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完结+番外 (糖煮刀片)
季晓光知道说什么也没用,轻叹着帮忙把一地的冰块捡回木桶里。
少年看到季晓光弯腰拿起冰块,先是愣住,然后也开始忙不择地的捡地上的冰块。
少年手脚利落,季晓光还没捡几块,少年几下便把所有的冰块放回桶里,好在捡的及时,冰块几乎都完好无损。
“你快忙你的差事吧,不要耽搁了。”
季晓光淡淡看了少年一眼,发现是个娃娃脸的男孩,大概比他小一些,不过脸色偏黄,浑身上下都是劳作留下的尘土气息。
见娃娃脸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季晓光没忍住道:“做人不必太过卑微,敢作敢当不卑不亢,便一切都好。”
娃娃脸少年用消瘦的肩头挑起木桶,几乎压垮了半边身子,他闻言握紧了手里的木杆,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最后快速地消失在季晓光眼前。
季晓光揉了揉屁股继续向前走,心道也不知娃娃脸能不能听进去,想了想又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多余。
一个从小就生长在这种尊卑有别的环境里人,怎么能接受他一个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几乎是不可能的。
季晓光没走几步就到了暖阁,看着半开的雕花门扉站了片刻,方映清就在里面。
“季公子。”方映清见季晓光走进来,放下手里白田玉的茶盏,然后拿起轻骨小扇握在手里。
“许久不见啊,方公子。”季晓光没有那些规矩,对他挥挥手,直接坐在方映清对面的紫珊瑚椅上。
方映清嘴角牵起一抹笑,垂眼道:“我说过痊愈了便会亲自来谢你,所以今日就来了。”
季晓光并未接话,他低头匀着茶盏里漂浮的碎末,实则在偷偷打量着对面坐着等人。
屋内陷入短暂的沉默,方映清拿着轻骨小扇没有规律的转动,眼睛看着精致矮桌上一铜盆的冰块出神。
方才进来时,季晓光就察觉他的脸色不太好看,这会连话都不太愿意讲,充满心事的怔怔不语。
也对,看到季晓光住的地方摆设堂皇,吃用极好,他脸色能好看就怪了。
方映清这几月估计都在养病,好容易出来一次也并未置办什么好的衣物。
他这一身宝蓝色的衣衫虽干净整洁,但同季晓光身上的这套料子相比,可谓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个住在富丽装饰的暖阁,一个是简修的青竹小屋,天差地别,对于一向众星捧月的白月光来说,心里的落差在脸色怎么也盖不住了。
季晓光瞥见方映清腰间的香囊,不咸不淡的故意道:“方公子,这是殿下特意给我准备的奶冰,你尝尝。”
方映清打开小扇,轻轻地在脖颈处扇了几下:“不必了,我身体尚未痊愈,吃不得寒食。”
季晓光长长地“哦”一声,面带笑意的继续问道。
“方公子,您这扇子不离手,可是觉得热了?不应该啊,我这屋子里放了好几盆的冰块,可都是殿下从南边给我运来的。”
季晓光悠哉地晃脚,瞥见方映清眉头微皱,脸上渐渐覆盖层阴影,得意的笑了笑,轻松道:“这天儿啊,还真是热极了。”
第三十章 只对他不同
又不是大宅院里妇人间的明争暗斗,季晓光自顾自的炫耀会儿就收敛了,但也不能当做是炫耀,他是实话实说。
无非说些他近来的吃住伙食、一应穿用,还有暖阁里的什么金丝珐琅桃熏炉、红木如意六角、粉彩牡丹纹瓷瓶云云云。
他也佩服自己一个理科生为了把这些都介绍给方映清认识认识,朗朗上口的都说出个全名。
对了还有床幔顶的那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季晓光一脸惆怅地讲起它如何陪着自己度过了无数日日夜夜,讲到最后口干舌燥,连喝了两杯荷叶凉茶。
所以,讲的真的不多,真的。
“哎方公子,本以为我们比较投缘,可你似乎不愿说话?我这滔滔不绝的还未流汗,你额角怎地汗津津的。”
季晓光说着拿起方映清放在案桌上的轻骨小扇,哗啦一声张开扇面,想要帮他去去汗。
可还未等扇子扬一下,便被方映清一把夺回,眼中流露出刹那的厌烦。
方映清不着痕迹的在扇柄上来回摸了摸,随即掩去其他情绪,略带歉意地对季晓光笑笑。
“在下失礼,但这小扇是故人所赠的物件,虽算不上贵重,但贵在一份情谊,我常年不离手,还望季公子见谅。”
季晓光理解状的弯弯双眼,笑道:“是我唐突了。”
虽然方映清没有明说这位“故人”姓甚名谁,但季晓光身为原著小说剧情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这柄轻骨小扇是当年顾效成送给方映清的“定情信物”。
但说“定情”二字可能不太严谨,毕竟当年方映清因魔教祸事,隐姓埋名躲在顾效成家里才十岁不到,而顾效成约莫也就十六上下,与沈连庭差不多年纪,都还太小。
也因为这把小扇,这些年才不断激起方映清想要逃离魔教,摆脱其少主身份的源头。更是因为轻骨小扇,方映清和顾效成这两个主角才能这么快相认。
季晓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拿方映清的扇子,他见方映清握着扇子,眉目中有片刻的凝滞,猜想他大抵陷入了当年对顾效成的回忆,目中带柔。
但随即,水润的眼瞳看着一室华美的摆饰,覆上一层怨气。
季晓光摆弄着腰间色泽上称的芙蓉玉佩,火上浇油道:“方公子这是睹物思人,触物生情了?”
方映清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不禁道:“只是在想些近来的事情。”
季晓光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方才说着这些,无法是想给方映清心里添堵,显然他的目的达到了。
方映清看见扇子就想起顾效成,想到顾效成就会怨怼他为何让自己住在破旧的竹屋里,反观季晓光住的地方,简直不能用比来形容,直接完败。
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
本就是清冽俊秀的长相,就应该白衣若雪,衣袂飘飘然,可偏偏就要一身的华丽,显得整个人格格不入。
这种心理说的好听叫自尊心,说的不好听就叫虚荣,活像市井小民一样,这真不该出现在方映清这种富贵出身的人身上。
而且,方才他故意膈应方映清时,说话半句不理沈连庭,方映清虽然神情不自然,但忍着没走。
季晓光就知道他和顾效成是要有所图谋的。
若不是因为图谋了什么,在原著小说里,顾效成就不会成为歼灭魔教的大功臣,而方映清也不能洗刷身份,成为大义灭亲的清流人物。
这些都是靠利用沈连庭办到的,他们一步步把沈连庭逼到那样的地步,是直接迫使沈连庭黑化的罪魁祸首。
季晓光想到这里眼神一沉,暗下决心,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大腿重蹈覆辙。
“季公子,看来你在这里生活极好,还真是......亲兄弟都不能如此。”方映清儒雅一笑,眼神分外清明。
方映清不是傻子,被季晓光明怼暗怼了一道,反应再迟钝也该听懂了。
虽然季晓光这暖阁里一应俱全,但也说明了一件事,沈连庭没碰过他,只当朋友一样的养着,只要没有XXOO,那就什么都不好说。
不过季晓光这个脑袋带筋儿毫无恋爱经验的直男,明显没有听懂方映清话里有话。
有些时候季晓光小心思一个接一个,可到了这方面,完全是智障儿童啊!
季晓光也没多寻思,只一味的提起沈连庭,迎合地有感而发道:“那是,我和六殿下志趣相投,简直情同手足啊!”
方映清:“......”
“那日我与六殿下秉烛夜谈,夜深了殿下便大方的让我在那睡下,一早才把我送回去。”
听到这里,方映清明显噎了一下,眼神略带怪异的看着季晓光。
季晓光说的自然是那天自己耍酒疯抱着沈连庭哭的事情,不过是添油加醋,孜然芥末喂给方映清吃的。
“季公子还是小心为好。”方映清收回目光,端着茶盏轻轻摇晃。
“小心什么?”季晓光道。
方映清饮口茶,脖颈微扬道:“或许季公子不知道,我和他在季公子之前便相识,之后多有仇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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