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 (金箍棒不棒)
- 类型:古代架空
- 作者:金箍棒不棒
- 入库:04.09
心里打好了算盘,他就坦然多了,连晚饭的食欲都增强起来。
“欠债的名叫侯代英,”大鸭梨也没太把杜云峰当回事,边吃着韭菜馅饼边布置任务,他这甫一开口,其他一众小弟差点没当场翻跟头,有个刚拎起馅饼的听到侯代英这个名字,正一口咬下去,也不知怎么就失控咬了舌头哎呦起来。
“咋啦?”大鸭梨一咧嘴,含着一嘴韭菜半掉不掉的说,“韭菜味太冲啊?”
一众小弟牙酸的附和道没有,鸭梨哥说的有道理,说的都对。
“这个侯代英,欠我大表舅5万,数挺大的,你先去要,练练手。”大鸭梨终于把一口吞了下去,“要不回来不要怕,你再回来跟我说,我给你出头。”
身后的小弟彻底吃不下去了。
杜云峰无视了那些人的反常,他不堪在乎那些表情的含义,也懒得去多想,便要了侯代英的照片,欠条,说好三天后来大鸭梨这办公室交款子。
“你也不用急,那个姓候的最近在不在天津都不知道,你啊就天天带你小兄弟到我这来吃饭好了,跟我做事不亏待你们。”大鸭梨指着盆里的馅饼,示意他和宋书栋坐下一起吃,“对了,说了半天,你也不说你哪来的,英雄不问出处,你得让我知道你叫啥吧?”
“杜大壮,”宋书栋福至心灵地抢先来了一句。
天津这地方,人多眼杂的,遇见熟人谁能保证一定是朋友,不是仇人呢?他也是在大鸭梨问出口的时候,心里一机灵才有了这个想法。
杜云峰看看他没反驳,深深一点头:“我姓杜,杜大壮。”
二人拒绝了大鸭梨一起吃馅饼的真诚邀请,回大车店的路上买了馄饨和糖饼权当晚饭。
那小摊位统共也没几个板凳,杜云峰也没管宋书栋,自己蹲在路边西里呼噜的狼吞虎咽起来,及至他仰头汤都喝干净了,那宋书栋才吹着气吃了几口热混沌。
宋书栋听他吃的嘶嘶哈哈的,总觉得那汤汤水水的到肚子里也是烫的,就想好意提醒,结果扭头一看那位,蹲得没个好人样,摇头晃脑的撕咬着糖饼,糖汁顺着饼边抵达下来,淋在他张飞似的连毛胡子上,真是要多邋遢有多邋遢。
宋书栋把话咽回肚子,就想起他初见杜云峰的时候。
那时候的杜云峰也是满脸胡子,糙得没个好人样,裹着大棉袄二棉裤的也看不出他那衣服架子似的好身材,但邋遢归邋遢,却掩盖不住一股子生龙活虎的精气神,嬉笑怒骂间匪气扑面,是个给点火星就能火烧连营的活阎王。
大难不死,好不容易活下来,这人好像被抽去了精气神,原来狗都烦的活泼泼劲,现在总是发呆走神,笑也很少笑,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要不是脾气一如既往的不好,简直能做超脱世外的老妖精。
宋书栋就想不明白了,明明人还是那个人,原来猥琐的是表面,内里是炉火纯青的童子功,现在怎么就破衣烂衫的一裹,把那生动的活气都搞没了呢?
破棉袄本来就黑了吧唧带着青灰色的,袖口肩膀后背还有几处剐蹭的露了棉花,往那一蹲就像背了口大黑锅。
是真猥琐,透着落寞劲,从里到外的不想活了似的。
当晚二人从大车店拿了一点行李就出来了,本来按杜云峰的主张什么都不要了,可是宋书栋不干,他又不能完全肯定杜云峰真能接下这单生意。
“这事可能没那么容易,”宋书栋背着一卷单薄的破行李和散碎文钱,屁颠屁颠的跟在后边,“他不可能好心把好清的帐给你收,我估计那个姓候的十有八九不好对付,很可能是个特别人物呢。”
“不是可能,是肯定,”杜云峰本来走得脚底生风,听对方拖拖踏踏的跟不上,有点不耐烦的催促,“跟你说了那些破烂用不上了,你还非要拿。”
他抢过破铺盖,甩手背在背上,继续说道:“姓候的只要是个人,只要不是刀枪不入,我就拿他有办法。”
宋书栋听了个胆战心惊:“你要干嘛?”
“还能干嘛,”他嘴角噙了一点冷笑,不明白宋书栋那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凭白来钱,当然无非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几种手段,难道要去和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这不是很直白的事情吗?他抬手摸摸自己据说忘记了很多事情的脑袋,不晓得为什么条件反射似的深刻了解这种生存之道,“别人来做这活,我不知道怎么样,我的话,应该不难,只要能见到活人,他就跑不了。”
宋书栋心道,要坏菜。
难道这就叫本性难移。
难道是杜云峰特别倒霉?总有打打杀杀的事能找上门来?
他觉得杜云峰本性真不是坏透那种人。
又或者,他是不是……总是被打打杀杀的事情吸引。
这就是命?
第57章 英雄本色
第五十七章
二人转来转去找到一家旅馆,和那些光鲜的大饭店比不了,但比起大车店还是舒服干净多了,杜云峰直接要了两间房,隔壁挨着。
宋书栋有点意外,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和对方躺一个炕上。不过既然对方特意这样做,他也双手支持,毕竟他有时候也有点提心吊胆的,他太认识以前那个小土匪了,浑劲上来真挺不是人的。
他俩搜刮干净所有的衣兜也就只够住三天,还得省着点吃。
“够了,”杜云峰说,“三天够了。”
夜里宋书栋起夜,迷迷糊糊听见隔壁房间有动静,料想一个大活人也没啥大事,他就没理会趴到床上呼呼大睡,睡了好久以来难得的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去隔壁敲门的时候,发现杜云峰人没了。
起先他还不在意,等到晚上就开始焦躁起来,可也没地方找去,问了茶房,里面的人也没说出那房客到底去了哪,到底什么时候走的。
宋书栋心里七上八下的打着吊桶,唯独想明白了一件事——杜云峰消失的这么静悄悄,可见不是被人掳走的,他那体格身板,想弄走他,怎么也得一伙人,那茶房不可能注意不到。
也就是说,杜云峰是自己走的。
至于去了哪里,宋书栋猜不出,他就单单是觉得,杜云峰肯定不会一声不响的把他丢这。
他当初掳他的时候,他只是猎物,现今他不是猎物,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是他现在唯一“熟识”的人。
他不是好人,但他坏得有限。
这么想着,他就安定了一些,茫茫然的白天出去找工,晚上回来照旧去敲门。
直到第三天的下午,他刚刚在一家小报馆实习起小编辑,包吃不包住,前两个星期实习,没有薪水。
报馆是商务印书馆下面的一个小公司,典型的走噱头风格的街边小报,刚成立几个月,正是拓展市场的时候,无奈天津这样的大都市小报馆立林,今天成立一家,明天倒两家,都是常事。
除了大公报这种常青树,谁也不知道世面上到底有多少小报。
不过宋书栋还是挺高兴的,写写画画的他擅长,钱虽然少,但是吃得一碗文化饭,他可不想再过躲躲藏藏有性命之忧的日子了。
临快下班的时候,主编让他出劳力,把上期囤积下的报纸送到厂里化纸浆,他厚道地满口答应,就拖着一箱子沉甸甸的报纸往外拖,那印刷的厂子并不远,过个转角就到,他图省钱,也不敢叫人力车,就自己慢慢拖行。
那天下午,戈登道可热闹了。
戈登道是小报馆的所在地,英租界上很热闹的一条路。
先是马褂松散打扮的黑衣人一群群的涌去,紧接着是英租界的红头阿三巡捕,脑袋顶着一窝红,惊天动地的往那边跑,巡捕房的汽车嗷嗷响着警铃横冲直撞的扬长而去。
后边就是好奇的老百姓互相问着咋回事面面相觑,有那好事的,腿脚快的,就跑过街角去看了。
宋书栋是个踏实人,虽然也想知道啥事,但是又非常忠于己的工作,硬是拖着箱子,逆着人流而行,一脸热汗地将废弃报纸拖去了印刷厂。
等他回到报馆,那里已经鸡飞狗跳的亢奋成一团。
主编隔着办公室的门一边跟记者编辑的喊话,一边耳朵肩膀上夹着电话激动地说着。
“对对对,离我们这特别近,我的人敢去及时,正好拍到侯老板被人掳出来的惨样,不不不,我们不卖,我们要上自己的头版头条,不行,不,这个没得商量……”
有记者从外边跑回来,手忙脚乱的拆下胶卷。
其他人亢奋的跑来帮忙围观。
“拍到正脸了吗?”
“暗房那边快点准备好药水!”
“看没看到其他报馆的?”
“这次动静太大了,侯代英都有人敢动,整个海河码头都得动一动啦!”
七嘴八舌的嘈杂中,宋书栋后背一僵。
侯代英?
侯代英!
慌慌张张放下手里的签收单,也顾不上交代工作了,他一头往人堆里凑了上去。
大家都在为大头条而亢奋,也没注意到这个小实习生带的是满脸与众不同的焦急。
七嘴八舌的气氛里,他连珠炮的问了一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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