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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萧瑟 (匿名君)


  萧易提槊策马,远望西北,那里,是巍巍石堡。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明瓦,是古代富户在窗户等处使用的玻璃替代品,主要材料为海洋贝类的贝壳、羊角、天然透明云母片。一开始都是用天然材料打磨到极薄,镶嵌在屋顶上做采光之用,后来工艺进步了,也有拿羊角胶做的,还可以做成彩色,用来做花窗,很漂亮,需求量也很大,明代时在江南都有明瓦一条街,好多工匠专职加工明瓦。
明瓦出现的不算早,有种说法是宋代才出现,不过我查阅了一些唐代建筑的文献,里面也出现了明瓦这个词,看起来也差不多是一样的东西,所以我就默认唐代也有了。这东西材料虽然不算多么昂贵,但加工起来一定麻烦得很,可以比照螺钿家具的加工原理,这些材料要打磨得精薄绝对是个功夫活,所以不够富庶的普通人家只怕还用不起这东西,还是蒙窗户纸来得价廉物美。

  ☆、石堡

  第九章
  长安城,王宅。
  王忠嗣被软禁在这里已经有很久了,久到他已渐渐习惯这里的安静。负责看守这里的金吾卫对他始终尊敬有加,但他们只守外围,平素里是很少能碰到的,而在内院中侍奉他的,全是又聋又哑的阉奴。
  这里除了风声、雨声、鸟雀鸣叫的声音,便只有墙外偶尔传来的孩童打闹的声音,只可惜很快又会消失。
  这里,是不允许无关人等靠近的禁地。
  因此,那个少年走入王宅,走到王忠嗣面前时,他真的吃了一惊。宣旨的内官、冒天下之大不韪来看他的文官武将都在意料之中,唯独没想到来的会是一个看来如此年轻稚嫩不谙世事的美貌少年。
  少年手中拎着一个小小的食盒,有酒,西北最烈最辣的酒,有肉,又咸又膻的煮羊杂,有饭,又厚又硬的麦饼。
  这本不是会出现在长安的饭食,粗糙得让人难以下咽,可是王忠嗣却感觉无比亲切。
  这在前线,已经是犒军时的饭食。
  一看就是从未吃过苦的少年陪着王忠嗣一起吃了这顿粗糙的酒肉,烈酒入口,明明呛得脸都红了,可是这少年酒没少喝,肉没少吃,硬得简直可以硌掉牙的麦饼也跟着啃了半个。这之后,少年又来了很多次,有时是送饭,有时,只是纯粹的来陪王忠嗣下下棋、喝喝茶。
  一开始,少年来的时候总会有金吾卫的人在门外等,无论多久都会等,但时候长了,金吾卫的人也渐渐开始懒散,不再从头到尾严密监视,甚至经常只是抱着枪坐在门外打盹,等待里面漫长的棋局结束。
  这少年看起来实在不像能翻过天的人,他太精致,太美貌,从头到脚就是个琉璃般的人物,脆弱、易折,经不得半点风雨。
  少年说,他叫慕容襄,是索卢侯的独子,也是李相的门客。
  这两个身份,每个单独说出来都没甚么大不了,可是合起来,却有了不同寻常的意味。
  如今朝堂上,李林甫与自己曾经的手下杨国忠正斗得难解难分,李林甫多年经营,势力遍布天下,只是在军中略有不足,到王忠嗣去职,终于得以遥领河东节度使。
  而杨国忠,由于贵妃盛宠日增,他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他与被李林甫一直打压的范阳节度使安禄山联手,纯以谄臣之道,将至尊哄得心花怒放,甚至安禄山还认了贵妃做义母,于是至尊也便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义父。臣子再亲近,也近不过家人,一个贵妃堂兄,是至尊自家钱袋子日渐丰足的功臣,一个贵妃义子,是个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只知皇帝不知太子,蠢笨又忠诚的胡儿,在至尊眼里,他们已经远比李林甫更可爱。
  李林甫自然不愿看到这一切,但他无论多么努力,始终输在了一个人身上,那个对政事毫不关心的贵妃竟是至尊最大的软肋,自从有了这个心爱的女人,至尊很多时候甚至更像深陷情网的少年人,而不再是一个皇帝。这个会哭会笑会发脾气会撒娇会吃醋会用全部身心爱着至尊的女人,在玄宗朝竟是不败的。她在一日,杨国忠的权利便只有增加,不会减少。
  此消彼长,李林甫自然要在别的地方想法子,杨国忠则针锋相对,见招拆招。
  就在这样敏感的时候,世代镇守青州的索卢侯独子拜在李林甫门下,做了门客。
  青州北有黄河、济水,地险足恃,是山东诸州与中原连接的交通要冲,河流众多兼有良港,加之农业、商业发达,这里既是人口殷实的上州,也是军事重镇,历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青州刺史索卢侯慕容知廉一向持身公正,不朋不党,他的儿子却投了李林甫,那么索卢侯即便不能当真帮着李林甫,至少不会和他作对,这对杨国忠来说自然不会是甚么好消息。
  至于慕容襄为甚么投李林甫?所有人晓得之后都只有摇头叹息。
  这个纨绔少年竟犯下了风流命案,在床笫之间虐杀了一名女使,而这女使的父亲,偏偏是李林甫的人。
  李林甫帮慕容襄按下了这起案子,投桃报李,慕容襄便从此成了李林甫的门下走狗。
  至于背后还有甚么交易,便不足为外人道了。
  “不过,节帅可不是甚么外人。”容襄捏着一枚棋子在棋盘左上角点下,笑眯眯道,“销了我的人命官司外,还能撤了萧易的案底,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任由我将您那二百侍卫亲兵一股脑送去青州安置,这笔买卖,划算的很。”
  王忠嗣也是微微一笑,应了一子,道:“这样划算的买卖,你是如何说动李林甫的呢?”
  容襄眨眨眼:“我可是我阿爷的独子。”他笑得很开心,“而萧易乃至那二百亲兵在李林甫眼中其实无异蝼蚁,买一赠一的小添头罢了。李林甫打着我阿爷支持他的幌子,范阳的安禄山便如芒刺在背,不敢轻举妄动。而且他放过萧易,在哥舒将军面前也卖了个好,哥舒将军日后自然也会还他这个人情,相当于让他在军方又多了个助力。我们各取所需,公平公道。”
  “你却因此洗干净了萧易的身份,替我打通了与外面的联系,又利用李林甫的力量,将野心勃勃意图吞并青州的安禄山暂时压制住。这一石三鸟的计,可妙得很呐。”
  “节帅真是高抬我了。”容襄毫不客气,“您身在囹圄,已是必死之局,尚能将石堡城之战生生拖了半年,说您被软禁了便没有法子与外人沟通,让我怎么才能信?”
  王忠嗣一笑,没有接话。
  容襄拈起一子,望着棋局,似乎在凝神思考,午后的阳光从侧面映过来,他脸上的绒毛都纤毫毕现,长睫颤动,眼神纯净又专注,整个人看起来柔软又可爱,口中却说着完全不同风格的话语:“节帅,你真的认命了么?不说裂土封王,您只消此时返回朔方军中,再不来长安,天下便没有人能伤得了您。至于赦免的理由,到时候皇帝为了自己的面子都会替您找几百个出来,又何必困守在此等死?”
  王忠嗣淡淡一笑:“其实你甚么都明白,只是觉得我这样做不值得罢了。”他点了点面前的棋局,“例如这局棋,看起来你我旗鼓相当不分胜负,但我若是毁了你棋盒里剩余所有的子,便可不战而胜。破局之法,很多时候原本就在局外。但是,这不合规矩。”他望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深深叹息。
  这少年实在聪慧得可怕,只希望他能将这份聪慧用在正途上。
  “规矩就是规矩,你我都按照这规矩行事,天下,才不会乱。”王忠嗣缓缓道,“如今的大唐,至尊,就是规矩。”
  “哪怕是乱命?”
  “哪怕,是乱命。”
  容襄叹口气,不再劝。这些日子,他已经变着花样不晓得劝了王忠嗣多少次,他知道这个人到今时今日依旧有着巨大的能量,可以轻易掀翻这个国家,可是掌握着这样力量的人,竟然宁愿等死,也不动用这些力量。
  他实在没办法理解,但会尊重王忠嗣的选择。若不是王忠嗣对于萧易来说实在太重要,他连劝都不会劝。
  就像他明知去陇右前线攻打石堡城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但是萧易坚持要去,他再担心也不会死命去拦,因为这是萧易的选择。
  他喜欢这个人,他知道,萧易心中应当也已有了他,但这不是他去强行涉足萧易人生的理由。
  他坚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和活法,好也罢,坏也罢,生也罢,死也罢,总是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才快活。
  不晓得此时哥哥在陇右前线,战事可顺利?
  石堡,此时已血光漫天。
  石堡城扼守河湟,背靠华石山,面临药水河,坐落在一个名叫石城山的褐红色峭壁之上,分为内外两城,内城建在山顶的一个巨大方台之上,约可容纳千余人。从大方台沿一条羊脊小路蜿蜒而下,羊脊小路窄仅可容人,宽不过并肩,大约不到一里的山路外,是一个小方台,这里是外城。外城城墙之下,便是三面绝地,止北坡和东北坡有两条山沟可通山下。
  石堡城最初是前朝炀帝所筑,只是未过多久便落入吐蕃人手中,被蕃人多年营造,已固若金汤,因此在吐蕃人口中,它另有一个更响当当的名字:铁刃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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