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没告诉于沐晴他喜欢沈君华的事,却无意间在话语的结尾加了一声浓重的叹息,真是应了那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于沐晴笑了笑:既然是这样,和李无忧说明了就好,何以神伤到这种地步。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没有说,好比沈君华?
那次偷听了他们谈话之后,她回去思量了很久,她不想为了一个苏子陌而费尽心机,在背后弄些小动作,做个小人,倒不如明了些。
苏子陌没料到于沐晴会知道沈君华的事,喝到嘴里的茶水不小心呛了于沐晴一脸。在他各处找手帕的时候,于沐晴已经用袖子把脸拭净。
虽然自己不比巾帼英雄,只是一介再普通不过的女儿家,却也该有男儿般的洒脱和豪放。她也不做作,干脆直说:上次因为怕自己难堪,没有表明心意。其实,我对子陌哥的感情,就同子陌哥喜欢沈君华一样。本想偷偷地告诉苏老爷你喜欢男子的事。后来想想,这样对我也没什么好处,所以我不准备做个惹人厌的小人,你只管喜欢沈君华就好了。如果哪天腻烦了,不再喜欢他了,别忘了还有我。
一下子听于沐晴说了这么一大段话,苏子陌单是愣了许久。她都说了什么?先是说她喜欢自己,却发现自己喜欢的是沈君华。本来背地里想用点小计策,又怕良心有愧,后来又说什么还有她的……
她是有病还是怎么的,对于他的特异完全不介意?他喜欢的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子。该说他是庆幸,还是该说她太傻了呢?
这样明朗的女孩苏子陌是喜欢的,可是他的心并不够大,只能容的下一个沈君华,多半个于沐晴都装不下。不管是意味深长还是苦口婆心,不如听他一句良言:为了我,你不值得。
“值不值得是我说了算,不关你什么事!”
看到她漆黑而坚定的眼眸,苏子陌算是清明了,其实她和自己一样,是那种八头牛都拉不走的死倔,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心甘情愿。也像她说的,值不值得只有自己说了算。
由于于沐晴的理解,苏子陌好像多了个无话不说的红颜知己。用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把他和曲思天一起诓骗楚昭华娶他的事讲给了于沐晴。
最后唉声叹气地用杯盖拨了拨早就凉透了的茶水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的那种。
“别这么说啊!反正定情信物已经给了你,他还想赖账是怎么的。既然你现在不想回书院,不如到我家小住几天,正好试试他在不在乎你!”
听到于沐晴说要试一试沈君华,苏子陌像是发现了粮仓的老鼠,突然来了兴致,不过眨眼的功夫又耷拉下脑袋:试也没有用,他不会在乎我,他的心里面只有曲思天。
曲思天啊!那也难怪,他可是让十里八村的媒婆都差点走断腿的传奇人物。曾听喝醉酒的哥哥唤过他的名字,那简直是能祸乱天下的惊世尤物。奢华艳丽,太过妖娆,放到任何一个朝代也绝非有过此等绝色。莫说惦念他的人是许许多多的女子,就连口口声称自己并无异癖的男子也曾慕名前往。
可曲思天也是个怪人,二十五岁有余的年纪,眼看着没几年就是而立之年,硬是谁也相不中。这个岁数还不想着成家,要等着什么时候才想成家。有人说他心高气傲,也有人挖苦他说要出家为僧,他给别人的理由只是简单的终身不娶。
去天玉书院读书的人,有一大部分是出身富贵的纨绔公子。原本是垂涎他的美相,后来却被他的才识所吸引。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两个彻头彻尾的白丁公子哥为此考上了状元,就好比今科状元李秋辰,还被文嘉公主招为驸马,这是何等的福分。
“说起来,你怎么没被曲思天迷的神魂颠倒,反是被逊了他好几个级别的沈君华勾了魂魄。也不知如今的男子是吃了什么长大,竟出落的如此标致。难道你和那些以貌取人的花花公子一样,只是看中沈君华的皮囊,要不我去请画师描绘几幅逼真的画像,随你搂着,抱着,就不要喜欢沈君华了,跟了我吧!”
苏子陌干笑了几声:你就别和我打趣了,我不是那种只看外表的人。就算他明天会突然变得人老色衰,面目全非我也不介意。可能你会觉得我是站着说风凉话并不腰疼,等他真的失了如今的俊秀也就弃他而去。其实,他能毁了容,我觉得那样更好,自己的东西总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等会陪我去刀铺买把锋利点的刀。”于沐晴看着那张无意间流露着幸福的脸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讲悲喜,他的七情六欲皆是因沈君华而起,这世上还有谁能让他不吝所有感情地去喜欢,大概只有沈君华一人。
苏子陌不明用意地在想事情入了迷的于沐晴眼前晃晃手:沐晴姑娘,你买刀做什么?
“我怕刀慢了你会心疼,买把锋利的,好去刮花他的脸。还有,叫我晴儿就可以。”于沐晴只是开玩笑地说,但不会去做。她想,如果动真格的,苏子陌定是那个和她拼个你死我活的人。不论那个人怎样欺骗他,冷落他,给他气受。他的包容,他的大度,都可以海纳百川。这样的不舍不离,还是百依百顺,有谁不想要?
所以说那个人不是犯二的傻瓜,就是没有福分消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难道偌大一个江南,只有钱塘能锁住他的脚步?
也许不是,如若当初不是让可恶的贼人偷光了他的盘缠,他也不至于落到和乞丐为伍,然后很偶然地遇见了假扮乞丐的李无忧,当然也不会认识曲思天,更不会撞见苏子陌。所以说并不是随意的一个钱塘就能留住他,而是命中注定的微妙缘分。
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下。
每当楚昭华想起苏子陌,确实是让他头疼的要命,可这种头疼并不是那种因为讨厌他,拿他没办法,瞧见他就想躲开的头疼,而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苏子陌的一种头疼。
说实在的话,苏子陌并不惹人烦,大半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可爱。只是他总是说着一些不切实际的话,让人没办法靠近他。于是乎便有了这样矛盾的想法。见到他时烦,见不到他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莫名地会感到一点空虚,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
这个人还真是有毒!
第十八章
自打回到书院,楚昭华再没见曲思天同他说过话,而苏子陌的跟班阿纯也是看他不顺眼,大概是阿纯没见到它家主子回来,便认定他是罪魁祸首,在用晚膳的时候,吐了他一饭碗的吐沫星子。而最可气的是当他和阿纯撕打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曲思天还护着那只嚣张的兔子。
不就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苏子陌,你们至于都这样针对我吗?楚昭华吃了满嘴的黄连,朝着曲思天和阿纯呲了一声,便阔步离开了。反正他和阿纯不投脾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索性也不再想它。
可是飘去了浮云又来了乌云,整个脑子都是苏子陌,甚至像个痴情的少年郎似的,会想他念他。他怀疑他此时此刻的神志是不清的,然后不知在什么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时候,神志不清到走火入魔,竟然会掏出那剩下的半枚玉佩,心情极好地在手里把玩半天。
真是没救了,楚昭华狠狠地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却突然想起那只又呆又萌的傻瓜没头没脑地摔了一跤,怎么也忍不住地笑了。不管怎么说也做了片刻的夫妻,却没听到他娇羞地唤自己一声夫君,真是吃了很大的亏,要不等再见到他的时候好好欺负他?
也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他大概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傻到不想回家,然后就真的没有回家吧?
一想成谶的事楚昭华也不是没经历过,可是得知苏子陌真的离家出走了的瞬间,他还是吓了一跳。那时也由不得他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听曲思天的建议把苏子陌追回来。
第二天的一大清早,于沐晴便揣着真相假装去天玉书院找苏子陌。为了把戏演的圆满,中途特地去了趟苏府,为了听见府上的小厮说一句他家的小少爷没有回来过,便心满意足的走了。
于沐晴没见过曲思天,以前都是听闻,有时候会觉得别人的夸赞有可能言过其辞。初次见到实实在在的本尊,竟比外面传言的还要惊艳。
可惊艳归惊艳,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男子。既是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女子,何须要一名七尺男儿颜过倾城。
再看到楚昭华,整张脸都浓缩成了两个特别明显的字,厌恶。而楚昭华对这位牡丹姑娘的印象也一落千丈,谁让她初次见面就摸了他家苏子陌的脸。于是两人互不退让地瞪着对方,最后于沐晴瞪的烦了,伸出两指戳了过去,无理道:空有一副好皮囊,没半点风度,看了就烦。
“又没谁逼你看我,自讨苦吃,是你活该!”楚昭华本不想和她计较,听她说自己没有风度,他还就没风度了。
于沐晴气的一跺脚:“懒得理你,我是来找子陌哥哥的,他在哪?”
曲思天心想情敌间的对手戏演完了,终于切入了正题,佯作根本没看出的样子,配合道“他没有来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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