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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羞涩可餐 (倾思慕宇)



部落里有个规矩,每年三月三,年满十八岁的男女都可以在那天挑选自己的意中人,然后成亲佳偶。

金冽原本和蝴蝶约好了,三月三那天,请族长主婚,可是等他兴高采烈地去找她的时候,那个蝴蝶正依偎在他大哥的怀里撒娇撒的很开心,没有半点被强迫的样子。

于是,他的初恋就那么悲剧了。

过了没几天,他的父亲被他的大娘设计害死了,大哥篡夺了族长的位置,他的母亲也被人杀了,他也被人一直追杀着,他不得已,只能躲到中原来。

好在他遇到了陆奇英,被他收为大弟子,陆芊芊是个活泼开朗的好姑娘,看他孤僻可怜,对他十分关怀,让他冰冷的心又活了过来,一颗春心又动了动。

陆奇英对他也是十分满意,正打算把陆芊芊许配给他的时候,出了烈焰堡这件事,然后,燕离出现了,陆芊芊移情别恋了。

他又悲剧地失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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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新文,慕宇又开新文了,本来打算写古言的,还是受不了各种小攻小受的萌啊,所以决定还是写耽美,我呕心沥血地写着啊,没有例外就是日更,每天都能让大家看到文文,希望大家多多给力多多收藏哈,反派受受万岁~~~对了,在这里加一句,金时发本身就是我的大学同学,他在班上就挺自闭的,总是做些奇怪的事招人烦,不过我不讨厌他,班上的其他同学讨厌而已,应该是同班同学太久了,所以把小说里的金时发写的和他本人有点像,所以有很多人不喜欢,到后来他和小攻感情的部分就好转了,那时候就会发现小受其实还是挺萌的,所以希望大家看下去吧,如果还是觉得他很讨厌,可以建议大家跳过前面,不要抛弃我~~~


2男主角出现

他本来在武学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自从燕离出现以后,事事比他强,样样比他厉害,自己准媳妇也跟别人跑了,自此成就了他扭曲变态的性格。

现在这个变态就是他!这个最最苦逼的作者。

他后悔了行不行?改一下剧情行不行?

“大师兄,你跑什么啊?”郑钱追了出来,气喘吁吁的。

金时发红着眼睛看着他,“没事。”

一向冷漠严肃的大师兄居然出现这种表情,郑钱一怔,脑袋有点懵,大师兄果然是摔坏脑子了,真的摔坏了,坏的十分明显。

“大师兄,三师姐还没醒,你要不要去看看她啊?”

“不要!”他忙道。

郑钱错愕地看着他,他的反应大了点呗?

金时发匆匆回了房间,他才不要去见那个陆芊芊呢,他不喜欢那个陆芊芊,就不会和那个燕离争风吃醋,应该和那个燕离不会反目成仇,更不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他知道他很自私,为了自己居然不想陆芊芊醒过来,可是上帝啊,原谅他吧,他不想死啊。

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和耶稣祈祷着。

不知道这个时空和耶稣祈祷有用没。

金时发的身体很快调理好了,可是陆芊芊一直都没醒过来。

既然剧情是他设定的,那他也就没必要失忆了,该记得的都记得,只是有些细节实在不知道,例如半城山庄有多少个丫鬟,他就算怎么写也不会写这些细致的东西啊,除非他写的是《红楼梦》。

陆奇英来看过他几次,正如他写的,陆奇英对于他这个大弟子真的十分器重,他没有仔细描写过陆奇英的长相,反正英气逼人霸气侧漏就对了,所以他的长相也没什么特点,就是霸气侧漏。

他病刚好没几天,陆奇英又来了。

“师父。”他乖乖巧巧地行礼,和他书中写得一模一样,自然也瞒过了陆奇英。

陆奇英笑眯眯地捋了捋羊须胡,看起来十分慈祥和蔼的样子。

“冽儿,身子好些了吗?”陆奇英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站起来。

“好很多了,多谢师父关心。”金时发一边说着一边起鸡皮疙瘩,那种古言古语,写出来是一回事,自己念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莫名其妙地多个师父,他能高兴嘛。

“既然这样,师父有个任务交给你,去寻找名医,来救治芊芊。”陆奇英说道。

……不应该是高子云去吗?这个陆奇英不尊重原著,他这个原著还站在这呢!

他初来古代的,哪知道去什么鬼地方找什么破名医啊!

“师父……徒儿大病初愈,还是由二师弟去吧。”金时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孙悟空和猪八戒。

“子云被我派去拜访青城派了,再加上,如果是你亲自找来的名医,芊芊应该会更高兴的。”说着,陆奇英叹了口气,“其实芊芊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醒不过来,也查不出原因,为师又不想去向烈焰堡低头。”

陆奇英说得哀怨,他这样说,这让金时发怎么再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是,师父。”

他没有出过远门,更没有在自己的书里出过远门,所以他出门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时刻有用的钱,一个是小师弟郑钱。

金时发背着一包袱的银子和银票,骑着一匹马,领着郑钱溜达溜达地就出门去了。

真的是溜达,这是郑钱的心里感悟,明明师父派大师兄出来找名医,已经过去半个月怎么大师兄一路走马观花,好像对什么都好奇,一点要找名医的样子都没有,难道他都不担心师姐吗?

“大师兄,我们不是要找名医吗?”

“是啊。”金时发心不在焉地说道,一颗心在街上的各种吃的上。

这些东西他没用心想过,没想到这里自动配备得还挺齐全,这些东西可都是他没吃过的啊。

他咽了咽口水,决定一会儿找个酒楼大吃一顿,他发现这个金冽的小金库还挺多的,他从他的房间里的各个角落都能翻出金子银票来,反派就是不一样啊。

这倒是便宜他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从不去医馆药庐去看呢?一直这样逛来逛去的,能找到名医吗?”

金时发瞥他一眼,“名医如果乖乖呆在医馆里就不是名医了,没听说书的说吗?所有医术高明的医者都是闲云野鹤,可遇不可求的。”

他看到前面的红尘客栈,顿时眼睛一亮,这个名字还是他听了周杰伦的歌才起的名字,这里的东西可是相当相当好吃,就是不知道现实中有没有这么好吃。

郑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再抬头,他家大师兄已经奔着红尘客栈去了。

他只能追过去,进了客栈,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他家大师兄坐在桌前,要了……额,十屉小笼包?!

他记得,大师兄没有那么能吃也没有那么爱吃的啊。

这是肿么回事呢?难道摔坏了脑子,连性格也扭曲了?

虽然很郁闷,郑钱还是坐在了桌前,架起一个小笼包开始吃。

他吃得很慢,目瞪口呆地看着对面的金时发狼吞虎咽地吃包子,一口一个,吃得很香很不顾形象,这和之前那个严肃的大师兄相当不一样啊。

不过这样的大师兄倒是亲切许多。

看着他这样,郑钱的胃口也大好。

他们吃了一屉又一屉,不一会儿十屉包子只剩下几个了。

郑钱已经撑得受不了了,可金时发的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吃了那么多他竟然还在吃,好像吃不够一样。

客栈的门口传来一阵骚动,伴随着小二嫌弃的咒骂声,引起了不少人的围观注意。

郑钱也想出门看看,可是看门口围了那么多人,想必挤也是挤不进去的,他索性随手抓过一人来问。

“这位小哥,门口那是发生什么事了?”

“哦,有个骨气很硬的乞丐倒在门口。”

有乞丐倒在客栈门口乞讨没什么稀奇的,令他好奇的是——

“他骨气硬在哪里?”

“他明明瘦得皮包骨,手脚无力地倒在客栈门口,站都站不起来了,客栈掌柜可怜他,想给他点吃的,可人家硬是不要,掌柜说给他点金钱,他也不要,掌柜说让小二扶他起来,人家推得老远的,非要自己站起来,又站不起来,于是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了。”那位小哥摊摊手。

金时发咬着包子的嘴一僵,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这么硬骨头?”郑钱挑起眉,生起了几丝好奇,也跟着他走到人群中朝里眺望。

他踮着脚尖看了许久,架不住围观的人太多,他看了好半天都没找到那个硬骨头在哪,他干脆大力地拨开人群。

好歹他也是天下第一大庄庄主的徒弟,对于这些手无缚鸡之力平民百姓,一只手就把跌倒在地上的少年拎起来。

少年脏兮兮的,不只是脸,全身都是破烂脏秽的,郑钱离他这样近,竟也看不出他的五官长相,只能看到那双黑白分明眼睛,狭长好看桃花眼,带了些不可解说的魅惑。

少年冷冷地看着他,冰冷的眼神不带一丝感情,冷冷漠漠,像千万把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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