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听到这个富豪要赔钱,也不再多说话,慢吞吞的样子站起来,说脚板疼,被那马蹄子踩到了,走不了路,总之就是表情很痛苦的样子。
程卫看得心疼,一把将人抱起,回身放到马车上,自己也跳上车,吩咐直接去医馆。
管家老五眼晴都看直了,虽然老爷说了,收这孩子做门客的事缓一缓,但从这个将人抱上车的举动,管家老五懂了,缓一缓不代表放弃,这孩子始终会被老爷拿下的。
男孩从上车坐好就没消停过,虽然没有一直哼哼喊疼,却是左扭右扭的,双手始终捂着脚板,表情很扭曲,真的很疼的样子。
程卫一副泰然处之的样子,嘴角带笑的看着他。
男孩不敢与身边坐着贵气逼人的老爷对视,怕被瞧出端倪。
“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一怔,随口答道:“我!?我叫二狗!”又道:“富贵老爷,您还是别浪费时间送我去医馆了吧!我贱命一条,被磕着碰着随便给点钱,我自己去寻点草药就行了。”
程卫温和地笑了笑:“第一,别叫我富贵老爷,我姓程,单名卫字,表字椿,你可唤我程哥,也可唤我椿哥。”
男孩听得睁目结舌,这富贵老爷莫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吧?让唤他哥,男孩打死也不敢。
程卫又道:“皇上立下‘编户齐民’户籍制度,所谓‘齐民’者,乃我大汉子民,无论细家,中家,大家,不分贫富,在律法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你以后别在我面前自称下贱,什么贱民,贱命之类词汇就别再用了。”
男孩没听懂,但他也不敢表示沒懂,就顺从地点头。
过了一会儿,程卫又问:“你多大了?”
男孩顺口答:“十七。”
程卫微微皱眉。
男孩极会察言观色,见富贵老爷皱眉,立既闭嘴,装做很痛的样子又去摸脚板。
程卫闻到一股香腊纸烛的气味,他的车里怎么会有这种味道?他看了一眼低头的男孩,这个角度正好看到男孩的鼻梁。
“从我这角度看,你有一点驼峰鼻!?”
男孩茫然抬头:“啊!?”
程卫双手撑住男孩的脸,仔细打量男孩的眼睛。
果然,是深灰色瞳孔!
“你是匈奴混血!?”程卫说这话时是用肯定的语气。
男孩眼窝较深,长睫毛,鼻峰挺拨略带鸵峰状,深灰色瞳孔。
“我,嗯!我父亲是汉人,母亲是匈奴人。可我从未去过匈奴。”男孩回答得小心翼翼,因为他深知这个话题太过敏感。
程卫道:“听你的口音倒是汉话,不过你的生活习性还保留塞外风俗。四日前在我葬礼上见你,你还与我打过招呼记得吗!?今日你身上还残留有香烛纸钱的味道,可见这几天来,你都未曾洗过澡?”
男孩知道这些贵气逼人的老爷都是天生狗鼻子,从来都闻不了他们这些人身上的气味,可也不是他赖着非要坐这车的。
“富贵老爷,我的确很臭,我知道臭着您了,您真的,真别带我去医馆了,给我点钱,我现在就下车!”
程卫知他一时半会改不了口,也懒得纠正‘富贵老爷’的称呼。
“自己也知道臭?看来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要懒惰,每天保持冲凉的习惯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洁净身体,多好。”程卫这翻语气里竟是说教的意味。
男孩听了半天也沒见这老爷要掏钱的意思。
马车夫‘呦呵’一声,传话说到医馆了。
程卫卷起车帘,将男孩一把抱下马车,直接抱进医馆。
男孩一副既来之,则安之的样子。
留着山羊胡须的老大夫刚摸到脚板,男孩就呼喊:“哎哟,痛!!!”
程卫看到男孩脚上那双破烂的草鞋,直皱眉,调头悄声吩咐管家老五去隔壁铺子买双新缎面鞋过来。
老大夫检查完后慢悠悠说:“不红不肿,也未伤筋动骨,小公子叫唤得这么凶,想必是还有别的病痛!”
男孩脸不红气不喘地争辩:“真的被马踩到了,我最怕痛的,不红不肿也很痛。”
老大夫见多识广,富贵人家带个大声诈呼的穷小子来瞧被马踩到脚,这穷小子是图谋的什么?一目了然。不过老大夫看破不说破,摸摸山羊胡须低头写方子了。
隔壁鞋铺的伙计在管家老五的带领下,带了不同尺码的新鞋过来给男孩试穿,试到一双合适的,程卫就吩咐这双留下,价钱都沒问,就让管家老五付钱,还让把换下的旧鞋丢掉。
男孩得了双新鞋,眼珠子还离不开旧鞋,又不好开囗说让把旧鞋留下,否则新鞋就得不到了,只得眼睁睁看着旧鞋被丟掉。
老大夫开了些活血化淤的药,算是交了差。
坐在医馆外堂等候抓药的时候,程卫道:“刚才在车里,我问了你三个问题,而你,全都撒了谎。”
男孩沒听懂:“啊!?”
“第一,我问你的名字,你说叫二狗,实则你叫义。”
男孩睁大了眼,吓住了,不是吧!?怎么这个富贵老爷会知道他!?
程卫又指出:“第二,我问你多大了,你说十七,实则你今年虚岁十五。”
男孩觉得活见鬼了,这个富贵老爷居然看穿了他的年龄。
程卫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波澜:“第三,我问你是否匈奴人,你说你父亲是汉人,母亲是匈奴人。实则你母亲才是汉人,还在狗尾巷开了间手工织品的小铺,对吗!?”
男孩听到此处已确定眼前这个富贵老爷是有备而来,并且是专门打听过他的。
他的脑袋里飞速过滤了一遍所有的仇家,难道那些对头的势力已经大到手眼通天,能让这个富贵老爷来对负他了吗?
男孩摸不清程卫的路数,小身板有点稳不住,略有发抖。
程卫见他这般模样,温和道:“别害怕,我姓程,单名卫字,今年三十岁,我妻子已经过逝十年,有个十岁的儿子,我看上你了,想召你入我程府做门客。”
男孩咽了咽囗水,轻声问:“我听说有些富贵人家喜欢广招门客,但都有一个要求,要找特别有本事的人,要么会读书识字,要么精通骑射或武艺高強……”
程卫挑眉:“你不识字!?”
男孩点头:“对呀!我不识字的。”
“精通骑射或武艺高強吗?”
男孩摇头:“我不会骑射,武艺也十分低微。”
程卫觉得男孩此刻的表情很可爱,忍不住想逗一下,他假意端下巴装做为难的样子:“那就有点麻烦了,我以为你至少识几个字或者念过几本书的。”
男孩的表情尴尬了一瞬,他小时候曾经很羡慕那些同龄孩子去书院念书,有次他也想跟进去看看,却被教书先生拧着耳朵大骂一通,说他是个混血小杂种,沒资格来读书之类的。
他小时候头发是自然卷的,混血外貌特征非常明显。不像现在长大了,头发也不卷了,现在被认出是混血的概率低得多了。
曾经被教书先生驱赶的经历一闪而过,男孩抓抓脑袋低下头去。
程卫笑道:“不过沒关系,不会可以学,你入我府做门客,我教你读书识字,我程府自办有书院的。”
男孩表情错综复杂。
药店伙计提来抓好的药,吩咐了用量,正好打断了程卫的话。
程卫见状起身告辞,说让男孩考虑一下就走了。
在他看来,就像谈完一笔生意,谈完了,留给对方考虑的时间,定是不能久留的。
男孩心想,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做门客肯定不会吃白食,还要教读书识字,自然要付出更多代价才能换取,至于要付出什么代价,男孩压根不想知道,因为他对做富贵人家的门客不感兴趣。
程卫出了医馆,吩咐马夫独自驾车回去,带着管家老五转身进了旁边的酒楼,寻了处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的视线能看清街面上,尤其能看清医馆的出入情况。
过了一会儿,男孩探头探脑的走出医馆大门,待确定了程卫的马车已走了,才松一口气似的将新鞋脱下来提在手里,然后沿着街面的医馆大门低头寻找什么。
程卫立刻猜到,男孩是在找那双被丟掉的旧鞋,他心想,还好旧鞋丟远了,你别想再穿那旧鞋了,必须得穿新鞋!
街对面的墙角下蹲着两个男孩,一个戴着油乌灰帖帽,一个顶着一头小卷毛头发,倆人急忙跑过来打招呼:“义哥,我们在这儿。”
义哥见到这俩人,低呼:“你俩兔崽子跑哪去了?怎么现在才来?!”
灰帖帽说:“那马车跑太快,我们也跟不上,早就跟丟了,寻了好久,看到马车从这家医馆门口离开,我们也不确定你在里面,这才蹲在对面守着的。”
仨人叽叽喳喳的说着事发经过,义哥比划着讲了上了马车后的事,末了提着新鞋和三副中药很不满意的样子。
“看嘛!一文钱也沒捞到,今天白忙活了,就这点东西。”
小卷毛笑道:“至少还有双新鞋,总比沒有强。”
义哥扬了扬手里的三包中药:“回去让鸡姐做三个药枕拿去卖掉,听说枕头里装药睡得香。还有这鞋,一并放到鸡姐的铺子里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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