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榛躺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清晨指头动了动,喉咙干咳刺痛,他半睁着眼,昏沉地看不清眼前的人影,几乎是本能地低声道:“水……”
很快水就被送了过来,一股清凉的水流缓解了喉咙的刺痛,林榛感觉到那人的温度,禁不住抬手握住对方手腕,他脑袋还有些乱,却以近乎笃定的语气唤道:“予卿?”
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润沉稳,“是我。”
林榛万分欣喜,竟挣扎着一头扎进郑舒南怀里,他双臂箍紧郑舒南,无比兴奋依赖地笑道:“予卿,我就知道是你,是你救了我,我以为自己快死了,临死前我看见位仙人下凡,还喂了我灵丹妙药,没想到那仙人就是你。”
郑舒南微愣,没能挣脱林榛的怀抱,过了半晌,林榛抱够了,郑舒南才总算能离远点,这一看,便果不其然发现林榛瞳孔内泛着淡淡的红,染得漆黑瞳仁闪烁着明媚的光。
郑舒南:“……”
林榛环顾四周道:“予卿,我们这是在哪?”
“你记得什么?”
“我都记得啊,可是感觉好陌生,我好像没做那些事,予卿你吓坏我了,你从城楼摔下时,我心都要跳出来了,还好我接住了你。”
郑舒南神色怪异地注视林榛,他之前以为林榛没有记忆,没想到他竟然记得清清楚楚,唯独忘记了施予卿背叛过他的记忆吗?
郑舒南道:“你掉进护城河了,我们现在在庾扬知的封地范围,这里是瘟疫村,村外有官兵把守,我们暂时无法出去。”
林榛‘哦’了一声,他浑身裹满纱布,因为刀口太深,还有不少地方渗着血,高烧还没彻底退下去,脸色仍然发烫,失血过多以致肤色惨白。
林榛观察着房间,房间很窄,厨房和卧室只隔了道帘子,帘子沾满灰,脏得看不清原来本色。四面墙壁用泥土制成,以木桩做支撑,头顶是茅草,不少角落还在滴水,这里的环境简陋到难以形容,林榛还从没在这种茅草屋住过,但因为有施予卿陪在身边,他只觉得新鲜有趣。
郑舒南沉思道:“我们得尽快通知牧城或京城那边,庾扬知野心勃勃,他要是发现你在这,恐怕就麻烦了。”
林榛点头,“好,我听予卿的。”
“……你有什么提议?”
“我没有,”林榛果断摇头,极为信任的握紧郑舒南的手,“予卿觉得下一步该做什么?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郑舒南:“……”
好吧,这是智商又下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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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村没有物资来源,官兵又守着不许人出村,别说郑舒南跟林榛,就是原来村子的,家里也穷得没有一粒米,人人饿得面黄肌瘦,竹竿般风吹就倒。
郑舒南现在住的房子,以前是个老光棍的,据说是吃老鼠肉染了瘟疫,几个月前就死了。
瘟疫在镇子及村落横行了数月,县官只派官兵守着让百姓自生自灭,没有任何防疫及救治措施。北战王庾扬知更是不闻不问,没有任何命令措施。因此被送进瘟疫村的都知道,他们是注定死路一条,要么被传染病死,要么没吃的被饿死。
郑舒南背着竹篓采药回来,就看见林榛端了个凳子,满怀期待地等他回来。林榛高烧退了下去,他没有染上瘟疫,只是那会儿症状相似,就被人唯恐避之不及地扔到了瘟疫村,只是村里没有药物,连纱布都是以旧衣服撕成条代替的,郑舒南只能进山采药,好在他以前有备无患,对中医知识也略有了解。
林榛喝了他每日熬的汤药,外伤已渐渐有所好转,不过以防万一,郑舒南还是不许林榛下地,免得伤口再裂开。
郑舒南懂点医术,有时也替村里人看病。他不是烂好人,以防传染到瘟疫,是从不跟病人有肢体接触的。即使如此,林榛还是忧心忡忡,唯恐郑舒南不慎感染了瘟疫,因此时时刻刻将郑舒南盯得很紧,哪怕在他视线范围消失几分钟,也得详细询问,要郑舒南交待个来龙去脉出来。
若是林榛本体,郑舒南定然觉得不耐烦,偏偏现在出现的这位是林榛2号,郑舒南除了无奈,也不知该如何处之。
现在的林榛很粘人,还特别擅长说情话,更将郑舒南看成是自己的爱人,觉得彼此是相爱的,因此各方面表现的特别亲昵,没事做就抓着郑舒南手,或者从背后抱住郑舒南,光明正大的亲他。
郑舒南严肃地跟林榛谈过很多遍,但都一无所获,丝毫没能改变林榛的脑回路。
林榛是这样理直气壮回应地。
“我与你已私定终生,你难道要反悔不成?予卿,你待我那么好,别不要我行吗?”——这是在装可怜了。
接着又道:“你若不喜欢我,为何要助我守城,我跳进护城河,你又为何要殉情?我被关进瘟疫村,生死一线,也是你来救了我,你那时并不知晓我没染上瘟疫,可依然不惧生死,这份情,我心里都清楚,你放心,我今生今世必然会对你好的,予卿,我总觉得你与以前有些不同了。”
郑舒南心头咯噔一下,还没等他辩解两句,又被林榛给熊抱住了,那人异常欢喜地说:“不过予卿现在这样我更喜欢,总是一本正经地,让人好想要侵犯。”
郑舒南:“……呵呵。”
林榛说想要侵犯,绝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他的确是付诸过实践的,只是这位到底不是林榛本体,郑舒南很轻松就将人应付了过去。
又过了几日,林榛伤势好的差不多了。郑舒南在房间准备给他拆纱布,天气仍然冷得很,郑舒南便在床边烧了盆炭火,以免林榛脱了衣服被冻着。林榛挺直背脊盘腿坐在床上,低头注视着认真给他拆纱布的人。
他的予卿真是世上最好看的人,无论身穿华贵衣裳,还是一袭简陋素衣,上挑的桃花眼跟白皙的肌肤,还有殷红弧度优美的唇,都无时无刻吸引着他的所有心神,让他情不自禁想要亲吻对方,探入他的口腔,进入他的体内,将其彻彻底底的占有。
林榛想着突然脸红起来,他真是爱死予卿了,只可惜予卿说入洞房前必须先举行大婚,这样方才成正统,他再想要占有予卿,也只能多忍一忍了。
便在此时,林榛忽然听见一道声音在脑海响起,锋锐讥讽的冷笑,“可惜施予卿心里从没有你。”
林榛大惊,环顾四周,皱眉道:“是谁在说话?”
冰冷的声音接着响起来,“你忘记被施予卿背叛的痛苦了吗?你遵守承诺去找他,他已要跟别人结婚,更派人想杀死你,你发誓要让他痛不欲生,为何现在还执迷不悟?”
“他没有!”林榛怒道,“予卿和我情投意合,我们有山盟海誓做证,他绝不会背叛我!你是谁?给我滚开,我不会相信你的!”
郑舒南猛地按住林榛肩膀,他蹙眉端详林榛,视线落在对方淡红色的瞳仁上,严肃问道:“林榛,你在跟谁说话?”
林榛委屈的摇头,“我不知道,他在我脑袋里,予卿,我会永远待你好的,你也能永远待我好吗?”
郑舒南心绪复杂,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感觉一个头两个大,林榛双重人格也就算了,难道现在两个人格还要撞在一起吗?一个就已经够他受了,要是两人都出现,非得把他给折腾死不成。
只是林榛要是没撒谎,刚才应该就是林榛本体在说话,说的好像还是他的坏话,大概又提及到了施予卿之前的背叛吧。
郑舒南心里清楚,他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便也等于是他背叛过林榛,这件事必然会永远存在,成为彼此间无法化解的疙瘩,郑舒南没办法辩解,如果林榛非得揪着往事不放,他也实在很无可奈何。
林榛见郑舒南沉默不言,顿时着急起来,他一激动就扯到了还没拆完的纱布,郑舒南赶紧把人按住,让他好好坐着别乱动。
林榛既固执又忐忑期待地盯着郑舒南,小心翼翼的问:“予卿,你答应我,也永远待我好行吗?”
那脸可怜兮兮的模样,好像郑舒南拒绝的话,就是对他最残忍的伤害。
郑舒南稍微犹疑,随即点头道:“你待我好,我自会待你好。”
“我们说好的,绝不能食言。”
“不食言,”郑舒南无奈道,“你好好坐着,我剪刀小心伤到你。”
林榛刚才还心情低落,转眼又抑制不住的兴奋起来,欢喜道:“我就知道予卿也是喜欢我的,予卿,待你我大婚,你便不能再拒绝与我同房了,”他说着又压低了声音,羞涩道,“予卿这么好看,吃起来一定美味极了!”
郑舒南嘴角抽了抽,心想就当哄孩子了,冷静点,别跟他计较。何况林榛本体没准什么时候就醒过来,这些话说说就算了,谁又会真的当真?
林榛拆完纱布,之前的刀伤已恢复得差不多,基本也都结痂了,遍布在胸膛、手臂处,并不显得丑陋,反而衬托出愈发威风凛凛的气势。
林榛张开手臂,无所顾忌地向郑舒南展示肌肉和疤痕,眨了眨眼,就跟讨糖吃的孩子般骄傲道:“予卿,这些都是我的战绩,还有我爱你的证明,感动吧?还不快来抱一下我!”
郑舒南收起简陋的医药箱,斜睨他一眼,没掩饰眼底的嫌弃跟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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