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公子、越宫主、大美人,你能不能带我去伏仙大会?”他举起右手:“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把我扔客栈也行。”
尽管他看来嘻嘻哈哈像是闹着玩,眼中却划过害怕被拒绝的恐慌,越长歌见状,隔了顷瞬,才轻描淡写应道:“好。”
“真的吗!”
朝灯欣喜的声音令云夕满脸复杂地看了看他,这般明显的表露却得不到回应或拒绝,也不知道宫主是在耍着他玩儿还是自己同样不明不白,朝灯跟上越长歌,边走边同他说话,对方见他长发里混着草屑,终究轻抬手指替他拿下了那块菱形草渍。
[情场高手。]
你就说你服不服。
[……随你吧。]
[……]
莫名其妙好不服。
天肆位于祝星大陆正北面,时临伏仙大会,四海修士都齐聚祝星,按个人修炼种类排好比赛位,朝灯这才知道表面上看来温和谦雅的越长歌修的是剑道,平日里从没见他戴过佩剑,抵达天肆第一夜,夜悬宫众人落脚在事先订好的客栈,他和越长歌房间正对,后者第二日便要迎战八大门派中以修剑而举世闻名的青慈宗掌门,却分毫不见紧张,入睡前,越长歌递给他一个玉质的小瓶子,柔声道。
“明早服下这个,容貌会暂时易改半日。”
朝灯微微睁大眼睛:“你的意思是……?”
“你容貌太过张扬,现在又没有自保能力,我无法做到时时在你身旁,自己需多加注意,”他说着,停顿小会后又续言:“若是想,伏仙大会你来便是。”
“好啊,”朝灯接过瓶子:“谢谢宫主~”
“早些休息吧。”
虽说话人声音还是温和平淡的调子,被他叮嘱的魔修却笑得眉眼弯弯,似十分喜欢他表露关心,即使干涉到自己生活也毫不介意,窗外一轮银月高悬,照着天肆夜间也人群熙攘的街道,除却伏仙大会,天肆最出名的便是正中央一岛桃花洲,远远望去,月下花洲蔓出云霞般烂漫的粉红,朝灯趴在窗前,待实在累了,才躺回床边入梦。
伏仙大会的第一场便是两大强者狭路相逢,尽管世人皆知越长歌为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还是有不少人将筹码压在青慈宗掌门身上,见他们赌,面容易改得仿若路人的朝灯也跟着凑热闹,他考虑后压了青慈宗,越长歌见他从人堆里出来,看似云淡风轻般询问:“你压了谁?”
“你的对手,”朝灯丝毫不心虚,没有半分拿他给的钱去压他对手的愧疚:“压你的人太多啦,赢了也分不到什么东西,索性我就压他了。”
夜悬的宫主点头,转身上了红绒铺就的擂台,对面青慈掌门已等待多时,那人是个出名的武痴,见越长歌现身,连相互行礼的意思都没有,正正对着面门就是一剑。
全场惊呼,越长歌手指抬拢,在剑锋快抵达身前时,浩瀚无垠的灵能将那人包围起来,剑面裂出细小豁口,伴随对面银发苍眼的修士轻声诵诀,那青慈人的本命剑当场断为一截截碎片,口中也吐出了大滩鲜血,强大得令人寒毛倒数的压迫感笼罩了整个擂台,一柄通身泛着寒光的利刃被夜悬的宫主握在手里,苍色神兵之上萦绕的庞大剑气使在场凡略解此道的修士面色皆变。
越长歌的剑气已浑厚至有了实体,与它主人温润如玉的性子不同,他的剑气狠辣又霸道,带着毁天灭地的强势气息,这般恐怖的力量,稍不注意便会使人走火入魔,偏偏夜悬的宫主举着剑正对敌人胸腔,唇边滑开的笑意皎皎似月,他对着那毫无反击之力的修士温吞道:“陆兄,你可认输?”
“自然是认。”那剑修苦笑一声:“本以为我已参透所行大道,不曾想越宫主不仅道在我之上,所走之路也远远高于我等榆木,今日能一见宫主的剑意,哪怕要我粉身碎骨,也自是值得。”
“陆兄言过了。”
越长歌收了剑,目光瞟过夜悬的位置,在那儿,黑发黑眸、相貌普通的年轻男子正冲他摇手。
“好,厉,害。”
那人顶着再平乏不过的容颜,用口型对他念道,一双乌墨似的眸子弯起,里边像是有什么温暖的情感流淌而出。
在场所有人看着夜悬的宫主唇边挑开似有似无的笑意,同先前对峙时凌厉狠戾的模样截然不同,他仿佛又重新成了名誉天下的正道领袖,青蓝的领口边划开白色内衬,愈发显得他容貌清隽出尘,修士们不由自主为他将经过的地方让步,直到那抹明月似的身影消失在着银蓝道服的修士堆里,目睹这场战斗的人们才得以收回视线。
“压倒性胜利哦~”朝灯见他走过来,嘻嘻笑笑道:“现在想想,输在你手上也不亏。”
“你这般说,”越长歌眉目缱绻:“先前可是觉得亏了?”
“再怎么样我也是诛魔榜第一啊,打都没打就被抓,太惨了。”
那人又敲了敲他的头,难得见到宫主跟谁亲昵的夜悬众人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云夕看他俩的目光又复杂几分,朝灯很开心似地一直维持着笑意,因为这场比赛结束得太快,预留时间过长,主办方不得不暂且中止上午的赛事,朝灯啊了一声皱皱眉,旁边的越长歌静静看着他。
“我刚才把钱压完了,”乌墨似的眸闪了闪,朝灯笑道:“既然如此,大美人请我吃早餐庆祝一下吧?”
趁炸出来的红豆糕、泛着晶莹色泽的虾饺、紫薯糯米团、烧卖、鲜粥和清茶,卸了易容的朝灯坐在天肆最有名的酒楼埋头吃饭,修士们都不需要吃东西,偶尔个别修为低的感到饥饿便靠几粒辟谷丹解决,即使在他灵根尚存的时日,朝灯也会于做任务时四处寻觅美食,见他吃得专心,越长歌便没有打扰的意思,撑着下颚看他吃东西,一些进来尝试人间烟火的修士压着嗓子小声低论,确定夜悬的宫主是真的在这儿酒楼里,一个个激动得面色通红,却又不敢贸然打扰。
朝灯喝了口茶。
“感觉好荣幸。”
越长歌示意他继续,朝灯谄媚地嘿嘿嘿:“能让宫主您这般谪仙似的人物等我吃饭,小的不知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别贫了,”越长歌失笑:“你不习惯这些人看,去包间里便是。”
朝灯摆手:“我喜欢人多。”
在场认识他的修士不少,尽管同越长歌相处数月,朝灯还是没学会寻仙者该有的一套,长长的黑发不加约束垂在脑后,一张稠丽得化不开的小脸一笑一颦都噬魂蚀骨。
“可能明天就会传夜悬宫宫主自甘堕落的流言了,你不介意吗?”
“过段时间就会散掉,”越长歌音色淡然:“不必在意。”
朝灯应了声,又冲他笑笑,吃完后朝灯硬拖着对方在天肆转悠,天肆自古以来即被称为春都,一条绕城河四通八达,部分蜒入城中,凋零的半透明白色琼花随水而下,翠枝弥漫在道路两侧,经过一家门面阔气的制衣店时,越长歌的视线掠过朝灯身上颜色清淡的衣衫,轻语道:“去看看?”
“嗯?好~”
店面处吊兰散发出清幽香味,推开十字纹的门牖,里边客人虽多,但因室内开阔而并不拥挤,一身轻薄衣衫的老板娘上来迎接,云鬓高高挽成发髻,露出饱满的额头和秀美的眉,朝灯看了她,睫毛忽闪:“姐姐,你真漂亮啊。”
本来是略微轻浮的话,到了他嘴里莫名就显得真心实意,再见赞美自己的是个色若桃花般明丽的年轻男孩,老板娘不由自主娇笑:“小公子说笑了,您自己生得才是好呢。”
再看他旁边温润如玉的男子,那般清雅的姿态在藏龙卧虎的天肆也十分难寻,心下对这二人身份和关系有了判断,老板娘笑着说:“两位是要做衣服吗?”
“给他做。”
越长歌应声。
“?”
等等,这么快就到了烧钱烧衣烧豪车的阶段?
给我一辆奇瑞QQ,灯灯跟你走。
朝灯侧头,老板娘又问:“那是要淡点的还是浓点的?”打量他身上的衣着,看似简洁,款式和衣料却是行家才制得出来,立即明白那位占主导位的公子并非是不满衣服本身,既然如此……“小女认为小公子穿色亮些的衣服好看,更衬肤色和样貌,”她边说边命人取来一匹紫布,上边精美的绣纹缀出暗色的花:“二位看这如何?”
“……”
哦漏。
“拿红色吧。”
越长歌垂眸。
“您说得是。”老板娘又不着痕迹地打量过朝灯,低声与侍者说了什么,隔了好一会儿,那侍者才抱了匹用锦缎包裹的布来,老板娘涂满丹蔻的纤手翻开锦缎,里边色彩灼灼的红布露出一角:“这是苗疆特有的落蚕丝,每一缕都贵重得宛若梦幻,一般人穿是糟蹋了好布料,给小公子却是再适合不过。”
那匹布上刺着暗金细纹,一针一线都若行云流水,最出挑的要数它本身的颜色,罂粟花般秾丽的红晕得耀目又恰到好处,越长歌轻轻敲了敲桌面,嗓音温和:“制衣要等多久?”
“最多半个时辰,这还是因为这布需要的工艺高超,得老师傅慢慢来才耗去这么些时间,”老板娘见一笔大交易将成,眉梢都染上喜色:“您放心,我们绣行以快速精湛的制衣技巧著称,天肆的贵人都爱来我们这儿挑布做衣服,小公子测下身量,等会喝几口热茶,或是去外边八角街转上一圈,这衣服就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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