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成功盗走了虎符,放了刘家好大一碗血,却依旧没能阻止得了这场合作。以刘家的行事风格,十有八九还会借题发挥,又让云雀做出了不少妥协,睛部和玉无霜最终的结局只怕在那时就已经注定。而若照此推算,刘家的核心人物必然知道那次盗虎符一案的真正原委,知道蓝祈的真正身份。
刘冉算不算“核心人物”尚且不得而知,但如今云雀已经元气大伤,暂时指望不上,刘家就只能盯着蓝祈,等着他将玉无霜引出来。而刘家既然计划在西越将夜雪焕困死,本就不可能指望颐国军队,必须要西南边军里应外合。
无论对蓝祈还是对夜雪焕而言,云水关都是真正意义上的龙潭虎穴。
夜雪焕慎之又慎,与蓝祈一道做了许多推演,力求将一切危险都扼杀在萌芽状态。他在丹麓的亲信早已去见过了那位西越质子,也不知具体威逼利诱了些什么,把那可怜的小国储君吓得魂飞魄散,直接称病闭门不出,再也不敢试图参与这种大国的皇权斗争。
颐国与刘家的合作暂时破裂,出兵西越的可能性小之又小,但只带三百多羽林军,还是有些势单力薄,难保对方不会一不做二不休,丧心病狂地谋害皇子。
夜雪焕其实很清楚,私贩人口一事虽大,却也不太可能借此扳倒刘家。为其卖命的爪牙数不胜数,就算此次削去了一大片,也不过是割韭菜一般,一茬接着一茬地再长出来;真正有威胁的是刘家手中的军权,万一真逼得急了,再分裂一次重央也不是做不到。如今只有趁着他们自顾不暇,把云水关里的危险分子除去,尽可能拔干净刘家在军中的势力,优先确保南境的稳定。
楚家和南宫家再怎么权势滔天,毕竟都是开国功臣;刘家却是前朝降臣,而且还一度再叛再降,最终奠定了如今在重央朝中的地位。这种发家历程无论在哪一朝的皇族看来都很危险,说明这一族人把本族的利益看得高过国家,是真正的心腹大患。虽说朝中一直三足鼎立,但若非要有个排名,刘家必然是夜雪氏要除去的第一位。只是楚家和南宫家都不傻,有刘家在前牵制,才有他们的太平;若是真的帮着皇族除了刘家,下一个就不知道轮到谁了。
三家虽然互相仇视,但独独在这一点上默契无比,才能相安无事地到了如今。而夜雪焕再是流着一半楚家的血,终究还是姓夜雪;他也许不会对楚家赶尽杀绝,会寻求别的解决办法,但在刘家的问题上,他的立场始终无比坚定。
刘家当然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不可能有什么誓死效忠之心,最终还是要走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不过是初一十五的区别。夜雪焕杀了刘家一个措手不及,其他两家还能当是看戏;但他如今要动西南边军,便是真正要拆刘家的筋骨,简直可谓锋芒毕露,苗头十分不好。
楚家不能明着阻止,却也不会帮他;他让楚长越先行回丹麓,多少也是在表明自己不会借楚家之力。而他那位父皇则最会借力打力,此次更是不动声色,这个月一直称病免朝;虽说他身体的确每况愈下,却也从未到这般地步,摆明了也是要作壁上观。
若夜雪焕此番没有楚家的支持也能斗赢了刘家,就说明他已经真正有了自己的力量,将来对上楚家也下得了手,皇帝给他的考验就算是通过了。
夜雪焕心知事关重大,但好在也不完全是孤立无援。想从他自己的亟雷关调兵过来显然不可能,但南境尚有某位大佬欠着他人情。
定南王这回倒爽快,一听夜雪焕出言借兵,直接就把白婠婠指了出来。虽说西南边军局势紧张,但落霞关派兵前往云水关,难免有些僭越之嫌;不过借口倒也好找,如今南境已入雨季,南荒多涝,荒民都忙着避水,正是落霞关最太平的时候,让郡主领兵去云水关,美其名曰“联合练兵”。
定南王是南境绝对的大佬,说一不二,云水关没有半点拒绝的余地。
白婠婠对于这趟差事显然十分热衷,领着一千五百亲兵,从南丘郡赶来屏叙城,居然只用了十日不到,速度快得连夜雪焕都不禁赞叹。而这般行军速度之下,她的亲兵竟也不见疲色,足可见定南军的训练有素。
“数月不见,殿下别来无恙。”
白婠婠从她那匹赤红的爱马上翻身下来,笑嘻嘻地走到夜雪焕身前,昂首挺胸,行了一个军礼。虽说风尘仆仆,那双狭长的柳叶眼却晶亮晶亮,透着一股子精明狡黠。
不同于右陵城中那身千金郡主的打扮,她今日是一身绛红色的紧腰短衫,马裤窄靴,腰缠一条金光闪耀的九节鞭,胸前绣着飘逸的落日晚云图样,宽大的袖口只到手肘,露出两条小麦色的紧实小臂,手腕上戴着一对细银镯子,飒爽而干练;然而长发却在脑袋两边高高束起,用黑绸扎了两个大蝴蝶结,尾稍与发丝一起落在肩头背后,额前几绺刘海被风吹得稍显凌乱,反倒有一股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这是近年里在丹麓流行起来的发式,还是路遥的创造发明。作为大名鼎鼎的丹麓第一美人,路遥的衣着品味一直都引领着丹麓的潮流,自从近几年萱蘅郡主的英姿吸引了诸多年轻将领的目光、惹来各地富家小姐的羡慕嫉妒之后,天生奸商的路大老板立时计上心头。他自己当然拉不下脸穿女装,但无奈南宫家有个脸皮奇厚的小少爷,两人狼狈为奸,路遥隔三差五就把这小少爷按照白婠婠的风格打扮起来,还梳了个十分新潮的发式,带出去满街晃悠,然后在自己经营的衣坊里大肆推广短打戎装,果然很快就成为丹麓的一时风靡。
虽然绝大多数的闺中少女都不敢如此大胆打扮,但反正家中有钱,偷偷买一套,私下穿去和小姐妹们聚会游玩,也是美事一桩。而这个据说叫做“双马尾”的发式只不过是顺便流行了起来,连路遥自己都出乎意料,多亏南宫家的小少爷长相实在可爱,一张粉嫩的圆脸配着两根晃悠的长辫,简直惊为天人。不过这终究不是主流的女人装扮,没有流行太久,但也足够路遥赚得盆满钵满,和南宫少爷一起关起门来数钱数到手软。
这件事夜雪焕当然知道,当时路遥就和他炫耀过自己赚钱的本事,并大言不惭地高喊“小爷我就是你的摇钱树你还不对小爷好一点”,然后当场就被他从店里抽走了好大一叠银票。此时见白婠婠居然梳了这样的发式,被路遥模仿的本人居然追起了路遥的风潮,一时也不知该作何想法。据说若是拿烫热的火钳将发尾卷一下会更好看,毕竟当时南宫少爷就是这么做的;但白婠婠沿路奔波,并没有时间打理。
再是重央出了名的铁娘子,到底还是个妙龄少女,该爱打扮还是会爱打扮。而这样简单又可爱的发式无疑既满足了她灵巧轻便的需求,又满足了她那颗爱美的少女之心,就连带兵在外也做此打扮,若是让路遥知道,尾巴还不知道要翘到多高。
白婠婠将额前的乱发整理一番,才笑着与夜雪焕寒暄:“殿下此番南巡,果真雷霆一击,流鸢好生佩服。”
她不做郡主打扮,连带着也就本性毕露,说话不似上次在右陵城里时那般装腔作势,虽还是有些黏糊糊的南方口音,声音却清亮干脆,语速也快了许多。
“都是承你当初的吉言。”夜雪焕半带调侃地回道,“若非如此,只怕定南王还不愿把你借给我。”
“殿下此言差矣。”白婠婠眨了眨眼,故作正经道,“云水关之事,并非只关乎殿下一人。事涉国祚,我定南王府义不容辞。”
夜雪焕挑了挑眉,但想到定南王府到底雄踞南境多年,该知道的事自然会知道,随即释然,不再多言,将白婠婠迎了进去。
定南军挨着羽林军驻扎,今晚又要给白婠婠接风,魏俨也就一道过来了。此时天色尚早,白婠婠连日赶路,居然依然精力旺盛,直接邀夜雪焕去校场演武。
“早闻殿下枪法卓绝,流鸢一直很想请教。”白婠婠站在校场之上,简直两眼放光,“还请殿下务必满足一下这个小小的愿望。”
夜雪焕失笑,定南王究竟是如何养出了这样一个女儿,脸上是一副娇羞的小女儿情态,一张口却是打打杀杀。但他也确实久未演练,颇觉手痒,也不拒绝,命人取了自己的长枪过来。
他的惯用长枪名为“沧星”,枪长七尺三寸,枪尖细窄锋锐,脊上开血槽,通体以镔铁凝铜打造,枪身灿银,若是在阳光之下会极为耀眼,即便是此时云层密布,也觉寒气逼人。他长枪倒持,枪尖点地,鲜红的枪缨摇摆不定,犹如某种危险的预兆。
他看着白婠婠,唇角轻轻勾起,“想来你也不需我留手,是不是?”
“自然。”白婠婠歪着脑袋笑了笑,微眯的双眼中满是兴奋之色,“狮子搏兔尚且全力以赴,殿下不用客气,伤了死了都算我自己的。”
夜雪焕失笑:“如何会让你伤了死了。小姑娘家,这般口无遮拦。”
魏俨在一旁负手围观,悠然笑道:“郡主的九节鞭,我可已经领教过了,厉害得很。”
他扬了扬下颌,还故意往后退了两步,调侃道:“刀剑无眼,可别伤了我这个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