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也畏惧,畏惧那些拥有力量的人,并渴望那一分关心爱护。
最初被袁茂临看中并叫到屋子里去时, 钱小雨还是个单纯孩子, 满怀一腔终于被上天选中了的狂喜,穿着连摸都没摸过的好衣服,忐忑地进了书房。
“洗干净了?”
彼时袁茂临还稍微年轻些,到底是个官, 身上有股读书人的气质。
与他们这些泥腿子人下人,仿若天上地下的差别。
“洗,洗干净了老爷!”
几年没洗澡了, 全身都是泥,袁老爷屋里的丫鬟帮着搓了三桶水,才算把他漂干净。
袁茂临坐在书桌前,闻声终于降尊纡贵, 抬眼打量了一下他随兴挑来的孩子。
是个面黄肌瘦的。但没爹没娘能平安长到这么大, 脑子必定不蠢笨。
下人堆最是势利,能从底层爬上来被他看见, 不知要付出多少心机。
袁老爷很是满意,招招手让人过去,教他写字。
宣纸黑墨,散发着书本的清香。
钱小雨求知若渴,袁老爷拿笔的手在纸上勾画, 他目不转睛,看着看着,竟觉得自己幸福得就快要升天。
啊,太幸福了。
我生来一定就是为了这么一天,能站在这里,被老爷拥在怀里,学写字!
袁老爷见他那副仿佛见到佛祖般的崇敬模样,心中也舒坦。平日就多照顾几分,弄得钱小雨更加感激。
就这么一个教一个学,一晃几年过去,钱小雨一个小双儿,竟真有了几分学识。
可惜,出身决定眼界,即使读了书,他一脑袋装的,还是钻营。
只是钻营得多了,人难免势利油腻,不复单纯。
钱小雨越老练,袁老爷越觉得没意思。
那个虽然聪明却如白纸般纯洁的孩子不见了,没意思,太没意思了。
这么一想,趁着跟钱府结亲的机会,他索性把人送了去。
袁茂临对自己的决定可沾沾自喜了好长一段时间——那小东西聪明,光打理他一家真是屈才了。送给钱家,不仅卖个好儿,还能帮人打理生意,小东西自己也能大展身手,多好?
于是钱小雨被送进了钱家。
离开袁府的那天,是个春暖花开的好天气。
钱小雨扬着一张笑脸,问袁茂临道:“老爷,我以后还能回来看您吗?”
袁茂临漫不经心道:“回来干什么?你已经是别人家的奴才了。”
别人家的奴才。
钱小雨再次改了姓。
钱府比袁家更复杂,也更险恶。
他对上讨巧卖乖,对下恩威并施,在钱三狗夫妇两边都混了个好脸儿。虽然时常被揩点油,倒也没出过什么更大的事。
但他时常胸中燃着一团火,满满写着意难平。
为什么要把他送人?
为什么当他是个玩物?
为什么他千辛万苦努力到今天,换来的依旧是鄙视,瞧不起,任人鱼肉?
他为什么生来就是个奴才?
钱小雨笑得越发甜蜜。温在炉中的酒液呈淡金色。昏黄的灯盏搁在小石桌上,杯中水波漂亮地闪光。
飘落的雪片化在杯盏中,了无痕迹。
他将莫世安的酒杯填满:“哥哥今天回来,什么时候走?”
莫世安心中微动:“过了正月吧,怎么了?”
“这么多天……你那朋友怎么会肯留我。”钱小雨嘟囔道,把脸转过去,往桌上一趴。
“他人很好。”
“可我还是想跟你两个人在一起。”
这话出口,对于一个双儿来说近乎孟浪了。
莫世安也不是无情之人,心弦被波动,眸色深了深。
钱小雨脸色通红,起身哒哒哒地转到对面,往莫世安怀里一扑。
“你都不说话……莫不是小雨会错意了,哥哥真的对我没有半分怜惜?”
他把脸埋在莫世安怀里,一股清香袭来,莫世安恍惚了一瞬。
“没有,你……真的很好。”
虽然钱小雨对他隐瞒良多,但他一个双儿,能有什么威胁呢?
大不了……大不了将人带走,带得远远的,有什么恩怨情仇能敌得过距离?
莫世安的想法刚冒了个头,一手揽着小双儿,一手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突然,他凛了神色。
这酒……有问题。
他又喝进一口,含在嘴里,不动声色地放下酒杯。另一只手捏住小雨的下巴抬起他的小脸,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在那双深刻目光的注视下,钱小雨不自觉地张口,舌头触到酒液的瞬间,他突然轻微地挣动了一下。
梅花酿本就温着,在莫世安口里含过,更是辛辣。钱小雨在那瞬间权衡了一下,又放松了身体,直让莫世安把一大口酒稳稳给他渡了进去。
没事的……一定没事的……
他的蒙汗药量下得很少,顶多让人昏昏欲睡,无色无味的药粉不会被任何人察觉,莫世安只是突然想亲吻自己而已。
可惜,太迟了。
莫世安在他眼里看到了一瞬的迟疑,微微叹了口气,一个手刀就把人劈昏了过去。
钱小雨软软的趴倒,被他抱着放进了屋里的床上。
莫世安脸色冷凝——一定出事了。
他走南闯北,天生一副好舌头,对任何药粉都非常的敏感。
他能尝出二十多种常见毒药,许多药汤他尝一口就能分辨原料,当年兄弟几个在外跑商时,多亏了他,让几人规避了不少危险。
而现在,他竟在钱小雨给他倒的酒里,尝到了蒙汗药的味道。
钱小雨姓钱,他之前便猜测与钱府有所关联。
只是他重心在生意上,对钱小雨又有几分旖旎心思,便刻意地忽略了他,没有去查。
没想到这里头还有钱小雨的事?
他到底是什么人,钱家流落在外的庶子?
今晚为什么拖住他,与他原本的打算有关……宋煦?
莫世安脸色愈发沉凝,他披上披风,将小炉子里的火吹灭,拉起紫电的缰绳,快马向宋煦的铺子跑去。
春阳县不大,铺子眨眼便到。
然而他心中咯噔一下——只见铺子外那白皑皑的雪地上,隐约可见一片杂乱的脚印。
雪下得大,这些脚印依然可见,说明有些人才走不久。
而宋煦他们总共四人,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样的脚印。
铺子里一片寂静,黑洞洞的门帘遮住了室内的场景。
门没锁,莫世安试探着走进一步,冰冷的空气凝滞着。
铺子后门也敞开着,穿过去,一眼就见到一地杂乱的粮食熏肉,再踏进一步,一阵血腥味袭来!
莫世安生生出了一身冷汗。
多少年了,他没有这般紧张过!
如果,如果因为他贪恋美色而错过了救下兄弟的时机,他该如何原谅自己!?
幸好,冰凉的庭院里,只有两只鹅的尸体。
莫世安握紧了拳头,沉沉的怒火从胸中燃起。
他快步出去查看了门外的脚印,到了巷口,多数去了县中心的方向。
那里有钱府。
他早先曾往那里递过拜帖,此刻飞马过去也不过片刻。
安抚了紫电,将马系在树上,他抽了块黑布蒙住自己下半张脸,随便找了一片无人的围墙,一跃上了房顶。
钱府很大,即便是莫世安也有些辨不清方向。
他注意着下面的动静,飞速掠过一间间屋子。明明是庞大的身躯,却轻盈得像风,瓦片们被拂过,只留下细微的痕迹。
寻到最西边,他隐约听见了女人的惨呼,夹杂的男人的大笑。
那声音尖锐刺耳,似含着无限苦楚。
女人……?
莫世安皱眉,犹豫了片刻,还是揭开瓦片向下看去——那不是彩秀吗!?
彩秀被钱三狗绑在柱子上,数道鞭痕和着血水往下淌,衣不蔽体,甚是凄惨!
这钱三狗,当初就不该留着!
即便是早已被磨平了少年意气的莫世安,此刻也不禁懊悔起之前的冷漠。
他自诩商人,习惯了左右逢源,也习惯了过客的身份。
即使路见不平,他也很少真正动气。毕竟这世间不平事实在太多,根本管不过来。而他只是个商人,停留在哪里都是异乡客。
结果呢?
莫世安下定决心,找了个角落扒了个洞钻进去,从房梁上跳下。
钱三狗就在屏风后面。
他屏息,悄悄转过一个身位,与那正得意大笑的钱三狗猛地一个照面!
“啊、”钱三狗短促的气音还未出来,就被莫世安一拳砸到了脑袋!
那圆滚滚的脑袋往一旁的柱子上一磕,像个易碎的鸡蛋一样流出了鲜血。
彩秀被放了下来,惊惧还未止歇,却认出了莫世安。
“莫……莫……”
“嘘。”莫世安向她比划了一下,示意门口还有守卫。他将披风递给彩秀,随后一脚踩在钱三狗的身上。
“真恶心。”他觉得这坨东西拿脚踩都脏了鞋底,杀了又实在便宜了他,便冷哼一声,把人拎起来,同样捆在柱子上。
“宋煦他们呢?”莫世安一边捆一边小声问道。
彩秀微微冷静了一些,带着哭腔答道:“不知道,但我是一个人被钱、钱老爷带回来的……他们应该还在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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