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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穷书生 完结+番外 (迎秋姑娘)


  折扇一展,瞧着熟悉的红衣,步青云浅浅笑道:“红红,我还给过你好几锭银子呢。”
  杏眼中盛着淡淡的流光,借着从街道散出来的暖光逡巡过女子的模样。
  粗糙麻衣被裹得严严实实,眼角的红霞早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奴”字刺青。
  步青云似乎一刹那明白了什么,尽管对付莽汉武夫是以卵击石,然对付一个弱女子应是绰绰有余。
  他大拇指按上扇端的凹凸处,一柄又粗又利的银针突了出来:“姑娘,我与你有什么过节吗?”
  这个姑娘貌似会点儿武艺。
  “呸!”红红说话了,厌憎至极,“你和狗王爷有关,和我有仇!”
  “是么。”步青云笑得从容。
  “找到了。”仿佛千里冰封的嗓音从巷口传来,不疾不徐又低沉悦耳,细细听来还含几分磁性。
  “狗王爷!”红红斥骂道,敏捷的跃起身子竟然朝着步青云刺来了刀!
  身子骤然一软,砰的跪了下来。
  看来随身带迷药也有些用,就是见效慢了点儿。
  步青云含笑睇着女子倒在地上,怜香惜玉的心思一起又消散,这种香这种玉还是不能怜惜的,指不定哪天就被温香软玉给阴了。
  汴京城势力错综复杂,但盘踞势力最广的,莫过于燕王了。
  此刻,步青云更好奇莫名其妙掉马在自己眼前的燕王殿下,他慢慢抬头。
  巷口的男人穿着最普通的劲装,难掩一身高贵。
  步青云注视着男人的面孔,希冀捕捉到一丝一毫有趣的神态。
  然而,没有。
  步青云见到萧炀神态冰冷,淡漠扭过头对着身后楚辞鹤道:“她就交给你了。”
  没有看到有趣的,步青云自顾做了个鬼脸。
  事实证明,掉个马甲而已,燕王殿下根本不会在乎。
  可能是马甲迟早要掉,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在嘱咐完后,萧炀脑袋转动余光中突然见到了鬼脸,无端的笑意从心,尖浮现,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或许是这个饱读圣贤书的书生太幼稚了?
  “你回去吧。”因为心态的片刻软化,连带着萧炀的话语都没有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从不苟言笑毒舌的燕王语气中得到一丁点软化,步青云自觉该如同馅饼砸到头顶上欣喜若狂:“好。”
  ——
  红红得不到书房的待遇,被两条铁链锁住关在了地下牢房。
  地下牢房常年阴暗潮湿,自从先帝驾崩、朝政掌握在燕王手中,已经封闭了许久。
  蟑螂老鼠跳蚤一下子见到了活人,如同发现了新大陆成群结队来围观活人,要是有点儿兴趣可以去上面跳两下。
  便是那些脏兮兮的动物都晓得谁好惹谁不好惹,萧炀站在干枯的杂草上,审视的眸光向红红扫射而去:“你是谁?”
  沉默。
  “说话!”停在红红身边的男人可不懂女人是水做的,一巴掌甩到了她的脸蛋。
  “呵。”红红眼角泻出一丝嘲讽,苍白的唇瓣翕动,“狗东西。”
  萧炀睥睨着一身狼藉的女子,心中无波无澜。
  任由她辱骂,身形傲岸,目光嘲讽犹如在看蝼蚁。
  只有燕王不想知道的,没有燕王不能知道的。
  许久,楚辞鹤将一张纸递到了萧炀的面前。
  手指捏着薄薄的纸张,萧炀一目十行扫过去。
  蓦然勾唇道:“带出去,请御医。”
  那张纸轻飘飘落下。
  白纸黑字在风中飘摇,静静落在地草垛上。
  叶红语。
  桐县上一任县令叶姚,以贪墨之罪入狱,最终吊死狱中。
  其独女叶红语,在卖给大户人家后,逃遁。
  桐县,是孟辙故乡。
  而孟家人,在那儿,是地头蛇。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
  天禧五年的春闱,在农历二月九日开始。
  长沙的举子步青云,在春闱上大放异彩,力压群才,夺得魁首。
  在殿试之上,又被七岁天子钦点为状元郎。
  不论这状元郎到底是谁钦点的,但步青云一时之间成为汴京炙手可热的人物。
  一时之间风光无二,好生风光。
  探花,也是步青云的熟人。
  韩煜明。
  榜眼则是一个较为中庸的男人。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街上熙熙攘攘,两排侍卫恭谨站立在街道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状元郎头戴乌纱帽,身着大红罗袍,腰束素银带。
  俊秀的脸被正红色衬托的更加白皙,嘴角挂着乖巧的弧度,杏眼眯成了月牙,昭示着状元郎的好心情。
  萧炀与萧珏坐在望春酒楼的雅间,眺望这年轻人最风光的时刻。
  “十七叔……”幼年天子依旧是唯诺的模样,瞧着便令人皱眉。
  萧炀得了治世良臣,难得没有平常那股烦躁的心态,修长手指指向那策马游街的男儿。
  “这是我为你找的治世贤臣。”
  那个年轻人自傲,天真,还幼稚,有着莫名其妙又不讨人厌的善良,又有这个年纪最为渊博的学识。
  也远非如今掌权的燕王能够比拟。
  燕王适合的,是征伐疆场。
  如今的大梁,四海升平,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隐患。
  譬如,官场上争名逐利,天子懦弱胆小。
  步青云他,必须适合治国□□。
  这是燕王对贤臣的期许。
  步青云从来对目光敏感,一抬头,不期看到了酒楼之上探过窗户望向自己的男人。
  那个男人呀,长得真帅。
  步青云从不吝啬于释放善意,也不会吝啬于释放笑容。
  更何况是如今的大喜事,于是他笑弯了眼,浅浅的梨窝让这笑甜了起来,嘴角咧的有点儿夸张,露出整齐白亮的牙齿。
  漫天从窗边阁楼撒出来绣帕中,年轻人突然抬头一笑。
  噗通——
  萧炀心脏倏地一颤。
  从高处俯瞰,那白牙十分抢眼。
  明明只是远远眺望,萧炀突然觉得好想笑。
  于是他的面部稍稍软化。0.2.2.3.
  好傻。
  人家都说笑不露齿。
  这个世界上,怎么有书生笑得露出了牙齿呢?
  ——
  鹿鸣宴比以往更加盛大,称得上如今的盛世。
  在皇宫乾坤殿举办,宴请百官以及登科进士,世家公子亦能出席。
  步青云被挨个儿敬酒。
  起初他还有不能喝酒的意识,还记得偷偷喝一点倒多半,惹得大红罗袍的袖子都酒味熏天。
  后来在满堂醉意熏染下,慢慢放开了喝,来者不拒。
  鹿鸣宴没那么多规矩,普天同庆。哪怕是皇帝来了也一样,更何况皇帝也没来,有实权的燕王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当韩煜明突然听到惊呼“步兄”的时候扭过头去,一看刚起来的醉意倏地消散。
  东篱的酒量也就芝麻绿豆那么小,竟然被灌倒在鹿鸣宴上了!
  韩煜明酒量普通,但也比步青云好了太多,他慢慢踱步走过去,推开围着步青云的人道:“东篱兄酒量不太好,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好好好!”人们接连应声,又接着灌起了榜眼和探花。
  就在新一轮灌酒结束后,韩煜明一扭头,登时眼睛直发愣。
  东篱呢?跑哪儿去了?
  熟悉步青云的人都知道,步青云酒量不好。
  然而甚少有人知道,步青云醉酒后,非常非常喜欢喝水,非常非常想要喝水,需要喝很多很多的水。
  迟迟不给他喝水或者喝醒酒汤,他就会口干舌燥的用发软的腿跑去找水喝。
  “好喝(渴)。”步青云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要去找水喝。
  好渴。
  要喝水。
  怎么还没有水呢?
  要喝水。
  “诶呦喂,步公子,您到底要找什么呢?”被步青云咬字咬不清楚的声音给弄疯了,小太监几乎要哭出来。
  “步公子,您要是要去哪儿?”
  “好喝。”步青云重复道。
  “公子您喝多了,我送您回殿去。”
  “不要。”步青云拒绝道,眼神直愣愣的,盯着从远处而来的男人,眼睛中的光越来越亮,倏然仿佛腿脚灌满了力气,大步流星走到了前头。
  拆下头顶的乌纱帽,又卸下了腰间代表状元的腰牌,炫耀一般扑棱扑棱甩着道:“看!我的!当初你,嗝——给我一封信嗝,说你是状元,现在我也嗝——”
  步青云一连几个嗝,末尾脸上的笑容倏然扩大,充满了得意洋洋:“状元!”
  以如今的年龄夺得状元,步青云得意也是应当。
  “幼稚。”薛无奕眸光从金牌上划到步青云身上的大红罗袍,眸中平淡无波,半晌才想起了什么,倏地扬唇道,“你就为了和我赌气,要争这个状元?”
  曾经薛无奕经过长沙县,被步县令邀请到府衙。
  席间赋诗末句为“挑尽寒灯梦不成”。
  彼时的步青云大笑道:“此乃一瞌睡虫也。爷爷你真看中这个人的才气?”
  心高气傲。
  凭借文采,便敢蔑视他人。
  又是自家地盘,要多傲慢有多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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