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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 完结+番外 (青茶木)


  帐中悄然寂静,能听见外头的鹤唳冬风搜刮旌旗的翻滚声。
  安戈望着浅浅光晕里的方羿的轮廓,见他没有叱骂,也没有将他踢下床去,心里委实讶异。他大概属于有点欠的个性,十几日没有看到方羿的臭脸色,心里还有些怀念。所以他敢吃了豹子胆把整根冰溜子都钻进方羿怀中,也是在等着他发飙,冷冰冰数落他两句,然后他再死皮赖脸回骂还嘴,今儿睡觉也踏实了。
  他等啊等,见方羿迟迟不说话,这是他酝酿情绪的典型标志,嗯,有戏。
  于是他也不把手脚撤回来,仍旧厚颜无耻地放在那处取暖。不过等到他手脚都暖和了,方羿还是没有反应。
  这猴子,该不会睡着了罢?
  “猴哥?”他轻轻唤了声,见还是没反应,于是谨小慎微地凑近,又轻轻唤道:
  “猴哥——猴——啊!”
  天旋地转,安戈来不及反应,便被方羿陡然扣住,反客为主,将整个人都揉进自己怀中。
  作者有话要说:
  方羿:说好的一点点呢!!!


第65章 吃醋
  “猴——啊!”
  一阵天旋地转, 安戈来不及反应, 便被方羿一个翻身扣住, 反客为主,整个人都揉进怀中。
  咚!
  咚!
  咚!
  安戈听到清晰的贴着他后背的心脏跳动,一记接着一记宛如铿锵的鼓点, 急促且有力道,仿佛要冲出胸膛般。
  “猴,猴哥, 怎么了?”
  方羿一句话不说,携带着怪异的未知感,他反而还有点怕。
  被子挺热的,后背挺热的, 贴着他耳廓的滚烫嘴唇, 也挺热的。
  方羿的手臂将人牢牢环住,小夜叉的身子瘦,骨架小,团起来小小的一只,跟兔子似的,这也是他之前男扮女装没有惹人怀疑的重要原因。
  他将下巴搁在安戈头顶, 摩擦了两下。这人不远万里来找自己, 在火头营夜以继日地忙,若说一点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想想这家伙从前一有点空隙便要逃出府, 远远见着他也要绕道走,现在却心甘情愿投身军营, 过这种管束限制的日子。见这情景,再铁的心也会融化。
  从前,他尚七八岁,总爱去大伯的镖局偷师学艺。那时年纪小,却是倔脾气,跟着一群镖师练招式,时常一两月都不回家。母亲想儿子想得紧,便经常背着父亲去探望。
  但是镖局离家远,母亲跑来回得花一天,这样算下来,她便耽误了织布的时辰。交不上货,以后找她织布的单子便越来越少,家用也越来越少。所以每次要来看他的前一晚,母亲皆不睡觉,叽叽喳喳踩一整晚的纺织机,只为了第二天盯着青黑的眼睑去见儿子时,借镖局的小厨房,煮一碗拿手的阳春面。
  她喜欢绾着父亲给她雕的香樟木簪,把头发束得很精神,眼睛也捎带着光亮,一面用勺子绞着锅里的面汤,一面慰然地笑着说:
  “羿儿,别看阳春面是素面,吃起来有味道得很。”
  彼时方羿不懂,只嫌她啰嗦,现在回想起来,倒也明白了。汤里煮的不仅是面,还有熬了无数通宵只为他着想的母亲的心,一样东西只要盛了真情真义,即便再朴再素,也是有万千重量的。
  方羿收回飘到远处的回忆,心中柔软的那块地方越发的温柔,他沉吟了片刻,意味深长地问怀中之人:
  “你这么远来找我,有话跟我说么?”
  安戈咬了咬下唇,心里怦怦道:“有的。”
  方羿放柔了声音,心中甜蜜更甚:“你说,我听着。”
  安戈从他怀中转身,与他面对面相望,虽然他看不见对方的眼睛,但是这样,起码显得接下来的话很郑重。
  “我这话放心里许久了,今天再不跟你讲,我,我会憋死的!”
  他很是紧张。
  方羿难得如此有耐性,不催也不怒,只满心期许地等着。
  “嗯。”
  安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深吸了一口气,终于酝酿好了情感,将之前在心里绕得百转千回的话一咕噜都说了出来:
  “咱们之前说的离亲书的约定,你可不能忘了。约好的条件是我伺候你九十天,但是咱们分开了二十天,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二十天就不算进去了。不过之前在侯府的那十九天你可不能赖账,这样下来,我再伺候你七十一天,七十一天过后,你就得写离亲书给我了,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咱们可是击掌鸣过誓的,你身为花果山的猴大王,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他一句接一句地说,方羿的脸色一茬接一茬地阴。末了整张脸都成了青黑色,却碍于烛光晦朔,本该磅礴如发怒蛟龙的气势降了十万八千层。
  “你,可以不说话。”
  他打断还在侃侃而谈的某人。
  安戈听出话语里的微怒,无辜地眨了两下眼睛,“不是你让我说的么?”
  方羿气不打一处来,圈住某人的手臂一下子收紧,两人面对着面,距离只剩一张薄纸,彼此的呼吸都听得一清二楚。
  “所以你千里迢迢赶来,冒着说不定下一刻就被乱刀乱箭中伤的危险,就为了跟我说这个?”
  “对啊。”
  安戈理所当然地说着,见他不高兴,又补充道:
  “咱们现在的关系跟麻絮一样扯都扯不清,这不早日解脱,对咱俩都好嘛?”
  这话宛如一把尖刀插进方羿心口,他顿了许久,喃喃道:“对你而言,我是束缚么?”
  这话破天荒有一股脆弱,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安戈还是很敏感地抓到了。
  于是放慢了语速,谨慎问道:
  “猴哥你,是不是心情不好啊?咱之前不都说好了嘛?我这只是照着约定做事,你打仗来了,我也跟过来,没做啥不规不矩的事呀。”
  方羿被他气得胃疼,偏偏这回小夜叉没有咋咋呼呼地上房揭瓦,他还不好发作,于是只道:
  “嗯,没有不规矩。所以你莫再说话,我要睡了。”
  安戈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然地瘪了一下嘴——反正这猴子没有拒绝,就当他答应了吧。
  哼,还有七十一天,他就彻底解脱了!
  豪迈地在心中吼了一通,激昂过后,却觉得很是空荡,有种怅然若失的无奈感。
  七十一天......并不长呢。
  .........笨小安的分割线...........
  由于将蛮疆逐出了漠阳城,容军士气大涨,连清晨操练的呐喊也多了几分底气。
  晨练向来是由霍邦带的,他的功夫硬,招式狠,又在攻打漠阳城时大展身手,一柄大月弯刀砍下守将的头颅,所向无敌。故而,军中对他无一不服。每日操练时,皆是他在台上打,众兵在台下跟。一式结束后,他便下台查看,将那些拳脚不到位的揪出来踢两脚,纠正之后才做下一式。
  这日清晨,霍邦为了督促兵将练武,便放出豪言:谁若能赤手空拳打赢他,他常用的那柄大月弯刀便归谁。
  皆说宝刀配英雄,七尺男儿满腔热血,自然神往那柄久经沙场的宝刀。不过碍于霍邦超群的武艺,指不定拳脚无眼时便伤筋动骨,故而,真敢上台较量的人终也将将四十几个。
  一对一,单打独斗,今儿上午便能有结果。
  “猴哥,阵仗这么大,霍先锋应付得过来么?”
  安戈听说有热闹看,便屁颠屁颠跟着方羿过去。他怕冷,寻常火头军的军服并不足以抗寒,还好方羿营帐里的东西多,借他一件中衣。虽然裹得像头熊行动迟缓,却好歹暖和许多,不用靠蹦跳蹲起来维持体温。
  方羿今日仍是穿着玄血铠甲,黑色的甲片嵌在身上有如龙鳞一般,走路也带着清脆低调的响动,“他的武功不错,军中的能者也不少。若一个接着一个打,到后期体力难免跟不上......嗯,不好说。”
  安戈见识过霍邦的武功,拳头如疾风,腿功如闪电,且有力拔千钧的气力,这样的人,怎会有匹敌抗衡的对手?
  “那万一霍先锋输了,他的刀不就要给人家了?这种不好说不确定的事,他怎么就押上自家的心肝了?”
  “所以,为了那把刀,他会拼全力,打擂之人也会拼全力,这样,擂台才有看头。”
  安戈对这霍邦十分有好感,或者说,他对这一类武艺超群且话不多的人印象都不错——毕竟前一晚他只送了方羿一个人的饭,让这一顿能吃四斗米的壮汉空落落地望着,人家也没多说什么,只一个人认命着回帐。
  擂台四周围满了人,不少士兵脱了上身的衣裳抡在半空甩圈,振臂高呼。呐喊声浩浩荡荡,大有席卷千军的气势,混着翻滚旌旗的冬风,震透半边天。
  “我觉得霍先锋人不错,肯定能赢。”安戈在胸口竖起小拳头,自己跟自己打赌。
  方羿收回正观战的眼神,波澜无奇的面容闪过一丝不悦,“不错?如何不错?”
  安戈将手指在下巴上摩擦,仿佛衙门破案的捕快一本正经地点评,“武功很好啊,而且人也生得俊,一看便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这要是搁在华泱,铁定一群小姑娘围在后头追。”
  方羿发觉,这小夜叉评价他人时,总有一箩筐的好词儿,甚至还能用上“顶天立地”这种成语。落到自己头上,便是......唉,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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