来,过上不算富足却也不需漂泊的日子。
然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就连这样微不足道得有些可笑的祈愿,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
因为母亲擅配香制胭,并曾教过原身皮毛,许是先祖庇护,亦或是思母心性,原身于此道竟是颇有天赋,制作成的香料胭脂色美香雅,并不逊于浸淫此道多年的大手。
数日之前,休沐时节,恰逢新春,原身计划着去城郊外寻些新鲜的,刚刚
绽芽的漂亮红蓝花,却不料就此撞上微服出行,骑马踏青的南王一行人。
南王此人,乃先帝幼子,今上的胞弟,家世显赫,地位尊贵,自小万千宠爱在身,性情娇纵肆意,阴晴不定,坊间巷尾都能听闻这位大人物犯下的荒诞事。尤其是,在他肆无忌惮地宣告“不爱巾帼爱须眉”,并且大肆搜罗貌美公子藏于王府,乃至用强的事情传出后,其势更甚。
原本再寻常不过的一次擦肩偶遇,若是就此别过,自然相安无事,或许还会成为原主茶余饭后的一次谈资,毕竟身为平民能与那样一位大人物撞见,实属不易。
奈何世事向来没有什么‘假设’‘如果’之说,是缘是劫从不由人。
南王一眼相中原身,甚至直接策马相邀,不顾他的强烈反抗,径自从城外将他带回城中,众目睽睽之下情态亲昵,还约下时日接他入府。
原身能以孤儿之身一路闯荡,单人匹马赢得一片天地,其心志之坚,自尊之强,又岂是甘为富贵荣华化身娈宠佞幸之人?自然心不甘情不愿,趁夜出逃数次,很快便被发现抓回。
如此循环数次,这才令他明白南王给他留了些许时日的原因,不是仁慈不是善念。
留下希望,只是为了带来更大的绝望。
让他如同望见烛火的飞蛾,为了所谓的自由一次又一次地尝试,遍体鳞伤,头破血流,却毫无效果,一事无成。
他的信念,意志,勇气在这个过程中一点点地被消磨,被毁灭,直到最后,便会诞生一个不会反抗不会挣扎的乖巧宠物,南王后院里的那群收藏品之一。
佛家有言,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可是于原身而言,变成那副不堪的模样会是比失去生命还要可怖的事情。
不是不畏死,而是活下去的代价更可怕。
那便去死。
那日决绝地撞上石柱,毫无犹豫眷恋或是不舍的身影就是证明。
而再回首,睁开眼的已是另一位——
穿越来得莫名其妙的顾长离。
一切故事由此开始。
第2章
南王只给原身留了一月的时间充作思考,算上期间逃跑未遂还有自尽养伤的那些日子,残留下来的天数屈指可数。
除去今日,仅剩三天。
三十六个时辰之后,他就要把自己洗吧洗吧干净,乖乖地献上自己壮大那个荒唐王爷的后院。
情况很棘手啊……
顾长离有些不自在地把自己的青丝搅成一团——初来乍到的他还是没有适应就连绝大多数现代女性都不会蓄的及腰长发——思忖着目前能够实行的计划。
逃跑?
原身前几次的惨痛经历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教训,除非他一夜之间经脉贯通,神功大成,能够拳碎大石,脚踏青云——说不准还有可能从那些虎视眈眈不怀好意的监视者眼下杀出条血路。
求助?
这个更是无稽之谈,在这皇权至高无上的年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南王身为权柄在握者,除非朝廷中那寥寥几位的大人物出手,不然谁有那胆量阻拦他的意愿?毕竟原主只是一介白身,无权无势亦无才名,在上位者眼中命贱如草,谁会在意他的意愿,他的生死。
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可真是够大,简直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一时间顾长离都有点理解为何主角会绝望得自戕了——就连他现在都想找堵墙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