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义的脑海中闪过了一道灵光:“要是你完全不在乎子嗣,那你是不是也有可能和男人……”
不等祁明诚回答,赵成义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做出了一副懊恼的样子,说:“等等,你不用回答了。我刚刚也是想岔了。在西北见多了男的和男的在一起搭伙过日子,我就觉得他们那样也挺好。”
但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男人还是愿意和女人一起过日子的,无关于子嗣,只是因为他们喜欢。
祁明诚以前似乎从未正经思考过这个问题,现在由赵成义问出来了,他就顺势往这个方面仔细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好像并不是特别直。于是,他若有所思地说:“就我个人而言,男女无所谓吧。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首先要有共同语言。如果真遇到了那么一个人,那这个人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
“……”
不知道为何,两人之间出现了一场短暂的沉默。
直到赵成义眼尖,看到了一片长得不大不小正合适的叶子,他赶紧摘了叶子,笑着说:“我会用这种叶子吹小曲儿。我那时还是一个小兵,每日都被操练得像条狗一样,隔壁床铺的那位老大哥就爱拿片叶子吹曲安慰我们。”那老大哥最擅长吹思乡的曲子了,然后新兵蛋子们就都哭得稀里哗啦的。
赵成义把叶子含在了两片嘴唇之间,两只手也搭在了嘴上。
下一秒,祁明诚从未听过的曲调在山间的微风中响起,如同一只小鸟儿朝远方飞去。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赵成义带着他那八位亲兵,又带着一个缩头缩脑的船三儿,祁明诚带着阿顺、包春生四个人,背上行囊离开了梨东镇。他们先去省里。赵成义还要去见见三郎、四郎。
因为时间算得很巧,所以当他们赶到省里时,三郎、四郎正好休沐,不需要另外请假了。
三郎给了祁明诚一个非常热情的拥抱,又贱兮兮地塞给祁明诚一串糖葫芦作为报复,问:“我不久前刚刚往家里寄了一封信,是给小明诚的。算着时间……小明诚出发离家时,还没有收到信吧?”
赵成义抢过祁明诚手里的糖葫芦,直接塞进了四郎的手里:“喏,你最爱吃甜食,自己拿着。”
赵家四郎:……
二哥太无情无义无理取闹了,这一刻的四郎真觉得自己是捡来的。
祁明诚感激赵成义的仗义相助,又被“小明诚”这个称呼雷了一下,故意板着脸说:“三郎你叫我什么?胆儿肥了吧?”他以前总开三郎、四郎的玩笑,现在果然就被三郎、四郎“报复”回来了。
“小明诚啊!小、明、诚!”其实三郎本来不是这么无聊的人,说白了还是被祁明诚带坏的。
“说好要叫我一辈子明诚哥的呢?”祁明诚故意做出一副“被不孝儿孙气坏了的老祖父”样子。
“你如果还是我二嫂,看在二哥的面子上,肯定要叫你明诚哥。不过,现在嘛,我们要依着年龄来论大小了。你比我、四郎都要小,叫你一声小明诚并没有错。”三郎等这一日都已经等了很久了。
祁明诚“呵呵”了一声,看向了赵成义。
赵成义立刻给了三郎一个脑瓜奔儿:“还叫明诚哥!什么小明诚、明小诚的,没规矩。”
“可是,明诚的年纪真的比我小啊!”赵三郎捂住自己的额头表示不服气。
祁明诚看足了热闹,才笑着说:“叫我明诚吧。对了,你不是说写信给我了吗?什么事情?”
“啊,就是你的那份手稿,之前被我夫子拿去看了。他看完后,很想要给你的手稿写序……”
祁明诚有些诧异:“等等!写序?意思是这个可以刊印成书了?”
“是啊。夫子很努力在促成这件事。我想着这不是什么坏消息,就赶紧给你去信了。”三郎说。
祁明诚那本暂定名为《祁迹》的手稿书其实是本杂书,没想到省学内的夫子却对一本杂书如此看重;而且,祁明诚作为《祁迹》的作者,身上毫无功名,没想到这位夫子还愿意纡尊降贵为他写序?
一瞬间,祁明诚差一点以为自己开启了汤姆苏的穿越模式。
三郎想了想,认真地说:“我觉得明诚那手稿确实非常不错,虽然说你写的都是一些小人物的故事,但是仔细想想,每个小人物身上都体现出了一种精神。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很具有感染力的。”
什么样的书才是一本好书呢?好书的评判标准有很多。三郎觉得,一本能让人感动的书,就一定会是一本不错的书了。祁明诚的文字算不上华美,故事算不上奇诡,但是他的文字却可以感动别人。
“没想到三郎念念不忘的阿灯竟然就是二哥。二哥,你脸上真的有那么多胡子吗?”四郎问。
赵成义:……
祁明诚赶紧说:“这个……阿灯那一章可以删掉。”他那时以为自己写的是生命中一位再也见不到面的过客,哪里想到阿灯会是赵成义!如今赵成义恢复了身份,属于阿灯的过去成了他的黑历史。
赵成义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说:“不用删。除了你们,谁知道阿灯就是我啊。”
“话说,你那时装得真够好的!对我说的那些话中,十句里面有六句是假的吧?”祁明诚问。
回想起过去的那些事情,祁明诚一点都没有生气,恰恰相反,他觉得赵成义这人太精了。所以,祁明诚在书中描绘的阿灯形象其实和赵成义相去甚远。等他剃了胡子以后,就连样貌都相去甚远了。
但是,赵成义的这种精明又和世俗的那种精明不一样。总之,祁明诚很欣赏赵成义这个人。
因为祁明诚只在省会停留一天,他就把《祁迹》的出书后续等工作全部托付给了三郎。
“嗯,明诚你放心,我会把事情办妥的。”三郎保证说。
“我怎么觉得……还是听你们叫我明诚哥更顺耳啊?”祁明诚贱兮兮地说。
赵成义默默地盯着三郎和四郎。
祁明诚眼中的初高中生四郎同学咬了一口糖葫芦,放弃似的说:“糖葫芦挺好吃的。”
三郎趁人不注意踩了四郎一脚。这个叛徒!
第59章
赶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
赵成义要赶去军队中报到,这个事情自然不能迟到了,因此哪几天到了哪一座城,在他的行程中都是有规划的;祁明诚这边要散漫很多,考虑到他出门的目的,他在每座城中都需要停留一到三日。如此一来,综合一下双方的需求,他们就需要在赶路时加快速度,这样才能空出时间让祁明诚停留。
所以,赶路的时候就更辛苦了,每次坐在马车上时,他们都觉得很有必要争分夺秒。
好在他们队伍中的人多,赶路时能安排成三班倒,就连马匹和骡子们都能两班倒,所以也一日日坚持下来了。更何况,只要进入城中休整,祁明诚都会让大家吃好喝好,于是他们也没有什么怨气。
船三儿是最苦逼的一个,他一直躲避着赵成义、祁明诚这对义兄弟二人组,也插不进合同工四人组以及大兵八人组之中,于是每天默默地干活,默默地吃饭,默默地睡觉,永远听不到他的说话声。
赵成义冷眼观察了船三儿几日,发现此人其实真没有什么太坏的心思,甚至没有什么主见。别人给了船三儿什么机会,他把握住了,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为善,或者为恶,都来自于别人的推力。
如今赵成义把船三儿扒拉到自己的手底下了,他肯定不会给船三儿作恶的机会。
赵成义身上有地图,而且他们现在走得这条路是祁明诚上一回已经走过的,因此在赶路时,他们总能顺利找到夜间歇脚的地方。不过,即使路程规划得再好,他们有时候也免不了要在野地里过夜。
天气还算暖和,就是船三儿都有过在野外过夜的经验,大家都觉得这不是什么难事。
在野外过夜时,赵成义一般都和祁明诚睡一个铺盖。只要两个人坦坦荡荡的,这就没什么。与之相反,卷毛有时候会和阿顺挤到一个被窝去,因为卷毛总是调戏阿顺,动不动就拍一拍他的屁股,还经常对着阿顺喊“小媳妇儿”,阿顺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仿佛把卷毛当成了一个色中大恶鬼。
祁明诚只能在私底下偷偷询问赵成义:“鲁乙是不是瞧上阿顺了?”
赵成义摇摇头,小声地说:“鲁乙估计只是爱开玩笑而已。我记得,在西北时,曾经有个人说是看上鲁乙了,那人还是鲁乙的同乡战友,两人的关系原本挺好的,结果鲁乙就被吓了好大的一跳。”
“传说中的‘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祁明诚问。
赵成义忍不住笑了起来:“对对,就是这么一个意思。你这个说法太逗了。”
祁明诚回头朝卷毛鲁乙看去。这一日,他们在野外安营扎寨时,竟然很幸运地套到了两只兔子,虽说大家的肚子里现在都不缺油水,依然欢天喜地把兔子烤了。鲁乙抢食的行为极为娴熟,碗里已经堆了不少的肉。然后,他就把一块肉都没有抢到的阿顺拎到了一边,把自己碗里的肉分了一半出去。
阿顺估计是说了一声谢谢吧,鲁乙又贱兮兮地在阿顺的胸口摸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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