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静静地等待,不知为何,他相信玉罗刹今晚一定还会出现。
今夜本没有风。但此时室内却突然起了一阵风。
“你来了。”
没有人回答他。一张纸条突然飘到了沈清盛手中。
纸条不是翠绿色,而是金色的,上面用黑色的浓墨写着八个大字:
西方之玉,永存天地。
这显然是玉罗刹写给他的,但沈清盛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现身?为什么要送给他这样一张纸条?
他想告诉自己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我想写——
“你来了。”
“我来了。”
“我知道你会来。”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来。”
第26章 前往岭南的路上
下雪了。
说来也奇怪,来到这里的二十年间,沈清盛从未见过雪。
他本以为自己是个稳重的人,但当第一片雪花飘到他掌心的时候,不知不觉地,他的心也跟着一起融化了。
原来我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这个念头突然蹦到了沈清盛的脑海中。
“可爱”这个词的用法是他跟楚留香学的。楚留香常常用这个词夸奖胡铁花,所以今天他也想用来夸夸自己。
自从踏入江湖以来,他好像一直都在四处奔波。
不久前他刚收到花满楼传来的消息,上面说他跟陆小凤终于找到了那个很丑很丑很丑的女人的下落,现在正在岭南一带等着他。
于是他又开始奔波。
只是今天下雪了,所以他允许自己放松片刻。他走进一家客栈,又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打算静静地观赏这一趟人生中遇见的第一场雪。
今天的客栈很普通。来往的都是普通的江湖人、普通的百姓,没有阴谋、没有追杀,也没有埋伏。普通得想让人夸它可爱。
甚至还有更可爱的事降临在沈清盛身上。雪花难道能带给人好运?在看到“小李探花”李寻欢的那一瞬间,沈清盛的满足感突然达到了巅峰,他实在是一个非常容易被满足的人。
因为大雪,所以来客栈避风雪的人不少,大堂中几乎没有了空位。眼看着李寻欢带着他的侍从经过他身边,沈清盛马上站起来招呼他们同自己拼桌:“李大哥!”
自己师父与老李探花是朋友,所以他与李寻欢应该是同辈。
李寻欢此时刚入关不久,他不曾想到自己已经退出中原武林十多年,世间竟还有人记得他的相貌、他的名字,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一个人。李寻欢一向是一个爱交朋友的人,所以他当即应了沈清盛的话,停下来坐到了他身边。
只是他还没同沈清盛说上话,一边他的侍从铁传甲就惊道:“兵器谱第四!‘剑圣’沈清盛?!”
沈清盛比他还惊奇:“什么兵器谱?什么第四?”
为什么要叫他“剑圣”?就因为他名字里有个“盛”字?
李寻欢也有些吃惊,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沈清盛是一个高手,但没想到对方年纪轻轻,竟已被武林中人封作“剑圣”。
铁传甲看了眼李寻欢,见他点了头,才接着解释道:“江湖百晓生每年都会重排兵器谱,从刀枪剑戟到斧钺钩叉,只要是江湖人使的兵器,就会被他排进谱中。”
沈清盛听了他的解释后反而觉得更奇怪了:“兵器为何还要分高下?”
就算是一块破铜烂铁,落入绝世高手的手中,都能发挥出神兵之利,相反,若是将一柄绝世宝剑赠给一个不懂武功之人,那么这时的宝剑可能还不如一块破铜烂铁。所以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李寻欢忽然发现对面的沈清盛很对他胃口。只因若是换做别的年轻人,有朝一日听到自己位列江湖兵器谱第四,一定恨不得早日宣扬得天下皆知,而不说沈清盛本人好似对这件事毫不关心,现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反而能一眼看穿本质,实在是一个通透的年轻人,通透得可爱。
因此,李寻欢笑道:“所以百晓生在兵器后面加上了人名。”
铁传甲补充道:“您既然排第四,那就说明您是当世剑客中最出彩的一位,但要论武功,却还是比不过兵器谱上的前三名。”
接着,他自豪道:“顺便一说,我家少爷在兵器谱上的排行正好高您一位。”
“哦?不知前两位是什么人物?”沈清盛也被他勾起了好奇心。
“排第二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他的兵器是一对子母龙凤环,排在榜首的则是传说中的天机老人,他使的是如意棒。”
沈清盛了然:“所以这兵器谱实际还是高手榜。”
李寻欢点头称是。
“但我另有一事不明,”沈清盛接着问道,“百晓生怎么就认定我是当世剑道魁首?不说别的隐世高手,光是西门吹雪、叶孤城这二人我就没有把握能胜过他们。”
说完,他还颇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更何况,“剑圣”这个称号,怎么听怎么欠揍。
铁传甲又道:“百晓生排兵器谱时看的是过往的战绩,所以不管他们二人实力如何,以目前来看,还是打败独孤一鹤、杀死石观音的沈大侠您更胜一筹。”
“沈小兄弟杀了石观音?”李寻欢在关外生活多年,对石观音这个女魔头知之甚深,只是她从未找过自己麻烦,所以他也没去找她的麻烦。没想到他前脚刚出关,后脚就听到了她的死讯,而做成这件事的人如今就坐在他对面。
“我原想与您汇报这件事的。”铁传甲的语气中带有自责。
李寻欢挥了挥手,道:“无碍。”
沈清盛却很在意这个消息。他与独孤一鹤的比试是在阎府的云水阁中进行的,在场的只有寥寥几人,且都不是多话之人,另外的当事人独孤一鹤又是一个极为骄傲的人,想必他也不会到处宣扬这件事。
而面对石观音时,又只有他和楚留香等人在场,更别说石观音的老巢位于大沙漠腹地,恐怕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进到那里面。就算他们看到石观音尸体上的剑痕,从而推断出是自己给了她致命一击,但短时间内,他们是怎么将这个消息放出来的?为什么要帮他扬名?
以上两点,沈清盛想不明白。
但今天本该是可爱的一天,所以他选择暂时抛开这些烦恼,转而说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说了这么多,在下似乎还未自我介绍。”
“‘剑圣’沈清盛?”李寻欢笑问。
沈清盛干咳一声,道:“在下沈清盛,家师沈浪、王怜花。”
李寻欢愣了愣,面上也不禁带上几分惊愕之色,只是过不久他就又笑道:“理应如此、理应如此!”
只有这样的师父,才能教出这样的徒弟。
说着,他举起酒杯,叹道:“当浮一大白!”
不等沈清盛说话,他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喝酒本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沈清盛看李寻欢的表情、听他的语气,判断出他现在的确很快乐,但对方的身体似乎不允许他享受这种快乐,因为李寻欢在喝完这杯酒后就一直咳个不停,撕心裂肺地咳。
虽然他也算是个大夫,但他此刻绝不会多说一句类似于“为保重身体,李大哥最好还是别再喝酒了”这样扫兴的话,因为他知道,有的人,你要他不喝酒,比要他去死还难。眼前的李寻欢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只静静地端起面前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
李寻欢显得很高兴,也因此,他咳得更厉害了些。
等他终于平静下来,沈清盛接着刚才的话说道:“家师当年曾托付给李大哥一本武功秘籍,不知大哥还记不记得?”
李寻欢已数不清这是他今日第几次的错愕,只听他道:“我手中并无尊师的武功秘籍。”
沈清盛惊咦一声,道:“秘籍名叫《怜花宝鉴》,家师说他当日将之交给了林诗音林姑娘,托她转交给你。李大哥没收到吗?”
林诗音。
李寻欢一听到这三个字,就又撕心裂肺地咳了起来,他一边咳,一边不停地喝酒,喝得越厉害,也咳得越厉害。
沈清盛见过很多温柔的人,无情、陆小凤、花满楼、楚留香......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温柔又可爱的人,但他从未见过李寻欢这样的人,只通过他的眼睛,他就感受到了他的温柔,温柔而多情,情到深处只将自己永远地困在了那里,不管有多痛苦,他都温柔到不愿挣脱。
情之一字,自古无解,尤其困住李寻欢的还是沈清盛最难懂的爱情,所以他只能转过视线看向窗外飘飞的雪花,雪花是自由的,风是自由的,幸好,他也是自由的。
不知过了多久,李寻欢终于又平静下来,沈清盛看着他,他也看着沈清盛,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李寻欢眼角的皱纹好似更深了一些,藏着深深的疲倦与哀伤。
李寻欢叹了一声,道:“我不曾听她提过这件事。”
在这件事上,王怜花没必要骗自己的徒弟,而沈清盛也不可能骗他,所以李寻欢想,林诗音不知为何私自扣下了这本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