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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烂泥也想扶上墙 完结+番外 (百草糖)


  他在找我……感动?不,不可能。相反,我头皮发麻。病发的叶翔找我只有一件事:做。做。做……还是做——做泥煤!老子都负伤躺枪了,再做就死了!到时候你女干尸去吧!当然,这些咆哮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哪吧……这样的念头刚冒出来,我就听到了大门的□声。客房的大门是木制的,很坚固——在一般情况下。此时正在遭受重击,那“咚咚”的声音仿佛敲在人心脏上一样,让人心悸。……开玩笑的吧?
  叶翔毕竟是他们老大,如今又在病发中,第二人格谁也不认,攻击性极强。他们就算阻止,也不敢使用枪支刀械。不使用武器,搏斗中还要留手——而且他们会留手,叶翔可不会——他们的胜算还有多大?叶翔的身手,早在还是少年时,我就体验过。
  木门在叶翔攻击下不时惨叫,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一命归西。也不知道他伤了多少人,此时除了他攻击木门就没有别的声音。时晓咏在门上还加锁,加锁顶个P用!等等——要不是他加锁,估计叶翔也找不到这里吧?这么多间客房……时晓咏你到底是在帮我还是害我……
  “嘭!”伴随着最后一声惨叫,木门终于粉身碎骨。叶翔高大颀长的身影就踩着这满地残骸踱步进来。青绿的眼睛在黑夜中眯起,然后锁定在我身上,慢慢走近。
  “……”四肢乏力不说,肩膀的枪伤也不宜移动。我僵硬地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像一条死鱼。希望他会嫌死鱼又臭又硬,不把我翻来覆去地煎……
  叶翔走到我身边,长腿一迈就要上|床。“等等!”我努力靠边移动一下,还好病床大,躺两个人绰绰有余。叶翔歪了一下头,如我所想地躺上来,没压倒我身上。沟通没问题就好……叶翔想要揽住我腰际的手臂被挡住,满面不善地看着我。与此同时,我也感到一个肿胀滚烫的物体更是直接抵在我腿上。
  “……”满面黑线。都这么多天不睡觉你还这么精神……叶翔伸手要扯我衣服,那架势就像他准备吃面包,而衣服是面包外的那层包装纸,拆的时候直接用撕的……“等、等一下!”真被你做了我就不用活了!不死也得废一条手臂,在床上再躺两个月!这两个月要是再发生像这样的事……那真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帮你用手吧。”青绿的眼睛在被我阻止时射出凶光,此时平静下来,没有感情般看我用能活动的左手艰难地扒他衣服。褪裤子的时候叶翔还配合地抬了下腰。最后一层衣物扒下来,一根狰狞的紫红肿大跳了出来。我试探着握住,发现有些艰难,手心传来的温度几乎要将人烫伤。
  叶翔的呼吸变粗重,一呼一吸热气都喷洒在我额头上。气流拂过双眼微痒,我所幸闭了眼睛,专注于手上的动作。这还是我第一次给别人做这种事,以前最多给自己偶尔做一下发泄。这听起来有些惨,但是事实。那时候老爷子还在,我是青帮的未来当家不错,手下也有几个馆子。但我从来没有找别人解决的意思,心理上接受不了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女人还是男人。
  刚刚成年的少年,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是男人。没有人教导他这种事情,各种大小训练学习充斥着他的生命,连自学的时间都没有。那时候甚至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找人伺候,若是找女的,硬不起来可不知是丢人那么简单。找男人?老爷子知道还不抽死我。我都可以想见他会怎么说——“一事无成废物一个也学别人玩男人?也不怕玩死你!将来你可是要接任青帮,给陈家留后的!”大概是我太不成器的缘故,老爷子对子嗣血脉也格外看重,我若是变成同|性|恋,陈家的血脉就断在我这里了。
  而且,我也没有找别人的心思。在别人拿杂志或看小电影或实战的时候,我躺在被窝里,想着叶翔泄了出来。用纸巾擦干净手上的白浊,我知道自己陷入了比同|性|恋还要糟糕的境地——我喜欢叶翔,只喜欢叶翔。与他是的性别无关,我只是喜欢他这个人。最喜欢。可我永远都不可能得到他。我甚至不敢泄露出一丝我的心意——如果老爷子知道了,我到底是他的血脉,最多受一顿罚死不了,叶翔就不会那么走运了。
  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更准确的说,一辈子也就喜欢那么一个人。却在明白自己心意的时候,就知道这朵爱恋的花注定不会绽放,注定会被风吹雨打,然后凋零,然后碾落成尘。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
  “唔!”滚烫的白浊终于射出来,积了满满一手心的粘浊液体,带着腥气。我呆了一下,被舔在脸上的湿气惊醒。反映过来就捞起床头的湿巾擦手,一只手感觉怎么也擦不干净,滚烫和粘湿的感觉附骨般挥之不去。再看此时的叶翔就像一直稍稍餍足的大猫,因为终于发泄出来而伸展身体,脊背放松。因为我的拒绝,四肢倒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压在我身上,只是弓起身子把我环绕起来。他身高体长,做起来十分容易。很快我就感到吹拂在额头的气息变得平稳和缓。毕竟太过疲惫,虽然还没完全满足,他就陷入了沉睡。
  呼出一口气,我看着明亮的月光从完全没有遮挡的大门射进来,照在叶翔没有瑕疵的脸上,静谧美好。如果不是左臂麻木酸软到和右臂一样失去控制,这真是一场美梦。
  叶翔——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喝了药以为自己好了结果昨天起床后发现自己发烧了,而且从早上8点上课到晚上10点……完全没有精力码字抱歉


☆、第二十五章 戒指

    银色的优美流线,晶莹的钻石发射阳光光芒耀眼,捏住它的手指也颀长有力。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叶翔一手撑头一手拿着戒指端详的样子。抬起酸软的手往颈间一摸,果然红线已经断了。我这微微一动,叶翔也就感到我醒来。睡饱了精神也足,他好整以暇地俯视我:“这是什么?”
  当然是戒指……我很想这么说,但叶翔显然不会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他是在问我为什么带着这个戒指。从林树住处找到的两个东西:枪和戒指。枪因为浸了海水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就是还在也基本不能再用。戒指因为很小我担心容易丢就找红绳串了戴在脖子上。事实证明我的小心是有必要的,要不然几番奔波下来这个小东西早不知所踪。留下枪是为了自保,留下戒指——也许是出于对林树占用他身体的愧疚,也许是打算没钱时卖了做储备粮,也许只是因为它小不占什么地方也不费什么力气……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把它留了下来。现在,它被叶翔拿在手里。
  我舔舔唇,因为躺了近一天一夜,嘴唇有些起皮干涩:“我是在大陆杀了人逃出来的,因为对方睡了我女友。这个戒指是我省吃俭用给她买的……”杀人逃难之说是我编出来骗严五的,能不能骗到叶翔我十分不确定,心中忐忑的厉害。
  叶翔闻言只是静静看着我,直到我头皮发紧以为被他识破了谎言,他才收回目光。手指一紧,把戒指握在了手心。叶翔起身,床边的衣架上不知何时摆放了新的衣物,遍地的残骸也被收拾干净。大门的位置悬挂了一层厚重的布帘,有几缕阳光的射线照耀进来。沐浴着阳光换衣的叶翔四肢伸展,蜜色的肌肉拉紧又舒展,服帖不凸张,但一眼就可看出这些肌肉蕴含了多大的力量。明明是很强悍的身体,每一分每一毫却和他的面孔一样精致,都是造物主的钟爱。而想破坏一切的我……相较之下,就像阴暗丑陋的骷髅鬼。卑鄙,满脑妄想,不可原谅。
  直到叶翔撩起布帘出了房间,我的身体陡然放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直吸着一口气,忘记了呼吸。松懈下来,额头上都泛起了细密的汗珠。叶翔——应该没有发现我在说谎吧……眼角看见一缕红色的丝线,我才想起被叶翔拿走的戒指。一时心中感觉十分怪异,带了几分郁闷:他拿走戒指做什么?虽然戒身是铂金,上面也有钻石,在平常人眼中也是十分名贵的饰品,但对叶翔来说又不算什么。他随便一笔生意利润都不知道是这个多少百万倍。军火的交易,为了方便,有时候甚至不用纸钞,而是用金条和钻石。平常人可能看到一枚铂金钻戒会想据为己有,但叶翔……这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吧!
  戒指被拿走我倒不是十分心疼,也不怎么在意。留下来我也只是给林树做个念想,被拿走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脖子上一时空荡荡还有些不习惯,但我原来就没有带饰品的习惯。所以这点不习惯就像落在枝梢上的柳絮,微风一吹,就不知所踪了。
  叶翔应该是出去处理昨天晚上造成的破坏去了,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东西,有没有人伤亡……我正想着,就看到有大片阳光洒进来,遮挡门口的布帘被一手拉开,穿着白大褂的时晓咏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等他从逆光处走近,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调色盘一样的脸,姹紫嫣红好不热闹。原本一张还算俊秀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快和人脸扯不上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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