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瘦尽灯花又一宵
作者:流鸢长凝
简介
“浣溪,灯花会谢么?”
“……”
“我不想灯花谢了,这样我就再也看不见你了。”
“……”
“浣溪,你若可以说话,那该多好。”
“……”
千年之前,临安城中,那朵灯花悄然熄灭,从此,谁也不见。
千年之后,当灯花重燃,你又在哪里?
前世:知府大小姐X随嫁丫鬟。
今生:企业大小姐X小记者。
搜索关键字:主角:奚欢(浣溪),慕笙(沈萦笙) ┃ 配角:杜芳芳,白中羽,沈暮,曹锋 ┃ 其它:一念不悔,HE
☆、第一章
“枝头燕,枝头燕,几回梦里空相会。”
……
“深巷竹,深巷竹,一草一木皆憔悴。”
……
“雁南飞,雁南飞,不见故人心已碎。”
……
“昨夜梅,昨夜梅,独自凋零知者谁?”
……
童谣悠悠,皮影交叠。
这个相似的梦,我做了很多年。
我好几次跑到皮影幕后,却始终看不清楚那个执偶人的模样。
“你到底是谁?!”
然而,每次我问出这句话,我的梦也戛然而止。
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梦见这个场景了,冷汗从背心渐渐沁了出来,夜静得只能听见我的一阵阵心跳声。
床头柜上的荧光闹钟显示——AM 4:45,我深呼吸了好几口,等情绪平静了一些,我揉了揉眼睛,决定起来继续写稿,毕竟这几天老大催得紧,早点写完也早点了事。
差点忘记介绍了,我叫奚欢,今年25岁,是一家地理杂志社的记者。
“嗡——”
手机突然震响,我拿出手机,接听了电话。
“奚欢,快来,咱们可要抢先做个大独家!”来电的是我的老朋友,同时也是我的同事杜芳芳。
“来哪里?”
“洞天府地!”
“洞天府地不是正在建的楼盘么?”
“哎呀,就是正在挖地基,所以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
“你来了就知道了!就这样,拜!”
“你……”
芳芳做事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的,我也算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
简简单单的洗漱穿戴后,我骑着我的小电驴,往洞天府地的建筑工地驰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骑到了工地外。
这里已经拉起了好几条隔离带,我才停稳了小电驴,就被一边等急了的芳芳扯了下来,急急地拉着我往里面跑。
“芳芳啊,能跑慢点吗?我都快要断气了!”
“要断气也要等这个新闻发了再断!”
“啊?”
“嘻嘻,我说错话啦,说错话啦。”她赔笑着摸摸我的脑袋,“发完这单,姐请你吃大餐!”
“大餐?不会又是上次的路边摊吧?”我撇了撇嘴,根本不报什么希望。
“你说呢?哈哈。”芳芳神秘地一笑,我知道我肯定又说中了。
我给了她一个白眼,还能说什么呢?
“芳芳,这边。”工地负责人似乎认识芳芳,他热情地给芳芳招了招手。
芳芳点点头,快步走了过去,“三叔,专家们都来了吧?”
“来了,都在下面呢!”
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怪不得说要抢独家,这里面的负责人就是自己人,别家的记者怎么进得来?
“奚欢,快跟我来!”芳芳鸡血一样的调了调相机,向我招手。
“好。”
我点头,跟着她走下了地基坑。
好几盏工地用灯投射在东南角上,那边围了一圈人,一个个小心翼翼地清扫着周围的泥土。
“那边是挖到什么了?”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好像是一座古墓,也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她徐徐说着,语气忽地有些惋惜,“一挖机下去,墓顶就裂了,好多丝织品也坏了,现在正在抢救呢。”
“可惜了。”我的心莫名地一揪,越是靠近那座古墓,就越是心悸得厉害。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杂志社的,这是我的证件。”芳芳快速介绍了自己,她看了我一眼,“她是我的同事,奚欢,你的证件!”
我从衣服口袋中拿出了证件,递给了那个询问我们的负责人。
目光不经意间瞥过那座古墓的墓碑——沈门亡女萦笙之墓。
萦笙……
为什么这个名字这样的熟悉?
我的视线久久停留在那个名字上,耳畔突然嗡嗡作响,似是有很多人在跟我说话,可我却一句也听不清楚。
“哎!奚欢,你怎么了?哎!哎!怎么眼睛突然那么红啊?”芳芳拐了我好几下,我才回过神来,只觉得双眼酸胀得厉害。
我为何想哭?
“我……没事……”我摇了摇头,揉了揉眼睛,泪水便涌了出来,“应该是没睡够吧。”算是解释给芳芳听,也算是解释给自己听。
芳芳有点担心我的身体,“你再坚持一下,采访结束了,姐就送你回去休息。”
“你们采访可以,但是要注意度,有些东西不能拍,你们就不要拍了。”负责人把证件都还给了我们,又交待了一句。
芳芳猛点头,“嗯!嗯!您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说完,她托起相机来,照了一张古墓的照片,继续问,“这墓的主人是哪个朝代的人啊?”
负责人蹲到了墓碑边,指着一旁的小字,“庆历四年,应该是北宋仁宗时期的墓。”
“北宋啊,这墓看来考古价值很高啊!”芳芳有点小激动,她下意识地看了看我,“奚欢,还愣着做什么,快过来帮我记录。”
“哦,好。”我再次从愣神中回过神来,从背包里拿出了笔记本跟笔,开始认真记录听到的信息。
这天上午听那负责人讲了不少北宋时候的民俗墓葬文化,可后来唯一还能回想起来的只有——沈门亡女萦笙之墓,这八个字。
“萦笙……”
不知道是中邪了,还是这几天累到了,我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自己呼唤这个名字,而那个跟了我二十五年的梦却在那天之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报道发出去后,果然独条的关注率是最高的,一星期后奖金拿到手,也算是没有辜负这几天的通宵赶稿。
“奚欢,走,姐请你吃大餐去!”
才走出杂志社大门,我就被芳芳勾肩搭背了。
“好啊,去哪条街?”我微笑着问了一句。
“就那么看不起姐啊!今天姐请你吃大的!”
“我们去哪里?”
“跟姐走就是了!”
那么多年了,这还是头一次吃到芳芳“请”的大餐。
酒足饭饱之后,我用小电驴载着芳芳回家,毕竟这家伙今天是吃高兴了,酒也多喝了几口,让她一个人滴滴回去,有点不放心。
“你说奇不奇怪?知府大人的女儿,陪葬品就只有半箱丝绸加一箱皮影人偶。”芳芳趴在我的背上,突然提起这些。
我怔了怔,“知府大人的女儿?”
“就是那个沈萦笙啊!”芳芳的酒气喷在了我的脸上。
“那个墓主人?”
心,莫名地一揪。
我沉声应了一句。
“可不是,后来我又去采访了一下专家,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后续可以挖的,结果只得了这些信息。”
“皮影人偶在北宋值钱吗?”
“一般老百姓家的孩子都可以玩的东西,你说值钱吗?她老爸可是知府大人啊,当官的啊!一点值钱的都不给女儿,我看啊,肯定也是个直男癌!”
“呵,说不定那些皮影人偶是她最珍爱的呢?”
“你怎么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只能沉默。
“奚欢,你还在做那个梦吗?”芳芳突然勾紧了我的颈子,滚烫的脸颊贴到了我的脸颊上,我对这样的接触有些莫名的抗拒,我并不喜欢与人太过亲近。
“都习惯了。”我淡淡应了一句,拐了个弯,转进了芳芳所在的小区中。
“姐给你留了好东西。”芳芳从小电驴上爬下来,在包包里翻了翻,拿出了一个牛皮纸信封来,“你回去再看,可别让别人知道了,不然啊,我要狗带的!”
“好,好,好。”我接过了信封,看了看她,“你一个人上去没问题吧?”
“OK啦!姐还可以喝一打呢!”芳芳拍了拍胸,“你别小看姐了!”
“嗯。”我轻轻笑笑,看着她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单元门前,掏出门卡开了单元门。
“我听一个心理学朋友说过,一个人总做一个同样的梦,如果在真实世界里看见了梦中的东西或者人,那个梦就会不见了。”她靠在门上,忽然开口说,“姐希望这些照片可以帮到你,让你以后可以真的好梦。”
“谢啦!”不用多说,我已知道这信封中装的肯定是芳芳偷偷拍的陪葬皮影照片。
“那,好梦。”芳芳对着我眨了下眼睛,便关上了单元门,往电梯口走去。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封,将信封收在了包包里,便骑着小电驴往小区外驰去。
20多分钟后,我骑车拐进了我住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