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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穷书生 完结+番外 (迎秋姑娘)


  为了搓一搓他的锐气以及傲气,薛无奕高中状元后,一封飞鸽传书:“瞌睡虫得了状元。”
  谁知步青云倏然大笑,退后几步。
  酒鬼,酒鬼。
  真真正正、神志不清的酒鬼。
  “是又如何!”便是应了。
  回应他的,是薛无奕两个字:“幼稚。”
  恃才傲物。
  将朝堂作为游戏场,怕是觉得朝堂能够和自家后花园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薛无奕自认为良心未泯,微抬眼睑道:“劝你收敛傲气,切莫引火焚身。学得,卑微。”
  “言尽于此。”
  薛无奕与步青云擦肩而过,步青云没有去拦。
  他醉眼微抬,杏眼中波光流转,真是生了一张漂亮的眼睛。
  他回眸望着小太监,终于用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有水吗?”
  小太监喜极而泣:“有有有!”
  终于听懂了这位的意思!
  原来是要水啊!
  步青云被搀扶着,瘫软着腿脚慢慢走向乾坤殿。
  在经过宫门口为了应急而准备的水缸时,步青云直愣愣盯着水面。
  水?
  有水?
  有水!
  眼前一亮,步青云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猛地挣脱开小太监的手,一头扎进了水缸。
  窒息感席卷而来,步青云撑着水缸边沿的手腕乍然仿佛有电流滋啦而过,扑通一声头整个身子竟然全部扎进水缸中!
  “步公子!”那边的小太监目瞪口呆。
  一只手从旁伸过来,一把环住步青云的腰,向上一拉,湿淋淋的步青云登时被救了出来。
  一串动作如行云似流水,最终步青云的脑袋靠在了萧炀的肩膀上,水渍顺着步青云湿漉漉的头发亦是缀在了萧炀的肩膀上,随后蔓延到其他地方。
  小太监望向那人,石化当场:“王、王爷?!”
  适才救了步青云的人,正是燕王!
  “饱了。”步青云打了个嗝。
  似乎这才想起来冷,往萧炀那边靠了一靠,拼命汲取温暖。
  萧炀想起方才下意识救这人的举动,难得气的有些牙痒。
  心中磨牙。
  刚刚他与薛无奕说话,一字不落全都落在了自己耳中。
  为赌一口气就敢来参加科举。
  刚刚找水喝怎么就不知道冷呢?
  淹死算了。
  怎么就救了他呢?
  很快,萧炀气就散了。
  这人必须是贤臣。
  想的越深,萧炀胸腔攒起来的火焰愈发小,最终直至熄灭。
  将步青云拦腰抱起。
  唔,还挺沉。
  “挺暖和的。”幼稚鬼喃喃自语。
  萧炀觑向跪下颤抖的小太监,想了想,采取一个不会让宫中传起流言的说辞:“状元醉酒,看来是参加不了宴席了,本王命人送他回去。”
  宫中腌臜事,最多了。
  “是是是。”
  想想,萧炀又道:“管好嘴。”
  “是是是。”
  他不提,小太监还没有反应过来。
  为什么要强调管好嘴呢?
  ——
  燕王在汴京过得最为奢侈铺张。
  马车经由能工巧匠制成,内里别有洞天,夜明珠镶嵌车上,饕餮香炉向上露出直线上升的西域奇香,也有烧着银炭的火炉。
  紫貂皮制成地毯,一小张床放在马车上,步青云被放在小床上,萧炀盯着他的脸,突兀便想起这人白天露出的牙齿。
  好傻。
  一边心念好傻,愉悦感却让萧炀面部表情融化。
  后知后觉自己盯着一个男人十分不太对劲,萧炀慢慢拧起了眉,让刚刚融化的脸再次冷硬起来。
  本王为什么要盯着一个男人看,还想笑?
  “暖和。”步青云醉的彻底,呼出来的气有浓重的酒味。
  水渍给年轻人的衣衫染成或深或浅的颜色。
  算了,先给他换件衣服。
  萧炀翻箱倒柜找出一身外袍一身里衣,这还是近期的衣服。
  两人的骨架差不多,身高也相似。
  萧炀手指触到步青云的衣领,罕见的,有片刻迟疑。
  正是这一迟疑,萧炀突然笑了。
  从小开始,在宫斗中长大的萧炀,就十分讨厌女人,讨厌除母妃之外的女人。
  掌权后,其实有很多女人献媚。
  上至世家千金,下至妓.女戏子。
  见过裸.体.勾.引。
  见过欲拒还迎吟诗作对。
  无一例外,恶心。
  真恶心。
  萧炀活的明白。
  这是对男人生出了好感。
  好感而已。
  萧炀面不改色,替他解开衣领,又一扯。
  慢慢替他脱下这身被步青云炫耀的大红罗袍,没有分毫移开目光的欲.望,但确实口干舌燥了。
  萧炀活的真明白,也活的真大胆。
  催眠般自言自语:“都是男人。”
  于是琥珀色眸光更加凝聚在一起,愈发坚定。
  这要是异性,萧炀还真干不出这事。
  但是同性。
  活的明白的萧炀倏地被自己逗笑。
  以前很少笑,但是步青云挺有趣的。
  好像步青云有点儿吃亏?
  带着品鉴艺术品的眼神,萧炀眸光打量着步青云的身体。
  令萧炀惊讶的是竟然有六块腹肌,倒是挺瘦。
  对男人生出了好感的萧炀面不改色,眸光不动替被男人生出好感的步青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普通的换衣服,萧炀硬生生喝了好几杯茶才完毕。
  那股气血翻涌的东西终于压制了下去,萧炀将茶盏重重放下。
  丹凤眼一抬,便有了一个问题。
  是要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
  作者有话要说:  红红那个故事是我有一次上网想要搜涂山红红,结果搜成“红红”,就看到那个故事啦,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嘻嘻
  —
  不造为啥,我总想着,一个人喝酒喝到疯狂弄进酒缸中,然后淹死(笑哭)
  哈哈哈哈哈哈那个时候可以写,王爷没有救,主角卒,全剧终。
  —
  总要有一个不那么直的,这感情我才能写下去,嘿嘿。
  —
  萧炀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他不喜欢女孩子但作者喜欢呀!女孩子多软!
  —
  萧炀最后的行径活像是看光了人家身子还不想给人家名分的渣男行径,作者予以强烈的谴责!
  所以,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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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
  这是萧炀该考虑的问题了。
  步青云还是那个胡天海地的玩, 直的顶天立地, 写起话本子想“又不会成真”, 偶尔会因为净一大师断言自己会弯而烦恼的七尺男儿。
  要是他知道自己被萧炀看光了身子, 第一反应怕是先想姻缘后感恩。
  萧炀想的很投入,又长又软的睫羽垂下, 琥珀色的眸子倒映出火炉的星火。
  他想用剑了。
  燕王府的下人从来不会多问一句, 王爷既然把这人带进了马车, 没有吩咐“送他回去”, 便是回王府。
  经过殿试、游街以及鹿鸣宴,天色已晚,皎皎明月挂在天边。
  西大街相比其他三个街道愈发亮堂, 也更加寂静。
  偶尔的马嘶一声,都异常清亮。
  “王爷, 到了。”马夫弓着腰将车凳放下。
  萧炀盘膝坐在马车上,倏地站起身, 瞥一眼步青云。
  想了想步青云的住址。
  福来客栈。
  萧炀又想起了方才自己的问题。
  维持好感, 还是增进好感?
  约莫是还新鲜着, 当萧炀回过神的时刻, 已经将左手放在步青云的肩胛骨下,手指收于步青云左腋下, 右手放在步青云的腿弯处,再次抱了起来。
  萧炀素来雷厉风行,自知这个问题难以短时间内解决。
  夜深霜重, 也无须找人去打听步青云住所在何处,给他在云涛院找个房间便是。
  鳞次栉比的建筑中总要有个拔尖的。
  最为拔尖的便是云涛院,布置最为简单,却无一不透着精巧。
  红砖绿瓦,斗拱飞檐。
  跨进垂花门,便是怪石堆积在一起的假山,踩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淙淙泉水流在假山上发出悦耳的声音。
  怀中的人吐息绵长而悠长,便是浓重的酒味。
  萧炀嫌弃的蹙眉,有好感是一方面,但酒味确实令人讨厌。
  “王爷。”有小厮上前低着头道,“小的已经为步公子准备了客房。”
  “带路。”
  “是。”小厮恭敬依旧,却是眸中闪过一丝讶异。
  醉酒的公子谁都知道,是今天备受瞩目的状元郎。
  看来这位状元郎,仕途一片坦荡哦。
  步青云睡得美滋滋,自然不知道对男人生出好感的萧炀在院中练了一个时辰的剑。
  ——
  “这是哪儿?”
  步青云清醒以后,这个疑惑徘徊在脑海中不曾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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