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倒也不忌讳什么,伸出手大大方方的摆在伏城眼前。
伏城没有碰女人的手,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道:“第二嘛,习武之人最难掩藏的就是手,姑娘你的手保养的不错,柔弱无骨,赞一声柔荑也不为过啊。”这一声赞叹取悦了女人,她盈盈一笑,虽然隔着面纱也看不出来什么。
伏城伸出两根手指捏起女人的食指,又道,“可惜,这食指和中指各留了一点东西。”金铃在一直听伏城鬼扯,这时候忍不住伸长脑袋看女人的手,食指和中指第一个指接处各留着一小块黄色的印记,印记并不明显,需要仔细看才能瞧出来。
伏城继续道:“暗器多带毒,虽说用前是服了解药的,但长时间用这种淬了毒的暗器总会在皮肤上留下印记,用再好的脂粉也遮不住,我说姑娘你不止会武,还是个用毒好手啊。”伏城和女人的手只是必要的碰了一下就撒手了,看不出这小子竟然还知道礼义廉耻,眼底半分调戏的神色都没有,道,“姑娘你有钱,有身手都搞不定的事情,还敢说不是麻烦?”
女人先是一愣,随后笑了,她的笑声其实很动听,但在此情此景下,却让人听着头皮发麻,“我果然没有找错人。”
伏城眉头紧锁,女人袖口露出一截寒光,判断不出具体是什么暗器,只能看见一截细针,声音冷了下来道,“这生意我做不了,姑娘出门随便左转还是右转,大把的刀客抢着跟你做买卖。”
女人突然歪了歪头,这是一个非常天真的动作,和女人的气质十分不搭。在伏城语言的刺激下,好像露出了女人真正的面目来,女人问道,“这小姑娘跟你是什么关系?”
伏城拧起眉头,一手已经按到刀柄上,一手将金铃护在身后,眼底的敌意已经相当明显了。伏城不怕动手,也未必一定会输,但不论怎么样,都不应把金铃牵扯进来。
金铃没料到这突发的变故,对突然剑拔弩张的气氛十分不解,但她也足够机灵,小心的缩在伏城背后。
女人眉头一挑,阴测测的问道:“那如果我执意要做呢?”
伏城猜不出女人为什么非要跟自己强买强卖,一时间连她是寻仇的还是真的做买卖的都判断不出来,沉默的看着她。
女人掀开盖在篮子上的花布,就如伏城猜测的里面果然是钱,但却不是银子,而是金灿灿的金块,这么一篮金子把这小庙连同伏城的狗闪瞎了。“现在来谈谈?”
伏城爱财,这条柳荫巷谁不爱财?但爱钱是一回事儿,那也要掂量着自己有没有命花,伏城好不容易才挪开黏在金子上的视线,薄唇抿成一条线,“我不杀人。”
“我知道你不杀人,我让你救一个人。”
伏城的眉头皱的更深,那得是什么难闯的地界,又得是多尊贵的人才能值这么多钱。反问道,“你怎么不去?”女人的功夫并不弱,如果连她都不能做到,自己又有什么把握能担下来。
“我的身份不方便,”女人回答的十分敷衍,把花布重新盖上去,然后悠悠然道,“如果你不接,我就杀了你。”
她的动作很优雅,表面上看不出一丝杀气,却不会让人怀疑她的杀心,“如果你失败了,我也会杀了你。”她的眼睛微微眯起,说不出的妩媚动人,“伏公子,你想怎么选?”
第2章 陷阱
伏城是来白麓城养老的,或者是来白麓城等死的。
他本来是正玄山掌门徐云起的入室弟子,徐云起一共只收了两个徒弟,一个是他,一个是江为止。这两个徒弟都是徐云起取得名儿,师兄的名字磅礴大气,一出手连大江大河都为之停止。伏城的名字就像是一颗无依靠的浮萍,下一场雨便半残了。
伏城想过徐云起为什么要收他为徒,大概因为他过去的经历有关,他是徐云起剿灭魔教的战利品,而徐云起则应该是伏城的救世主,把伏城从只知道厮杀的日子里救出来。
在正玄山的日子比起魔教来说好了不少,但也有另外的麻烦,师兄弟们都知道伏城的身世,只愿意虚伪的打交道,并不愿意跟伏城真情实感的做朋友,因为害怕惹得一身腥。
因此,当那唐长老惨死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是伏城做的。唐长老死状凄惨,伏城被指责的时候曾经去看过一眼,他的肚子被人剖开,心肝脾肺肾血糊糊的露在外面,伏城到现在还记得腐烂的臭味。
伏城被指责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荣幸,他们竟然以为自己能够杀了正玄山的一位长老,接着又感觉可笑极了,他不能杀人,却平白得到了这样的污蔑。但伏城听着几位长老互相辩论便释然了,他们只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恰恰是伏城而已。
伏城是魔教出身,他改不了自己的出身,而正玄山不敢承认,他们名门正派还会出这等凶恶残暴之徒。
没有证据能证明伏城没有杀人,也没有证据证明伏城杀人了,所有人都只想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师父知道伏城没有杀人,因为他知道伏城没法杀人的心病,但他做不了主,只能把伏城驱逐下山。
伏城下山了,他无处可去,最后又回到了命运开始的地方——白麓城。
伏城一无所长,只有一身好功夫,于是在白麓城柳荫巷干起了刀客。他没心没肺惯了,不觉得离开正玄山是多么伤心的事儿,反而觉得柳荫巷更加快活。他年纪轻轻,但对生死看得淡薄极了,拿刀的人总有一天是要死的,要么死在正玄山上,要么死在白麓城,于伏城来说并没有区别。
伏城不光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好安顿好了一个小姑娘,金铃。
伏城不能杀人,在柳荫巷也不是什么秘密。
别人只会觉得伏城假慈悲,只有金铃觉得伏城是真冤枉,伏城是真的不能杀人。高手过招生死一线,但在那一线间,伏城还是下不了手。伏城没有杀心。一个没有杀心的人,能够在柳荫巷活下来已经是运气好到了极点,天底下没有几个运气这么好的人。
伏城出门时,腰间挎着两把刀,一把是真刀,一把不开刃。在危机生命的关头,伏城都想激起自己的杀心,然而每一次都失败了,即使临危急存亡的时刻,他依然下不去死手。
伏城觉得自己的运气一向很好,不论多么惨烈的战役中都能生存下来,于是他骨子里有一份对危险的狂热,好像是在试试,自己什么时候就死了。所以女人的生意听起来既诡异又危险,但伏城还是接下来了。
伏城看到了桌子上整整齐齐的码着的金条,一共二十五个。
伏城坐在桌前,嘴巴里叼着一根草,手里捏着一个信封,十分不解这倒霉催的差事是怎么落在自己头上的。他不能杀人,那神秘女人却偏偏指定了让伏城接手。
伏城自诩是一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身为一个刀客,连人都没杀过。他又想自己在江湖上也没什么名气,怎么会有麻烦自己找上门来?
刀客这行生意,花销和收入都不太好算,伏城这种张嘴等着老天爷赏饭吃的更是如此。生意好的也有神秘女人这样大的买卖,差的时候找上门来的无非是让伏城上门讨债,或者帮忙找个人。
接生意也是要讲规矩的,若只是看钱,很容易枉死。这活干不干净,会不会留有后患,委托人是谁,最好都查清楚,不然惹祸上身不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神秘女人是谁?为什么非要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刀客?
金铃这个小崽子可没法回答他。
“你都坐了半个时辰了,你到底去不去?”金铃气鼓鼓的坐在他身边,抬起女人剩下的茶水正要喝。
伏城依然在低头看这莫名其妙的信封,这时候敲了下金铃的腕骨,金铃手一松,水杯脱手而落,在即将砸在桌上时,伏城随手捞了一把,杯子才没有粉身碎骨,反而稳稳的落在伏城手里,半滴水都没撒出来。随后在金铃的惊呼中往后扬手一倒,茶水在地面上泼出一道扇面的水渍。
整个动作流畅至极,连眼皮都没抬起来。伏城道:“别喝这种不干不净的东西。”
金铃揉了揉手腕,道:“好好说话不成吗?”
“不成。”
金铃对于伏城这种摆架子嗤之以鼻,问道:“你想怎么办?你要是真不想去,还不准咱们跑吗?惹不起还躲不起了?”
伏城道:“凭什么我要跑。”伏城在江湖上闯了好多年才寻了柳荫巷这么一个风水宝地,天高皇帝远谁也找不着,要说为了这个事儿卷铺盖走人了也不至于。
伏城把信封翻来覆去的看,活像是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看了半天又琢磨不出来个所以然来,他觉得这个事情怪异极了,但眼下好像也没有什么拒绝的余地。他抖出一张信纸,上面的内容很简单,一个时间,一个地点,还有一个人名。
他把信纸翻烂了也找不到再多的信息,只能反复琢磨那个人名——周玄逸。
“呵,还是国姓当头。”伏城头疼起来,说不定还是个皇亲国戚。
当今永乐帝是个武将出身,登基之前四处征伐,领着大军踏平了西夏王朝,逼得西夏的皇帝死前大骂他断子绝孙,没想到一语成谶,被人下了咒似得,登基二十九年只留了当今太子一个种。这一代就一根独苗,但其他宗室可是人丁兴旺,姓周的也不少。显然伏城一个粗人,对于这些世子的名讳毫无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