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弓箭的加入,人们捕获的猎物节节攀升,把吃不完的都码上盐,挂起来吹干,就是原始版得腊肉了。
看着越来越丰富的食物被堆积起来,族人的心情越发的轻松,而林柊在族里的地位,飞快的向上攀升,几乎和族长不相上下了。
而此时,这位新进的族中权贵,正在思考着另一件人生大事。
所谓,衣食住行,现在最基本的吃解决了。林柊就不开始对自己身上的衣着不满意了。
原始人的衣着完全不讲究,女人上下2张皮围起来,男人就下半身一张皮,还硬的要命。
天气一天天的转凉,风一吹,光溜溜的上半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而裹着兽皮的下半身也好不到那些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兽皮,不仅味道难闻,还把几乎磨掉了他一次嫩皮。
解决了肚子问题后的林柊,准备解救自己的皮肤了。努力回想自己有没有看过相关方面的书的林柊,快把自己的头都敲破了。这个时候的他,真想把自己变成一休哥,‘格叽格叽’几下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修改,竹林问题解决了。好大一个bug。
☆、第9章
林柊充分回想了好几天后,也没能想起完整的'从硝皮到制衣'的流程。
没办法,看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还好,最近收获颇丰,皮料很多,应该经得起他的浪费吧。
硝皮的第一步:好像是先把毛皮里的脏东西去掉。
这个简单,说干就干,拿起瑞士军刀,大刀阔斧的开始收拾,不知道是不是回到原始社会变暴力了的原因,他居然把好好地一块毛皮弄出了好大一个洞。可惜了,白白浪费一张好皮料。遗憾的把这块好皮料舍弃。
重新拿起一块新毛皮,有了前车之鉴,林柊注意了下手的力度,这次总算没有再弄坏了。呼出一口浊气,满意的把皮料放在一边,准备进入下一个步骤。
抬起头来一看,林柊彻底无语了。
他终于有幸体会了一把‘明星效益’,居然被模仿了。问题是还真是彻底啊,不说那些人手里和他处理的一摸一样的第二张毛皮。就连手边被抛弃的第一张毛皮也一摸一样。最过分的是,连破洞的地方都一样一样的。敢情,他们以为自己是故意弄破的啊。
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浪费,林柊勒令在他做出成品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模仿他,亚历山大啊有没有。
大伙儿虽然不明白林柊为什么不让他们跟着学。但是林柊以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大多数的原始建立起了‘林柊说的都是对的’这个认知,倒是没有人再偷偷的学他了。
第二步:浸水。
这个简单,先找来一个大盆,把毛皮全部浸泡进去,由于实在是记不起需要浸泡的具体时间,为了保险起见,索性泡了整整一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为什么完全想不起来了,算了,跳过吧,直接进入下一步好了。
接下来就是鞣制,唯一记得就是明矾鞣法,不过明矾没有,省略掉。不知道,原始人们知道林柊此刻的真实想法后,会不会因为他的不靠谱把他暴打一顿。可惜,他们不会读心术,所以在他们的眼里,此刻的林柊依然是那么的高大。
最后加入部落里唯一有的盐和水,时不时进行一下搅拌。
10天后被林柊省略了大部分材料和工序的皮居然硝成功了。就连林柊本人都觉得很意外,自己七拼八凑弄出来的东西居然真的能行,这金手指开的也太明显了吧。
虽然没法和现代那些经过精加工的毛皮相比,但是如果比较的对象,换成自己身上现在穿着的这块毛皮的话,结果就是秒杀。所以说,不是我方太强大,而是敌人太无能。
族人们摸着软软的皮料,觉得林柊真是个神奇的家伙,这家伙的形象再一次等到了升华。
接下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的跟风,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穿,谁乐意没事扎着自己玩啊,喜欢玩自虐的除外。不过,这种特殊物种,在原始社会暂时还不存在。
看着山洞里的硝皮热潮。林柊淡定的开始制衣了,一如既往的动手无能。太复杂的东西他做不出来,只能来点简单的。
用刀把一整块毛皮分成前后两块正方形,再找了一块毛皮剪成衣袖。用猪皮鳔把它们都粘起来,连弓都能粘,还粘不了衣服不成。哼哼,不用一针一线,哥照样能把衣服弄出来,不要太崇拜哥。
依样画葫芦,再来条裤子,往身上一套,再加根腰带,完美了,迎着族人崇拜的眼神,林柊得瑟了。
不过,这股得意劲没能保持几天。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原始社会的女人也是女人。短短几天功夫,女人们就把林柊版本的衣服改良再改良。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柊的自己做的衣服就有点穿不出去了。
还好,原始人都比较单纯,知道饮水不忘挖井人。女人们把自己做好的成品孝敬了几件给林柊。孺子可教也,林柊对此感到很满意。
可是,当林柊看到居然有女人拿着做好的新衣服讨好夕时。林柊蛋疼了,居然拿着他发明出来的东西引诱他的男人,做人,不能太不要脸啊。他的温暖牌啊,就这样破产了。切,他才没打算做出做衣服送人这么娘的事情呢。他现在可是族中地位仅次于族长的二号人物。
傲娇了的林柊再次爆发,带领族人们给山洞安上了大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把夕操的就剩下一口气了。无辜的夕,再次表示看不懂林柊这个物种。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冬天很快就来临了。很遗憾,林柊没有在冬天来临之前找到棉花,所以没有棉被;没有烧出砖,只能住山洞;没有弄出木床,只能睡草铺,没有找到蔬菜,只能啃腊肉,最多吃点女人们采的水果调节下,还是腌制过的。
由于时间的紧迫,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准备,林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
可是这却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目前为止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冬天,因为没有一个人因为饥寒,永远的离去。
而给他们带来这一切的人,叫做林柊。
经过这个冬天,林柊在这个部落的威信正式建立起来了,他成了他们心中的无冕之“王”,就连老族长都没法和他相比,而他们则成为了他的嫡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技术流的东西太复杂,作者开了金手指。
☆、第10章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山洞里憋了一整个冬天的林柊,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自己是宅男没错,但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本书都没有世界,你宅一个试试。为了安慰自己,林柊决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为部落寻找新的物种,美其名曰丰富大家的物质生活。鉴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现,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不过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来越来高,他的安全就越来越重要。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队的成员不得不增加了几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人扩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猎小队成员,无疑,夕入选了。
对于这点,林柊当然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么的,最诱人了,其余的15个电灯泡被他华丽丽的无视了。
浩浩荡荡的人群出发了,虽然不喜欢夕穿着别人送的衣服,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帅了。
一路和夕说说笑笑,其实就是他在说,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脸抽筋没有,原始社会的领导也不是好陪的。
虽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调戏美男,林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带领大伙儿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责任。
这不,出来没几天就让他发现了营养价值极高的红萝卜,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可以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还可以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风,降血压,助消化……,太多了。
总之,是个好东西。大手一挥,同志们,搬回去,不要给敌人留下一星半点。
搬空了红萝卜,探路队继续出发。
不过,接下来的10来天都没有什么新发现。对此,林柊倒是一点都不沮丧,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则要靠运气。寻找新物种无疑属于后者,这种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碰到什么是什么。
计算了下时间,林柊决定在往前走几天就原路返回了,因为在林柊的本年计划中,还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里,老天爷确给了他惊喜,也打乱了他整个本年计划。
找到马,并没有在林柊的预料之中,但是当它们就这么出现在林柊眼前的时候。林柊发誓做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让它们在自己眼前溜走的。
马是找到了,但是,却不能贸然的下手去捉。笑话,那可是马,两条腿的能跑过4条腿的。
林柊数了数这只是一个小马群,一共只有6只马。不过数量少,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好事,多了,他们这点人手估计也吃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