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会是理由。
“这……这时辰是对了,可他为什么一定会经过这里啊。”
闻言,刘宛妙低低地笑了,那笑盛满了甜蜜与爱意,但其最深处,却是刻骨的悲凉。
“他那个家伙啊,就是个懒鬼,他一定会走最短的路的。”
刘宛妙的话音刚落,小世子吊儿郎当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道路的尽头,他哼着不着调的艳曲,手中提着鹦鹉的鸟笼,身后跟着两个拿剑的侍从。
小世子今日心情明显不错,猫样的眼睛眯着,白嫩的小手逗弄着雪白的鹦鹉。
阴影中的刘宛妙看着阳光下的小世子,脸上的表情似悲似喜,滑稽地宛如戏台上的丑角。她的悲喜源于同一件事,她的猜测分毫不差,她的夫君爱她如故,亲自为她买了桃酥。
毫不知情的小世子逐渐向我们的包围圈靠近,我死死地盯着刘宛妙,一但她又任何异动,我会当即动手。
刘宛妙没有任何动作,她眼睁睁地看着小世子踏入埋伏。
趁此机会。
我无声地打出手势,杀手从树上和墙角跃出,两个侍从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卸掉了四肢,砍掉了头颅。听见了异动,小世子下意识地回头,就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杀手的刀子精准的刺入了小世子的心脏复又拔出。
小世子手中鸟笼滚落在地上,鸟儿发出凄厉的叫声。小世子捂住伤口,踉跄地后退了两步,他身后的刺客顺势将匕首刺入其它要害。
伤到这种程度,已经彻底没救了,我和刘宛妙都明白。
此时此刻,刘宛妙终于开口,将此行的目的展现:
“义父,他不能做个糊涂鬼,我想让他死得明白些。”
“住手吧。”
对于将死之人,我总是格外宽容,我阻止了想要继续补刀的杀手。
刘宛妙颇为感激地冲我笑笑,缓缓脱了她黑色的披风,披风之下,是一件鹅黄色的襦裙,这件衣服更适合少女,而不是成婚多年的妇人。
“这条裙子,是我与他初见的时候穿的裙子,那一次,他对我一见钟情了,可我并没有看上他。”
刘宛妙看着裙子上的刺绣,神态娇俏宛若少女,她提起裙摆,盛装打扮,走向自己必死无疑的丈夫。
“夫君,我来——”
“宛妙,快跑!!!”
小世子看见刘宛妙的第一反应是让她快跑,而不是思考,打断了刘宛妙的话语。
刘宛妙脸上本就勉强的笑容更要挂不住了,她不断地深呼吸着,强压下自己的眼泪和悲痛,维持着完美无缺的表情与妆容,赴往二人告别的宴席。
她继续向自己倒在地上的夫君走去,没有迟疑,小世子同样没有放弃让她远离危险之地的念头,压榨着最后的生命力,对她吼到:
“宛妙——”小世子的吼叫戛然而止,他在看向刘宛妙的时候,同时看见了站在刘宛妙身后的我,到了这种境地,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后面两个字也因此从歇斯底里变得轻飘飘地,“快跑……”
刘宛妙终于走到了她的夫君身前,她放下裙摆,席地坐在了她丈夫的身边。
“你明知道的,这就是我干的。”她轻轻地说。
从小世子身上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刘宛妙的襦裙,为刘宛妙今日少女的扮相增添了一丝不详的艳色。
“不,我不知道,”小世子吃力的翻身,握住刘宛妙细嫩的手,自欺地喃喃着,“这不是你干的。”
“我是李大人的义女,这当然是我干的。”
刘宛妙一手握紧小世子的手,另一只手从他的怀中掏出包着桃酥的油布包。
打开油布包,桃酥还冒着热气,我甚至能想象出一副场景,小世子一直蹲在在万食阁的门口,掐着点买下了刚出炉的桃酥,将滚烫的桃酥塞入怀中后,开开心心地往回赶了。
他只想让他最爱的夫人吃到最好的桃酥。
小世子挣扎着起身,废了极大的力气,才勉强地爬到刘宛妙的怀中,他死死地搂住刘宛妙的腰肢,将脸埋在她的怀中,不愿再看周围的世界。
哪怕无数证据都摆在他的眼前,杀人者也已经自首,被害人仍旧不愿意接受现实。
刘宛妙脸上是哭一样的表情,她将桃酥轻轻地放在血泊了,用空出的手缓缓拍抚着小世子的后背。
“符永安,到这种时候了,就让我们坦诚一点吧。你恨也好,怨也好,哪怕是要我陪葬,我都受着。”
小世子仍旧将脸埋在她温暖馨香的怀抱中,不愿意抬头,他沉浸在这虚假的温暖,直到鲜血流干,手臂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无力的手臂松开刘宛妙的腰肢,小世子滚落在满是鲜血与污泥的地上。
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再不留下最后的话语就来不及了。
所以,小世子开口了,声音轻如蚊呐,仿佛随时会被吹灭的火苗。
“我爱你。”
生命的最后一刻,小世子仍旧不愿意松开那只手。
“还有,我不怪你……”
“我不怪你。”
“我爱你。”
一旁的鹦鹉在笼子里扑腾着,模仿着它主人最后最后的言语。
小世子在的时候,刘宛妙想要给他留下自己最美的一面;小世子死去以后,她再也没有压抑自己的必要了。她跪在小世子的身旁,抱住他逐渐冰冷的尸体,放声大哭。
她是最在意自己外貌的人,即使是哭,也要哭得梨花带雨,惹人怜爱。但这一次,她放下了所有的包袱,哭得声嘶力竭,哭得面目扭曲。
一边哭着,一边抓起一旁浸在鲜血中的桃酥,仿佛饿死鬼一般,大块大块地塞入口中,桃酥将她的嘴巴塞得满满当当的,腮帮子鼓起,眼泪鼻涕乱流,一点淑女的样子都不剩了。此时此刻,她更像是一只穷途末路的母兽,而不是一个冷静理智的人类。
吃得太急,桃酥又太干,她剧烈咳嗽起来,沾染着鲜血的桃酥碎屑随着她的咳嗽声溅出,将她早已不成样子的鹅黄色襦裙彻底弄脏。
我从暗影走到阳光下,将她从地上扶起,拍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安慰她:
“没事的,以后会有更好的。”
“不会了!不会有更好的了!虽然他好色,他贪财,他就是被人当刀使的白痴!”
她掐住自己的脖子,以近乎能将人掐死的力气,她的脸憋得通红,剩余的言语几乎以气音说出。
“但——这世上不会有比这个傻子对我更好的人了。”
我强掰开她扼住自己脖颈的手,想要将她带离这片伤心地。她甩开了我,在小世子的血泊里,她跳,她闹,她歇斯底里,宛如一个无理取闹的悍妇。
最后的最后,她蹲回小世子的尸体身边,再也不愿意起来。
“我不怪你。”
“我爱你。”
刘宛妙打开了笼子,将鹦鹉抓在手中,鹦鹉仍在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两句。
“我不怪你,我爱你。”我如鹦鹉一般学舌,无言地抚摸着腰间的玉佩,这玉佩是在九王爷在烟火节那天送给我的,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抬起头,我望着恭王府连绵起伏的檐角,长叹一声,认可了刘宛妙的痴言。
“是的,不会有更好的了。”
那人并不美好,但我们今生今世,只在最巧合的时间,遇见了那一人,所以,不会有更好的。
鹦鹉在刘宛妙的手中挣扎着,改了台词。
“我也爱你……嘎——”
目睹了全过程的鹦鹉在被它的女主人亲手杀死之前,说了最后一句话。
不知道学的是谁。
152、
王勉密函传回——
任务大体完成。
不出所料,以中山国国君为饵,季清霜命令王勉快速接应以后,率领五千季家轻骑孤军深入,只求手刃中山国国君。
结果,正中了黎国与中山国的双重埋伏,中山国四万铁骑,黎国两万军队,五千轻骑兵被困峡谷,如瓮中之鳖,求生无望。
季清霜殊死抵抗五天,援军未至,自尽未成,后被俘。
王勉以军令强压余下季家军,未果,六千季家军为了营救主帅,违抗军令,拼死就出了季清霜。
六千男儿出征,归来不过几百。
可他们救回来的季清霜已经是一个废人。
中山国国君对季清霜恨极,被俘的几天里,季清霜受尽酷刑,她执枪的右手被毁,指骨尽断;骑马的双腿尽废,髌骨被挖;此生再不能生育,身上无数伤痕。
我放下信件,闭眼之时,眼前浮现出季清霜昔日的英姿。
边塞七年时,季清霜一有空就盯着小崽子的武艺,战场上的武功不是那些花架子,一个人就能耍得很好看,展示战场上对局的技术需要两个人对练,讲究的是个随机应变。
由于我跟季清霜的情敌关系,再加上我算得上小崽子的半个监护人,很不幸,陪同演示这个职位,只能由我担任。说是陪同演示,其实就是挨揍,季清霜用她百般武艺,花式碾压我,每次都不带重样的。
小崽子见我被季清霜揍得抱头鼠窜,也蠢蠢欲动得想要动手,可他并不是季清霜那个暴力狂,我俩对练的时候,他只有挨揍的份。很多时候,我都会把我被季清霜欺压的气撒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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