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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天师 [金推] (祝宁)



不过,这么多鬼跟着,他喜欢啊。

迟鹰扬舌尖绕着唇舔了一圈,三百年没进食,他真的饿了。

可真是欢喜得紧。

“见”字里,凌灏渊忽然抬头一看,他锐利的目光仿佛穿越桌上的茶水,利箭一样,刺向迟鹰扬。迟鹰扬一个心悸,信手一拂。

杀气消散于无形,桌上的茶水全部蒸干。迟鹰扬摸了摸下巴,他猛然懂了,师父所指的、三百年后的现在,他羽化登仙的机缘在哪了。

这么浓重的鬼气与怨气跟着,这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过不怕,他可以帮忙吃。

开心!

做了决定,迟鹰扬计划明日就上京去。

不在县衙等人齐才进京了,早上京早吃鬼。

……

校场之上。

与凌灏渊对战的萧将军大口大口喘着气,他想拱手行礼,才发现手臂被震得都抬不起来了,只得低头道:“属下技不如将军,多谢将军手下留情。”

凌灏渊的冷眸对上了他:“我几经辛苦,才让你接替我镇守北国的位置,你在那边,可不能技不如人。”

“是!多谢将军抬举!属下必定竭尽全力,苦练武艺,绝不懈怠!”

凌灏渊本来连入赘的机会也不想给任何人。

即使他长相更似阳刚男人、不像个阴柔的双儿,还比男人长得英伟俊朗,性格不柔顺不贤惠,可他是宁国战神,圣上的三王子,身份特殊,手握重权。

即使全京城的青年才俊都见到他就怂,却爱他的权势。

连圣上都忌惮他三分,不希望他与太子、二四五七皇子的人混在一起,更不想他和军中将领结成连理,使军权旁落。

可不慕权势的正统文人,却太过文弱,凌灏渊用一根手指就可以摁哭;麾下战将都只是战友,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

说句不好听的,凌灏渊深深觉得,全宁国上下,任何一个青年,都配不上他。

要是有人能配得上,那当宁国有难的时候,还用得着他区区一个连没有官职的双儿挺身而出?男人都干嘛去了?

所以,他才放出了要男人入赘的豪言壮语,并且明确表示,想共享他权势的男人,首先要在他的亲兵手下过招。打败了他的亲兵,才有机会打败他本人,不赢不能入赘。

自此,京中无人敢入赘挨揍。

可宫中太后病重,希望他不要孤独一人。国师也说,如果他成婚,可以给宫中太后的病冲喜。

在再三思虑过后,凌灏渊才决定依照国师所言,寻一个普通平民,放在家里自己管着。

若是一个乖巧的,不给他惹事,不用他的威名和权势胡作非为,那就好吃好住的供着,当个摆设;如果不幸选了个品性差的,那给太后冲喜完,就杀了完事。

凌灏渊打定了注意,没把婚事当一回事。

可太后那边,即使脸色苍白地躺在硬床榻之上,也是兴致勃勃的。

太后那残叶一样的瘦小身体被轻薄的被褥盖着,犹如枯枝般的手指翻动着宫人们送上来的画像,干瘪的脸上现出笑意,失去血色的薄薄的嘴唇,也扯出几许弧度:“渊儿啊,他们不错,都不错,全都长得很好。”

病床边的凌灏渊根本没抬眼看画像,就“嗯”了一声。

太后又气若游丝地问道:“你喜欢长得年轻可爱的,文雅温润的,阳刚的,像你一样凶猛的,还是胖胖有福相的?白的黑的?”

“都行,”反正都配不上他,凌灏渊把鄙视的语气全部收敛,尽量用平和的嗓音说道:“人重要的是品行,品行好就行。”

“对对,还是渊儿有眼光,”太后精明的双眼怜爱地从画像里抬起来,望了望她的唯一的男双孙儿:“哀家一定帮渊儿好好过目,哀家都想好了,渊儿这么厉害,将来的夫君除了品行好,也一定要相貌堂堂,文武双全。相貌方面举国挑出来的,应该都不会差到哪里去,哀家还要他们比诗文、比画画、比棋艺、比射箭、比武……”

说起孙儿的婚事,太后眉飞色舞,一点也不觉得累。

“不可能的,”凌灏渊平静地陈述事实:“皇祖母,武艺比孙儿好的,孙儿征战十年,还真没见过。”

这个观点早就和太后说过了,此时太后“嘻”的笑了一声,说道:“那肯定没有我们渊儿厉害,矮子里面挑高个而已。渊儿,你也别太自大,你武艺是好,但文学造诣不行,不能和谁比文斗诗,是不是?”

——那些酸腐诗文有什么用?北国大军举兵入侵时,这些诗文能劝退他们,还是能求饶说理,请他们不要杀`人抢掠?

凌灏渊就是这么不屑,脸色却是如常,没有打扰太后的好兴致,只点头称是。

桃花

眨眼之间,迟鹰扬已经带着两个光鲜亮丽的小徒儿,出现在京城城郊的小树林里。

有着三十五两银子的迟鹰扬财大气粗,给两个徒儿每人做两套春夏秋冬的衣服和鞋袜。小徒儿不用穿着不合身的破烂衣服了。

看着换上了新装的、被养得肥肥白白的、可爱的两徒儿,迟鹰扬的满足感油然而生。

接下来如果能赚得银子,除了买屋,还得给徒儿们弄弄什么长命锁、鲁班锁、七巧板、拨浪鼓之类的。男装女装道袍都做上几身,总之人家孩子有的,他家徒儿也得有!

而今天的迟鹰扬,也不是穿着粗布衣服的迟鹰扬,而是做了两身亮丽衣服的迟鹰扬了!

真的十分亮丽。

这套镇店之宝,是他家大弟子迟谨言给挑的。他们当徒弟的都做好几套新衣服,师父还穿着旧衣服说不过去,于是给师父挑了几套。

而在满店青色玄色白色的素色衣料里,桃红锦缎外袍,是整家店里最亮眼、最明艳的。

柳绿内衬,桃红外袍,迟鹰扬昨天就穿过,当他走在街上,身姿挺拔,桃花枝随步摇摆,腰肢处掐住朵朵桃花,宽肩窄臀,亮丽照人,是人群中最耀眼的星。

虽是外袍桃红的颜色,别人穿了,可能会显得娘气,可迟鹰扬驾驭得住。

他身姿修长挺拔,行如风、立如松,桃花外袍穿在他身上,耀眼而不失风华。迟鹰扬还长得唇红齿白、俊美非凡,像是清雅爽利的桃花仙君。

这身桃红还十分便宜。

从十年前起,镇国将军凌灏渊以双儿之身成为宁国战神,勇武的名头震撼北国,宁国上下所有男双女双,都以英姿飒爽、英伟勇武为美。

而衣裳的颜色,也以素色为主,男人也是如此。

十年前,男双儿还喜穿桃花粉红嫩黄,如今,已经无人敢穿了。

不但过气了,还会被人说不英武!

于是,那家店家的镇店之宝、原准备给貌美男双儿穿的桃红男袍,就这么放置了十年,亏本大甩卖还卖不出去,直到迟鹰扬来,才把这套衣裳卖了出去。

而迟鹰扬之所以选择买这套衣服,不止因为大弟子迟谨言的倾力推荐,也因为,这是天意的选择。

他算过卦啦,穿红色,旺姻缘!

当裁衣店把师徒的所有衣服都做好,迟鹰扬就掏出一张神行万里符,抱着两个小徒儿,缩地成寸,直奔京城。

他在安南王府里看过地图,知道京城在哪。

让大弟子迟谨言闭一闭眼睛,迟鹰扬往前走了一步,就到了京城城郊。

这边有小树林,嗖的一下出现,并不会被人发现!

到了小树林,迟鹰扬兴奋道:“好了,我们到京城啦。”

对于神行万里,小徒弟迟慎行啥都看不见,没什么想法,此时“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而大徒弟迟谨言则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陌生的四周,看着迟鹰扬那期待的目光,迟谨言只得赞了一下:“师父厉害!”

迟鹰扬微笑道:“你们刚入门,体内的炁不够,不能缩地成寸,等你们修炼有成,师父再教你们。”

迟谨言点了点头,眼神四处游移,已经找了好几处合适的树枝和干草,他问道:“好的,那么,现在我们是要在这里搭草屋吗?还是住树上呢?”

迟鹰扬:“……”

究竟是为什么,给了大徒儿这样的误解。”

迟鹰扬点了点头,他的摊子是树枝和沙,拿去一边树下就是了。摊子一收,两袖清风,潇洒得很。如果手摇一把折扇,就是十年前最时兴的美公子了。

是的,连叶季歌都看得出来,这是十年前最时兴的款。

当时男双儿都爱穿,穿得花枝招展。而他和凌灏渊当时还很抗拒穿桃红色的衣裳来着。

时过境迁,这一套桃红明艳地穿在面前这位算卦先生身上,竟有一种潇洒风流的美感。

这种美感新鲜得很,衣服虽然过时还旧了,可穿在先生身上,除了俊美,叶季歌想不出来别的词儿。

或者说……是复古的美?

甚至想给美先生买更新鲜的衣服,让他更美一点,赏心悦目心情好。

当美先生收了摊子,站起身来,能与他们平视,身高不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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