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长得真好看,声音又像兰嗣音,我都想粉你了。”姑娘道。
卫潜干笑两声,道:“我谢谢你啊。”
“是谁声音像兰嗣音啊?”
声如其人,这声音的主人看上去攻击性颇强,原本就小的眼睛,眯起来完全成了一条缝。
卫潜略微抬眸一看,腿上忽地一软,幸好他是坐着的,否则定然叫人瞧出端倪。
眼前的这个人,他认识。好死不死,竟是南信!
南信此人,名头甚是响亮,可谓是恶名昭著,说他是兰嗣音最忠实的粉丝都不为过——十年如一日几乎是风雨无阻地黑兰嗣音。他也算是独具慧眼,在兰嗣音刚出道不久、将火而未火之时就瞅准了他,将全部的厌恶和恶意对他慷慨解囊。
与黑粉狭路相逢,卫潜不由得手心出汗,他刻意避开了南信的视线,眼睛状似不经意地瞅向别处。
方才那夸他的姑娘见来者不善,噤了声想悄悄溜走,这才刚退了几步,就被南信喝住:“站住,跑什么?”
姑娘的脚步猛然顿住,一个彪形大汉已经挡在了她的跟前,南信侧目睨了她一眼,皱着眉摆了摆手,那汉子会意,极为粗鲁地推了姑娘一把,语气不善:“边儿去!”
卫潜暗自腹诽,对姑娘家竟也如此粗鲁,活该讨不着老婆。
他正这样胡乱地想着,不知南信的眼神已然落到自己身上许久了,直到他的下巴被人粗暴地抬起,他惊诧地与南信对视。
咯噔,他心悬起来。
那一瞬间,南信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他很快松了手,讲:“不是他。”
卫潜松口气的同时觉得好笑,他很好奇,南信在心里究竟给他杜撰了一个怎样的形象。
“慢着。”南信走了两步忽然又折回来,笑了笑道,“我太草率了。”
卫潜被他这两声笑搞得心里发毛,却听南信接着说:“讲两句话来听听。”
这句话落在卫潜耳里仿佛五雷轰顶,南信对他声音的熟悉度可算是普天之下难逢敌手,他一张口,岂不露馅?可若是他迟迟不开口……南信狐疑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徘徊。
要死,无路可选,卫潜一咬牙,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张了口:“在下卫潜。”
对方沉默了许久,卫潜攥着手煞是煎熬,仿佛等待宣判死刑的犯人。
“啊哈哈哈……”南信忽然大笑起来,鼓掌道,“好个卫潜,卫潜?为钱,这名字取得倒是有意思啊。”
“兰嗣音,这下你可是落到我手里了。”南信将手放在卫潜肩上,倏地抓紧,隔着布料卫潜也能感觉到痛楚。
“狗东西,我要让你生不如死!”南信语气残忍而快意。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啊!”卫潜打算抵死不认。
“休想狡辩!带走!”南信冲他的手下喊。
卫潜奋力喊冤,指望能够唤起围观群众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至少不要对此视而不见,稍稍出手拦一下也是极好的。
可是失策,围观人群中甚至有人嗑起了瓜子。卫潜见此心如死灰,嚎也懒得嚎了。
“谁敢把人带走?”一道嚣张至极的声音忽然响起,与此同时,卫潜的一边肩膀被人抓住。
(十二)春城旧闻:侠义少年?变态杀手!
好个俊俏的少年郎!玉面冰肌,眉飞似剑,目漾星辰,神气扬扬,浑身透出一股子诘屈聱牙的骄傲。
卫潜愣愣地望着这个突然出现正抓着自己肩膀的少年,懵了,这少年他根本不认识啊。
而一边的南信黑着脸开口道:“你是什么人?”
少年并不理会他,反倒死死地盯着卫潜,问:“你是兰嗣音?”
卫潜正迟疑,不知点头还是摇头,南信却因为受了忽视而怒道:“想抢人不成?兰嗣音是我的!”
少年的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嘴角上扬,竟冲卫潜露出一个微笑。
“抢人?”少年微笑着扫了一眼周围的凶神恶煞的一群人,悠悠道,“那你也得配啊。”
他说这句话时,眼神轻蔑地看着南信,对方气得牙齿咯咯响,立刻令手下动手:“狠狠地教训这毛头小子!兰嗣音给我留活的!”
登时,卫潜被南信手下抓着的那边肩膀便被一股大力拉扯,几乎要将他肩胛骨捏碎,而另一边肩膀一轻——那少年竟松了手。
这、这么轻易就放弃了?卫潜惊讶极了。
喀嚓,极清脆又响亮的一声,是骨头折断的声音。
卫潜整个人往后倒,方才抓着他肩膀的人惨叫连连,他的手折成一个匪夷所思的角度,叫人不忍直视。
始作俑者一派从容地在他们中间穿行,动作干净利落,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那少年踏着南信的身体,如履平地,径直走到卫潜身前,又是微微一笑,伸手提起摔倒在地的卫潜,说:“跟我走。”
卫潜哪里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不走难道等死?
他虽然跟这位少年素昧平生,但是这位少年既然对他出手相救,想必也不是什么居心叵测之徒,于情于理,他都该感谢一番。
“年轻人,谢谢你啊。”
少年头也没回,一直把玩着耳边的小辫子,同没听见一般。
卫潜又一想,他还不知道恩人的姓名,便问:“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这回他是听见了,头也不回便道:“金蕊。”
金蕊!
卫潜脑子嗡嗡响,这个名字竟然如此熟悉。
他猛然想起“雾城妖女”这名头来,金蕊不就是他的绯闻对象吗?
雾城即是浮石,因为常年大雾弥漫而得此称号,可以说是比神曲名头更盛的地方,臭名昭著,乃至普天之下几乎无人不晓。而金蕊更是恶名远扬。坊间传言,曾经有一群不怕死的人硬要闯进浮石,结果在城门口遇见了一名女子,这女子就是金蕊。她将人带进了浮石,第二日,那些人的尸体就顺着河流漂了出来,有人看见金蕊晃着脚坐在石墙上,嫣然一笑,形同鬼魅。那位目击者后来逢人便讲这桩事,成功地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于是不少人瞒过了妻儿,相约一闯浮石。这些人大部分都成了河中浮尸,有的还缺胳膊少腿,尸体连老娘都认不出。丧命的人多了,便没人再敢闯浮石,而金蕊更是被人称作“妖女”、“鬼女”。
可是面前的少年分明是个男子啊!
卫潜想到将自己害得声名狼藉的那则假消息,顿时想要仰天长笑,简直可笑至极!那群人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搞清楚,就敢乱泼脏水,卑劣又愚蠢!
此时他脚下踢到一块石头,险些被绊倒,卫潜这才注意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跟着这位少年远离闹市、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来了。莫名地,卫潜心慌了,他咽了咽口水,问道:“金小兄弟,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闻言,金蕊停下脚步,似是漫不经心地讲:“送你上路。”他转身,眉眼含笑。
“哈、哈哈,金小兄弟真爱开玩笑……”卫潜的话说了一半,生生卡住了。一把金黄的匕首横亘在他脖颈前面,寒光凛凛。
“兰嗣音,你这该死的渣滓,去死吧。”话音未落,那把金黄的匕首便高高扬起,朝卫潜胸口狠狠刺下。
几乎是不假思索,卫潜睁着眼睛喊出了一句违背天地良心的瞎话:“我不是兰嗣音!”
一瞬之间,金蕊的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与犹疑,匕首飞快地落向心口之时,卫潜吓得闭上了眼睛,张着嘴竟然因为极度恐惧而叫不出声来。
刀尖穿过衣服布料、接触到卫潜皮肉的刹那忽然一偏,金蕊的手握在同刀刃一样金黄的刀柄上,双眸扫过卫潜的脸,与此同时,伴随着刀锋划破布料发出的呲啦的声响,细密的血珠自刀痕涌出,透过衣服破裂的缝隙,染出一道血迹。
“嘶——”卫潜狠狠抽了一口气,疼得要命。
这人好生奇怪,救他的人也是他,要杀他的人还是他。金蕊要杀他,卫潜还是能想通的,毕竟被假消息坏了名声的不只是他,金蕊也一样。至于金蕊为何出手救他,他思来想去,恐怕只有一个原因——这个变态想要亲手杀死他。
不过好在眼下没有人能证明他就是兰嗣音,卫潜决定冒一次险,死不认账。
“金小兄弟……唔。”
卫潜才刚开口,硬是将后半段话给吞下去了,金黄的匕首不偏不倚横在他双唇之间,浸着冰凉的寒意和血气。
匕首上有几缕血迹,金蕊蹙眉盯着那点血迹,道:“匕首脏了我还得擦。”
卫潜心道,又不是我逼你弄脏的,嫌老子血脏就不要插老子啊!
冰凉的刀尖刀刃擦过他舌尖、唇侧、脸颊,卫潜的手不可遏制地颤抖,他口里有血的味道。
这个人真的是变态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变态!特别变态!
有人这样擦匕首的吗?!
金蕊满意地看着锃亮干净的匕首,将它往发间一拨弄,几乎是一瞬间,匕首变作了他小辫子下垂着的金花。
卫潜心中一惊,瞳孔骤缩,看来这个变态还不是一般的强,他会妖法啊!
“你方才说你不是兰嗣音?”金蕊凤眸微眯,眼神中满是考量。
卫潜心里苦哈哈,面上笑嘻嘻,信口胡诌:“小兄弟,你认错人了,兰嗣音在神曲呢,岂会是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
金蕊眉毛微挑,不置可否。
“你信刚才那个人的话?我告诉你,他自己都没见过兰嗣音!捉贼也得捉赃是不是?不能没有证据随便冤枉人啊。”卫潜继续道。
金蕊不言不语,只是微笑着看着他,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继续演。卫潜此时才发觉,这人的笑容叫人不寒而栗,他平白出了一身冷汗,生怕金蕊下一句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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