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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两相欢 完结+番外 (寿头)


  宋则不愧是皇室出身的一宗之主,哪怕暂时失去武功亦无损她半点从容。一清早就发生如此不愉快的事情,她看起来丝毫不在意,照样坦然吃我简单烹煮的食物,难道她就真认准了我是个怂货,一点不怕我在食物里加点佐料?
  不过她此刻没有半分功力,与寻常路人一般,又吃过了天下第一媚药——醉花阴,还有什么佐料能入的了她的眼,落的了她的胃。
  看她吃的这般痛快,我心里很是不快——尤其她脸上那种初尝时合乎心意的惊艳,越是享受越代表着那些岁月我因她而活,想给弄点痒痒粉、跳跳糖让她尝一尝。然则,这些不入流的东西我哪里会随身携带,就连存货都不曾有过。
  往日我常以自己是个品位非凡、富有原则的另类采花贼自傲,现在我只想把那些原则教养风度通通撕掉,撕掉。
  然而悲哀的是,有些自小养成的东西,耳濡目染早已渗入骨髓。粗鄙是,教养也是。
  “小小年纪怎的长吁短叹,似你这般家境殷实、长得漂亮、武功又好,还有这般别致手艺的小女娘,也有烦恼?”看!她吃饱了竟还晓得怡然自得地调侃我。
  我先摆出欲说还休的忧郁表情,幽幽道:“宋宗主何必明知故问。”之后好似想起什么又展露一个女儿家羞涩又欢喜的笑容,“不曾想,贱妾蒲柳之姿竟还能入得了宋宗主的眼。”
  宋则淡淡瞧着我演戏,神色不变,道:“十一娘谦虚了,你若是蒲柳之姿,天底下的人岂不都是丑八怪。”
  她这般从容,倒是显得我无聊,好生没趣,我敛了浮夸表情,笑一声道:“如此说来,他日成了宋宗主的入幕之宾,还要多谢爹娘给了我这好皮相。”
  宋则淡淡一笑,转过去身看屋外尚未消散的晨雾。她倚着门框,长发挽起,用一根发簪固定在脑后,歪歪斜斜,几缕发丝撒在一边也不在意。她不知这发簪样式是我亲手所绘,一眼瞧中上头花纹别致——在我藏起她的首饰号称要去换钱之后,她并未因此气恼,只说不能散着发,便从我所用之物里选中它。
  时下流行繁复金饰,龙凤、摩羯、鸳鸯、牡丹、花树皆是所用极广的纹样。我这枚金簪,样式简单,不过如意簪首,上有镂空玉兰刻花,簪脚是长串卷云纹,最末铭刻着我的小名“宝”。
  还记得那一年,师父带我去山中访友,树上青白片片,周遭幽香阵阵。我问师父,这是何花。
  师父的友人折一朵花放入我的手中,道:玉兰。师父命我给她的友人行礼,称她为季仙长。师父与季仙长谈起正观年间的那一桩惨事,说起昭明公主与宗室之女,两人皆是唏嘘不已。季仙长说着说着眼红起来,这时飞来一位极美的女子搂住了她。
  师父与季仙长固然都是美人,往后我也见过许多美人,但是再没有人像那位女子一样,拥有如此勾魂夺魄的眼眸。那双眼眸里,说有情又似无情,说无情偏又多情。她见我瞪大眼睛看她,便笑我手中有花、眼中有花、心中无花,有情无欲,是个可造之材。当时我不知道,她口中的可造之材,是采花贼,还是这世上只能采一朵花的采花贼。
  也是那一日,我第一次听到宋则这个名字。季仙长说,宋则难得,因童年遭遇,性格坚毅,性情孤寒,劝师父莫要难为她。师父却说季仙长管得太多,他日她会馈赠宋则一份大礼。
  离开时,季仙长见我仍小心翼翼捧着玉兰,告诉我长大之后若是喜欢,可以将玉兰花纹刻在发簪上赠于惦念之人。我问她,何为惦念之人,是否如同大美人于她。季仙长惊讶地笑了起来。
  那时我不过九岁,不晓得情爱之事却已能有这样的悟性,难怪大美人要说我是可造之材。长大之后,对季仙长和大美人的印象渐渐淡了,其他也不甚记得,只有玉兰花的香气和孤寒二字印在心头。前两年心血来潮,叫人按我所绘,打了这枝发簪。谁知,竟一下子给宋则挑了去。
  “宋十一,我虽恢复气力,但真气溃散,丹田之内只有一丝若有似无的气息,这样的情况可否修炼?”宋则偏过脸问我。
  她身型比我略微纤瘦一些,穿着江繁为我准备的衣服,松松垮垮的,腰间似不堪一握。我看着她有些出神,一时没明白她所说为何,直到她又说一遍我才听清了,随口答道:“只要不练素//女//经,你爱练什么就练什么。”
  “我可不像你这般见多识广,会那许多歪门邪术。”
  我道:“若宋宗主喜欢,我愿倾囊相授。”
  “这般大方。”这一次,宋则没有脸红,语气轻快道:“原来你有这般野心,不想做我的义女,倒想做我师父。”
  “不止不止,我还想做你的枕边人,日日与你耳鬓厮磨,一起修炼那素//女//经。在榻上,义女也做的,徒弟也做的,师父也做的,只要你说,什么都可做的。宋宗主,你是喜欢我唤你姐姐、阿娘、师父、还是旁的什么?眼下不知也没甚关系,我们一一试来,一一试来。”
  宋则终招架不住,怒道:“你这小娘怎的如此不要脸。你师父……”说到一半,她大概想起徒弟是采花贼,师父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便住了口,狠狠白我一眼。
  我极为满意地笑了。
  既然她笃定我不会对她怎样,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拿捏我,那我只能用唯一略胜她一筹的东西——不要脸咯。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小说名字变成《两相欢》请不要惊讶,出于某种原因,诱字不能作为书名,所以《相诱》很辛苦的集思广益才变成了《两相欢》。
  能写一日写一日,且看且珍惜,要是顺手收藏、评论、打分、安利给别人就更好啦。


第12章 势均力敌
  宋则立于狭窄的山脊之上,俯瞰冒着不知是寒气还是雾气的镜湖。阳光下,镜湖依然静谧,平静的湖面下似是深藏了许多不可名状之物。我东张西望,看看湖,看看她,像个新奇的少女,心里头则琢磨着她到底在找什么。
  宋则向右走几步,我亦走几步,她回身望向我们十指相扣的手,颇有些无奈道:“可否放手?”
  我摇摇头,没的商量。
  宋则道:“我又不是三岁孩童,何至于你要这样牵着我——你也不是三岁孩童,亦不需要我牵着你。再者,我不习惯与人如此。”
  我猜宋则应当是个不错的师父,解释问题一点都不惜言如金,让人自行领悟,必然要跟你讲明白为止。“哦,那你惯与人同睡。”
  “我怎会惯与人……”
  “就是咯,不惯与人同睡昨晚还不是睡了,拉个手算什么。”矫情。
  “宋玠!”以面纱遮脸的宋则似乎比不遮脸的宋则更像是一宗之主,言语中多一点耐心平和——像是对着晚辈,也多一分上位者的威严。
  我不吃这套,依旧没脸没皮没心没肺地问:“哎,宋宗主,何事?”心里因看不到宋则的真容有些惋惜,她素来介意在人前露出黥印,怕别人因此恐慌——那是晋国神州至为屈辱可怕的岁月,距今又如此之近,知情者难免心思各异,不知情者大惊小怪,以之为鬼魅也不甚稀奇。
  幼时,村里的小孩子常常称呼破相的女子为鬼,淘气的还会拿石头砸她们。难说这背后没有大人的潜移默化,也难说是否发乎天然。毕竟稚子之恶,有时未必不如成人。
  一想到宋则可能遇上过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就有些生气,若是幼时叫我撞见了,一定拿石头砸破对方的头。现在?现在谁敢如此,我就戳瞎他的眼睛,割了他的舌头。
  方才我们一路走来,穿过树林,宋则走在前头,我跟在她身后。她一步一步,不急不缓,步态端庄,仿佛自有韵律在,我竟一时看迷了眼。
  听师父说,身为皇室宗女自小就要接受仪轨教导,若要接近这样的人,必先成为他们的同道,起码在礼仪一项,不得有错,因此她特地请了上洛皇城里训教仪轨的女官来指点我。一指点,就是一整年。那一年,苦不堪言,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烂泥地里打滚,连吃饭都是苦差。也因此,若我蓄意为之,人人都只会以为我是哪个官家小姐。可我所学的那些苦,在宋则这里竟成了迷人姿态,赏心悦目。
  宋则拿她那凌厉的眼神警告似的端看我一会儿,在与我目光相接时,忽然柔软起来。“十一娘,放开我,这样行走不便。”
  “不……放。此处风大,要是把你吹走了呢。”
  “……你功夫好,定能及时拉住我。”
  “要是有个大妖怪呢?我打他不过,你被他抓走了怎生是好?”
  宋则好笑道:“哪里有什么妖怪。”
  我指指上面,一本正经道:“上界通玄,难说有什么妖怪流落人界。就算没有妖,谁知这里会否潜伏什么人。宋宗主,你可别忘了,你价值千金。我得要牢牢抓住我的千金。”
  不知宋则想到什么,面纱里竟透出一丝脸热,“罢罢,随你。”
  过一会儿,她又道:“十一娘如此能说会道,是我隐神宗的福气,日后就派你去教导、管束新进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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