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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羞涩可餐 (倾思慕宇)



被少年这样看着,郑钱竟然觉得后背阵阵发凉。

“你个小鬼,看什么看啊,走,哥带你吃东西去。”

“不要。”少年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不要什么不要。”郑钱干脆理都不理他,直接拎着他向自己桌前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比划,他怎么这么矮,才刚到自己肩膀处。

从郑钱拎起这个黑少年起,金时发就已经吃不下去了,死死地盯着这个少年看。

他不知道燕离长什么样子,毕竟他只是写小说的不是画漫画的,但是眼前这人,虽然说出场不太一样,可是他的打扮,和男主角燕离相当一样啊。

一样地黑。

据他的描述,这个小男主角看着很小的样子,实际上他也就比金时发小两岁,身材娇小纯属发育不良,而且他的皮肤被他写得比女儿家还嫩白,这么黑纯粹是脏的。

他总不能上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叫燕离啊?

人家如果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要怎么回答啊。

所以说现在想验证他是不是燕离很简单,只要给他洗个澡看他是不是个白种人就行了。

可是现在哪有水给他洗澡呢,额,口水行不行……

他吸了吸,吸出一口口水,作势往黑少年身上吐。

少年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狠狠一眼瞪过去,虽然没有说话,可是眼中分明闪烁着威胁的两个字——你敢!

金时发抖了抖,把口水咽回去,开个玩笑而已,用不着当真吧。

郑钱看他的眼神十分鄙视。

金时发想了想,从行李中翻出一块帕子,在酒坛里沾了沾,抓过黑少年的胳膊,在手臂上的一小块位置,轻轻擦拭。

黑少年脸色顿时一白,他想把手抽回来。

"别乱动!"金时发没有看到他的脸色,以为他又在耍性子,继续擦着。

黑少年哪里挣脱得过他,何况,他从不会挣扎。

越擦金时发的表情越哀怨,擦了没一会儿,像是戏法一样,只看到黑少年黝黑的手臂上,白了那么小小一片。

不知道的,看肤色还以为是两个人。

黑少年的表情相当精彩,即使脸上是黑的,依然能看出他煞白的脸色,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金时发看着他,不明所以。

趁着他松手的空档,黑少年忙把手抽了回来,手臂上被擦拭过的地方刺痛得厉害。

他做乞丐做了很多年,脏着臭着很多年,皮肤当然不会好到哪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不计其数,即使表面看不出来,手臂的毛孔都是干燥裂伤的,被酒这么一擦,那感觉就像在身上割一道口子,在伤口上撒点盐,再浇点辣椒水一样。

可是他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不闷哼一声,不发出半点痛喘。

只是狠狠地瞪着金时发。

金时发不知道他的心思,也没心情去猜,由着他瞪,反正他从小到大被人瞪得还少么,对于他这种没有父母保护的孤儿,被人瞪都已经是一种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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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哎,我又改文了,即使很多人不喜欢,小金子也是我儿子啊,我总要帮他尽量挽救在大家心里的形象,不过,他本来就不是好人嘛,本来就是个恶受


3是祸躲不过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郑钱十分和蔼地对黑少年道。

金时发翻了个白眼,亲爱的小师弟,人家比你还大几个月呢,还小兄弟……

同样的,黑少年也翻了个白眼,不鸟他。

“哎?你怎么不说话?”郑钱道。

“好了,小师弟,既然人家都不理咱们,干嘛还拿自己的热脸蛋贴人家的冷臀部,走吧走吧。”金时发急着拉着郑钱要走。

开玩笑,不管这个小黑是不是燕离,他现在都要离得他远远地,人家是男主角啊,他可没忘了金冽最后的结局就是死在燕离的手上,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死,但一定会死就对了!

大家都知道,身为主角总是有别人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幸运,他斗不过人家,惹不起躲还不行么。

只要不让燕离进半城山庄,他死的机会应该就不大吧。

越想越有道理,他拉着郑钱就要走。

“哎呀大师兄,”郑钱挥开他的手,不满地瞪着他,“我还以为你失忆变好相处了,没想到还是这个样子,人家这么可怜,你怎么可以这么冷漠呢?”

金时发觉得自己本来躺着来着,然后中枪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要钱吗?”金时发大方地从包袱里拿出两条金子,顿时惹得在场人羡艳的眼光。

金时发倒没有多大感觉,反正钱不是他的,送人也不心疼。

金时发把金条塞到少年手里,少年看也不看直接松手,金条落在地上。

金时发还没有多大反应,郑钱已经先爆发了,“大师兄,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用钱这么侮辱人呢?!”

金时发觉得自己中了很多枪,同时有些愤怒,他冷漠?当初他被父母丢下的时候,比这个燕离还好几岁,同样脏兮兮的,那时候怎么不见有人可怜他同情他呢,好歹他还给这个燕离几个金条,当年别说是金条,给两根吃剩的面条他都谢他祖宗十八倍!

他冷漠?他哪里冷漠了?在他学着懂事的那个年纪,这个世界教会他的第一件事不就是冷漠么!

“我决定了!我要带这个小兄弟回山庄!”郑钱说得义正言辞。

“神马?!”金时发跳脚了,“不行!师父不会收他当徒弟的!”

郑钱看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谁说我要让师父收他当徒弟了?我只是想带他回庄打打杂做下人,起码有个栖身之所嘛。”

“不要!”

“不要!”

金时发和黑少年异口同声,金时发错愕地看着他,终于听到他开口说话了,他笔下的燕离可没有这么少话,难道他不是?

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每个角色都相当于是自己的孩子,哪里有当妈的,哦不,是当爸的认不出自己儿子的啊!

郑钱也十分错愕,金时发不同意就算了,本来他也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好人,可是为什么这个小黑少年也不愿意呢?

“小兄弟,为什么你不愿意呢?”

“没有为什么,不愿意就是不愿意。”

“可是……”

“好了师弟,咱们山庄又不是慈善局,干嘛见人就收啊。”金时发不懈努力地还想拉着郑钱走人。

郑钱虽然不知道慈善局是什么,可是大概也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可惜道:“可是咱们半城山庄,一向都是对人处处施以援手,慈善为怀的啊。”

金时发翻着白眼,刚想说什么,小黑又开了口。

“半城山庄?”少年道。

郑钱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是点点头,“是啊,我是半城山庄的四弟子,郑钱。”

少年想了想,一改刚才的冷漠,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带了些无法掩饰的期待,“你真的愿意收留我吗?”

一听他改了态度,郑钱立马双眼放光,猛点头,“是啊是啊。”

金时发在心里猛摇头,不是不是。

小黑哥想了想,点点头,同意。

金时发的玻璃心碎成了渣渣,其实小黑哥是他塑造的,他想什么他当然知道,半城山庄顾名思义,独占江湖半城,另一半无人敢称,乃是江湖第一大庄。

燕离身为男主角,当然有着称霸天下的雄心壮志啊,所以想进半城山庄那是必然的。

金时发看着他的眼神更加哀怨。

小黑哥冷漠的眼神瞥过来,没有半点善意。

金时发抖了抖,不自在地别开脸,忽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抓起小黑哥的手,满含期待地看着他,“要不,我送你去烈焰堡吧,那里可不比半城山庄差哦。”

“……”郑钱有些不满,“大师兄,烈焰堡和半城山庄一直不合,你怎么可以把这个小兄弟送到那里去呢?”

……对啊,烈焰堡和半城山庄一直是死敌,把他送去烈焰堡,那他和他成为敌人的可能性不就更大了,那他死得不是更早更惨?!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他正纠结的时候,郑钱怕他反对,已经付完钱带着小黑哥走了。

晚上的时候,他们找了家客栈住下,往日都是金时发和郑钱一人一个房间,现在多了一个,本来也想让他单独住一个房间,可是管钱的金时发不给钱,郑钱干脆就让他和自己住一起。

金时发一晚上的心情有些忐忑,他现在出走行不行,去哪都好,只要不去死。

可是他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啊,再加上金冽的小金库,他舍不得啊,很早以前,他就知道钱的重要。

他纠结了一个晚上之后,导致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郑钱和小黑哥已经在楼下吃午餐了。

小黑哥已经洗过澡了,一身的泥洗干净,也换了身干净衣服,整个人就像从非洲人一下子变成了欧洲人,白得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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