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这薯片,最主要的要求就是刀工,必须要把每片都切的一样薄厚,才能炸出来是相同的口感。
三个土豆切成薄薄的片,三个土豆切成细长的条,这样油炸的东西很费油,要不是唐越想要做,大约李婶他们一辈子也不会这样做着吃。
洗净切好的土豆片和土豆条放在一边晾干水分,唐越就开始着手准备番茄酱。
新鲜的番茄没有添加任何色素,并且连农药残留都没有,酸甜原始的口感最开胃,开水把番茄烫一下,番茄已经长得足够成熟,开水一烫,外面的那层皮就自动裂开来,然后把那层皮剥掉,将番茄切成小小的丁,然后加点糖在锅里小火熬煮,直到番茄丁变成浓稠的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味道在房间里弥漫开来,翠生领着虎妞走进来,虎妞盯着锅里红艳艳的酱汁直流口水,唐越盛了一点起来吹凉,交到虎妞手上,虎妞高兴的抱住碗出去跟唐心瓜分去了。
番茄酱盛起来,锅涮洗干净,又开始放入油准备炸薯条和薯片,土豆片因为切得很薄,所以火一定要掌握好,如果温度太低,很容易炸糊,吸干水分的土豆片一下锅就刺啦的冒出很多细小的泡泡,然后慢慢变成金黄色浮在油上,等它的颜色再深一点,这薯片就可以出锅了,放在笊篱上沥沥油,唐越就叫翠生先把它端出去,让大家尝尝。
这看起来满满的一盘,其实并没有多少,大人都没有多吃,知道这是留给孩子的,不过这脆脆的土豆片蘸着酸甜的番茄酱怎么就这么好吃呢。不过好吃归好吃,大家都觉得这样的东西还是少吃点为好,因为确实太费油了。
唐越炸好了薯条端出去的时候,薯片已经吃光了,虎妞抱着番茄酱的碗,看着唐越手里的盘子两眼发光。
薯条不比薯片的酥脆,虽然它外面也是脆脆的,不过里面却很绵软,比薯片的味道更浓郁,蘸番茄酱也更好吃。
不管是番茄酱还是薯片薯条,都是即吃即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像是天、朝的袋装食品,里面添加了大量防腐剂和防氧化剂,能保存很久,自己做的薯片会很快回软,番茄酱也很容易变质,必须在短时间内吃完,所以唐越这次做的不多,虎妞和小包子还意犹未尽,已经没有了。
“虎妞乖,这个东西不能多吃,等下次叔叔再给你做好不好?”
虎妞瞪着两只大眼睛点点头,扭头去安抚也没吃够的唐心去了。
这边唐越做好了这些,那边李婶的饭也煮好了,简单的炒上两个菜,大家又开始解决中午这顿饭。
无事可做还每天三顿饭顿顿不能少的唐越觉得这生活简直不要太惬意,惬意的他似乎都长了几斤肉了。
不过唐越原先的身板有些瘦,现在长了点肉,反而看起来匀称了很多,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都觉得唐越现在的脸少了些柔弱妖媚气,比之前看起来竟然更顺眼了。
李婶其实是这些人里面接触唐越最多的,她其实很多时候也暗暗惊奇,原先那个唐越她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好歹也见过好几次,给她的印象就是个文文静静内向的小伙子,肚子里还怀着个孩子,一个人怪可怜的,谁知道从生下这个孩子以后,她倒是觉得自己之前看走了眼,虽然还是跟旁人不大爱打交道,不过跟他们却是一点也不内向的,说话做事也格外有分寸,到看着比之前懂事的多,李婶想着又看看唐心,这生了孩子竟然能改变一个人这么多,真是神奇。
要是唐越知道李婶的想法,肯定会哭笑不得,其实跟生不生孩子没关系好么?因为身体里的灵魂被调换过了啊。
现在时间越来越长了,唐越反而开始有些好奇,这个身体原本是个什么人,这里似乎并没有他的亲人和朋友,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背井离乡还带着个孩子的?他不想考虑小包子到底是谁的,他只是觉得能把“他们”两个人在那种时候丢下的男人,一定不是什么好男人!
这样的男人还是以后都不要碰到的好。
身在京城的秦公子无端端的打了个喷嚏,秦母关切的问,“受凉了么?”
秦亦炎摇摇头,“无妨。过两天我想回趟青州。”
秦母皱起眉头,“又要回去?怎么自从去年你回了趟青州开始,三天两头的就想往回跑?”
秦亦炎不动声色的抿了一口茶,“嗯。”
秦母对这个儿子太过了解,她也一向做不了这个儿子的主张,所以只能事事由他,“罢了,你想去就去吧,只是再两日是傅丞相的宴请之日,你爹已经答应了,你去了再走。”
秦亦炎厌烦的皱皱眉头,点了点头,这已经好些天了,不知道他们两个在家怎么样了?
☆、第39章 【三杯鸡】
唐越在家里只呆了两天,就准备回县城了,毕竟现在有了目标就要赶紧去奋斗嘛。
走之前唐越又去了山上看了一下鸡仔,鸡仔明显比他走的时候长大了不少,被铁柱照顾的也很好,以后的鸡蛋供应应该就靠它们了,以后要是孵化了,说不定还有鸡肉。
说起鸡肉,其实唐越除了那次意外,倒还都没有吃过鸡肉呢,家养的山鸡其实最好吃了啊。
于是唐越就在李铁柱的支持下,顺走了一只正是好吃的时候的小公鸡。
小公鸡被绑了两只腿装在竹篓里,唐越和壮生坐在牛车前面,翠生和还睡着的唐心坐在后面,几人跟李婶她们告别过后就往县城去了。
翠生闭着眼睛躺在架子车的后面想睡一会,却一点也睡不着,她从出生到现在,去县城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哥哥还有机会常常呆在县城里,她则因为是女孩子,很少出去,所以想想,上次去县城似乎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翠生又翻了个身,唐心似乎被惊动了,动了动身子,翠生一下子不敢动了。
耳朵里是唐越和哥哥小声说话的声音,早上沁凉的风刮在脸上,翠生又一次闭上眼睛,算了,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等到唐越和壮生终于停止说话的时候,翠生已经睡着了。
“咦,睡着了啊。”
唐越抽出翠生包裹里的外套盖在她身上,然后又扭过头去跟壮生说,“你说这饭馆叫岳阳楼怎么样?”
原谅他是个起名废啊,现在这个地方应该没有岳阳这个地方吧,照搬天、朝的名字应该也没关系吧。
“岳阳楼?这名字我是一点都不懂,要不你去找个先生问问?”
......
饭馆的名字为什么要找先生?不过唐越终于意识到这种问题找壮生似乎是个不怎么明智的选择,要是秦亦炎在的话,说不定会给出点好意见吧,虽然总是一副不正经的样子,但是好歹是读书识字的富家公子嘛。
说起来,秦亦炎是不是已经走了好多天了?还不回来么?
唐越在县城里并没有宅子,秦亦炎的院子倒是有不少房子,只是他自己都是个客人,怎么好在自作主张的安排别人进去住,就只能先给壮生兄妹两个找了个客栈,开了个最便宜的房间,一晚上也要二十文。
看来必须要先把房子确定下来,不然连住的地方都是问题。
在这个时代看房子并没有现代那么容易,有手机有电脑有网站,足不出户就知道哪里有好的房子要出租,这个时代很少有人自己挂出来要租房子或者是卖房子,都是求助于牙行,买卖都是如此,这些东西唐越不怎么明白,壮生倒是很清楚,所以跑了一天以后告诉唐越,这地方是有着落了。
翠生在家里带着唐心,唐越就跟着壮生一起去牙行,看那个地方到底怎么样。
牙行来的人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长着张能说会道的嘴,地方还没看就已经被她说的天花乱坠好的不行了。
唐越不厌其烦,要不说以前的女人不出家门,出家门的则都是些厉害角色。
地方倒也不远,离秦亦炎的宅子不远,虽然不是很热闹的巷子,不过周围住的都是些富贵人家,所以做个私房菜馆,这里还是很好的。
“看,就是这家了。”
女人停在一院房子前面,用手一指,引得唐越和壮生的目光都往后面的房子看去。
果真是个好房子!唐越眼睛一亮。
这巷子里大都是些卖金银器具的,饭馆倒是不多,只是不远处就矗立着一品楼,想来一般人家也不敢把饭馆开在这里。
前面是大约三间的两层主房,中间是个院子,后面则是主人家自己住的后院,也有四个房子,唐越跟壮生一边走一边看,壮生在一边抓抓脑袋问,“怎么样?我上午已经来看过了,也觉得不错。”
果真不错,后面可以住人,前面则好好的收拾收拾弄成个饭馆,二楼还可以隔成雅间,简直是不能更好了,唐越半点也没有意见。
“这房子里怎么还有这么多的东西?”
锅碗瓢盆,竟然什么都具备着。
“不瞒你说,这房子啊,原先就是用来开饭馆的,只是这地方......”女人说着说着觉得似乎话有点多,说漏了嘴,可她这要说不说的唐越怎么会不知道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当即转过身子。
“有话就一次说清,开饭馆怎么了?”
“哎呦,你看我这张嘴,本来这主顾不让说的,可我见你们也是开饭馆,还是好心提点一下,你可不要怪我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