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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隙 完结+番外 (墨客不文)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神奇,明明是最后一个晚上了,竟然还是让庄深秋找到了他。


庄深秋这次给他带了裤褶服、满满五辆马车的干粮和水,堆在城门口,引得其他士兵啧啧咂舌。

孙离:“……”

庄深秋坐了下来,端起案上的茶小啜一口就放下。道:“那个,孙公子,我听说你们明天就要出发了,我想明天军队出征定是盛况空前,也没有我这个女人说话的份,就想今晚来给您饯行,不会给孙公子造成困扰吧?”

孙离恨不得挖个洞直接钻到城门溜走,清了清喉咙,皮笑肉不笑道:“咳咳……女郎有心了,打仗嘛,多少人是完完整整一个人去回来不死也要半残的,孙某也一样,这过着刀尖舔血的活儿,女郎还是别在孙某身上浪费时间了。”

“报答您的救命之恩,怎么能说是浪费时间?”庄深秋道:“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我能理解,英雄手上的刀没有不沾血的。这大概也是我最后一次,坐在这里和你说话了。”

“什么?”孙离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为这个一厢情愿的女子要为自己殉情了,不,不会吧。

“过了今夜,我就不再是庄深秋了,以后……”庄深秋勉强笑了一下,道:“以后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小佳走了进来,朝庄深秋担忧地说道:“女郎,我们该走了。”

庄深秋从位置起身,走到孙离旁边,屈膝跪下,拱手平举胸前,缓缓低头,额头抵在手背上一会,抬头直起上半身,“深秋拜谢孙离救命之恩,公子大恩,我只有来世才有机会报答了。”

多么庄严的稽首礼,孙离却坐着不知所措。

——

红色,入眼所见都是红色,飞舞着,跳动着,比旌旗还要欢脱,好像世间最美丽的天使,迎风转动裙摆。

孙离和高悦都没有参加这场足以媲美皇帝登基的婚礼,戏是做给不知情的人看的。岑立身穿玄色红边镶金的喜服,坐在庄宅正屋里,冷漠地看着来来往往进来送礼祝贺的人,想:这里的人真多,一个个若是能用身体去挡在楚军的刀前面,那这场仗还何愁打不赢呢。

其实场面事都是庄明尘在办,平阳郡的百姓还有多数是赵国遗民,梁人早被屠尽了。见到太子殿下真容个个跪下来泪流满面,说的无非是一些诉苦和希冀的话,能怎么办呢?他是太子,那个人说过,这是命。

喜宴差不多结束,岑立走到他们的喜房门前,有人在两边服侍他脱靴,进门,还是那么刺眼的红色。

榻上撒满了五谷,岑立刚走几步,脚边碰到什么,低头一看是却扇,他并不生气,也不绕开,跨过却扇,走了过去。

屏风后面,庄深秋一袭玄色喜服,端坐在案边,那样子并没有多少期待,好像是被压在衙门里等待审判的罪人,这一点岑立也一样,只不过这两个死刑犯都非常淡定。

“仪式要做得周到。”庄深秋一直看着案上被剖成两个瓢的匏瓜,两瓢以红线相连,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同饮一卺。庄深秋想:这个匏瓜其实是挺可怜的。

岑立提醒她道:“仪式是做给别人看的,这里没有别人。”

庄深秋一晒,道:“那倒也是。既然如此,这酒不喝也罢,您请自便。”说完起身,走到榻边,把红枣桂圆等都给扫到地上,和衣而睡。

岑立没有回应,走到屏风后面把新郎服换掉,开门自己穿好靴,这会那些服侍的人都走了,毕竟良辰美景,不是他人可在门外随意窥听的。他跃上屋顶,悄无声息出了庄宅,回头,看了看庄宅大门口结着红绸的树,叶子落光了,看起来像个处心积虑打扮的少女站在这无人之地顾影自怜,红色的,多么恶心的颜色。

他不喜欢这像血一样的颜色。

——

校场比平时明显冷清了许多,这大概是因为很多人跑去喝喜酒还没回来的缘故。

贺知年从井打捞起一桶水,拿了皂角在院子里洗自己的衣服,那衣服沾了些自己的血,特别是袖子那处,不洗干净会被王病发现,到时候问个没完更麻烦。

他没心思照顾两个病人,那个胡人自己不要命身体那样还跑去喝喜酒,他不会在这种放弃自己的人身上浪费时间精力,尽管昨夜离开那里之后孙离来找过他好几次。

把洗好的衣服晾上,贺知年自己整理了一番,把绑住的宽袖解开,即使因为失血过多和熬夜脸色十分难看,他还是得笑着去见那个人。

“公子,吃药了。”贺知年开门又关上,他庆幸现在只有一点灯火,否则自己这张死人一样的脸定会把王病吓着,今天他剜了块巴掌大的肉,血流得案面都是,好在他又尝出无欢一味重要的配方,倒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王病在案边写什么东西,贺知年走近,把食案放下,手有点抖,“公子,夜间作画,仔细伤眼睛,明天再画吧。”

那是副半成品,只勾了线,但还是可以看清楚,画的是两个人,一人背抵着窗,另一人被拥挤的人群挤到那人跟前,连那不情不愿的神态都描绘出来了,虽然那被挤的人衣衫褴褛,贺知年还是一眼就看出那就是刘华歆。

那么,那个还没描绘五官的人,一定就是公子了吧。

贺知年还在走神,就在这时,突然有人从房前走过,是五个刚从庄宅出来还醉醺醺的人,很显然他们被酒意冲昏了头脑走错方向了,因为这里一排房间除了王病居住外并没有别人。

“爽!这酒爽!不愧是楚国第一富啊,这个庄明尘,连给我们这些下三滥的士兵的酒,都是城里最好的酒楼产的,真他娘的爽!”

“现在要老子拿刀去杀人也照做了,这么个有钱的主,他娘的谁不愿意给他做牛做马啊 ?”

“你……额!也就给人做牛做马的命!哪像我们殿下,啊?那才叫爽上天了,这个庄明尘的掌上明珠,听说是个大美人啊!那奶丨子摸起来一定是绝品哈哈哈哈哈。”

王病把笔放下,笑意盈盈盯着那副画,道:“知年。”

贺知年:“?”

“这世上应该有很多人,拼了命想在死后留下点什么痕迹,好的坏的,都能勾起活人对他的念想,可是这样就真的长存于世了吗?圣人总说奋勇舍身,建功立业然后名垂青史,我却想死的干净,最好抹去所有人关于我的记忆。”王病傻乎乎地笑了笑,摇头,看着贺知年,“我觉得人应该是没有来生的,这样循环因果,实在不是一种解脱。”

贺知年一脸茫然,不知道王病究竟想表达什么,他身为被人捡来的孩子,连主人在想什么都不清楚,实在太不应该。这其实不能怪贺知年,因为连岑立他自己,也不能搞懂王病究竟在想什么了。

贺知年怕他毒瘾发作,边哄着边把碗端了过去,道:“公子,你永远在知年心中,来。”

王病脸色微变,声音听起来委屈极了,“我不想吃,好苦。”

贺知年只得把碗先放一边,小心翼翼地问道:“公子,你怎么了?”今夜是刘华歆的新婚之夜,这件事已经传遍整个平阳了,就算贺知年从来没有在王病面前提过,他也一定早就知道了。

这么个在这里孤独地作画的人,竟然舍得把最爱的人推到别人的婚房里,两人都是,疯狂地自找罪受。

王病突然躬身把纸张抓起来,揉进怀里,颤抖地哽咽道:“我不要…我不要吃了……他在哪里?华歆呢…”

怎么可能真的做到无动于衷!那是他要跟随一辈子的人啊,怎么就现在就娶了别人?他也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老天总是要把他捧得高高的再撤走云梯让他自己摔下来。

一定有很多人在华歆的新婚之夜觥筹交错彻夜不休吧?华歆呢…他在哪里……是在与别人共赴云雨?还是和自己一样自找罪受?算了…还是别和自己一样好了吧,再把自己折腾得半死不活,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又有什么改变。谁能认同一国太子和叛国奸贼的儿子在一起?他想要活着就得躲在王歆的躯壳里,苟且呼吸每一口肮脏的空气,王病是永远没办法和刘华歆在一起,王歆或许还可以。王病十分肯定,如果他们不在一起,那将比死亡更可怕。

“我……不甘心,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知年,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都不争不抢了,老天爷为什么还要把我所剩无几的宝物慷慨送给别人?那我呢…我什么都没有了……我都不是王病了,老天爷还不肯放过我吗……”

这么一个满身是疤痕的人,抱着纸张痛哭的人,诉说着命运不公的人,让人看见都想抱在怀里好好疼爱,怎么下得了手去摧残?如果老天真的有眼,那一定是装瞎了。贺知年用他细瘦的手臂环住王病,感受到那人像只被人踩过的小猫一样抖个不停,泪水没有沾湿任何一片衣角,都在纸上晕染开了。是了,不论他再怎么付出,都无法让这个人在痛苦时念着自己的名字,都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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