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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系小夫郎[种田] (陆垚)


  原山从小孩手里接过那块粗糙的绿石头。
  乍一看确实不起眼,仅仅是一块随处可见的石头,但与坑洼的灰色外皮交织的,是暗绿色的条纹。
  那种颜色不像大家都喜欢的翡翠玉石那样绿得纯粹,也不像玛瑙虎魄那样晶莹剔透。
  放在外头的商人那里,确实是看不上眼的。
  但原山却觉得有点喜欢,打磨一下或许更加的漂亮。
  小孩儿见他看得认真,不禁燃起一丝希望:“大哥哥,你要买吗?我可以再给你磨得漂亮一点……”
  原山有点愧疚道:“我觉得很好看,但我也没有很多钱。我只有五十五文,自觉配不上这块石头。”
  “五十五文很多了!”小孩儿失望次数过多,此刻能卖出点钱就觉得很好了,五十五文也让他笑得开心:“大哥哥,我帮你打磨!”
  禁不住小孩的热情,原山将另外两个钱袋交给衙差,便跟随他走过几条街,来到了他家中。
  这家父亲就是一位石匠,以前还做些大件,近来身体不好,只能靠打磨些小东西赚点家用。
  院子里乱糟糟的,堆着大大小小的石块,小孩儿轻车熟路地跨过障碍来到一个台子前,上面摆放着草绳河砂等物。
  与后世弄台机器就能轻松切割石头不同,现在的处理方式要粗糙许多。小孩儿干不了需要太大力气的事,但帮着父亲打磨小件还是可以的。他用草绳裹着粗砂,把石头嵌在台子的凹槽里,专心地来回搓动——灰色的坑洼渐渐被磨平,漂亮的灰绿色石质渐渐显露出来。
  原山专注地看着小孩磨石头的背影。
  明明还是个孩子,但在石台前的沉稳模样,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成年人的气质。原山仿佛看到他的父亲也曾经年累月的坐在这里,耐心地将坚硬的石头一块块磨平,养家糊口,生儿育女,子辈跟随他学习技艺,正一步步继承着他的人生。
  那石头打磨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等到小孩终于回过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
  原山在旁边已经打过盹儿,明明午饭没吃饿的够呛,也没有打扰他。
  小孩儿摸着肚子,羞窘道:“对不住大哥,我忘了时间,这是你的石头。”
  原山将装着五十五文的钱袋递过去,又接过那块石头。
  果然,光滑圆润的石头就是令人心生欢喜,它有着如他想象般的灰绿色与乳白色夹杂的条纹。
  小孩高兴的表示要去姐姐家看望父亲,并将自己能赚钱了的好消息告诉他。
  原山便将小孩送到目的地,才返回客栈。
  眼看饭点都快过了,江天天和小春都有点着急。
  “走丢了?被拐了?冲撞了达官贵人?”江天天絮絮叨叨:“他大清早就出去了,也没等我,我本来还想一起逛逛的……”
  “被拐不至于吧,但到现在确实太晚了,要么我们还是出去找找吧?”小春也道。
  宋煦老神在在:“一个大男人,曾经还做过神偷,把你们卖到西伯利亚去都不稀奇,你们反过来担心他作甚。”
  小春泄气地想西伯利亚又是哪儿,江天天则是怒了:“神什么偷!?他又不是为了自己!以后不准再提!”
  宋煦挑挑眉,哟,这丫头这么快就护上了,还怼她的“宋恩公”,这是有情况?
  原山便在这时候回来了。
  他在门外正好听了那句神偷,又羞愧又感动,做好了心理准备才敲门。
  江天天忙不迭地去开门,脸蛋红扑扑的。
  “山子哥你哪儿去了,怎么晚回来!”
  原山腼腆地从怀里掏了一个油纸包和一个小石头。
  “钱不够,没有买什么好东西,这是给宋哥和春哥的礼物。”
  宋煦拆开油纸包,惊喜地发现竟是孜然!
  “太好了!这不是孜然嘛!以后可以做烧烤吃了,保准你们喜欢!”他心中熨帖,把原山夸来夸去,另一边的小春也摩挲着手里的石头,爱不释手。
  “谢谢小山,真好看!”
  双儿都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也不例外。尽管只是一块石头,但也代表着一份心意。小春与宋煦相视一笑,确实有些感动。
  明明是给钱让他给自己买东西,却反而得到了礼物。
  原山见他俩高兴,自己也十分满足。
  等以后自己有机会挣钱,也要给替他说话的天天买一份。
  

  ☆、第 52 章

  与南方的湿热不同, 庆州西北, 永城的夏天,热得十分粗犷。
  太阳高悬,地面发白, 有个小娃蹲在地上数蚂蚁。
  “挡这儿干嘛!走开!”路过的男人随手一脚把小娃踢到一边, 小娃眨眨眼,吭都没吭一声地换了个方向继续看。
  仔细听,还能听到他嘴里念叨着什么。
  “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一……“
  小娃叫做常弥,今年四岁半, 别的喜好十分平凡,唯爱一个数数儿。
  他无聊的时候能把天上飞的——云彩,地上跑的——虫子, 全数一遍,数到天荒地老也不带挪个窝。
  家里大人本就不待见他,想起来给口饭,想不起来更盼着他有多远滚多远, 发现了他这个爱好以后很是舒心了一阵子。
  多么省事的爱好啊, 真像个傻子,蹲那儿半天一动不动的。
  蚂蚁也不是天天搬家, 有时候数完了虫子,没有云彩,他会跟着迁徙的小动物一起跑出去,然后发现更多的动物,再开心的数。光数虫子他就数到过五百多。
  这让他非常自豪。
  第一次跑出家时, 他发现出门也不是难事,渐渐的,家门就困不住他了。他会跑到街上去,那里有更加好数的东西——人流。
  永城有多少人呢?常弥已经数过两千多个了。他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可以把永城的人数数清,再去更大的地方看看。
  在这样四处乱跑的日常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永城南边的人最多,东西次之,北边最少。
  而四个区域里卖馒头的摊子,一样的馒头价格却不同。南边两文一个,其他地方都是三文两个。可明明南边更贵,却仍旧买的人最多,也最忙碌。
  这些馒头他都尝过,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对,他常常凑在附近,像个小乞丐似的,好心的摊主们看他可怜可爱,时不时会赏他一个半个卖不掉的馒头。
  常弥家就住在南边,他去南边的摊子蹭馒头的次数也最多。老板娘看他呆巴巴的却长得很可爱,一直不忍心赶他。有一次清晨摊子太忙了,一个客人一次性要了好多馒头,给的又是整钱,老板娘很是反应了一会儿该找多少钱,没想到小家伙突然在旁边出声了。
  “找他二十八文。”
  老板娘惊了,再仔细一算竟分文不差,顿时对小家伙高看一眼。老板娘给他搬了个板凳让他站在凳子上盯着馒头数量和钱财,他竟每一次都算对了。
  不仅如此,铜板从他手上过,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一个个的数,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手上拿了多少文。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诶呀,真的是绿的呀!”
  常弥没怎么照过镜子,水面也映不出他眼睛的颜色,此刻呆呆地问:“是吗?”
  “是的呀,虽然不明显,但真的有点泛绿呢……”老板娘娘踌躇道:“你娘……是胡人?”
  永城靠近边塞,关外就是另一方天地了。没有战事的时候,两方并不禁止通商,一旦打起来,那血海深仇也很容易就结下了。
  因此即使是永城,与外族通婚也并不常见,往往要遭人白眼。
  老板娘不知道那常家主家的十八房小妾中有没有个胡人女子,甚至十八是个泛指都有可能,但常弥这小娃儿,应该确实是混着外族人的血。
  也是,他长得如此玉雪可爱,就算天天在外面晃,脸上还是雪白一片,嫩得她总是忍不住上手掐一把——而且也难怪常家主不管他,毕竟是个混着外族血的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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