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得到它们,林柊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打乱了他一整个计划。本来打算再过几天就回去的他,在草原上耗了整整两个月。
探路队,现在或许都可以改名捕马的成员,对于林柊如此执着,相当不理解。为6只猎物花费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在他们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在林柊的淫威下,他们不得不屈服。
不能射杀,废话,他又不想吃马肉。
也绝对不能在抓捕过程中,给马留下过重的伤势,他要的是健康的活口。因为这些个‘无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队在很长的时间内只能往马兴叹。要不是原始人太单纯,保不定就‘农民起义’了。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第11章
被老族长抓住,唠叨的快要爆发的林柊,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殴打老年人的重罪。为了转移老东西的注意力,开始询问起他部落的现状。被林柊这么一提醒的老族长,终于想起正事来了。
各部落之间的交流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往年他们的部落很穷,基本上就没去参加过,猛然变成暴发户,还是想去见见世面什么的。
这可是大事,真的好好计划下。这可是林柊来到这里后的第一次外交啊。
首先,得清理下他们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他们的新东西不少,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去交换的。陶器,盐,草鞋,渔网等可以拿去交换,但是,弓箭和马匹是绝对要藏起来的。
然后是,他们需要什么?原始人的东西,林柊还真没什么看的上眼的,那么,他到底要交换什么呢?
劳动力,他缺的就是劳动力,只有200人的部落,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没想到,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林柊,想做的第一笔生意,居然会是人口买卖。
打包好用于交换的物品,带上保镖和老族长,上路了,虽然骑马会快很多。
一来马匹太少;二来,他好歹还知道什么叫财不露白。虽然有精良的武器,但总人口只有200人的部落还真是没什么自保能力。
这次的交流大会是有一个叫‘野狼’族的大部落组织的。让林柊感到惊讶的是,参加交流大会居然是不用交税的,难道他们都是打白工的,原始人也太高尚了。
不过,等他知道所有的交换物品,野狼部是有优先交换权的时候,才觉得正常点。
拜见过野狼部的族长后,林柊他们就开始摆摊了。他们本来就是小部落,再加上来来的比较晚,只分配他一个小角落。
林柊一行人站了整整一上午,一样东西都能没卖出去,肚子都饿得瓜瓜叫了。林柊下令开饭,没收入,也不能不发工资啊。而且,现场试吃什么的也是现代常用的推销手段嘛。
架好陶锅,开煮,顿时香飘四溢。
在林柊一行人挥舞着筷子,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交流大会上的不少人正到处找寻着香气的来源。
广告的效益是惊人的,连免费试吃都没有来得及推出,就引来不来的顾客。
见到人多起来了,林柊就把草鞋,衣服,竹篮等东西一一的展示给大家看。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果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不过人在询问过物品的用途和需要交换的东西后,大部分人都打起了退堂鼓。林柊这次失算了,他拿出来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可以说全部都是奢侈品。连天天吃饱肚子都办不到的原始人是绝对不会拿部落的劳动力去换,这些只是让食物更好吃,和穿在身上更舒服等东西的。
一直到交流大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柊只作成了几笔交易,除了像“野狼”族这样的大部落外,没有几个部落舍得拿人口来更他换的。林柊不得不开始妥协,不再一口咬定只换人口。先把东西换出去,等他们习惯了使用了好东西个,那时候再谈交换,应该会更容易点。人都是由奢入简难的。因为盐这东西,看起来太不起眼,虽然会让食物变好吃,但舍得换它的人不多。那么一点点都不够塞牙缝。
但是盐对人确实不可缺少的,林柊相信只要他们习惯了用盐,就一定离不开它。呵呵。卑鄙的林柊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人们和他交换的时候,把一罐罐的盐当做赠品送了出去。
果然,在林柊松口后,就有不少部落拿着千奇百怪的东西前来试试。看来他们对陶锅,草鞋等生活用品并不是没有兴趣的。
铁矿,林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手里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铁矿。
石头看着盯着自己手里的石头不放的林柊,觉得很奇怪,这种后山随手捡来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有收集石头的爱好,不过他本来是想拿另一块更漂亮的来试试能不能把这个能变出好吃的东西换回去的,结果刚才拿错了。看来,他对这种丑石头更感兴趣一点。
“能用这种石头换吗?”
“换,怎么不换!”林柊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连忙装出嫌弃的模样:“不过,你要知道,我这个东西原来只准备换人口的,现在你只拿石头来换。可不是一点点就能换走的。
“我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哗啦啦的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石头。
靠,敢情玩石这项兴趣爱好起源的这么早。
“我只要这种”林柊指着铁矿石说道。
“这个我们后山有很多,但是我没有带在身上?”
林柊简直想抱着他亲一口,你不要太配合啊。
林柊立马表示可以上门取货。石头的族人没有想到他真能用石头把那个神奇的玩意交换回来,对方不会是傻得吧!
去石头的部落探路,商量好价格和交换数量后,林柊就带着人回部落,为这笔大生意做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